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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法则不允许神的意志干涉凡间,泰勒斯是你的神使,成为国王影响太大,如果他执意如此,恐怕会是一场悲剧。”艾伦从她的荆棘手镯中得到了和罗林一样的气息。
神的时间流逝感是和凡人不同的,他们看着凡间的时间一下就持续了数个月,泰勒斯要自立,导火索就是真神离开圣城这件事。
在他和他的幕僚看来,这是王室失去神眷的标志,既然艾尔文能成王,为什么征战深渊,建下无数功勋的他不能呢?
“他有他的命运,我们看着就行了。”罗林叹口气。
毫无疑问,泰勒斯将成为人族史诗上的无敌战神,但战神却不一定会有善终啊。
最终结果如何,他不会去干涉,这是凡人的命运。
第五百一十四章一个流浪汉的生存逻辑
泰勒斯城。
诺维是一个流浪汉,没有财产,更没有家室,天天睡在城里的流浪汉收容所里,饿了就出去乞讨,冷了就缩在角落靠哆嗦取暖。
幸运的是,泰勒斯城的气候非常好,即使是最冷的天气水也不会结冰,所以诺维从不担心被冻死,他的日子过的很逍遥。
他之所以成为这个模样,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人懒,年岁越大越懒,年轻时的心气逐渐熄灭,什么都不想干,但更大的原因却是因为他那一只先天畸形的左腿,这让他走路只能一瘸一拐的,根本就跑不快。
先天的残疾,他人的嘲笑,一步一步地摧毁了他对未来的希望。
在他想来,他这辈子会一直是一个流浪汉,某一天,他会无声无息地死在泰勒斯城的某个角落里,即使死了也没人理会,要过上一段时间,等他的尸体腐烂了,发臭了,影响到了别人,城卫才会过来把他的尸体弄走,草草埋了了事。
“我就像是凡间的一个孤魂野鬼一般,没人记得我,神也抛弃了我。”这是诺维最常说的话。
每当生命女神的牧师听到这句话,就会生气地斥责他:“神不会抛弃他在凡间的任何子女,你能住在收容所,就是在享受女神的恩泽。别再说这些话了,你这个忘恩负义的跛子!”
这时候,诺维便乖乖闭嘴一段时间,不是不想反驳,他很想说:‘既然神没有抛弃我,那为什么给了我这么一条残腿?’,但他总是选择沉默,因为再说下去,他晚上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这一天晚上,当诺维一拐一拐地走在一条通往收容所的偏僻小巷的时候,小巷阴影处传出来一个声音:“嘿,跛子,想出名吗?”
“别叫我跛子!我也不想出名!”诺维不管说话的人是谁,他无所谓对方是谁,因为他身上没钱,人也长得丑,还是个残废,不用担心被人抢劫。如果真有穷疯了的盗匪真盯上他的话,他倒也不介意将自己裤兜里的两个铜板扔给他。
“我能让你的名字出现在历史上,被人记上一千年。”身后那声音又传过来。
“疯子!”诺维嘟囔了一声,继续往前走,不过走了几步之后,他却停了,一瘸一拐地又走了回去。
他可不是被说心动了,而是对这疯子很好奇,想听听他用什么方法能让他这个一无是处的流浪汉被世人记上一千年时光。
他好奇,加上他无聊,这让他走了回去。
诺维看清了角落里的人,这个人身上穿着脏兮兮的牛皮甲,腰上挂着一把黑漆漆的左轮火枪,头上带着一顶宽檐帽,完全就是一副落魄佣兵的打扮。
见诺维走回来,这家伙嘿嘿一笑:“怎么,感兴趣?”
“不是,我想看看疯子到底长什么模样。”诺维瞅着佣兵脸仔细看,自言自语道:“看着也没疯啊,难道是脑袋被驴踢了?”
佣兵也不生气,他声音低沉,就如魔鬼的蛊惑:“我说,你反正什么都没有,为什么不试试呢?”
流浪汉听的一愣,想来想去,回答道:“可我还有一条命呢。”
“的确如此。你这条命有两个活法,一个是一辈子做流浪汉,最后死在阴沟里。二是跟我回去,我保证,只要你照我说的办,你肯定能被所有人记住,甚至远在王都的国王陛下会知道你的大名。”佣兵声音很低沉,充满了诱惑,但如果对象是那些真正一无是处,意气消沉的流浪汉,估计说的再好听也没用,但诺维却有些不同,他心中还有一丝未灭的火焰。
他虽然懒,但却是因为跛脚无事可干的缘故。他也曾经梦想过征战深渊,梦想过跟随着泰勒斯元帅一起建功立业,只不过现实太无情。
“你到底看中我什么了?”跛子不解地问,他心动了,而现在,他只是想搞明白这机会是不是真的属于他,而不是因为对方找错了人的缘故。
“我听说收容所里有个人曾经有一手绝活,能用弓射落一百米外挂在树上的铜币,不知道这个人是不是一个叫诺维的跛子?”佣兵伸手抬了抬帽檐,帽子下的墨绿色眼睛直盯着诺维看。
“是我。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已经办不到了,手没力气了,拿不稳东西。”诺维承认了,那是他年轻时候的梦想,他也有天赋,可惜军队不收跛子,因为一个跛子会拖累行军速度,而他的箭术虽然好,但在这尚武的年代,能和他比肩的人比比皆是。
“这就行了,我找的就是你。如果你心中还有那么一点儿雄心的话,就跟我来。”佣兵没再多说,他转身走出了小巷,他的速度并不快,显然是照顾到了诺维的残脚。
诺维犹豫了不到一秒钟,然后他就跟了上去。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他别无所有,也没什么可失去的,现在有这么一个轰轰烈烈的机会,为什么不干呢?
一个落魄佣兵,一个流浪汉,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在泰勒斯的街巷中,最后,佣兵带着诺维进入了一间木楼。
这木楼的主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寡妇(人族生活条件大好,平均寿命迅速变长),长得颇有姿色,身上穿着长裙,走动的时候能显出一些身体曲线,诺维几乎看呆了眼。
他不是没见过漂亮女人,但他从没来进过一个漂亮女人的家。通常,他只能在街上看到这些美丽人儿,然后回到收容所里好好回味一番。
木楼里的空气中似乎飘荡着一股香味儿,诺维被熏的陶醉不已,他抽动着大鼻子,恨不得一口气将房间里香气全部吸光。
这寡妇给浑身脏兮兮的诺维安排了沐浴,还给他换上了干净衣服,这让流浪汉显得越发激动。
最后,佣兵带着他进入了一间密室。
密室里很宽敞,里面有一张木桌,桌上的木架上摆着一把足有一米三长,通体闪烁着幽蓝色金属光泽的杀人利器。
“这是……”诺维见过类似的东西,这是魔力火枪,但这把火枪的样子实在有些吓人,它上面还装着一看就显得非常精密的瞄准镜,旁边摆着的子弹就和诺维的中指差不多长,每一颗子弹都显出如火焰般的微光,能让人感受到其中蕴含着的巨大力量。
“这是违禁品,被查到会吃枪子的!”
他还是有些常识的,这种高精度火枪的威力可怕至极,能夺去千米外目标的性命,官方对这种大威力武器一向把持地非常严格,每一把武器都有特殊的标号,一旦发现丢失,整个泰勒斯城绝对会掀起一阵暗流,直到这武器被重新找到为止。
“放心,它来路很正,没人会查它。”佣兵笑道,他拿起桌上的火枪,笑道:“这是最新型号,猎蜥人6代,子弹初速1000米每秒,子弹魔力45级,有效射击范围1500米,1000米内能击穿蜥蜴人五角祭司加持的防御神术。”
直到这时,诺维才真正感觉到,他干的可能是一件真正的大事,这件事中肯定隐藏着巨大的黑幕,他本能地后退一步,心中有一丝退缩。
“到了这里,可没法退了,诺维。”佣兵露齿一笑,牙齿闪烁着寒光。
“我如果要退,你是不是会杀了我?”诺维问。
“显而易见。这把火枪是不能见光的,任何让它见光的可能性都必须被扼杀。”佣兵手按着腰间的左轮火枪,一个不对,他就会开枪,然后去找下一个人选。
诺维听的心中一颤,然后他心一横,准备干了。他已经无所谓了,不如干这一把,虽然他知道干完之后,他也就活不长了,但他就是烂命一条,有机会辉煌一把,那就全力以赴,哪怕这辉煌的方式可能会让人唾骂,但他无所谓!
“我干了!”
“痛快,是个男人!”佣兵哈哈一笑,他道:“你有一个月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会训练你该如何使用它,发挥出这野兽的真正力量。”
“我还有个条件。”诺维道。
“你说说看。不过我不太喜欢和人谈条件。”佣兵眯起了眼睛,其中显出危险的光芒。
流浪汉诺维感觉到了压力,他吞了口口水,什么豁出去了:“我这辈子没有女人,也没干过那事。我知道,办完这件事后我肯定没活头。我不在乎以后的事,但我好歹活过一遭,我得尝尝味道。”
“哈,原来是这事。人之常情,刚才的寡妇,那叫玛丽莎,她丈夫在深渊外战死了,为了体面地活着,她偶尔也接活。这个月你就和她睡在一块吧,暖床的资费我给你付清了。”佣兵慷慨地道。
诺维回想着之前那个寡妇丰腴的身体和姣好的面容,心头一热:“你放心,我一定会全力以赴!”
……
泰勒斯城阴暗角落里的发生的事并不为人所知,在泰勒斯城最高府邸,官员们、仆从们都在忙碌着装饰统帅府,因为一个月后,泰勒斯元帅将会举行一场盛大的典礼。
虽然元帅没说为什么要举办典礼,但没有仆从敢于多嘴,他们一丝不苟地干活。
整个泰勒斯城看起来也十分平静,普通人并没有感觉到生活出现多大变化,但有心人却发现,元帅大人的直属战队已经不知不觉地回拨,城市的监控等级在无形中提升了很多。
泰勒斯城,暗流汹涌。
第五百一十五章神启
泰勒斯是人族的英雄,这一点毫无疑问。
多年来,他一直带着军队征战深渊,杀死的蜥蜴人和深渊生物数以十万计,他带头建造了宏伟的泰勒斯城,成为镇守圣地南方的最大要塞。
泰勒斯自称是战神在凡间的使者,这一点却值得商榷。
诚然,他百战百胜,个人武力和军队武功都强盛无比,但战神从未降下神迹说泰勒斯是神使,战神殿的大主教也从未公然承认过这一点。
爱泰勒斯的人自然相信他的说法,但总有恨他的人,却认为这是一个凡人狂傲地胡言乱语。
对泰勒斯来说,这些都无关紧要,他已经功成名就,在人族中拥有无人可比的威望,即使是艾尔文国王也比他逊色一分。
再过一段时间,他将在圣地南部裂土称王,王国的名字都已经定好了,就叫‘高洛克’,意为‘战神赐福之地’,而他,将是高洛克王国的第一个国王。
他已经准备好了一切,泰勒斯城生命女神神殿的主教同意已经为他加冕,月神殿、战神殿的主教也都会一同出场,共同承认他的王权。
神的认可奠定了他王权的合法性,同时,泰勒斯的直属军队也开赴进了城市,把握着每个重要关卡,杜绝任何意外的发生。
这支军队叫常胜军,有一万人,是泰勒斯一步一步亲手培养出来的,每个战士都身经百战,都是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勇士,并且对他们绝对忠诚。
军人们将监控泰勒斯城内所有具备军事作战技能的佣兵、冒险者、杀手、游侠,掌握他们的一举一动,以保证举行典礼当天元帅的绝对安全。
有常胜军在,泰勒斯很放心。
如今一切就绪,就等着预定日期的到来了。
元帅府的后花园中,泰勒斯难得有一天的空闲,便在后花园中休息。
花园很美,泰勒斯很喜欢,当然,这不是他经营出来的,他没这个时间,也没这个兴致,这是出于他妻子的手笔。
他是十二年前结婚的,妻子还很年轻,足足比他小二十岁,是个温柔的可人儿,给他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大的儿子已经十一岁,叫格里昂,难得父亲有空,他的妻子儿女便都陪在花园中。
泰勒斯不喜欢多说话,他就坐在花园长椅上,看着自己的儿女在草地上玩耍欢叫。
这些可爱的小家伙就是他未来的希望,他之所以要从格瑞森王国独立出去,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们。
泰勒斯希望自己的儿女能继承他创下的基业。
看了一会儿,他对自己的长子挥了挥手,唤道:“格里昂,过来。”
格里昂立即跑过来,圣地内风调雨顺,食物充足,环境安稳,所以新一代的人族的身材大大增加了,格里昂虽然才11岁,但已经有一米五高,放在过去的岁月,长这么高就已经是成年人了,泰勒斯也只是比他高半个头而已。
但现在,格里昂依旧一脸稚气,一看就还是个孩子。
“最近学了些什么?”泰勒斯温和地问,对自己的孩子,他一向如此。
但他的态度虽然温和,身上因为长期领军作战而积累下的威严却无法消去,在自己的父亲面前,格里昂大气不敢出,老老实实地道:“最近在学习驾驶飞艇的基础理论,还有深渊语、搏斗战技、火枪术。”
“嗯,很好。”泰勒斯很满意,他的孩子,其他先不提,但武力绝对不能落下,看着格里昂壮实的身体,他忍不住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用最温和的态度道:“好好学,别让父亲失望。”
“我会的,父亲。”格里昂拘谨地道。
“去玩吧。”看出儿子的不自在,泰勒斯挥了挥手,放了他。
又看了一会儿,在明媚阳光映照下,泰勒斯感觉有些迷糊,不知不觉地,他就靠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
他梦到自己来到了一处一望无际的荒野,在远处天边的位置,耸立着一座宏伟的高山。
他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本能地,他在荒野上狂奔起来,朝着高山的方向奔去。
随着他和高山的距离越来越近,荒野变成了田野,田野成了沃野,长势喜人的庄稼,美丽精致的小木屋,神态平静从容的农夫,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泰勒斯放慢了脚步,缓步走在田间小径上,沿路偶尔会碰上行人,这些行人都对他行礼,态度尊敬地喊他元帅。
“这里是哪?”泰勒斯忍不住发问。
“沿着道路一直走,您会找到答案的,元帅。”行人如此回答。
泰勒斯心中越发疑惑,他再一次加快脚步,越过田野,进入了高山,山路很平缓,路两旁种着许多长势喜人的果树,果树间偶尔能看到风格明朗而精致的木屋。
泰勒斯感到有些口渴,忍不住伸手摘了一颗水润红艳的果子,咬了一口,甘甜的汁水顺着喉咙流淌而下,美味极了。
他连吃了好几个,然后继续往山顶走去。这山极高,虽然道路平坦,但他一路往上,走了两个多小时还没到顶,回头看山下,就见云气缭绕,山下走动的人影已经小的和蚂蚁一般。
继续往上走,又走了一个多小时,道路越来越平坦,并出现了一个岔道,一条道继续往上,一条道却通向一个白雾缭绕的未知之所。
似乎感到了一种呼唤,泰勒斯没有继续往上,他走入了白雾,在雾气中一路前进,大概十多分钟后,雾气忽然消散,一切都豁然开朗,前方出现一个岩石平台,平台上摆着一张长桌,桌上摆满了水果佳肴,在桌边还摆着精致的酒杯,杯中盛着琥珀色的酒水,光看上一眼,就让人生出一种美味的感觉。
在长桌一头,一个面目模糊的人正坐在那里,这人给泰勒斯一种极其熟悉的感觉,但他身上笼罩着一层迷幻的光芒,看不清具体的模样形态,泰勒斯心中生出迷惑,但他还是走上去,很自然地在一张空位上坐了下来。
“美酒佳肴,请尽情享用。”那人说道。
泰勒斯感觉自己心中很多东西都消失不见了,礼仪、对陌生人的忌惮和提防都没有出现,对方开口了,他就很自然地开始享用起了美食。
桌上的食物实在美味,泰勒斯很快就沉醉其中,一直吃到感觉肚子饱涨,他才停下来。
“作为我的使者,你很好地完成了我的使命。”那面目模糊的人说道。
泰勒斯还是疑惑,听到这话,他猜道:“您是吾主,战神?”
对方没有回答,继续道:“你在凡间的辉煌总有结束的一天,等到那一天,我必将你的灵魂举到天上,成为永恒不朽的英灵。”
泰勒斯一怔,还想开口说话,但却发现他竟然开不了口,他身前的一切变得模糊起来,白色的雾气越来越浓,遮蔽了一切。
猛然,泰勒斯感觉自己身体一震,然后耳边就传来了自己妻子的喊话声:“老爷,天色不早了,该回去了。”
泰勒斯睁开了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妻子、儿子、女儿一个不少,都站在自己身前,他依旧坐在花园的长椅上,这才恍然:‘原来我刚才做了一个梦。’
就这么一会儿,梦中的内容已经有些记不清了,那甘甜的美酒、美丽的景色、巍峨的高山等等都有些模糊了,即使仔细回想也无法再次体会那种美好的感觉,但唯独那个模糊人影对他说的话,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永恒不朽的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