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变身女学霸-第3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聂茜为了让自己显得别具一格、特立独行,可是专门去学习了一下该如何去伪装成一个男人,毕竟女孩在一些方面天然与男人不一样。

而她这个年纪的少女,其实假装起男人来还是比较容易的,反正她就是个太平公主……

今日的聂茜,觉得自己无论是着装打扮,还是举止言行,都非常符合男人的标准,她甚至觉得自己已经演出了一个轻浮纨绔子弟的精髓……

聂茜哪里知道,吴笛对她这位表姐可是知根知底。

而且,吴笛在成了女孩后,这感官可是极为敏锐的,真正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对她的美腿、胸部、臀部感兴趣?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吴笛都觉得自己的养成太失败了。而聂茜这个假小子,却喜欢盯着她的头发看。

聂茜觉得自己绝对不可能暴露,所以她挑了挑剑眉,依然用她那略带沙哑的中性声音说道:“笛子你若想这样喊,那便这样喊吧……”

“茜茜……”吴笛这样喊道,忽然笑了起来。

聂茜忽然顿悟了,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这个让她觉得很特别的少女玩弄了,“茜茜”不就是“嘻嘻”吗?

哼哼,等着吧,待本大爷俘获你的心灵,再告诉你本大爷是个女的……哦呵呵呵,这真是一件愉悦的事情。

聂茜也笑了起来,这就是她的爱好,她其实对自己这个爱好不以为意,反正她又从来不会对女孩的身体做什么,只是当一个偷心贼而已,每当看到一个女孩爱她爱得死去活来,可得知真相后眼泪掉下来……

她就发现自己精神得到了升华,灵魂得到了洗礼……

这是何等恶劣啊……

吴笛想到了自己当年与表姐一起干的恶劣事情,表姐把女孩的心伤了,她便轻易地乘虚而入,很容易就能将一个女孩玩弄于手掌之中。

吴笛万万没没想到,自己与表姐这对黄金搭档,也有“相爱相杀”这一日。

不过想想,还是觉得有点小激动呢……

“笛子饭局完了还有事啊?要不和在下一起出去娱乐娱乐如何?”聂茜依然很不见外,实则她就是觉得,她本来就该与少女很熟一样。

吴笛拒绝道:“那可不行,我们班级肯定是有活动的,我得参加。再说了,茜茜你给我的感觉太危险了,我很害怕呐。”

吴笛虽然嘴上这样说着,可她哪里有一点害怕的样子。

不得不说,聂茜的突然出现,让她暂时放下了对父母的纠结,而和这位本来关系就很好的表姐重新交朋友,她觉得十分新奇有趣。

“总要给我个联系方式吧?”聂茜站了起来,手往墙上一撑,俯视着吴笛,忽然向少女凑近了些,目光显得极具侵略性。

两人之间的呼吸触手可及。

而吴笛倒也神情不变,仰着头,毫不怯弱地看着她,脸上依然带着永恒不变的优雅笑容……

两人就这样对视着,样子显得有些亲密暧昧,就在这个时候,吴迪这小子却出现了。

吴迪看到了自家表姐与自己憧憬的女孩,似乎凑得很近,自家表姐还用暧昧的目光看着自己憧憬的女孩,而吴笛脸上,更是罕见地带着微笑,似乎并不介意自家表姐的亲近……

我艹艹艹艹艹艹……一万头草泥马从吴迪心中飘过,他怎么忘了这茬了,他的这个表姐,完全就是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恶贯满盈、劣迹斑斑啊!

吴笛大神,我的生命之光,我的**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总之你可不能被一个帅气的女孩纸给攻略了啊!

吴迪在冲动之下,做了一件自己都想不到的事情,他飞奔到两个女孩那儿,抓起吴笛那纤细的小手,便拉到了自己的身后,他怒视着表姐,气势汹汹道:“聂茜,你刚刚想做什么?”

聂茜怔了一怔,脸上浮现出玩味的笑容,她轻轻抚摸着自己的耳钉,只是用无比轻柔地声音说道:“笛子,原来你和我表弟……”

“给我放手啦!”吴笛挣脱开吴迪的掌心,微微鼓起嘴,柳眉横竖,脸上带着看渣滓的神色,她气呼呼地踢了吴迪一脚,对聂茜说道:“我和他才没有什么关系呢!”

吴笛做出这样的举动后,自己心中居然也愣了一愣,因为她发现这似乎是她作为女孩的身体自然反射一般,要不然也不过就是给那熊孩子抓一下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少一块肉,而且这也不是礼教大防的封建时代。

她忍不住思考起缘由来……对了,都是因为吴迪这熊孩子“抢”了她“父母”的事情,感觉很不爽!所以才会让她这样失态!

傲娇!聂茜与吴迪两人脑中都蹦出这么一个词,真不愧是黄金搭档……然后只觉得——好萌!

吴迪虽然被踢了,可却也不感觉有什么痛,他发现女孩根本就没有尽全力,然后他就觉得心里乐滋滋的。

不对!现在还不是乐的时候,这可是出现了被ntr的大危机啦,对手还是自己的表姐……

“大神,我必须得告诉你一件事,这是我的表……”

还没等吴迪说完,聂茜直接捂住吴迪的嘴,对少女说道:“我是他表哥,有事和他说下,先撤了啊。”

说完,聂茜便将吴迪绑架而去。

吴笛笑了笑,抓了抓自己的马尾,眼中又出现了一丝怀念的神色,当年表姐虽然“欺负”她,可两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堪比亲兄弟,可惜现在……

吴笛回到了同学们所在的包间中。

此时此刻此地,这儿如此热闹喧嚣。

她却找不到一丝熟悉的味道。

==============

第一更~~~~~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九十九章 名校邀请'

接下来的班级集体活动也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毕竟初中生都未成年,能玩的东西很少,有许多人都直接回家了。

而吴笛与夏薇薇却正在一起逛街,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愈发亲密了。

“小笛,高中准备去哪上啊?”夏薇薇问道。

“外国语高中吧。”吴笛回答道。

“太好了!我也准备去那里上,你为什么去那儿上啊?”

听到夏薇薇的问题,吴笛不由想到了成绩出来后那几日,两所本市最好的高中都主动上门想要邀请她去他们那里上学。

巧合的是,两所高中的招生人员,居然正好同一天上门了。

吴笛倒是觉得挺意外的,在她以前那个世界,想来为了一个中考状元也不会这么兴师动众吧……

其实吴笛自己还没有认清楚自己身上的价值,她现在可不仅仅是个中考状元,而是一个门面人物,哪个学校能够邀请到她,显然会让自己的学校更加具备竞争力与吸引力!

吴笛在这座城市,可已经不是什么无名之辈了,至少在学生群体中,她就是真正的学生偶像、学霸女神!

尤其在吴笛凭借自己的完美战胜了各种各样的谣言之后,她的死忠粉更是多了不少,这些死忠粉可是真正的粉丝,若是吴笛出些写真或是专辑的话,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掏钱购买!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优秀的学生总是被名校追逐着,他们永远不必担心没人要,而一般的学生,却总是追逐着名校,他们却在担心名校会不会接受他们。

所以,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吧,摒除其他,单单从利益角度来考虑,那就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

像省师大附中和外国语高中都开出了极为优越的条件,比如学杂费全免,绝对将吴笛安排在强化班等等。

省师大附中见吴笛更加偏向外国语高中时,甚至一咬牙还开出了伙食费、住宿费全免的更加让人心动的条件。

他们也算是做足了功课,知道吴笛是个“贫家少女”,父母双亡,靠着小姨王静姝这位“自由撰稿人”“网络写手”养活……

可惜吴笛反倒对什么伙食费、住宿费不感兴趣,她高中也不想住校,那反而妨碍她做自己的事情,还有,和其他女孩一起住宿舍什么的,想想都是一件不适应的事情,哪里有在外面住得潇洒自由。

至于伙食费什么的,也就一个月五百,她也不会差这点钱。

更别说她从来就不对学校的伙食抱什么希望,待到她这个暑假系统地去学习如何下厨之后,那就真的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了。

没错,只要她自己动手做出来的事物,都是完美的,谁也比不上!

吴笛选择外国语高中的原因很简单,从它的名字就能知道,这所学校与世界上其他知名高中都有交流,除了英语之外,还必须兼修一门其他外语,而只要你能力足够,甚至可以兼修多门。

吴笛可是立志做文科学霸的人,对其他国家的语言当然很感兴趣,到时候直接用其他国家的语言将他们国家的名著“写”出来……

当他们发现一个纯正的华夏人,居然可以娴熟地使用他们国家的语言,完成各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著作时……妈蛋,这还是人吗?

比起外国语高中来说,省师大附中无疑更偏向理科,各种数理化竞赛获得者层出不穷,代表国家队夺得国际奥林匹克竞赛的大神们更是数不胜数。

华夏科学院中都有不少省师大附中毕业的科学人才,怎么说这个世界的华夏是二超之一,在尖端技术创新方面,可不比什么美利坚差。

不过吴笛显然是有自知之明的,或许她可以去搞搞数理化竞赛,拿点金牌什么的,但要真的去搞科研,她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所以她选择了自己更擅长的文科,而她脑中的记忆,更可以让她在文科领域,大放异彩。

让吴笛暗暗开心的是,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挺高……她会说她发现外国语高中的奖学金是省师大附中的两倍后,就更加倾向外国语高中了吗?

省师大附中的招生人员如果知道奖学金的多少居然也会影响学生的选择的话,他一定会崩溃的,这得要有多自信,才在还没上高中前,就已经准备预订学校的奖学金了?

妈蛋啊,少女你绝对已经将学习考试赚奖学金当成常规手段了吧?绝对是这样的吧?少女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我们学校开设奖学金不是给你送钱的啊喂!

可惜对吴笛来说,事实就是这样,她甚至还觉得,赚取的学校奖学金,花起来最硬气。

省师大附中虽然失去了吴笛,却招到了赵晔华,这位全市第二的优等生,他们觉得赵晔华的潜力比吴笛大,怎么说也是男生,有冲劲,到了高中,那就是理科为王的时代了。

“我看了一下外国语高中的介绍,发现它的奖学金比较高,便选择它了。”吴笛如此回答了夏薇薇的问题。

果然,夏薇薇愣了一愣,脸上露出敬佩的神色:“不愧是小笛,在学习上总是这么自信。”

吴笛心道那是当然,有人追求权力,有人追求金钱,有人追求美丽……其本质却是为了取悦自己、满足自己、享受幸福人生。

但对她来说,学习获得知识、考试获得高分,就是一种取悦自己的方式,也许一般的学霸还真的比不上吴笛这位有着近乎bug体质的学霸,因为前者也是依靠自制力、毅力让自己刻苦学习,以最终达到其他的目的,而吴笛却完全将学习当成了一种享受,一种人生幸福的追求。

吴笛最爱的人,是自己;最爱的事物,是知识。

在吴笛与夏薇薇一起逛街买东西时,也能够看出在一些方面,吴笛确实没有女孩的样子。

两人逛的是那种全是小店小摊的街道,谁都知道小店小摊上的东西,绝对是可以砍价的,而女孩无疑挺喜欢砍价,并不是因为缺那么些钱,而是本身砍价这种事就挺有乐趣和成就感的。

吴笛却没有砍价的意识,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乐趣,她只是看着夏薇薇砍价的样子,觉得还是比较有趣的。

===========

二更完成~~~~~求收藏、推荐、三江票!!!

'正文 第一百章 开启新连载'

与夏薇薇分离之后,吴笛很安分地回到了家中。

吴笛发现自己虽然成了女孩,可对逛街这件事,却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她甚至觉得还不如逛网店呢,想买什么直接就买了,省时省力。

好吧,吴笛就是嫌逛街浪费时间。

或许对一般的女孩来说,逛街是一种享受,可对她来说,却也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

而且从男性的角度来看待女性,显然他们饱受女性的逛街之苦,因为女性逛街的目的就是逛街,以买服装为例,她们体验或者说享受的是买之前试衣的过程,而男性则更喜欢看准了一件衣服直接买下来……

不过吴笛却不会拒绝朋友的邀请,她虽然喜欢学习,但在人际交往上,是绝对有分寸有手腕的,只要是了解吴笛性格的人,都会觉得她其实真的很好相处。

当然啦,这世上总有一些人会被嫉妒蒙蔽双眼,而做出一些傻事来。

这个时候的吴笛,正在写她的第一部长篇连载小说,她觉得今天的心情,正好写这部治愈人心的长篇连载。

可能由于很多人看网文看多了,以为长篇小说动辄会超百万字,可其实字数超过十万就已经算是长篇小说了。

像这个世界的华夏三奖之一的遁矛文学奖,便规定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就能参加此奖项的角逐。

吴笛写的这部长篇小说,初步决定写十五万字,以每月交稿两万字计算,大概七个多月可完成。

吴笛觉得自己比起王静姝来说,果然就是手残之中的手残,王静姝一天花四个小时就能写两万多字,每个月除去她休息的七天,一共能写四十到五十万字,这七个月怕是连《盘龙》这种超超超长篇小说都快结尾了……

果然自己就是不适合网文呐,吴笛撑着自己的下颚,有些无奈地想着,不过她想到自己可以帮王静姝做设定,画插图,才觉得自己还是挺有用的。

前文早已说过,吴笛并不是那种一气呵成型的作家,她喜欢精雕细琢、慢工出细活,而在写整篇文章之前,她会做好最充分的准备。

这就使得吴笛本身有了一种很特别的写作技巧,可能有不少作家也都会,那便是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先写出她想写的部分,最后再将其串联起来,并做到不留一丝痕迹。

这样的好处便在于,她永远不会有什么卡文的情况,她还可以在最佳的状态,写出最精彩的部分。

今日与“父母”一见,才真正深切地发现,现在的她,对他们而言,完全就是个陌生人而已。

没错,这是另一个世界,他们本来就与她没有任何交集,那她也就无需一厢情愿地去做一些多余的事情了。

即使是他们,其作用也不过是让自己酝酿出写文的心境罢了。

她的父母,永远是她那个世界的父母,她必须要分清楚这一点。

渐渐酝酿出情绪的吴笛,开始写这部长篇小说最致郁人心的地方。

精致华丽的文字渐渐出现在吴笛的笔端,这段致郁人心的地方便在于,明明写得异常平淡,如此波澜不惊,可仔细品味之后,却会发现一种深沉的悲伤,那是一种最为沉重的无力感。

而这种无力感,正是吴笛发现身处另一个世界,举目无亲的感觉。

这部长篇小说将会告诉读者,时间的流淌、现实的变化是一件很平淡自然的事情,但当你发现那段明明自己与对方都珍重的、刻骨铭心的感情,却在这样平淡自然中悄悄逝去时,你我都不会哭泣,不会挽留,心中平静安详,只会淡淡一笑,各自向不同的方向潇洒地离去……

就在吴笛完成这最为治愈人心的部分时,她那小上网本上的聊天软件忽然响了,她本来以为是她在《青春祭》的责编菲菲,可看了看后,发现居然是《时光碎片》的编辑“千易”。

对于这位编辑千易,吴笛其实是比较陌生的,因为他不像“菲菲”那样时不时地找吴笛聊聊天,指点一下吴笛要注意的地方什么的。

千易每次就是“交稿时间到了,稿子发来”,吴笛则“嗯”一声,将稿子发过去,两人并没有太多的交流。

吴笛总觉得这位编辑架子挺大的,可能确实是因为《时光碎片》在青春文学杂志中属于领头羊的地位,发行量特别大,所以他们的架子也大。

而《时光碎片》喜欢炒作什么美女作家、帅气男作家、高中生作家之类的玩意来博人眼球,可不得不说,虽然这些人凭借着长相收获了一些粉丝,但他们的文章确实不怎么样,论起真正的粉丝,当然还是神秘的天净沙老师比较多了。

但《时光碎片》却凭借这种方式而促进了销量,并且还顺势举办了一个作文比赛,以发掘更多有才华的年轻作者,若是发现有长相和文章都不错的,那自然要力捧。

不得不说,《时光碎片》的总编钱四梁是个对市场把握极准的人才,他自己虽然不会写文章,却将懂得将娱乐圈的那一套搬入文坛,以打造文坛明星,培养忠实粉丝,然后促进杂志销量。

至今为止,钱四梁都做得挺不错,杂志销量稳步上升,已经压过当年青春文学的领头羊《青春祭》。

当初《时光碎片》还询问吴笛是不是美女,如果是的话,那正可以利用起来来炒作。

毕竟天净沙这位作者的硬实力,当真了得,每次读者反馈都一片好评,有不少像夏薇薇那样的死忠粉,看到有天净沙的文,都是直接买下整本杂志的……

可惜那时吴笛还没减肥成功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