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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唐双龙传开始-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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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军部的人实质上就是张晓手下的“士兵”,张晓的根基力量。

张晓直接用自己大学军训时的法子,训练这些家伙,每天不做别的,实际上就是立正稍细,齐步走,跑步走这些最简单的东西。

虽然张晓还没想好自己以后会做什么,但是有一件事张晓却是明白,那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军权这东西张晓自然要牢牢地把握住。

军部之中人数正好是一百人,张晓他们分为两个队,刘家兄弟一人统领五十个。

然后在以十人为一“什”,选出了十个什长。

张晓这样划分的目的是,自己管刘家兄弟,刘家兄弟管什长,什长管手底下的士兵。

当然这仅仅是理想状态,事实上,这一百个人都是张晓亲自教出来的。

张晓在军部花的时间最长,甚至比武部之中花的时间还要长一点。

因为张晓的下一步动作,靠的就是军部。

张晓的下一个目标并不固定,不过大概就是“山贼”,或者说是“义军”。

之所以说目标不确定,因为张小六的情报还不算太准确,不知道哪一伙山贼是合适的目标,更何况,张晓手下的士兵还没有练出来。

张晓想要剿灭山贼,原因有三个,一是让自己手下的士兵见见血,二是想要找一小块底盘,三是想要钱和物资。

当然,后两个目标实际上可以看成是一个,张晓虽然手上有钱,但是若是分配到两百多号人身上那就不多了,若是仅仅是坐吃山空,那和等死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张晓也知道自己的实力和势力都还很弱小,因此张晓的目标必须是那种没有背景,实力不强,而财源丰厚的山贼。

因此这样的目标并不太好找。

不过,张晓可以等,自己的手下还很稚嫩,甚至自己手下士兵的兵器还没有准备好。

张晓手上虽然有二百多两黄金,但是若是想要每人配备一把刀子还是办不到的,更何况,兵器是隋朝的管制物品,可不是那么容易能够弄到手的。

不过幸好,张晓的时间还很充足,可以慢慢来。

第三十三章东溟夫人单美仙

时间过得飞快,三个月的时光很快就度过去,转眼已经是五月中旬。

在张晓的吩咐下,张小六的情报组织变得紧缩起来,除非有必要,张小六不会去洛阳城。

因为张晓感觉得到,洛阳城内的风声越来越不对劲了,若是此时张小六再去打探情报,很容易会“陷进去”。

和尚,道士,尼姑,刀客,剑客,土匪,杀手,刺客,现在的洛阳城是真真正正的鱼龙混杂,如同火药桶一样一点就着。

即使是现在,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尸体从洛阳城内搬出去。

哪怕是张晓进入洛阳城都有一些危险。

但是危机同样也是机遇,例如若是换个时候,张晓很难和这一位接上头。

东溟夫人,单美仙。

此时的东溟派还没有未来的大气,现在更多的是依靠东溟夫人“云水飞袖”的名头和尚家的财力作为支撑。

因此,东溟夫人虽然不必亲自出面招揽生意,但是亲自坐镇洛阳城却也是必要的。

张晓已经打定主意,要和东溟夫人面谈一次,毕竟自己手上的二百多两黄金的声音虽然不算大,但是也不算小了。

二百两黄金相当于两千两白银,也就是两千贯铜钱,若是换成粟米,足以买几千石粮食。

若是在城里的兵器铺子买,那自然花销是极大的,但若是直接和东溟派这种武器商购买,那又是一个价钱。

当然,若不是张小六打听到了东溟派到洛阳城的情报,那么张晓也不会接触到东溟派。

为了谨慎起见,张晓身边仅仅只有陈默一个人。

张晓又一次来到了董家酒楼。

东溟夫人就在董家酒楼的西厅,那处可看到部份天津桥和朝西苑方向流去的洛河景致。

张晓现在可以说是见多识广,但是见到单美仙之后,还是不由的有股窒息的感觉。

单美仙大约三十岁左右,但是看上去似乎还不到二十岁,一对秀眉斜插入鬓,双眸黑如点漆,极具神采,顾盼间可令任何男人情迷倾倒。配合她宛如无瑕白玉雕琢而成娇柔白哲的皮肤,谁能不生出惊艳的感觉。

和尚秀芳比起来,东溟夫人少了一份文艺气质,但却多了一份女强人的感觉。

不过,张晓很快就反应过来,想起了自己的目的。

然后说道,“晚辈想要购买一批铁枪,不知道花销几何。”

张晓语气还算不卑不亢,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东溟夫人,仅仅是谈一笔生意罢了。

不过,东溟夫人对于生意并不算敢兴趣,相反对张晓以及站在张晓身后的陈默很感兴趣。

事实上东溟夫人此时感觉到了一丝疑惑,以为他从张晓和陈默身上感到了一种熟悉的气息。

虽然单美仙没有想明白这种熟悉的气息来自于哪里,但是还是有了一股好感。

“不知道公子买兵器要做什么。”单美仙很容易的就看出,陈默是张晓的下属,因此就直接对张晓问道。

张晓看了单美仙一眼,略微思忖一下,然后说道,“我估计杨玄感可能要造反,所以先做好准备。”

张晓知道自己和单美仙之间不可能存在什么利益瓜葛,在很长一段时间只可能自己求她,不可能她求自己。因此直接抛出了这么一颗炸弹,买一个人情。

单美仙听到这话之后,双眉微皱,然后问道,“公子是怎么知道的?”

单美仙这话实际上问的并不应该,因为情报来源向来是一个势力的重中之重,实际上单美仙说出来之后就有些后悔了。

若不单美仙对于张晓有了一丝好感,根本不会问出这句话。

听到单美仙这句话之后,张晓立刻变得有些纠结,不知道该不该回答。

张晓自然不可能说出情报的真正来源,但是若是说出“丐帮”的情况自然也能够蒙混过去,但是问题是自己答还是不答。

若非张晓知道单美仙的性格和来历,自然只会委婉的拒绝,因为自己若是将丐帮的情况和盘托出,除了会增加单美仙的“好感度”以外不会有任何收益,相反,害处却是极大。

但是张晓知道单美仙的情况和他的悲惨遭遇,自然知道单美仙不可能会对自己有什么不利的地方,因此除了一些真正要紧的事情以外,并没有什么不能说出口的。

“夫人,洛阳城内没有比在下更耳目灵通的了。”然后张晓就把丐帮的情况详细的说了一遍,最后说道,“洛阳城内的乞丐都是在下的耳目,我的一个手下无意间知道杨玄感要造反的事实,因此才想要买些兵器。”

听到张晓的话语之后,东溟夫人单美仙第一次露出惊讶之色。

从某种意义上讲,张晓的所作所为可以用“伟大”来形容。

不管张晓的动机是什么,不管张晓的做法之中包含了多少野心,但是他现在以一己之力养活了洛阳城内的所有乞丐,却是事实。

张晓的“嫡系”自不必多少,哪怕是张小六手下的“外围成员”,虽然不会像张晓“嫡系”那样提供有酒肉瓜果,但是多少提供一些粮食,再加上自身乞讨所得,自从张晓真正成立丐帮之后,洛阳城内的乞丐几乎没有饿死的了。

因此听到张晓的话语之后,单美仙惊讶到了极点,因为张晓的所作所为简直和“圣人”差不多。

“没想到张公子竟然是如此英雄,美仙倒是有些失礼了,这次张公子要的兵器不论多少,都算在美仙的账上罢了。”

单美仙虽然出身阴葵派,但是却是天底下少有的好人,对于张晓这样的“义举”,自然是赞叹不已。

张晓听到“免费”的字样,虽然有些心动,但还是忍住了,这一次若是免费了,那么下次再买兵器就要尴尬了。

于是张晓说道,“在下手上倒是还有些积蓄,免费就不必了,只要便宜点就行了。”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单美仙自然明白是什么意思,也就没有推辞,于是说道,“不知道公子到底要买多少兵刃?”

这个问题张晓早已经思考过不知道多少遍,因此张口回答道,“二十付弓,一百十筒箭,四十把钢刀,一百杆钢枪,十副铠甲。”

听到张晓的回话,东溟夫人到没有吃惊,毕竟比这要多少百倍的声音,东溟夫人也是做过,东溟夫人目视身边一个管家打扮的老头子,似乎在询问到底多少价钱。

那个老头子略略心算一下就得到了结论,于是回答道,“一共五千两白银。”

听到这话之后,张晓心里面咯噔一下,自己全部的钱也不过是这个数量的一半罢了。

第三十四章井中月

张晓有些尴尬,自己想掏钱,但是手里没有钱,这件事特别的尴尬。

张晓自然明白,单美仙的价钱已经是白菜价了,便宜的不能再便宜了,若不是自己提供杨玄感要造反的情报,这个价钱还要更高一些。

张晓原本的目的仅仅是一百杆长枪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竟然临时又加上了刀,弓箭和铠甲。

单美仙的价钱是公道,但问题是张晓没有那么多钱。

不过,张晓早就做好了面对这种情况的准备。

当然不是赊账,若是赊账的话还比不上让单美仙免费了,张晓的打算是贷款,或者说是抵押。

张晓虽然没有更多的黄金,但是也有比黄金更值钱的东西。

那就是一直插在张晓腰间的宝刀。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研究,张晓已经确定了这把刀到底是什么刀。

这是一把在未来大放光彩的刀,除了宋缺手中的天刀以外,天底下就属这把刀最有名。

二百年前曾落入当时的第一刀法家刀霸凌上人手上。後来凌上人携刀退隐,此刀从此消声匿迹,然后不知道怎么落在了萧山的手上。

不过,真正让这把刀闻名于世的人是一个来自扬州城的小混混,寇仲,在寇仲之前,这把刀虽然有名,但是还达不到闻名于世的程度。

毕竟,刀再好,也要看主人才行。

弈剑大师傅采林手中的剑在破,那也是天底下最强的剑之一。

因此这把刀还算不上绝世好刀,但是也可以说是一把名刀。

“井中月”就是这把刀本该有的名字。

张晓从腰间抽出了这把刀,然后递给单美仙,然后说道,“不知道这把刀估价几何。”

看到这把刀之后,单美仙的眼前顿时为之一亮。

以单美仙的眼光自然能看出这把刀的奥妙之处。

这是一把钢刀,刀身暗哑无光,初看第一眼时似乎平平无奇,但细看後却感到无论刀把刀鞘,虽没有任何华美纹饰,但总有种高古朴拙的味道,使人不敢生出小觑之心,据传是来自上古的神兵利器,纲质奇怪,使用时真气能使宝刀生出反应,蓦地刀身生出变化,亮起虽仅可觉察,但却是毫无花假的朦朦黄芒。

单美仙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若没有猜错这应该就是当年“刀霸”凌上人手中的那口名刀,这把刀可以说是无价之宝。”

张晓听到这话之后,摇了摇头,“纵然是无价之宝,也定个价好了。”

无价之宝说起来好听,但是仅仅是代表这把刀很珍贵罢了,但是张晓并不是一个专职的刀客,这把刀在张晓手里只会是明珠暗投,还不如卖个好价钱。

“井中月”若是在刀客手中自然是无价之宝,但是在张晓手里却是“有价”的。

单美仙听到这话之后,自然明白张晓是真的想要卖刀,不由得为张晓有些可惜,毕竟一把神兵利器乃是江湖中人的第二生命,像张晓这样不珍惜的人可是非常少见。

不过看到张晓手中握着的宝剑之后,大概明白了一些。

“十万两白银,这是我能给出的最高价了。”东溟夫人想了想,脸上露出一丝惭愧之色。

十万两白银,这个价钱其实有些低了,若是卖给宋阀等识货的卖家,这个价钱绝对会翻上几倍。可问题时东溟派最近资金有些紧张,十万两白银已经是最高价了。

听到这个价钱之后,张晓倒是很满意,

不同的东西在不同人的眼里有不同的价位,若是在刀客手里,这把刀自然是无价之宝,在东溟夫人眼中,这是一把神兵利器,但是在张晓眼里,这仅仅是一把好看的铁刀罢了。

对于张晓来说,还是钱更重要。

十万两白银已经足够组装起一个小型的军队了。

张晓估算了一下价格,然后确定这把井中月大概能够换成了两千根铁枪,三百把钢刀,一百幅铁甲,三百把弓,一千筒箭,足够组建两千人的小型军队。

虽然张晓手下没有那么多人,但是深处乱世,别的不多,卖命的人从来不会少。

毕竟隋炀帝杨广的才能虽高,但是性子却太急了,开凿大运河,两政高丽,分裂突厥,举办科举。把别人一辈子都干不完的事情竟然试图在短短的几年内就做完了。

虽然隋炀帝确实做得很好,但是付出的代价却是名不聊生,百姓纷纷揭竿而起,各路野心家磨刀霍霍。

在洛阳城内还好一点,但是若是出了洛阳城,那就是遍地流民,张晓想要招兵买马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既然“有钱了〃;那张晓直接和单美仙说道,“我以这柄‘井中月’作抵押,购买两千根铁枪,三百把钢刀,一百幅铁甲,三百把弓,一千筒箭,不知道可行吗。”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单美仙眼前一亮,急忙说道,“自然可以。”

这笔交易,双方都没有吃亏,对于东溟派来说,井中月这种宝刀可以作为压箱底的货物,而对于张晓来说,这些兵器赢足够组织起一个小型的军队。

当这笔交易完成之后,张晓猛然想到自己似乎忽略了一件事,连忙说道。

“夫人,在下还有一事相求。”完成交易之后,张晓想了想,张口说道。

东溟夫人摸了摸手上的“井中月”颇有些爱不释手的感觉,像这种绝世兵刃,哪怕是东溟派这种武器商人手中也是没有的。

听到张晓的话之后,有些慵懒的回答道,“不知道张公子有什么事情?”

张晓说道,“这笔交易能否分为两批,第一批二十副弓,一百筒箭,一百把钢刀,一百杆钢枪,十副铠甲。我三日内就需要,剩下的第二批,一个月内给我凑齐就好。”

张晓的要求并不过分,因此单美仙几乎想都没有像就同意了。

当张晓告别之后,身后的影子陈默也如同影子般的离开了。

东溟夫人看着张晓的背影吐出了一个名字,“邪王,石之轩。”

张晓不知道,东溟夫人已经看出了自己的武功来历,不过就算让东溟夫人知道也并不是什么大事,因为东溟夫人单美仙早已经不是魔门中人了,现在的东溟夫人仅仅是一个武器商人罢了。

第三十五章虎头寨

“小六,打听好虎头寨的位置了吗?”张晓尽量用平稳的语气对张小六说道。

“大哥,你就放心吧。虎头寨的情况打听的一清二楚。”张小六用一种兴奋但又有些紧张的语气回答道。

张晓这一次要对付的是“下山虎”罗方,一个有名的义军首领。

张晓之所以要打这一仗,不是因为什么“替天行道”,仅仅是为了找一块临时“歇脚”的底盘罢了。

现在离杨玄感起兵大概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张晓必须在杨玄感起兵之前就有了一股相对强悍的力量,才能够在这场乱局之中分一杯羹。

杨玄感起兵之后,就会真正地天下大乱,虽然张晓并不知道自己能够得到什么东西,但是却知道这是一个扩张势力的好机会。

东溟夫人单美仙非常的守信,半个月前,张晓就拿到了自己想要的兵器。

虽然张晓也买了刀和弓箭,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都是高级摆设,仅仅是为了特殊情况下的有备无患罢了。

刀和弓箭仅仅是配给了武部的人和兵部的“什长”罢了。

弓箭这东西若是没有人指导,根本玩不转,例如张晓若是在十步之内还是能够做到百发百中,但是稍远一点就不知道偏到什么位置去了。

至于刀,同样也是如此,若是单人用刀,自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若是放在“军阵”之中,张晓就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实际上,张晓练得只是单一的枪阵。

虽然说年棍,月刀,一辈子的枪,但是最好练的实际上也还是枪。

毕竟张晓需要自己手下士兵练得仅仅是一招“刺”罢了,往前刺,往左刺,往右刺,张晓教的就是这三招。

那就是列队,然后五人一组,长枪如林,然后一路平推,这就是张晓的战术了。

虽然这个战术的确不高明,哪怕是张晓自己也想出了不下不种法子,能够破解这一“长枪阵”,可是张晓思来想去,还是决定用这单一的长枪兵。

因为张晓知道,这场“战争”,看的绝对不会是谁更精锐,而是谁更烂一点。

这是因为张晓毕竟不是什么军事学家,当然只能够教最简单的东西。

可是张晓毕竟严格了纪律,让自己的手下百名士兵能够如同一人一般指挥。

张晓的手下别的不说,有一点是真的称道的,那就是忠心。

乞丐,还有一个含义,那就是濒临饿死,或者濒临拐卖。

张晓给了他们一口饭吃,他们自然会把自己的命卖给张晓。

他们对于张晓虽然谈不上“崇拜”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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