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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的最强纨绔子弟-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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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小梁打死也不信街市上的人会主动给他钱。但从卖米糕小娘子手里接过可怜的二文钱,又狠揍了一群东京流窜过来的混混之后,街市上的人走过来扔钱的那个瞬间,小梁被震撼了,他觉得那些钱虽少,却是一种荣耀。

    当然了,第一次扔钱,大家伙的心理都很复杂,有看在梁衙内威名不敢不给的,也有跟风“别人扔自己不扔不太好”心思的,还有“赏金扛木”下抱着试试看心理的,然后还有最后一个群体:真被那群混混祸害得水深火热的。

    总之肯定各种心态都有,而高方平也非常清楚,这笔钱也只有纨绔子弟小梁能收到,换个人就收不到。

    因为心理期望值的不同。比方说包拯带着传说中的展昭来殴打一顿地痞,大家就会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然后包拯也打死不会问街坊“你们保护费缴纳了没有”。但小梁去问卖米糕的小美女要两文钱,小美女肯定给,并且会给的心安理得,以此来换取不被骚扰。

    没办法,老百姓就是如此的单纯,对纨绔子弟的期望值就是如此之低。

    结果小梁却一反常规做出了让街坊惊喜的事来,再加上有人带头扔钱,花费又很少,所以大家想不热情都难。

    这就叫做反差。李清照说高方平把反差之美驾驭得炉火纯青,是有原因的。

第64章 拼命三郎石秀

    下一步就简单了,已经起风,那就会起浪,小梁站立在老百姓的热情浪潮上冲浪就可以。大家最终会养成理所当然的缴费习惯。

    后世有总结,小事情二十一天就会养成一种习惯,习惯就成自然,那么往后只要做好服务,花费又不大的话,缴费的人就不会轻易更改这种习惯。这就是目下高方平仅仅东京一个地方,日入一千多贯的原因。

    当然不好的在于二十多天后,当大家习惯了你是个好人,就不能在做坏事了,否则事业就毁了,人品值会比从前还低。

    好处是,当小梁习惯了被人尊敬,习惯了做好人的荣耀感后,他也轻易不愿意返回曾经过街老鼠的日子了。就是做门面功夫也会强撑着。

    “赚钱简不简单?”小院里,高方平靠在躺椅上笑着问。

    “大哥真乃神人也,太简单了,钱虽然很少,但是这种感觉很奇妙,总之有了些往日没有的使命感,仔细一想,小美女的确很可怜很不容易。”小梁嘿嘿笑道。

    “建立自信,做个有用的人其实真的不难。”高方平感慨道。

    小梁大大的点头道,“是的。说起来小弟往前的十五年算是白活了。总感觉陷入了一种身不由己的死循环当中,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这种感觉老子理解,智商欠费,被人糊弄,三分之二的黑锅都是为了手下那群不知轻重的狗腿子背的,这叫捧杀,或者叫高处不胜寒。”高方平道。

    小梁挠头道:“此点小弟想不太明白,不过大哥既然如此说,肯定不会指条黑路给小弟走的。以后小弟会把手下管紧些。”

    “你管不好。”高方平高深莫测的摇头道。

    此时小梁对他很崇拜,感觉他就像三国演义中被神话的诸葛亮出山一样惊艳,乖乖的抱拳道:“请大哥帮我?”

    “大名府牢城营中有个混混叫富安,你去牢城营以梁衙内的身份,把他提出来身边听后使用,他会帮你把下属管的服服帖帖。”高方平嘿嘿笑道。

    “这还不简单,我让人去牢城营吩咐一声就可以了。”梁希明笑道,“大哥不知道吧,小弟的狗腿子有三分之一都是牢城营囚犯,若是不卖命,就滚回去吃苦。”

    如此一来,又解决了一事,否则高方平还真不好意思找梁中书开口呢。

    梁希明又傻傻的笑道:“大哥你都不知道呢,今个在街市上打那些不知死活的混混,打得可惨了,小弟的手下帮闲威猛无匹,轻轻的一施威,把一个地痞的手臂给生生撕扯下来了。”

    “哦……什么人如此勇猛,老子倒是想见见?”

    高方平不禁皱了一下眉头,此举太过狠辣,做事情过犹不及。这样的手下杀伐决断,关键时刻或许可以派大用,却驾驭不好也能闯出天大的祸来。

    梁希明道:“额……小弟手下帮闲太多,我都不知道名字,这便叫来介绍大哥认识,总之是个敢拼命的小好汉。”

    听到“好汉”两字高方平就头疼,这时代哪来那么多的好汉?通常被大家叫好汉的,依照后世的观点反着理解就对了。真正的好汉在西北吃着粗粮和蛮子血战,恰好他们现在又不是好汉,乃是大家都看不起的大头兵。

    吩咐属下去叫人,片刻后狗腿头子带着一个皮肤白皙的英俊少年来了,看年纪不大,最多比高方平大一岁。

    经过介绍后,那个小年轻跪在地上抱拳道:“小人石秀,拜见高大人。”

    “拼命三郎?”喝茶的高方平一口水喷出来,也不知道他为毛在这里出现。

    然后忽然想起一个诡异的问题,石秀和燕青目下都那么年轻那么小,和电视上的出场年纪似乎有差别。也就是说时间线还早,还不到反贼起事的时候。然而高方平又忽然想起,依照道理,时间上武松也还没有开始打虎,然而他为毛又犯事跑孟州去坐牢,从而被自己干掉呢?

    水浒的许多细节想不起来了。目下这个局面也不知道算不算是老子穿虫洞时候带来的后遗症?而这笔账该找谁算也不得而知。额……管他了,以后再说吧。

    “小的在家中排行第三,自小在江湖混迹,学得几手硬功夫,还真有个上不了台面的绰号叫做拼命三郎。”石秀自认为很得体的应答着。

    回神的高方平却皱了一下眉头,果然是这个玩命徒。

    对于亡命徒,高方平自来没多少兴趣。从书上来说这家伙智慧是有的,算个智勇双全的一个人物,但有了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驾驭不好会非常可怕。他和李逵也截然不同,李逵敢玩命全是因为智商欠费。

    高方平有个理论是,有智慧又敢玩命的人,那就叫草菅人命。宁愿和蔡京瓜葛也别和这些人纠缠,因为蔡京虽有智慧,却不是个会轻易玩命的人。

    书中的石秀孤身大名府劫法场,看似是有智慧的好汉举动,实则是无法无天的行为,带给民间的影响非常恶劣非常之坏!如果在后世,除了**大叔之外,很少人会去干这种事。

    又有另外一个事件侧面证明了石秀心有多狠,报复心之强。

    病关索杨雄的那个红杏出墙的婆娘,就栽在石秀的手里。看似是义气,石秀替大哥杨雄不值。实际上高方平怎么也理解不了,杨雄的老婆怎么就该挖心剖腹?如果说男人遇到这种事把老婆吊起来打,不知轻重的气头上,把人打死倒也正常。

    但是这两家伙是做好准备,壮起胆子,把潘巧云和其丫鬟绑起来,活生生的剖腹挖心,这样的举动就算是事出有因,却也可以说石秀杨雄丧心病狂,心里变态所致。

    没记错的话杨雄这人没什么主见,杀妻的整个过程全是石秀这个帅哥怂恿的。最大的由来在于石秀本身没有仁慈,心狠手辣,其次,曾经潘巧云说过石秀的坏话,导致石秀被赶出门,丢掉了饭碗,没了吃食,于是怀恨在心。

    果真是夺人饭碗犹如杀人父母。因为除了杀父之仇,高方平不认为有必要把人剖腹挖心。

    换个人的话因为还年轻还小,可以调教过来,比如小梁就可以。但石秀这种桀骜不驯、从小混迹市井的玩命徒,见过经历过的太多,也就是说他的心性早就定型了,这种人已经很难调教了。

    就这么的,场面寂静了下来,石秀非常担心,始终跪在地上,而高方平始终注视着石秀,手指有节奏的敲击着太师椅的扶手。

    “为什么当街把人的手臂撕扯下来,你喜欢吃人肉吗?我见富安撕下羊腿是因为喜欢他吃羊肉。”梁红玉含着手指忽然打破了沉默。

    石秀皱了一下眉头,不知这个弱智丫头是谁,却为了保住饭碗也不敢得罪,说道:“那些人整日里不务正业,欺行霸市,衙内爷说打,就必须狠狠的给予教训。”

    “这么说来,往日混迹市井的你,和那家伙有所不同?”梁红玉很腹黑的样子道。

    石秀微微色变,有些尴尬,真要说,往日里自己可比被断手的那人可恨多了,无非手段做的更高明一些而已。

    高方平笑着把小萝莉抱来怀里,越看越爱,这只萝莉真是个神童啊。

    拿出手绢给小家伙擦了一下鼻涕,把她的手指拖了出来,然后交给林冲抱着。

    林冲对此很无语,却因为很喜欢孩子,好好的抱在了怀里。

    让林冲带孩子,或许是高方平神经过敏怀有偏见,但是下意识的,在小萝莉逼问石秀的那个瞬间,高方平真的感觉到了石秀身上的一些恶意,杀气还谈不上,但对着个一点就燃的炸药桶亡命徒,还是小心一些为妙。

    “英雄出少年,小小年纪却已经具备了好汉形态,加油,本官看好你哦。”高方平笑着摆手道:“起来吧。”

    石秀起身站在了一边,却始终高兴不起来。他为人机灵,混迹市井见过太多人了,总觉得高方平和想的有些不一样,此番像是话中有话。

    最终忍不住,石秀抱拳道:“大人,您似乎对石秀今日表现不满?”

    小梁并没有觉得不妥,也好奇的看着高方平。

    高方平淡淡的道:“那些人不是东西,所以我不会为此责备你,但你这样会吓到人,对梁相公的口碑有影响,对梁衙内的口碑有影响。”

    石秀果然是有勇有谋的人物,当即感到了有些不对劲。他马上做出了心高气傲的样子,抱拳道:“既时石秀如此不被看中,不敢连累衙内和大人,自当离开留守府,他处谋取前程去。”

    小梁总体是个没心没肺的人,虽然觉得有点可惜,却也不在意的点头道:“本衙内不留你,去账房结清工钱便可离开。”

    “慢。”高方平抬手打住道:“石壮士乃想的太多啦,本官也就是说你两句,你总体上还是个人才的,多留些时日,梁衙内求贤若渴,定会厚待你的。”

    石秀感觉更加不好,觉得这地方赶紧离开为妙,抱拳道:“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石秀去意已定,只有辜负大人了。”

第65章 你跳什么跳

    “士为知己者死?”高方平微微一笑,“好吧不管别人信不信,本官信了。我言辞不当得罪了你,有本事的人心高气傲想离开,可以理解。但是呢,我坚持要留你在留守府,至少今晚吃一顿送行酒,给你盘缠再走也不迟。”

    石秀额头出现冷汗,不松口的道:“谢大人抬爱,石秀乃一介草莽,不习惯这种热情款待。”

    高方平眯起眼睛道:“一介草莽又有骨气?那你混迹在留守府干嘛呢?”

    “这不关大人的事,小人不是贼配军,是自由人。”石秀的话语已经显得很不冷静。

    旁边的关胜眉毛一扬道:“张狂,不识抬举,我家大人好言相劝,哪里得罪你?摆造型给谁看?街市斗殴本为正常,乃我被习武之人的娱乐,但你出手就撕人手臂,原本就有残忍之嫌,说你两句你还不服气?老子倒是认为,就是拿你法办也不为过!”

    “告辞。”石秀不做解释,转身快步而走。

    高方平冷下脸来道,“关胜。”

    “末将在!”关胜出列抱拳道。

    高方平摆手道:“如果让这个人走脱,你也不要回来了,回家务农去。”

    “得令!”关胜够夸张的,直接跳上战马,提着青龙偃月刀就追击了出去。

    速度很快的从侧面包抄过去,拦住石秀去路。

    噌——

    光芒闪烁间,青龙偃月刀的刀锋,刺入地面半尺。

    石秀吃了一惊,见大胡子的防御姿态滴水不漏。他非常明白,自己一但有所动作,那么大胡子的手臂一扭,青龙刀将撬动十斤的沙石扰乱自己的视线。那时一个周旋不好,就是被一刀腰斩的结局。

    “大人真要杀石秀吗?”石秀临危不乱的朗声道。

    “胡说八道!”关胜大声道,“你乃是自由人,我家大人只说不让你现在走,留你吃了送行酒,这哪里对不起你?你既是没做亏心事,为何要害怕?又不是断头酒,有啥不敢吃的!”

    小梁对石秀根本不在乎,又见是高方平的意思,于是也找理由道:“石秀你便留下来吃了酒在走,我留守府也并非客栈,是有规矩的,不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交接清楚,问过管家若无问题,手续两清这才走得。”

    石秀一阵阵的冷汗开始流下来,知道梁衙内这个理由压下来就真的走不了的。的确,就是去酒楼打个工,也要等掌柜审核了你没有偷东西没有破坏公物,交接清楚才能走。那就别说极其重要的留守府了。

    明知道留下来恐怕要被坑害,但如今高手环绕,脱困不得。石秀难免有些英雄气短,有点想豁出去的拼杀了,却又觉得有些不值得,毕竟自己没什么罪名在身,而一但在留守府玩命,那就真的变反贼了。

    “也罢,且看那狗官耍何种把戏,说不得若毛了小爷,抓住机会来个玉石俱焚!”想着,石秀只得走了回来院子里。

    但进来之后石秀就发现自己错的离谱,早先在院子里的那些孩子不见了,去后堂去了。而那个精悍得如同豹子一般的林冲贴身跟着高方平,雄壮如同关云长的关胜则贴身跟着自己。

    “今趟怕是要栽在此狗官手里了。”石秀这么觉得……

    高方平没有失言,仅仅只是留着石秀在这里吃火锅,同时派出三个地痞混混去街市上买肉。

    小梁也不在院子里了。梁红玉小萝莉老远呼叫小梁,小梁就笑嘻嘻的去内堂陪着梁红玉玩。没人不喜欢那只萝莉,这是肯定的。

    于是目下的院子里,大胡子关胜不怀好意的纠缠着石秀在喝酒划拳。林冲在陪着高方平喝茶聊天。

    天色茶黑的时候,派出去的三个混混回来了,其中一人拿着不知从哪弄来的上等牛肉打算煮火锅。而另外两人则是空着手。

    显然,高方平派他们出去不是买肉,而是另有目的。

    注意到了这个细节,石秀划拳也不利索了,显得更加担心。

    关胜喝酒之后脸色越发通红,越发的有威慑力,如同当日关云长在周瑜帐内威慑,此时关胜也眯起眼睛不怀好意的斜眼瞅着石秀。

    那两个混混走过来凑近了高方平,其中一人低声道:“小的两人兵分两路去打听,午间街市上被生生撤下手臂的那人,因失血过多死了,无人照顾,就这么的倒在垃圾里。”

    另一个混混低声道:“小人也去打听了,大名县令裴炎成大为震怒,已经收押尸体,派人彻查,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查到留守府来。但想来是迟早的事,毕竟街市上如此多的人看着呢。”

    高方平皱了一下眉头,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这就是留下石秀不许走的原因。

    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是非常有限的,甚至可说打战死去的兵,大多不是在战场死亡,而是多数死在伤兵营里。

    在这个时代断手断脚,除非是有御医来伺候,否是几乎是死亡的代名词,就算能止住血,各种伤口感染,炎症的并发症也能要人命。

    何况是如同石秀一般,生生把人手臂整条的给撕扯下来,那就算想用布带捆扎止血,都找不到地方下手。

    高方平抬起一杯酒,慢慢的喝着。

    原则来说一个地痞流氓死去,高方平没那么多的同情心去浪费,不过此举影响很坏,对整个“大名府攻略”有着严重伤害。

    老梁虽不怕大名县令来调查,却也会有压力,会因此而疏远高方平。

    就算在东京自己的地盘上,高方平也都千万的嘱咐富安不许出人命。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高方平放下酒杯的时候道:“关胜。”

    “末将在。”老关起身,却依旧斜眼瞅着石秀。

    “拿下人犯石秀,绑了送给大名县发落。”高方平一摆手。

    早有准备的石秀飞身而起,想一脚把燃烧的火锅踢到高方平的脸上去。

    “有老子在,你跳什么跳。”

    却是才起脚,脚就被关胜的大手捏住,一使劲就把石秀砸在了地上。

    也是,目下的石秀还未成年,还未长成,他就是长成之后也干不过大胡子,何况现在翅膀不硬。

    “吸人血的狗官!残害好汉!你等着!”

    石秀已经被拿下捆绑了起来,却咬牙切齿,一跳一跳的凶性大发,总想冲到高方平身边。

    “吸人血的狗官?”高方平轻轻摸着酒杯道,“此点我承认,没什么不好意思,我自来就是流氓,也不打算要牌坊。那么我要问,你呢?你不吸人血的话,游手好闲又不从事生产的一个地痞,怎么活到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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