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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旭阳端碗的手势也顿了一下,“是不是我后面续的那段太狗屎了点?”
孙韶失笑,“不光是你续的尾的问题,还有前面原作里的一些问题,你那朋友,应该连稍稍回头修改的时间都……”
范旭阳情绪忽然就低落了,他有一勺没一勺地扒拉着餐盘里的食物,良久,才对孙韶说道:“嗯……小勺儿,我知道你既然能找到问题,肯定也能修改,但是……这首歌是……”
孙韶举手打住对方的话,心里透彻了然,十分尊重范旭阳的决定,“别别别,我可没说我能改,我水平还没到这一步,之前唱给你听的那首,只是瞎鼓捣的。”
范旭阳眨了眨眼,看了会孙韶,复又高兴起来,“那今晚,这首歌能登台了吧?”
孙韶点头,但还是疑惑,“今晚到底有什么事,非得上这首歌?”
范旭阳含糊了一下,“晚上去的时候告诉你,先吃饭,一会回宿舍,我们练几轮。”
上午,孙韶和范旭阳两人照旧挤到乐理教室的角落,一个睁着眼打瞌睡,一个望着窗外发呆。两人本以为一上午很快就能糊弄过去,结果不想望着窗外难得冲了一把忧郁文艺男青年的范旭阳却被培训老师给拉到前面钦赐的“御座”上去了。
范旭阳走的时候一脸郁闷地和孙韶对视——为什么你不用去。
孙韶一脸无辜,以口型无声地对范旭阳说道:“因为我是朽木,那个乐理老师一早就放弃我了,而你是帅才,整个节目组的收视率就在你和李瑞身上了。”
范旭阳一脸吞了翔的神色——他还是朽木?!
范旭阳心中难平,阴测测地看了孙韶一会儿,最终败在孙韶眼底清澈的平和里——孙韶说过,他现在不想走这条路,早晚要脱身出去的。
范旭阳坐到了前排最佳“御座”,孙韶依旧窝在他的角落里,迎着夏日清晨的风,昏昏欲睡。
上午一熬过,中午两人简单休息一下,相互配合着将那首《挚友》练了两遍,直到范旭阳唱着唱着,陷入了回忆又做起了他忧郁文艺男青年,才作罢。
下午的舞蹈课,范旭阳想忧郁也没了时间,但对孙韶来说,这是更好糊弄的课程,只要先跟着做一点热身操,调节一下肢体协调度,再将每天的十来个新动作做到标准,基本你爱干啥干啥。
只是这里面的十二个学员单从档案来看,都是一群“正常”的大老爷们,这意味着,没一个人有舞蹈基础,所以,就是这简简单单的要求,每天也足够折腾的这些老少爷们鬼哭狼嚎一番。
但,所有的人中,孙韶是个例外。
第一次舞蹈课那狠狠的一横劈腿,当场就已经让老少爷们傻了眼,随后几天,无论老师们教了什么动作,他基本跟着跳个两遍,就过关,而后,便在一众还在受煎熬的学员怨怼的眼神里坐到窗台前,拿着记事本写写画画。
孙韶的特殊,节目组自然看在眼里,几位编导拿着十二个学员的资料,几番一转,便想到了各种包装可能,唱歌不突出,舞蹈突出也未尝不可,现在活力唱跳风也非常盛行嘛。
于是,在孙韶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时,节目组里已经为他量身排了几支舞,只待周三,各学员选完各自要表演的歌曲后,集中训练他了。
下午的课程一结束,两人立即马不停蹄地奔向今晚要去的场。
路上,范旭阳终于抽了空,为孙韶解了惑。
他们今晚要去的并不是酒吧,而是地下广场,地下广场并不代表一定开在地下,而是由人牵线搭桥,围了一处地方,有时候是旧工厂,有时候是露天广场,有时候是在旷野上临时搭建起了的舞台,然后将H市里比较出名的地下乐队和歌手聚合在一起,开一个类似小型演唱会似的聚会。
想来观看演出的人,只需支付少许的门票钱就行,几个乐队和歌手会轮番上场,唱自己乐队里的拿手曲目。
范旭阳一说,孙韶立即明白了这种地下广场的性质,其实就是为H市的男男女女提供一种娱乐方式,虽然台上的人不是什么明星歌手,但相应的,明星歌手不可能隔三差五就来这里开演唱会,再者,门票价格也并不高,在年轻人中,也确实是一种走俏的新娱乐方式。
而范旭阳之所以耿耿于怀地想将《朋友》唱得出彩,就是想在这里将其中一个乐队给比下去。
根据范旭阳说话的措辞和语气,孙韶稍一想,就理出了头绪,那个乐队是一个唱原创型歌曲的乐队,和范旭阳他们走得路子其实南辕北辙,但,无端地,那个乐队总以一种自视高端感来俯视范旭阳他们的五感乐队。
说老说去,对方依恃的其实就是五感乐队只能捡别人的歌唱,这样的乐队在这酒吧和地下广场这样地方,其实没什么所谓,但是如果想更进一步,自然要落了一成。
最重要的,据范旭阳说,对方乐队里有一个他熟人,而那熟人其实知道范旭阳《朋友》这首歌的由来,但每次只要范旭阳唱这首歌,他就以鄙夷地视线看他,好像范旭阳的这首《朋友》根本不值一提。
孙韶拍拍范旭阳的肩膀,“那今晚就是给对方去甩下马威的?”
范旭阳目光灼热,“对。”
孙韶点头,情绪莫名被范旭阳这神情染上了些热血沸腾的冲动。
两人一时无话,心里倒都默默攒着劲,要一击震喝对方。
出租车顺着国道绕到一处近郊的废弃工厂时停下,孙韶便知道,今晚的战场看来就在这里了。
两人穿过外围已经有提前到年轻男女们聚集在那里,半途中,有不少人认出了范旭阳,各个都哥哥哥哥地叫着,顺便表达自己的欢呼而后支持。
孙韶低着头,匆匆路过,却不想,就在挤进门的一刹那,有一对情侣出声叫了他的名字,孙韶惊讶了一下,看着带着雀跃的年轻男女,点了点头,对方立即高兴地想要冲到前面来,幸而范旭阳机灵地拉了他一把,拽着他进了门。
“小勺儿,你歌迷可真热情。”范旭阳调侃。
孙韶无语地看了他一眼——谁的歌迷更热情啊?
两人没等多久,五感乐队的其余几位成员也都纷纷到场,当即,范旭阳将乐器分配到手,带着众人去了后台一处专僻出来给演员联系的空档处。
五人练了没一会儿,就与范旭阳口中那讨人嫌的乐队遇上了,对方也是来练习的。
显然,对方也很熟悉五感乐队了,只瞄了一眼,就看到孙韶是生面孔,当即似笑非笑地看了看范旭阳,虽然没开口,那意思却很明白——连生手都用上了?你们乐队真的快散了?
阿船当场就有些冲动,甩了鼓锤就想上去抽掉对方脸上的笑。
范旭阳立即叫住了他。
孙韶也暗自在心里点头——果然很讨嫌,是需要打击一下。
对方看样子就是故意来甩眼神的,眼神甩完,看到成功激怒了五感乐队中的一员后,便立即施施然地相携走开了。
而无论对方乐队里的人一副自视甚高牛逼到天的样子,主办方都没有买对方的帐,他们被排在中间的位置出场,不前不后的,没有好也没有不好。
比之他们,五感乐队则被作为了今晚的压轴,主要原因还是范旭阳近来在H市里微微有些小名气的原因,孙韶甚至能猜到,等范旭阳第一场比赛结束后,差不多就该小红起来了。
范旭阳身上其实一直有能红的诸多元素,外形是那种带着点小坏的爽朗大男生的款,眉眼生得又好,整个人往那一站,基本没有说他不俊的,而且还是那种俊的比较有特色的型。
除此之外,范旭阳目标也明确,性子也利落,最重要的是,他歌确实唱得好,不管什么歌,到了他口中,都能唱出属于他自己的味道,这一点,从圈子里滚爬了一遭的孙韶知道,是非常难得的。
五感乐队因为是压轴,趁机在后台将自己熟悉的曲目又练了几遍,五人都觉得到了最佳状态时,才停下。而后一边从后台看前面的表演,一边说话逗孙韶。
“小勺儿,你一会上去了,可不兴紧张啊,咱状态都调好了的。”
“就是,你把下面的人都当白菜帮子就行,哪棵好看,你就多看两眼。”
孙韶一个劲地抿着唇卷着嘴角笑,众人说什么,都好脾气地点头说好,看得众人忍不住就是夹住了脖子一阵蹂躏。
虽然孙韶一直小笑眯眯地毫无所觉的样子,但是众人心里还是会为孙韶的表现打鼓。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即使孙韶已经一再强调自己并不紧张,也会照着众人教的办法去做,但没上台前,五感乐队的众人全都为孙韶提着心。
虽然孙韶已经跟在他们身后跑了四天的酒吧,唱了几次夜场,每次的表现都让他们惊奇和惊喜。但这种类似小型音乐会的场合,毕竟和前几天还是有差的,舞台、观众、灯光和得失都能影响一个人的情绪和心态。
直到五感乐队一登台,孙韶脸上那如常的笑容,和微微眯起的眼睛,才让众人松了一口气,同时心里纳罕,跟自己当年的表现比起来,这小子根本不叫不紧张——他根本就是天生少一根筋吧?!
“五感!五感!!五感!!!”台下经常看表演的一些观众,一看五感乐队登场,立即自动自发地整齐欢呼。
人群是具有感染力的,本来还稀稀落落的声音,渐渐便如水波一样,一圈圈荡开了后,就变成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
叫着叫着,欢呼声又变成了:“范旭阳!范旭阳!范旭阳……”
范旭阳嘴角噙着笑,潇洒地对台下的歌迷挥手。顿时又引起下面一片尖叫。
孙韶在一旁抱着吉他静静看着,这时赵卓抱着贝司凑到孙韶面前,故作不屑地撇嘴,“看看他那荷尔蒙飞散的,啧啧……”
孙韶似笑非笑地看他,“你嫉妒呀?”
赵卓一愣,仔细看了眼孙韶的表情,瘪瘪嘴,“得,是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就咱小勺儿这胸襟,根本没把阳阳这点子小事儿放心上。”
孙韶笑着点头,眼里却是难得的认真,“旭阳也是我朋友。”
最重要的是,他虽然和旭阳一起参加了中国男声比赛,但他已经不是先前的他了,先前的他也许会不成熟的嫉妒,但现在的他,看到的范旭阳不是作为一个对手,更多时候,他是朋友。
赵卓愣愣地点头,忽而就听闻一阵急促的鼓点,他立即走位到自己的位置,演出要开始了。
两三首曲目一过,全场气氛果然到达了最高点,下面的男男女女全部都疯了一样交替喊着“无感”和“范旭阳”两个名字。
就连后台盯场的主办方的小负责人都不禁直点头——这压轴果然压对了。
唯一在脸上带着羡慕嫉妒恨神色也就只有先前和范旭阳他们挑衅的那个乐队了,没办法,即使五感乐队的人气比他们旺,他们也依旧端着捧着,觉得自己乐队要更高一筹。
范旭阳唱歌的同时,瞟到他们憋在幕帘后一脸强端着的鄙夷神色,走位到孙韶身旁,对他眨了眨眼,孙韶轻一颔首——准备好了。
最后一首歌唱完,范旭阳高高举起手,场上场下瞬间静默了一秒,而后爆出更高的尖叫声:“范旭阳——”
孙韶无语地和其他队员对视了一眼——人形荷尔蒙机器,果然妥妥的。
其他队员早已司空见惯,也明白范旭阳这手势的意思,各自收了乐器,双手抱胸站到了一旁,范旭阳要和孙韶一起唱那首《朋友》,这一点,范旭阳早和众人打过招呼了。
虽然心里多少有点介意,毕竟,孙韶插足他们乐队前后这才几天,范旭阳就把心里的白月光给了对方参与一脚的机会,这可是他们一起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的事情。
可是,范旭阳对他们那番话很诚恳,几天相处下来,小勺儿的性情他们也都喜欢,便也就两厢相抵,心里的埋怨倒也没那么深,大老爷们,总记着这点子屁事也难看。
此时,便让他们做一回观众吧。
舞台上的灯光忽然暗了下来,只在范旭阳身上打了一束柔和的白光,舞台的氛围陡然间就由热辣转为一种温情脉脉的静谧。
“叮、叮、叮。”三声琴弦的脆响突然响起,随后一阵石山清泉般的前奏响起,舞台下的众人只看到范旭阳握着话筒,轻轻摇摆的样子,他身前虽挂着吉他,但并没有弹动——这和他以前表演保留曲目时可不一样啊?难道他终于找了伴奏?
“巷口的树长了新的枝桠
路边的灯突然就不再亮了
我们走过的小路 已经变成了公园
你爱的那家书店也已消失不见……”
温缓的歌声慢慢就想了起来,人群也不再猜测和异动,只轻轻沉入这难得的静谧中,一整晚的疯狂和歇斯底里在这一刻慢慢消散。
“我们一起哭泣就以为 会一起微笑
一起长大就以为 会一起死亡
时间带来了什么它带不走什么
如今我回想却忘记了你的脸庞……”
忽然,舞台上亮起另一道柔和的光,光柱下一个男孩的身影呈现,台下的人群惊讶地睁大了眼,想看清光柱里的人,只是那个显然是在给范旭阳伴奏的男孩一直认真地抱着吉他在弹,低着头,只看到个大概轮廓。
“朋友朋友是世间最长的情谊
你啊你啊 是世间最短的奇迹……”
舞台上的音效忽然就变成了双重合唱和吉重奏,舞台下的众人惊奇的发现,范旭阳不但破例让人给他伴奏了,居然还合唱了!
最初的一阵惊诧之后,观众们再次不自觉地轻轻随着音乐慢慢晃动身体,也不再计较一个人唱两个人唱的问题了。
静下心来后,才豁然觉得,虽然是同一首歌,但是台上的二人,一位唱得沉郁浓情,一位唱得轻缓淡然,但却十分奇特地融合在一起,让这首往日里他们听过无数遍的曲调,蓦然变得生疏而具有一种别样的魅力。
孙韶一边弹奏,一边在副歌或者□处为范旭阳和声,这不是孙韶第一次听范旭阳唱这首歌,但每听一次,就会为他歌声里的情所动容,这首在他看来还是有些漏缺的歌,之所以能每一次演唱都打动人,能被众人奉为“灵魂曲目”,主要原因也就在范旭阳这情上了。
这首歌……孙韶神色透析地瞄了身侧幕帘后的那支乐队一眼,那些人一脸便秘的神色倒是确实能取悦人,但范旭阳坚持让他来合唱,这些人应该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大概只是范旭阳想让这首歌能尽量完美的呈现一次。
“我轻轻地开口说朋友好走
我慢慢地抬头 却忘了挥手
朋友朋友是时间最长的情谊
你啊你啊 却是我难忘的奇迹
朋友……朋友……朋友……”
孙韶和范旭阳最后一次合音,歌声从□处完美的落幕。
灯光又是一暗然后再一明,五感乐队的众人集体站在台前对着众人微笑挥手致谢。
台下一片尖叫声,即刻有人尖声问道:“刚刚和范旭阳合唱的小哥是谁?”
舞台上,除孙韶怔了怔外,其他人都露出了“果如所料”的神情,范旭阳拽过孙韶,用胳膊夹着他的脖子,朗声笑道:“这是我们家孙韶,大家可以到中国男声的宣传官网上去找。”
“哇——”台下一片哗然,台上孙韶略有些诧异和无语地看了看笑得一脸璀璨的范旭阳,心里一声嗟叹——这熊孩子真多事。
范旭阳嘿嘿一笑,挠了挠头,带着乐队众人下场,途经那只集体脸色菜青的乐队时,五感乐队的众人故意顿了顿足,只各自以眼神表达自己的张扬和自信,一句话没说,对方正握紧了拳要冲他们说什么时,众人集体高端大度一笑,抱着自己的乐器走远了。
在那些人看不到的角落里,赵卓阿船他们才集体一握拳,那意思像是在说——爽!
当晚,孙韶和范旭阳难得没有一结束表演就往宿舍跑,五个人打车找了家比较近的馆子,满满当当点了一桌子菜,胡天海地喝了一通,喝到最后,也就孙韶心里记事,留了点心,没真喝高。从范旭阳等人的口袋掏了足够的钱,在附近弄了两间房,又找店里的服务员帮他把众人给抬到屋子里。
四个人四仰八叉地一觉到天明,凌晨五点时,孙韶才觉得自己身上的些微醉意散了些,从沙发上爬起来,进去将范旭阳踢醒了,准备和他赶回基地——也不知道彻夜不归和每天晚上跑出去赚外快对许编导他们来说,是不是一个概念。
结果,等孙韶拖着范旭阳跑到街上准备打车时,才发现,他们昨晚因为图路近,来的地界是一处离近郊不太远的比较宁静的住宅区,周边很清静,这直接导致凌晨的这个时间点,两人站在路边悠悠吹了一刻钟的晨风,也没等到一辆出租车。
这个时间点,路上来往的多半都是附近的私人用车,非亲非故,两人虽知道时间紧迫,但也只能面面相觑,尤其是范旭阳还迷糊着呢,只知道瞪大了眼,傻看着孙韶。一时半会,两人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正在这时,一辆黑色自由客靠边停了下来,车窗摇下来,是个熟面孔。
范旭阳酒还没醒透,孙韶虽有些诧异会在这里看到他,但对方这时出现,简直就是雪中送炭。
“大厨哥。”孙韶凑上去去,乖巧地称呼道。
易辉听着这称呼,嘴角抽搐了一下,但迎着小孩儿乖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