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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可能伤害她呢……没有人比我更懂她、更爱她、更珍惜她,没有她的话,就没有现在的我。但是,我还不能确定一些事情。
吴迪淡淡地想着,余光瞥见吴笛回来,他却走到夏薇薇的面前,忽然执起对方的一缕发丝,凑到鼻尖,上面有一股不同于吴笛的清香,同样的好闻,确实有一股初恋的味道。
他凑到夏薇薇的耳畔,低声道:“你倒是很有觉悟嘛,要不你来代替她如何?其实初中那会儿,我确实喜欢过你呢。”
如果那样都算喜欢的话,那喜欢也太廉价了。
夏薇薇羞愤地看着脸上带着雍容微笑的男人,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简直就像是一个完美的反派boss,她其实心中非常的害怕,她刚刚想说什么,才发现吴笛惊讶地看着他们,毕竟吴迪与夏薇薇凑在一起的样子太过暧昧了。
吴迪却不解释什么,反倒是夏薇薇,急急忙忙摆脱吴迪,然后说道:“刚刚他只是感谢我给他带路。”
吴笛只是看向吴迪,却发现对方已经在装作四处看风景了,恍然间,吴笛发现,她似乎再也弄不明白他在想什么了。
一种淡淡的失落再次萦绕在吴笛的心头。
她甚至出现了一个莫名的想法,似乎最初的那个自己,更有趣可爱一些,她能就这样看他,看一整天。
三人一起吃过午饭后,明明正好下午没课,但吴笛却借口有了一个新的构思要马上写成小说,便离去了。
她想写一些温馨的东西,最近她与三个室友开黑玩《荣耀》,便觉得这是一个很好的素材,不如就以它为背景,倒不是写那种打怪升级的游或是电竞文,而是一个温馨美满的言情故事,就叫《微微一笑很倾城》好了。
吴笛在心情愉悦时,往往喜欢写虐文,反之则反。
这时,只剩下吴迪与夏薇薇,吴迪看着妹妹离去的背影,神色有些阴晴不定,他看着夏薇薇:“你是不是对我妹妹说了什么?”(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三章 三行情书'
夏薇薇见吴笛主动疏远了吴迪,自然很开心,而见到吴迪这种略显气急败坏的样子,她生起了一种报复的**。。
她十分冷淡地说道:“我和小笛说什么,也不关你的事,少乱打听女孩间的私事。”
夏薇薇在这一瞬间感受到了吴迪压抑的可怕怒气,她的心中有些恐惧,但是很快,却发现吴迪淡然一笑:“那么,下午就拜托你了。我之前说的话,可是真的哟。”
先暂时和你虚与委蛇好了……夏薇薇冷静地想着。
“我当然也有这样的觉悟,别小看人!”在这一刻,夏薇薇的身上似乎爆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吴迪都被这个样子的夏薇薇弄得一愣,他在感慨妹妹真是有魅力,完全就是男女通杀的同时,也感到十分头痛。
他之前做这么多让夏薇薇讨厌的事情,只想让这个女孩离他远点而已,最好在他与吴笛相处时,也留给他与吴笛一些空间,反正他又不可能永远待在这里。
可现在事情的发展却出乎他的意料,吴笛反倒给他和夏薇薇留出了空间,这其实让吴迪一瞬间感到非常恼火也非常沮丧,妹妹这样的行为,让他觉得她还是那样淡漠,他远没有想象中那样对她重要。
他现在也弄不清楚,妹妹到底在想什么了,似乎那个最初的吴笛,更有趣可爱一些。
吴迪看着夏薇薇,一把执起她的手,对方的手并没有妹妹的手那种光滑柔软的感觉,还因为勤于弹奏乐器,而有一些茧子,不过既然手的主人是位美少女的话,那就无所谓了。
然后他饶有兴致地观察夏薇薇的反应,对方脸上的厌恶神色一闪而过,却并没有挣脱开来,这让吴迪觉得非常有趣。
若夏薇薇真喜欢上他,那他或许会落荒而逃,但是夏薇薇这么讨厌他,那他就自然毫无心理压力地逗弄对方了。
无论是哪个男人,都不会不喜欢这样在相貌上仅次于吴笛的超级美少女,说起来夏薇薇的身材似乎要被吴笛更加**一些,尤其是那个脖子以下腰部以上不能描写的部位。
吴迪觉得夏薇薇这个人,其实挺像叶昭尘那部小说《俺妹》中那个妹妹闺**的角色,岛国名叫做新垣绫濑,同样对妹妹抱有浓厚的感情,为了妹妹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突然黑化拿刀砍死他什么的……
“作为一个女孩,就这样随随便便给男人牵手么,真是太不矜持了。”吴迪故作厌恶地甩开夏薇薇的手,这样说道。然后他心里期盼对方赶紧甩他一个巴掌就滚蛋,省得妨碍他去找吴笛。
夏薇薇这还是第一次被男生牵手,却被这样说,她真想直接砍了这个家伙,可她硬生生地忍了下来,也不知是不是直觉,总感觉这个吴迪太夸张了一些,他好像没有表面上那么**。
由于中都大学确实很大,上午吴迪还没参观完校园,下午夏薇薇便继续带着他参观,在走过某个很大的学生广场时,看到一个宣传的海报,原来是近期学校内正在络上举办“三行情书”的创作比赛,夏薇薇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自然有兴趣参加。
爱你,只用三行字来表达。用三行字来表达你的爱,这便是“三行情书”。年轻人用简练精致的三行语言表达对情侣的告白,祝福、牵挂以及对往事的追忆。
“三行情书”创作比赛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已经有一些不错的作品涌现了出来,比如——
此生我等你没有因为没有所以。
如果某天你能看透我的内心你会哭泣因为那里面装满了你。
总而言之,这是很适合文艺青年展现自己逼格的比赛。
“怎么?你也要参加这种无聊的比赛?”吴迪很没脾气地问道,他在持续对夏薇薇开嘲讽,却发现对方竟然越来越淡定之后,心中很是烦躁,他真的小看了这个女孩的觉悟。
“无聊,为什么无聊?像这种三行情书,你肯定是写不出来的。如果是小笛的话,一定能写出最完美的三行情书。”夏薇薇淡淡道。
结果吴迪一把抱住了女孩,在她耳边即兴写了一首:“你有没有那么一刻,抱着某人,感觉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一股不一样的少女体香在吴迪鼻尖萦绕,同样的纯净,让男人沉醉不已。
夏薇薇的心跳陡然加速,然后吴迪放开了她,食指与中指缓缓从夏薇薇的唇间划下,像是在品赏这样一位美少女,而后他又托起少女的下颚,直视她的眼眸,却发现她的眼神愈发坚定了。
某一瞬间,在吴迪眼中,夏薇薇的美丽脸颊,似乎变成了吴笛的,她们有些地方确实很像。如果可以的话,姐妹双收那是最棒了……
吴迪叹了一口气,放开了对方,心说连这种快要过线的暧昧行为都不在意么,真是超级麻烦啊,烦死人了!最关键的是,他忽然觉得,能够得到夏薇薇这个萌妹子的话,好像也是一件很**的事情呐!吴笛的魅力再大,也比不上吴笛加夏薇薇的啊,最好再加上苏暖、聂茜、李香莹甚至吴笛的小姨……
卧槽!这绝壁是最近都市后宫小说看多了的后遗症,吴迪在心中疯狂地吐槽自己。
就在这时,忽然听到有人向夏薇薇打招呼,竟然是吴笛的室友曾巍然和俞筱,两人都用暧昧的目光看着夏薇薇和吴迪。
这反而让夏薇薇无法忍受了,一直很八卦的俞筱凑到夏薇薇面前:“薇薇,这就是你的男友么,上次聚餐时居然还说没有,以我多年的经验来看,妥妥的高富帅啊,与你很配!”
夏薇薇神情尴尬,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对方,却让俞筱误以为是在害羞。
曾巍然赶忙拉住俞筱:“别打扰人家啦,我们赶紧回去吧……”
夏薇薇知道,俞筱对这种事非常八卦,一回去肯定弄得全宿舍乃至全系的人都知道了,这让她觉得有些不妥,她倒不在意自己的名声,反正大学了谈恋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她只是有些担心,吴笛在知道她与吴迪成了“男女朋友”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
出了车祸,擦破了手肘和膝盖,涂药时好痛,不开心。。。。。。(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四章 图书馆是个好地方'
吴笛正在图书馆中,一般来说,她喜欢坐在二楼靠窗的座位那儿,透过窗户,便能看到远处的艹场,总有一些不知疲倦的足球爱好者在其中挥洒汗水。。有时候开着窗户,一边吹着凉风,一边阅读自己喜爱的书,那真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大学图书馆,在这个时候其实总是显得十分空阔,即使是在中都大学,也很少有像吴笛这种几乎天天泡在图书馆中的学生,毕竟大学的课程还是非常宽松的,像今天明明不是什么周末,却只有早上两节课。
然而每当到了期末,这偌大的图书馆就会迅速被占领,甚至还有早起抢座这种事情发生,还有比较凶残的“本子占座流”,就是拿一本写着名字的练习本放在座位上,表示这个座位已经名花有主,这种期末的“盛况”足见就算是在中都大学,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其实也不少。
说到底即使中都大学是学术氛围浓厚的大学,但它终究也是大学,大学与高中的区别便在于自觉姓,有人要考研究生,若是拿出高考时的劲头去考的话,绝对能够取得非常好的成绩,什么名校都能轻取,只可惜有许多大学生都在大学荒废了。
对吴笛来说,自然没有什么荒废不荒废的说法,她的学习态度与高中相比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为了拉近与室友的关系,会陪她们开黑玩《荣耀》以外,她几乎一直沉浸在学习中,毕竟这已经成了她的一种心灵寄托。
当然,总有吴笛的同学,觉得吴笛是在作秀,但是从开学持续到现在,她几乎一直没有改变她的生活方式,所谓路遥知马力,曰久见人心,如果有其他同学也能天天跑图书馆作秀的话,那他们也认了……
孔浮生这位班长,一开始就勤快地往图书馆跑,他知道吴笛习惯坐的位置。他的目的其实也十分明确,只可惜,他最终并没有坚持下来,他也不可能保持天天去图书馆,他还有一些班级事务,还加入了学生会,不可能像吴笛这么“悠闲”。
说到底孔浮生确实是个人杰,哪怕出身不好,但是能力确实出众,极其善于经营人脉,班上的同学都对这位班长很服气,然后他理智地发现攻略吴笛对他来说希望渺茫,就果断放弃了,不如去做更加有意义的事情。
一旦放弃了对吴笛有目的姓地追求之后,他用平常的态度与吴笛相处时,便发现他与吴笛之间的关系反而更好了,他这才恍然大悟,还不如就这样与吴笛成为不错的异姓朋友,以后或许厚着脸皮也能请求对方的帮助。
大学图书馆,可不仅仅是一个学习地方,它也是一个搭讪的好地方,不知有多少情侣都是从图书馆里发展起来的,甚至有男生专门喜欢跑到图书馆去“狩猎”,相应的,也有女生每次去图书馆都像是去宴会一样,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或许这并不是为了找男友,而只是享受被男人瞩目、搭讪的感觉。
女孩的魅力,有时候是和追求者的数量相关的,有些善于在男人之间周旋的女孩,能够与两位数以上的男人保持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其中有那么两三个备胎总是会被骗得团团转。
所以为什么某些“女神”很让人讨厌?其实不是她早就勾搭上了什么高富帅,而是她在勾搭高富帅的同时,还与其他男生玩暧昧,还给吊丝希望,这种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的行为,其实是最让某些付出了很多,但最后却被一脚踹开的吊丝男最痛恨的,哪怕当接盘侠也行啊……
因此,像吴笛这种总是拒绝得很直接明确的女生,反倒让人没什么好恨的。
吴笛在当代文学的书架边,沿着书架再找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她最近迷上了一个名叫任田的作家,不论是他的作品,还是他这个人,吴笛都相当的感兴趣。
这个任田其实是那位华夏著名作家任宫泽的私生子,任宫泽早年花心风流,一边写作一边旅游,在一个寒冷贫困的县游玩时搞了一个小商人的女儿,潇洒离去后,便有了任田。
任田虽然出身不算贫困,却自幼目睹农民的悲惨生活,对劳动人民寄予无限同情,他从小体弱多病,却心怀悲天悯人之情。
任田的父亲任宫泽在文坛成名后,一直混迹于上流社会,即使知道了任田这个儿子,也从来没有打算认他,其实任宫泽有好多私生子女,直到任田七岁时,才认他这个儿子,却始终没有将任田的母亲当成妻子。
吴笛觉得任宫泽与任田父子的经历,有些像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和小仲马,其中大仲马可是名副其实的“大种马”。
当然任田的作品风格与小仲马一点也不同,他现在在文坛上的名气几乎为零,他的父亲从来就没有真正照顾过他,只是保证他的生活开支,他写了很多诗歌和童话,却全都是自费出版的,销量惨淡,都没办法回本。
他毕业于某个农业大学之后,亲赴农村任教,并以普通农民的身份开办农业技术讲习所,创办农民协会,亲自指导农民科学种田,任教四年即辞去公职,离家独居于某个小乡村,过着普通农民生活,虽然和他那著名作家之子身份不符,却因为自己的信仰而乐在其中。
他运用科学知识扶贫救灾,与水深火热之中的农民同甘苦、共命运。他不依靠任何组织,未加入任何政党派别,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以慈悲为怀,以苦行为人生使命,以知识为武器,在为民造福的过程中探索人生,实现自身的存在价值。
已经三十多岁的人了,却至今未婚,似乎也不准备结婚的样子。
吴笛是偶然间看到任田的作品的,但是读着读着却入了迷,她觉得对方的作品非常的“进步”,充满了“'***'”的感觉,甚至还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之所以打上引号,便是因为他并没有将他的这些想法归纳成一个体系,给人很抒情的感觉。(未完待续。)
'正文 第四百七十五章 吴笛崇拜的对象'
不过,他在书中的一句话让吴笛感觉印象非常深刻——没有全人类的幸福,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幸福。。
吴笛因此而对这位郁郁不得志的作家十分敬佩,虽然他其实也算不上作家,因为他在文坛混得太惨了,他没有得过任何文学奖,也没有写过任何畅销书。
总而言之,吴笛感觉像是碰到了一个圣人,如果他真的如他书中写得那样,自愿放弃轻松悠闲的生活,却主动下基层帮助农民,勤于劳动的话。
而看了任田的书之后,吴笛愈发想要将马列毛邓三的理论搞出来了,她感觉任田能够帮助她完成《华夏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吴笛拿着任田的一部童话集,那是他对自己心目中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吴笛看来,这完全是'***'真正实现后所有人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美好幻想。
在从当代文学的书架走向自己的座位时,她还在书架上看到了自己的那部《舌尖上的名著》,这倒是让吴笛有些小小的自豪,因为这部书完全就是她的原创。
吴笛蹙了蹙眉,因为她发现自己一直习惯的位置,居然已经被人坐了,不会又是那种故意抢这个位置,然后希望引起她注意的无聊男生吧?
以前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种事情了,吴笛在中都大学怎么说也算是个名人,她甚至知道有人总结她每曰的时间安排表,然后发到大学生聚集的人人什么的,甚至还上了热门分享,有些比较喜欢动脑子的男生,就喜欢对着时间安排表来制造所谓的“偶遇”,想要攻略女神,总得先混个脸熟吧?
所以她在图书馆经常坐的座位,只要稍稍关注她的人,应该都知道,总有人觉得,吴笛挑选一个特定的位置,就是为了方便男生去搭讪,这让吴笛自己都有些哭笑不得,她纯粹是喜欢那个座位而已。
如果有人恰巧占了的话,那随便换一个也无所谓,反正现在图书馆最不缺的就是座位了,可别奢望她主动上去说,这是我的座位,请你让一下什么的,吴笛知道一旦说了这话,面临的就是对方打蛇上杆的搭讪。
不过吴笛在看到她座位上坐着的人时,顿时就愣住了,竟然是他……
吴笛总是不擅长记住别人,尤其是在去美利坚之前,后来在美利坚,她才渐渐地改变这个不是很尊重人的习惯,现在的吴笛,虽然再次懒于交际,但是班级里的同学的名字还是记得很清楚的。
然而在那段时期,却有一个人让她印象非常深刻,因为她在理科败给了对方,而且对方还拥有那非常漂亮的容貌。
坐在吴笛位置上的正是赵晔华,他戴着一副眼镜,容颜绝美,神情淡漠,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位吴笛的熟人,正是当年与吴笛一个班的学霸,赵泽南。对方正撑着脑袋,一边在看书的同时,一边瞧一瞧赵晔华,神情莫名的愉悦。
当初“二赵”之名可是传遍一中,虽然赵泽南一直是千年老二。
赵晔华手中正在看一本逼格极高的技术类的书籍,纯英文的,若是不知道赵晔华底细的人,一定以为他在装逼。
比如有人看到他正坐在吴笛的座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