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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好了,就只会被你喂一口啊,我绝对不是宠物,以后禁止摸头、喂食!”吴笛很严肃地说完后,便张开了嘴。
对吴笛这种怎么玩都不会坏的体质来说,春天吃冰淇淋一点问题都没有,反正她现在也不会再出现痛经这种事了。
看到妹妹将冰淇淋吃到嘴中后,双眼眯了起来,一脸享受状的样子,吴迪就觉得非常开心,他知道自己的妹妹其实非常喜爱美食,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便能够毫无顾忌地大吃大喝,同时也可以保持完美的身材了。
吴迪趁机又喂了一口,让他差点笑出来的是,刚刚还说只要被喂一次的吴笛,又眯着眼睛张开了嘴,他感觉这个时候的妹妹,很像她养的那只小黑猫琉璃。
这就是“哥哥,请调教我吧”的具体内容吧,吴迪愈发温柔地想着。
当吴笛突然回过神来时,便发现冰淇淋已经被解决掉一大半了,全是吴迪喂的……
“你这个大笨蛋,说了只准喂一口,我不理你了!”妹妹抬起她那光滑白皙的下巴,双颊通红,也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害羞的。
反正用“傲娇的样子可爱极了”来形容就对了,吴迪惬意地想着,很自然地将自己的手放在那一头柔顺的黑发上,轻轻抚摸……
这样甜蜜的时间,能够持续得更长一些就好了。
两人又去体验了古人的射箭,这是一座古代的文人士大夫练习箭术的地方,现在被改造成了让游客射箭的场所,若是射术精湛的话,还会有奖励。
“又是十环,太牛叉了啊!”
“这绝对是专业的射箭运动员吧?”
“这女孩射箭的样子真是帅呆了!”
周围传来一阵惊叹的声音,吴迪看着自己身边的妹妹,露出了自豪的笑容。
从一开始,吴笛那精准的箭术,就吸引了好多人的围观,他们都被这个英姿飒爽的女孩折服了,要知道,这可是最远的距离,一般人选择这种远距离射箭的话,几乎都是脱靶……
傍晚的时候,两人十指相扣,手牵手行走在古城墙上,夕阳西下,远方那金色的晚霞,美丽得让人眼花缭乱,从古城墙向下望去,能看到一个碧波荡漾的湖,湖中波光粼粼。
城市的喧嚣,似乎在此刻被历史的厚重所掩盖,两人被静谧与安宁的气氛所笼罩,不过吴笛另一只手上的白色棉花糖,却又这样的画面增添了一丝俏皮。
因这里没有太多的人烟,所以吴笛早就将墨镜摘下,她那完美如画的脸颊上,一边吃着棉花糖,一边带着甜蜜的笑容,可见她这一天玩得很开心。
吴迪忽然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他看着开心的妹妹,深深吸了一口气,用一种不容辩驳的口吻说道:“呐,吴笛,我会娶你当我的妻子。”
吴笛手中吃了一半的棉花糖掉在了地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二十四章 《三国》完结'
吴迪走了,说是要将第二天的游玩时间先存着,下次再好好地玩,不过走得时候却有种落荒而逃的感觉。
吴笛则被对方那霸气的宣言镇住了,她的思绪有些混乱,然后她便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没什么好害羞的,喜欢就喜欢了,那又如何,我喜欢的男人,在我眼里也是最完美的!
但是,她却不希望吴迪做什么傻事,所以她主动劝解吴迪,她其实对什么名分之类的东西一点都不放在心上,那种东西怎么样都好,反正只要两人在一起玩得开心就行了。
吴迪看到对方回复的信息时,使劲地挥了挥拳头,他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妹妹,以后的妻子,受任何委屈!
在五月份的时候,吴笛的最后两部《三国》终于在万众期待中上市,还包括一些短篇的番外。
诸葛亮与司马懿的宿命对决,姜维与邓艾之间的龙争虎斗,都让不少读者看得非常痛快。
最终蜀国的败亡也让人叹息不已,毕竟蜀国一方,刘备、关羽、张飞、赵云、黄忠、马超、诸葛亮、庞统等等,一个个让人喜爱的人物,都跃然纸上,让人不忍心就这样与他们告别。
最后两部《三国》的销量,比起之前的也有所降低,毕竟三国后期确实没有前期精彩,而诸葛亮这种人气极高的人物,却依然回天乏力,这又让读者觉得不爽了。
倒是番外篇的合集,销量意外的高,有几部短篇都非常棒,尤其是以曹植的视角来写的短篇小说。
英雄豪杰,天纵之才,贫民子弟。寒门苦士,谁都逃不过一个死字。而越是英豪,越是舍不下打造出来的基业,定要的基业留下一个最好的继承者。
当曹魏大势已成,曹操年龄日高,关于曹魏方面谁继承者这一点。就成了无数人都在关心的问题核心。
最冒尖的人物是两人。曹植和曹丕。
这篇小说便重点写了曹植的“七步诗”是如何写成的。
当然,小说中也了曹植何在继承人之争中败给了曹丕,实际上曹植此人,因文才,颇得曹操赞赏,而曹丕虽然也有才,但终究比不上曹植,天下才华共一石,曹子建独占八斗可不是开玩笑的。才高八斗这个词一开始说得就是曹植。
曹植对曹丕是最有威胁的,可惜曹植在政治上、心机上,比起曹丕来说有些距离,而且曹植身边一群幕僚,全是些只会舞文弄墨的废物,曹丕身边,却有很多能人。
因此,在曹操生病时。曹植写了很有文采的文祝愿曹操早日康复,而曹丕却在幕僚的建议下。亲自侍奉在曹操身边,这两相对比,便一下子显出曹丕的高明了。
而曹丕能够最终确立继承人地位的关键因素,贾诩功不可没,因曹操曾问计贾诩,到底是谁适合。贾诩却说,我在想刘表和袁绍,曹操顿时就笑了。刘表与袁绍,都是想要立幼子,结果闹得内部分崩离析的人。
所以说贾诩非常高明。劝谏都这样委婉,可效果却好得惊人。
曹丕在曹操死后,顺利掌握魏国大权,他来就天性薄凉,所以他对曹植很有意见,更不用说,曹植在他的妻子甄姬死后,写了一篇《洛神赋》,更是让曹丕感觉很不爽,每个男人都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和另外一个男人不清不楚,更别说这个男人还是他弟弟……
所以曹丕想要报复,他召曹植入宫,参加一次宴饮,这来并不是一件多值得拿出来说的事情,不过就是在园中池边,摆好案几,珍馐琼浆,诸人入座,作和乐状。
酒过三巡,舞姬们在场中旋转,欢歌慢舞,一片和乐之景。就在丝竹声中,曹丕举杯,忽而对曹植说了一句话:
“孤听闻,子建有反叛之意?”
曹植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了,他怎么可能反叛?曹丕在一继承大位之后,将一切都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就算他曹植想要反叛,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他瞬间就明白了,对方只是找一个想要解决他的借口而已。
曹植立马否认,结果他的这位兄长轻笑一声,继续说道:“子建之才,向来远胜于我,之前一篇《洛神赋》更是足以名垂千古。今日宴会,何不赋诗一首以助兴?”
曹植一颗心刚刚放下,才发现自己背上已经全是冷汗,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却又听曹丕很冷漠地说,七步之内,赋诗一首,如诗不成,就以性命来抵吧。
后世的人来看,曹植作七步诗似乎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但是设身处地地曹植想一想,那可是性命攸关的大事,作不出来那就要死啊,而且他一向对曹丕十分恐惧……
最后,曹植硬着头皮上了,才华毕竟摆在那里呢,他最终作出一首:“煮豆燃豆萁,漉豉以汁。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曹丕听了这首诗之后,最终还是放过了曹植,因他也听出这首诗的弦外之音,当然,他不杀曹植的最关键原因,便是此人已经没有多大的威胁了,而那位在边境掌握着兵权的曹彰,回来之后,就暴毙而亡,这是谁动的手,答案很明显。
这首《七步诗》,以比兴的手法出之,语言浅显,是寓意明畅,无庸多加阐释,只须于个别词句略加疏通,其意自明。诗人取譬之妙,用语之巧,而且在刹那间脱口而出,实在令人叹观止。“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二语,千百年来已成人们劝诫避免兄弟阋墙、自相残杀的普遍用语,说明此诗在人民中流传极广。
它巧妙地运用了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表达了诗人曹植对手足相残的悲愤,同时也发出了理直气壮的斥责。诗的前四句描述了燃萁煮豆这一日常生活现象。曹植以“豆”自喻,一个“泣”字充分表达了受害者的悲伤与痛苦。后两句笔锋一转,抒发了曹植内心的悲愤这明显是在质问曹丕:我与你是同胞兄弟,什么要如此苦苦相逼?
当《七步诗》入选了这个世界华夏的初中教材之后,其中有道关于《七步诗》的赏析题,以上就是最准确的答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二十五章 预定遁矛文学奖'
《三国》系列小说完之时,也即将是各路文学评论家开始刷自己存在感的时候了,如果说之前吴笛的那篇《钱与情》拿下周迅人文学奖还让人有所疑虑的话,那这一部恢弘浩大的史诗巨著拿下长篇小说专属的遁矛文学奖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事实上,有不少人猜测,吴笛这样加快速度将这一部巨著完成,就是了赶上这一年遁矛文学奖的评选。
原想觊觎这一届遁矛文学奖的其他作家,纷纷哀叹,看来这一次这个极具分量的奖项又要与他们无缘了。
按理来说,想要获得华夏三奖,都是需要资历的,但是吴笛的才华,却打破了这样的传统,看看那个青衫诗歌奖吧,就是因阻碍了大势,导致其权威性一落千丈,这一次若是遁矛文学奖再逆势而,那么可以想象它的下场。
“文无第一”的原因是每个作者的文都有其亮点,有其可取之处,相对来说水平也差不多,这样一来自然就“文无第一”了。商业性完全可以根据赚钱的多少来比较,但是艺术性却何难分出高低,一千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然而这样一部恢弘浩大的《三国》巨著,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讲,它都将吴笛那惊人的才华体现得淋漓尽致,因《三国》,有更多的人注意到了《三国》的“大纲+设定”《三国正史》,他们再次吴笛的才华所惊叹。
因,吴笛确确实实创造了一个极具真实感的历史!
没有哪一部历史小说作者能达到这样的层次,即使是花泉镜也不行。事实上,花泉镜的架空历史小说,基上都是有原型依据的。他无法凭空设定出一个朝代来。
更不用说,吴笛架空得还是乱世,这个世界的华夏,除了上古时期的多国纷争的时代,后面就很少有乱世出现,但吴笛笔下的三国。却是这样的逼真动人,只要看过三国的人,脑中都会冒出一个个经典的人物,一场场经典的战役!
所以这一届的遁矛文学奖,吴笛的《三国》系列小说当之无愧,而且现在吴笛在获取文学奖方面,还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便是她现在算是“根正苗红”学院派作家,堂堂中都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师从国学大师云牧山,而那些遁矛文学奖的学院派评委,有好多都是吴笛的校友,他们显然不会难这一位注定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超级才女。
五月之初,岛国一处风景极佳的古宅,宅内樱花怒放,清风吹拂而过,樱花在空中飞舞。暖暖的阳光与花儿的幽香混杂在一起,让欣赏着这种美景的姚琼眯起了眼睛。
姚琼穿着宽大的华服。就坐在门口木制的地板上,地板有些陈旧的气息,但却异常干净,显然,这一座古宅,已经有了照顾它的女主人。
姚琼那俊朗的脸颊上依然胡子拉碴。极具大叔的颓废气质,他的嘴上叼着一支烟,那洁净的手掌却在慢慢翻看手中的一部书,书的名字,自然便是《三国》。
早就说过。姚琼极爱历史小说,别看他以写现代言情小说见长,不少人都将他归类到“现代派”的作家之中,与“现代派”作家相对的,自然还有“古典派”作家,花泉镜就是古典派作家的代表人物。
可实际上,姚琼却一直认自己是古典派的作者,他在小说中对诗词的引用,总是恰到好处,虽然比不得吴笛那种逆天的高质量原创诗词,但不能否认,他的国学功底,非常深厚。
只可惜,姚琼是野路子出身,一直遭受学院派作家的偏见,直到他继花泉镜之后,拿到上一届遁矛文学奖。
姚琼之前完的《一个爱情故事》,让铁杆的姚琼粉再一次增加,这是一个很美满的大叔与萝莉的爱情故事,非常有爱,充满了灵气,商业性与艺术系更是达到了完美的平衡,再挑剔的学院派评委,也对这部书爱不释手。
因此,姚琼终于收获了他之前梦寐以求的遁矛文学奖,虽然依然有些争议,但有更多的人则在惊呼,现在的年轻作者真是越来越了不起了!姚琼年纪还不到三十,自然也能算年轻作者。可实际上,姚琼在写这部作品时,根就无意拿奖,有时候果然就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而姚琼也以遁矛文学奖获得者的身份,奠定了他言情小说领域王者之位,哪怕是吴笛,也难以掩盖他的锋芒,因吴笛自《秒五》之后,还没有写过纯粹的长篇言情小说,这也使得她的女性读者有所流失,女孩喜欢《三国》的数量比较少,除非某些脑洞突破天际的腐女。
吴笛现在的男粉丝多得惊人,每当她出席一些签售活动,以及参与黑白格子乐队的义演的时候,到场的热情男粉丝,简直人山人海,其中有好多是那种足不出户的御宅族,他们认吴笛是最接近二次元完美女孩的人选,结果他们都穿着统一的服装,还自豪地宣称自己是“无敌卫队”的一员。
而姚琼的获奖,也振奋了不少野路子出身的作家,他证明了,将一种类别的小说写到巅峰,也能获得所有人的认可!
一般来说,大多数作家同样兼着文学评论家的身份,姚琼同样也是如此,尤其是他在获得了遁矛文学奖之后,便也意味着他真正在文坛立足了,所以他对一些作品的评论,也让人颇重视。
现在《三国》已经完结,而被这部作品深深吸引了的姚琼,自然也会写一些自己对这部作品的评论,他现在是第二遍通读《三国》了。
就在姚琼再一次被诸葛亮与司马懿的宿命对决所吸引时,一双白皙如玉的皓腕,却环住了他的脖颈,一阵少女的幽香将他包裹住了,背后也传来少女身体那柔软的触感。
姚琼在岛国待了这么久,自然是陷入了背后这位少女的温柔乡之中,实际上她也是《一个爱情故事》的女主角,姚琼将自己对她的爱写进了书中,这正是他的作品能引起那么多读者追捧的原因。
“叔叔,少抽些烟。”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女,调皮地将姚琼嘴上叼着的烟取下,可明明他就没有点燃这颗烟。
“小遥你……”姚琼露出了苦笑,他用手轻柔地抚摸了一下少女那柔嫩的脸颊,似乎是在抗议她对自己生活的干涉,实则却是在宠溺这个既是他女儿又是他爱人的少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五百二十六章 《英雄的黎明》'
虽然已经接受了这个少女的表白,但是姚琼还没有丧心病狂到推倒未成年少女的地步,不过他的“萝莉控”的头衔算是跑不了了,每次都要面对挚友花泉镜那种玩味的眼神,他表示压力很大。
萝莉控就萝莉控吧,其实萝莉最有爱的地方不是推倒,而是在于养成,将少女一步步亲手培养成自己的心目中完美的女孩,是一件多么有成就感的事情。
“叔叔,其实我也喜欢看《三国》呀。”森遥那略显冰冷的脸颊上,却带着温柔的笑容,只有她在面对姚琼时,才会流露出的笑容。
“你也看《三国》?”姚琼指着手中厚厚的这书,疑惑道。
森遥俏脸一红,却道:“是最近很热门的动画片,因是无敌文化公司出品的,所以在没有播出之前,就有好多同学说要看了,现在已经开播了3集,非常精彩,只是一周一集实在有些慢呢。”
姚琼不恍然,原来是动漫啊……
随着他待在岛国的时间越来越长,他也能清晰地感受到,以吴笛核心的无敌文化公司,在岛国的影响力有多么巨大,这个公司似乎总能把握住流行的萌元素,然后笼络住了大批的御宅族以及其他动漫爱好者,各种周边卖得手软。
都说他姚琼把握商业性的能力很强,但与吴笛一比,他就有些自叹弗如了。
如果说当年输给吴笛,他还有些心有不甘的话,那现在,随着吴笛的实力越来越强悍,不论是纯商业性的作品,如络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还是纯艺术性的作品,如著名意识流而又晦涩难解的短篇小说《双生花》,以及商业性与艺术性达到完美平衡的《三国》,都无一不展现了她制霸文坛的实力。
越看吴笛的作品,姚琼就越有这样的感受,尤其是《三国》整体的构建。那种推演天下大势的合理性,情节一步步推动的缜密性,都让姚琼感觉差距实在太大了!什么她能够写出这样出色的作品?心高气傲的姚琼算是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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