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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长夜星光-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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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虚名的经纪人景琮一样,几乎不会来照顾自己,在外景地和片场还能看到点人影,要说到房间照顾,那真是发了大梦。

第二次的时候他终于握住水杯,还好床头已经有清和走之前给自己晾好的凉水,他大口的喝水,也瞥见了清和的留言,“小烟池,药给你放在床头,水凉了一大杯,记得喝。晚上我来看你给你带吃的。清和。”

难怪很多男人喜欢找御姐,这么会照顾人的御姐还真是有魅力啊。

就不知道冯夜枢现在如何了?

不过季东来还是很会照顾人的,应该不会让他沦落到连杯水都没得喝的地步。

孟烟池吃了药喝了水,又裹紧被子继续睡。

这梦里,他又看到自己的当年。

他记得,自己第一次见到冯夜枢,冯夜枢还是个21岁不到的少年,185的身高看上去比实际还要高些,瘦而修长,眼眸极黑,不善言辞,几乎对自己这个助理也都只是点点头和打招呼,除非必要就只说一个字。

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呢?

第一眼的时候就觉得他好看,好看的让人心动;后来,自己跟着他,陪着他训练,自己看到他受诸多苦累,也看到他如同孩子一般脆弱。说的难听了,就是自己母爱泛滥罢了,见不得他那样的人受苦。

那位大人虽然宠他,但是越是宠给的任务越是严厉;老师爱他,但对他越发苛刻;同一个训练班的人怕他,连话都不同他说一句。而至于自己,自己却是心疼,只是心疼。

冯夜枢啊,我的冯夜枢。

那是只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冯夜枢。他练舞练到半夜昏黄,背台词到了磨破了嘴皮,饿到差点胃病发作,不善言辞不懂做人,笨拙的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童。

他有自己最喜欢的眼眸,幽深而明亮,如同最深的大海,黑里带着幽蓝;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唇角,哪怕轻笑起来,都让人觉得阳光明媚;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声音,清冷又温柔;他有自己最喜欢的心,他是个内心深处柔软的男人。

只是这些都不给自己,自己不甘心,自己执念,如此而已。

冯夜枢轻手轻脚拿着从总台要来的钥匙开了门,孟烟池裹着被子缩成了一个球,睡的非常熟,旁边放着的是空了的水杯和药,夜枢倒满了他的水杯,看了他一会。

冯夜枢知道自己并不擅长安慰别人,只是听程叙说过,生病的人胃口很差,吃些甜的东西会有点精神。

当年封闭训练的时候每天连轴转,赶场的时间连吃饭的空余都没有。程叙生怕他昏倒在地,每天都随身带着整包的巧克力。从最普通的德芙到包装上一个字都不认识的罕见国外牌子,冯夜枢都吃了个遍。最后程叙似乎是得出结论冯夜枢最喜欢吃的是某种比利时牌子,于是冯夜枢只要在身上有口袋的地方都可以摸得到。

再也没有人会在他的口袋里塞满巧克力,用满溢浓郁苦涩的甜香充实他的心。

那么,就自己带着吧。

不知何时冯夜枢养成了随身带着巧克力的习惯。尽管他已经鲜有忙到连饭都来不及吃的时候,但这一包巧克力就像是某个让他安心的符咒,离了身边,他的情绪就像饥肠辘辘的人一样躁动不安。

希望这道灵符,能让他好起来。在他身上,冯夜枢就像看到另外一个程叙,在他注视着孟烟池的时候,他几乎能感觉到程叙在看着他。

快点好起来。你不是答应过我,要做个好演员吗?

他伸手轻轻摸了孟烟池的额头一下,烧已经下去了,这才把巧克力放好,推门走了。

孟烟池只是隐约知道有人进来过,有人摸过自己的额头,有人看了自己一会,但他并不知道是谁,直到清和的到来。

清和是接近深夜的时候来的,进来的时候,孟烟池才睡醒,一个下午加一个晚上的睡眠让他的烧退了下去。

清和进来就拿了一碗粥给他,“吃吧,我估计你该醒了才来的。”

孟烟池饿了大半天,但因为发烧,胃口并不算好,勉强吃了几大口就算了,清和也没勉强,就收拾了一下碗筷,指着桌面的巧克力说,“有人给你带巧克力了,记得尝尝。”

这话说完,孟烟池还没来得及尴尬,御姐就拾掇拾掇说要去睡美容觉就走人了。走的干脆利落,让孟烟池都苦笑不已。

那块巧克力,熟悉的牌子,熟悉的口味。

那是冯夜枢最喜欢的口味。

冯夜枢只吃一种口味,就是黑巧。这个比利时的牌子做黑巧做的好,够醇厚,也够香浓,自己当年试过了所有能买到的巧克力牌子,甚至连B市的手工巧克力店也都光顾过,就是为了让他找到最喜欢的口味,为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能对国内外甚至是手做的巧克力牌子里黑巧的味道倒背如流。他现在还是喜欢的这个口味和这个配比,看来自己当年的试验并不算白费。

孟烟池拿起巧克力,掰了一块在嘴里慢慢品着,巧克力的味道苦涩而香浓,但是最后却有回甘。但是这味道并不是自己喜欢的,其实自己最喜欢的口味,是杏仁巧克力,有着甜蜜酥脆的口感。

自己爱上冯夜枢,为他所做的一切,就像是勉强自己当年尝遍了所有黑巧一样,自己心甘情愿,但是却从中只能品尝到一丝丝苦涩的甜蜜,也许,这就是自己的爱情。

33最新更新

烟池的病好的很快;毕竟这具身体才18岁;一两天就恢复了原本的体力,岳导演来看了几次;都不得不感慨年轻真好。孟烟池好转了之后就提出要恢复拍摄,岳导演也没推辞;毕竟《龙骑卫》状况百出;拍摄进度又赶,再拖下去就不好了。

孟烟池倒是没再去水下演一次怀纯溺水,因为那次真的溺水被摄影机拍下来了,这也是为什么当时剧组救人很不及时的缘故;大家都认为他是演出来的逼真的溺水,而不是真的认为他是溺水了;只有当时的冯夜枢看出了真相。

这一幕戏后来没出什么状况,很快就了结了,怀纯溺水,龙衍跳水救人,救人之后放大招解决掉那条蛟,解决了整个国家瘟疫的源头。

这一幕拍完了,剩下的剧情都不是太难,在这片明净的大湖边拍摄进度竟然很快赶上了原定流程,就连岳导演都有些惊讶,不过能赶上原定流程当然是好的,大家拍完了这些就收拾行李,准备奔赴后面的外景地。

在X省的外景地还剩下两个,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沙漠,拍摄起来都非常顺利,龙衍和怀纯的初遇拍的美轮美奂,连孟烟池都觉得拍的那叫一个有FEEL,甚至这个初遇拍摄的都让孟烟池有一种看到了《大明宫词》里太平揭开薛绍面具的那种感觉;在大漠上冯夜枢策马而来,身后追兵滚滚,怀纯的眼眸里写满了是对龙衍的仰慕,烈烈风沙漫天,不知道扬起的是怀纯的心,还是龙衍的专注。

这两个外景地跑完,岳观岚倒是轻松了一半,X省是《龙骑卫》最大的外景地,拍完X省的戏份,还剩下两个地方,从拍摄进度和强度来说,都没有这么大了,下一个外景地在H省,有著名的小镇子FH,这里需要拍的是龙衍带着怀纯在这个地方度过了一段小小的夏日的场面。岳观岚本来也就没准备省路费,全剧组干脆利落买了飞机飞H省。

从X省飞H省的飞机时间很久,孟烟池也没怎么和冯夜枢说话,反而是靠在座椅上沉沉睡去,一路颠簸,到了H省的省会就看到了等着他们的车子。

剧组的人和东西都多,雇的车子都是一个车队,一车队人就浩浩荡荡从H省省会往FH开,路途遥远,最少也要开8个小时,孟烟池这一整天就是在车上和飞机上度过的。

不过这真是难得的休息,虽然路途颠簸,但是依然能够在车上裹着毯子睡个好觉,对于自从拍了《龙骑卫》就每天早起晚睡的孟烟池来说,真是天大的福利了。

他在闭目养神的时候会想,自己身边坐着的是冯夜枢,要是能够一辈子都坐在他身边,哪怕不说话,只是这样静静的呆着,感觉到他的气息,自己也许就能够非常满足。

只要是他,只要是他就好了,只有自己和他,就能够非常的满足。

但是这明显是只属于自己的YY,要真是能够和冯夜枢只有两个人,那么自己一定是在做梦。

车子一路在高速上奔驰,天色从早变晚,一直变化到夜幕垂下,去FH的路下了高速之后还有一段绕的省级公路,路并不好走,弯弯绕绕,穿越过乡村田野才到了FH。

FH的新城并不是最终的目的地,但是旧城里面并不让走车,于是车子只好停在外面,浩浩荡荡一群人扛着行李器材往FH的旧城里走,孟烟池颇为奇怪的问清和,“这次FH怎么住客栈?”

清和不愧是八卦女王,一边刷微博一边说,“FH旧城有重要的外景,而且FH旧城里有专门给我们住的客栈,不对外开放的那种。”

“不对外开放的客栈?”这两个极端矛盾的名词让孟烟池迷糊了。

清和非常鄙视的看了他一眼,“FH这个客栈是只对少数剧组开放的,老板也算是半个圈里的人,人家买的时候是当自己养老的房子用的,所以当然不对外开放了。”

孟烟池点点头,跟着一群人往里走。FH中间过着江,江水潺潺,所谓最好的客栈都是临江客栈,可以看到江水,但是领头人却绕过了江边,直奔FH镇子中心,镇子中心一片喧闹,但穿越喧闹的巷子,巷子最深反而有一个小小院落,才是真的目标。

孟烟池站在这院子门口,就觉得自己穿越到了古代,院门是雕琢而成的两只狮子头,走进去就看到院子里是典型的中国江南小院的布置,亭台楼阁,水阁花谢,一弯小桥照着流水,流水之外一颗大树,树下摆着喝茶的桌椅,再看过去树枝上还挂着小小秋千。

客栈的老板是个穿着唐装拿着烟斗的男人,容貌非常好看,按照孟烟池的审美而言,觉得几乎可以用书中人的这种姿态来形容了。看他和墨少说话,不由得就让人猜想他的身份,走进客栈里面,博古架上放着零零落落的古董,花瓶也好,石头也罢,看着都有着古老的年岁,那男人看上去才四十出头,但是却有一双看上去更风霜的眼,这种充满了神秘色彩的客栈,墨少到底哪里挖出来的?

老板自称姓崔,招待众人坐定了就安排了菜和房间,还说第一天到FH不宜吃的太当地口味,反而上的是江南小菜,青花小碗小碟摆了一桌子,菜色精致,一干人等到了这种地方反而束手束脚起来,连剧组里最豪爽的北方汉子都不敢敞开了喝,崔老板倒是一杯杯来劝酒,这才有了点热闹的迹象。

墨少在酒足饭饱之后摸着肚皮在客栈大堂上看字画,大堂正中的那幅画和其他挂的那些古董字画不同,反而是出自于现代手笔,画的是兰花,兰草枝叶挺拔,用墨浓淡合宜,若是没有旁边那酸不溜丢的诗文倒是副好画。

岳观岚走过来看他,喃喃念出上面几句话,“雨夜难眠,思卿辗转,衣袂如月,素手羹汤,此身居处竟不似吾乡……”

“啧啧,真想不到那只老狐狸也有这种风月的时候。”墨少瞥了两眼就把岳导搂在自己怀里,重重的香了一口。

岳观岚推了他两下,“老狐狸?你还没告诉我这到底是你哪路朋友开的店来着。”

“哼,还不就是当时那个为老不尊有了崔老板还要勾搭你的老狐狸!”墨少愤愤不平,把岳观岚搂着更紧,岳观岚扭了一下道,“谁啊?”

“谢玉亭!”

岳观岚哭笑不得,“人家不过就和我多说了几句话你就耿耿于怀,你说的是,崔老板是他的……情人?”

“也不算吧,他们的关系到底是朋友还是情人很难说,按照现在的话就是暧昧关系。”墨少抬起岳观岚的下巴,一口就吻了上去,吻的缠绵悱恻,“岚儿~崔老板说,雕花大床可好了~”

这边墨少和岳观岚甜甜蜜蜜雕花大床咯吱咯吱响,睡在隔壁的孟烟池是真的无法睡了,本身这种房子的构造并不算隔音,而崔老板也并没有作出多大的改造,孟烟池看了时间,觉得才10点不到,正好出去走一圈吃个宵夜,也算是打发时间参观FH当地风情的一种消遣了。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刚下楼,就看到穿着一件浅浅蓝色衬衣的冯夜枢。冯夜枢看着他微微苦笑,“看来是不能睡了。”

烟池虽然有些惊讶会碰到他,反而笑了一下道,“那……出去逛逛?”

冯夜枢点头,“这个地方我从未来过,没想到这么小的镇子,居然有这么惊艳的客栈。”

“这个地方听清和姐说,不对外开放的,平常都是老板私人的,用作养老,应该是用了很多心血吧。”

“那老板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冯夜枢摸了摸手边的博古架上的一个瓶子,“总觉得像是从书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孟烟池看着冯夜枢手上的那只瓶子,瓶颈修长,釉色匀称,“古董看着都像是真的。”

“而且古董实际上应该比我们看到的数量多得多,”冯夜枢放下瓶子,转头看着烟池,眼眸里有清浅的笑意,“这么一家店开在这里必然不是为了赚钱的。”

孟烟池鬼使神差,被他的眸子一看,就脱口而出,“应该……是为了等什么人吧?”

冯夜枢还没回答,旁边就有人笑曰,“楼上不太安静,河边不错,你们不如去外面看看? ”

孟烟池就看到崔老板半倚着门敲了敲烟管,歪着头看着冯夜枢和自己,冯夜枢颔首,“我们出去逛逛,这镇子不大,想来也不至于迷路。”

孟烟池自然点头,看崔老板的态度,自然是不喜欢自己和冯夜枢讨论他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句等什么人吧,其实,这不过是自己感同身受罢了。若要等的是冯夜枢,自己哪怕有千万家财也愿意守着一个小城,等他回头来看到自己。轻轻叹了一口气,和冯夜枢一起往外走,“我还查了,有家店很不错,要不要一起吃个宵夜? ”

冯夜枢其实并没有什么胃口,但是看到孟烟池兴致勃勃的样子还是点头,心想岳导和墨少估计也没那么快完事,不如和他去吃点宵夜,“好。”

孟烟池一边往外走,一边听着外面江水潺潺,“夜枢是第一次来凤凰?

“是啊,不然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地方,人间烟火,真好。”冯夜枢对着这人来人往喧嚣的小镇子颇有兴趣,歪着头看着,就像个孩子。

孟烟池看他的神色,眯着眼睛笑起来,“这时候好像还有很多活动,据说也很有趣。”

“烟池之前来过?”

孟烟池沉默,“曾经想来过。”

并不是自己曾经想来,而是自己一直希望能够带着冯夜枢能够去这样的地方,这样小小的地方,不需要太多人,只需要自己和他,就非常让人满足。

冯夜枢摸摸他的头,“小小年纪怎么想这么多事,好像比我还老了一样?不是说这里很多活动,去挑一家吧?”

“我就要那家,生生世世。”孟烟池抬起眼,眼睛里有坚持,也有沉溺,冯夜枢,我只想要和你生生世世,如此而已。

冯夜枢看他的神情,一瞬竟然说不出话来。

两人只是沿着江边慢慢走着,江水潺潺流过,四周人群喧嚣吵闹,还有酒吧饭馆的音乐,灯光霓虹迷醉,只有他眼眸中的神采熠熠生辉。

34

生生世世。

这个词听在冯夜枢耳中就像轻轻扎了一下;有种缠绵入骨的痛。

当时还在魔鬼训练的期间里;不知是因为太过于劳累还是冯夜枢的体质先天就不够好,虽然大病没有;但有段时间内小病就没停过,后来又连着出意外。最严重的一次遇上车祸;幸好并没有受什么重伤。

冯夜枢没事;但程叙差点就吓丢了半条命。

那天司机正好临时请假,程叙亲自开车送他去。天下着雨,在半途中突然对面开来一辆逆向行驶的货车,摇摇晃晃;喇叭轰鸣但怎么也刹不住。二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道路上已经没有闪避的地方,程叙突然猛地将方向盘往右一打;紧接着就把自己整个人挡在冯夜枢身前。冯夜枢只听到一阵稀里哗啦玻璃碎裂的声音,用尽力气想要推开程叙,却发现看着单薄的程叙竟然让他用了浑身的力气也推不动分毫。

也许是他们命不该绝,也多亏了公司的车质量过硬,这么一撞居然只是将那辆路虎撞得走了形,他们两个人几乎连轻伤都算不上。也多亏了这次意外,那位大人皇恩浩荡地给了他们三天假,在冯夜枢听来简直是如蒙大赦。

本来想约程叙出去玩一天,但他竟然不声不响地消失了,一天之后拿着也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求来的平安符非要冯夜枢挂在脖子上。

冯夜枢本不相信这些东西,看着程叙一脸郑重,想要分辩的话也就没说出口,将那个看上去很精致的锦囊挂了起来。

“你真觉得这个东西可以保佑我一生平安?”

“不是一生一世,我许愿的时候说的是生生世世。”

直到多年以后,冯夜枢才明白过来,对于开车的人来说,往左边打方向盘是出于本能反应下的行为,但如果那样的话,坐在右边副驾驶位子上的人就会直接受到来自前方的撞击,这也就是为什么副驾驶座是死亡率最高的位置。

但那天程叙却毫不犹豫地将方向盘往右打,没有丝毫迟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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