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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假面爱人-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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炫目的深蓝色海岸线和岸边的灯火以及中空一轮柠檬色的圆月,交织成的美景令人不忍收眸。

前面的林可思忽然脱落鞋子,一手拎着袋子一手提着鞋子。像顽皮的男孩在沙滩上画圈走。

胭脂也脱下高跟鞋,拎着。

赤脚在夜晚的寂静的沙滩上,闻着海风送来淡淡的甜甜腥腥的滋味。

林可思挺住脚步,回头盯着小晴的眼睛。月色下,她的轮廓是那么妩媚优雅,眼睛里仿佛藏着万千的星星晶晶闪动。

象他这样十几岁就久经商场的老世故看尽世事百态,唯有这忽然冒出来的青梅激发出了难以割舍的情愫。

铺了沙滩布坐在沙滩,林可思给胭脂削了个苹果。

“这里很美吧。”

“恩。”胭脂的眼睛都不够看的,此时布满不远处路灯微亮的沙滩宁静,晦暗。

“和——殷斐,你觉得你们合适吗?”林可思喜感的嘴角绷紧了,忽然问。

问的直奔主题。

胭脂沉默。

一时寂静。

”大殷集团从A市撤资,撤的很干净是吗?“胭脂忽然出乎林可思意料的问。

林可思拿起一个香蕉,剥开,咬了一口,犹豫着,最后回答:“对。撤资很干净。以后我们很少能有机会在A市见到他。”

胭脂上唇咬着下唇。林可思知道这事,丰俊西也知道,只有自己不知道。

这种大动作至少也要提前就运作吧。

究竟是自己的信息渠道太弱了,还是她从来没想过这些。

一个人如果纯心想隐瞒你,你是无论如何在发现之前很难察觉的。

就像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不过,换个角度想,她算什么?其实殷家的走向,人家真的没必要告诉她。

一切,不过是,她自做多情而已!

林可思一直注视着她,眼看着她脸颊上有点闪亮的湿湿的。

他抬手给她去擦。

脑海里迅速反应,如果胭脂拒绝他擦眼泪,他再当一次小林子。

如果胭脂同意他擦眼泪,他可不可以向她示爱,求婚?

出乎意料的惊喜的,胭脂没有反抗。第一次这么顺从。

让他的手指在她面颊上轻轻的刮去泪痕。

“我和殷斐不过是一场误会罢了,其实没什么。”胭脂忽然说。

她是说给被人听,更是说给自己听。

他们其实没什么关联。

“我知道。”

林可思圈起胳膊温柔的抱住她。感到她的抗拒所以臂弯,轻轻的,在和她的身体间留下空隙。

胭脂其实真的很累了。

她什么都能看懂。她也知道林可思在制造机会接近她。

她还知道自己其实不应该和他走的接近。

他生活在蜜罐子里,他也不是个坏孩子,但他对她不过猎奇罢了。

就像听惯了民乐,忽然喜欢了摇滚,其实只是对旧日生活单调的一种猎奇。

只是此刻心太冷,冷到心房几乎麻木需要这样一份温热来解冻。

“胭脂,明天我们去见爸爸好吗?以后就让我来帮你。”

林可思难得正经。

“我会考虑,林可思。”

黎明时,林可思送胭脂回银杏路公寓。

一直送到上楼。

在开门时,胭脂一愣,自己习惯性的防盗门锁孔就拧一下,现在她直直旋转了三下才拧开。

好像有情况。

胭脂侧身躲在门口,一手将手机的照明灯打开,一手猛的开门。长期一个人住,胭脂早就将可能遇到的危险和应对在心里想过无数回。

房间里并没什么异物出来,没什么声音。

“怎么回事?”林可思看出胭脂的怪异按亮门灯。

玄关处胭脂的拖鞋和皮鞋东一只西一只,按照胭脂的性格,是会一双一双工工整整的摆放在鞋架的。

客厅虽然不能用凌乱来形容,但是沙发套歪了,茶几上的波斯米亚桌布垂到了地毯上。明显是走的急踩到边角将桌布拖到地面的。

橱柜的门没有掩严。

“有什么不对?“林可思走进去又拧亮了客厅灯开关。

“别动,林可思,这里来过人。”

林可思一惊:“你是说有贼?被盗了?”

“恩。”胭脂紧紧抿起嘴唇。

一丝不好的想法袭上脑海。不会是丰俊西吧?

他就这么沉不住气。

林可思听胭脂一说,此时已经箭步回到门口,立在胭脂身边。这里一切都不能再动了,免得破坏现场。

“报警吧。”林可思搂住胭脂的肩膀以示安慰,边打手机报警。

“丰俊西这人怎么样?“胭脂犹豫片刻决定和林可思探讨一下,丰俊西的巧合。

“丰俊西?”林可思狐疑的看胭脂,怎么又扯到他?

他们包括殷斐,其实都是一个圈子里的人,家族企业都是个中楚乔,只是走的远近不一样。

相比丰俊西,林可思和殷斐的关系可能稍微近一些,也不是很近。

但林可思和丰俊西却是一个大市范围的,见面的几率更多。

“恩,没事,闲来问问。”胭脂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

其实对林可思,她不也是不了解吗,没有把握的话还是别说。

她已经过了随便对交往过几次的人就什么都说的年纪。

十分钟后,警察来了三个,勘测了现场,发现卧室和厨房,厕所,衣帽间,总之房间里每个角落都有被翻找的痕迹。

”你有在家放现金的习惯吗?“

胭脂摇摇头。

“你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值得贼人这么寻找?”警察便做记录便问胭脂。

母带!胭脂几乎肯定。

但是她摇摇头:”不知道。”

既然丰俊西如此在意这盘带子,倒是自己的安全系数,真交出去,难保丰俊西不因怨和爱而不得对她做什么不利的事。

其实,那盘带子在哪,她自己都早就忘记了。

当时根本没当回事。

警察取了各种证据走后,林可思进去从衣帽间拿出胭脂的皮箱,放到胭脂面前:“这里你还是别住了,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女人,尤其是一个单身漂亮还有钱的女人,现在住这已经严重的不安全了。走,我给你找地方。”

“没事吧。贼都来过了。“胭脂知道这里不能住了,但是也不能和林可思走啊,还他找地方?那我成什么了?

”不行,胭脂,这次你必须听哥哥的,你在我心里就是太后级别的,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

林可思见她不动,竟自己动手在衣帽间给她往下摘衣服。

摘下一件外套后,里面是内库,尴尬的扭过脸:”你自己来!“

‘不能有任何闪失,必须随时保护。’这句话让胭脂心窝有点热。

她不好意思再矜持,走过去,摘下几身随身穿戴的衣物扔进皮箱。

这里确实不能再住了,今晚的贼若真是丰俊西的话,以他那么在乎的性格,按上个监视器都不一定。

最后,尽管林可思再三要安置她,胭脂还是执意先住酒店。

她打算空余时间再去买一套房子。

下午下班前,林可思果然又到楼下接她:“老爷子不舒服,和我去看看老爷子。”

这理由找的很合适,胭脂也是应该去探探病的。

本来想早早回去看一套房子的胭脂又再次被林可思拉到了s市,林家的豪宅。

同样是三十年前起步的企业,杰芬何翠荣注重的是怎么样捞钱转移财产和情人私奔,大华则牢牢在纺织这块站住了脚,其规模和其他产业早就不是杰芬可比了。

一进大厅就传来林瑾的咳嗽声。

“爸爸的老哮喘又犯了。”林可思说。

正说着,林瑾披着衣服从楼上下来了。

“爸,你怎么下来了,我们要上去看您呢。”

“小子没规矩,客人来了,我身为主人怎么能不下来见客。”林瑾嗔怒道。

胭脂紧走几步扶着林瑾:“林伯伯还是身体要紧,我上楼看您就好了。”

林瑾的气色晦暗,转头对胭脂笑:”我吃了平喘药,没事没事。“

“哦,天冷了,季节交替,林伯伯要注意保暖啊。”

胭脂扶着他坐到沙发,拿起一个苹果来削好递给林瑾。

“小子,你看看,胭脂就是孝顺。”林瑾拿过苹果教育林可思。

“嘿嘿,我不也挺好的吗,嘿嘿。”林可思挠挠头在林瑾另一边坐下。

胭脂坐在林瑾的右边,林可思坐在林瑾的左边。

这,很像家庭聚会呀,这,什么情况?

胭脂忽然感觉恨微妙。

今天这趟来,有点什么微妙的事情要发生。

林瑾又咳了几声,兀自说道:“我算是老了,人活七十古来稀,我这还没到七十呢,只是这咳嗽带喘的毛病,不知道还能熬多久。”

胭脂是心软的人,林瑾这一说,她赶忙劝慰:“林伯伯,您别消沉啊,现在医学这么发达,一点气管的毛病不算啥,要不您去看看中医,听说中医治咳嗽效果很好。”

“嗯,胭脂这闺女,从小我就看着长大,就是这十几年不太联系了。现在又联系上还常来关心我这把老骨头,我得替建宁照顾好。”

林瑾说完转向胭脂。脸色比较严肃:“胭脂啊,我家小子虽然顽皮毛躁了点,但是心里有你啊,我晚年没什么牵挂就是不放心你们俩,你们俩要是在一起了,我就放心了,心情也就好了。”

额——

胭脂终于找到微妙感的源头了。

感情,这是他们父子俩商量好的。

林伯伯关键时刻救助了杰芬,于胭脂是有恩的。

但是婚姻大事,不是报恩,自己和林可思?

兄妹,好基友,没有性别区分,这种的感觉还差不多。

拒绝也不好,答应更不好。

她低着头纠结没说话。

林可思听了他爸替他这翻表白,急溜起身一屁股坐到胭脂这边,拉起胭脂的手:“胭脂,我爸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你看,你自己一个女人撑着工厂,又独来独往,像昨晚多危险,以后就让我来帮着你。”

胭脂白楞他腹诽:小林子啊小林子,我算服了你了,搞对象还得拟爸帮着你上陈厮杀表白的。

她把手从林可思手里抽出来,这小子一找到机会就拉她手,可怜的左右手。

“林伯伯,我还没想好,给我时间考虑下可以吗。”

好吗,这谈恋爱不是和本人谈,还得和代言人商量。

林瑾起身去吧台倒水,其实是脱离了他们俩的阵地,儿子表不明白自己也替他说了,人也卖着老面子替她拉来了,剩下的就不适合自己参乎了。

但是听胭脂这话,还没怎么看好自己儿子啊。

121 一愣神,手指被烟烫了

但是听胭脂这话,还没怎么看好自己儿子啊。要论条件,林可思根本不差女人,多少豪门等着结姻。但是他也是玩到三十的人了,就看好了胭脂,按说胭脂是二婚,林瑾要不是知道她是建宁的女儿说什么也不会同意。

但是既然是建宁的孩子,又是打下看着长大的,现在又是杰芬当家人,身价自然不一般。

于是林瑾又重磅补充一句:“胭脂啊,人一辈子活的稳是主要,一个人单一辈子是不可能的,千挑万选不是还得一个知根知底靠得住的人结伴一起走吗,你说是不是。我和你妈这辈子人算是被蹉跎了,就希望你们能平安和谐的过好。“

林瑾这句话也真是有感而发。当年建宁要不是怕人笑话放不开婚姻又遇上个软弱无能的杨老师,能那个下场吗?

自己要是不顾忌她和老胭的婚姻,舍得下脸追求她带她走,也不会遗憾半生晚景一个人孤单。

这段话确实有杀伤力。胭脂眼圈红了。

人一辈子要活的稳,自己之前就像个浮萍,根都没有何来的稳?

殷斐,这个名字冒出来刺的她心疼。

以自己的智商真还是不会看人的,还在命运的大海上颠簸什么呢,不如就接受命运难得的一次馈赠吧。

林可思,没什么不好,他比殷斐更靠谱,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肩膀一个家,二十八岁的女人,自己也真的累了。

别再不现实的追求什么爱情,心动。

身边的就是最好的。

胭脂没有再拒绝林可思伸过来的手。

林可思在吃过饭送胭脂回酒店时舒缓一口气:“终于转正了。”

北京。

一座外表朴素内修豪华的老北京四合院里,阴霾了几天终于升起了初冬的太阳。

院子有几重。设计成古代式样的由玉石影壁隔着。

最里面宽敞的庭院里,散发着花草和厨房的菜香混杂的香味。

一个保姆样的爱意推着一辆轮椅,在种满薰衣草的院子里晒太阳。

轮椅上女孩面无表情,眼睛望着大门的方向幽怨无神。腿一下用毛毯覆盖着。

两只白希的小手不停的,机械的撕纸,一张又一张,对折着撕,再对折撕,直到一张张A4大小的铜版纸画报变成指甲大小的一片片碎屑,再换着撕另一张。地上全是细碎的雪片一样散落的纸屑。

“几点了?”她冷冰冰的声音。

“婉柔小姐,十一点了。”

“斐哥哥该回来吃饭了。”金婉柔淡淡的说。

“是的,小姐,少爷不是每天中午都回来陪你吃饭吗。”保姆附和着。

”呵——“金婉柔嘴角浮起冰冷的嗤笑。

嘎吱——

门口果然准时传来一声汽车的刹车,轮胎迅速摩擦地面的声音。

身材挺拔修长的男人从车里钻出来。没月立即进院子去,先点了一根烟。

门口瞬间被他站成一副画。

白衬衫,黑西裤,米白色的商务皮鞋,烟灰色的意大利手工风衣。

一只手指间冒着星星点点的烟火。

靠着车门沉默抽烟的英俊男人,随随便便就能把烟就抽出一股子沧桑魅力的男人味道。”

胡大也听见车声,急急从门厅出来附耳在殷斐身边说道:“少爷,A市,胭脂要和S市大华集团的林可思订婚。”

男人欣长的身子一震。

眉间眼角黯淡无光,刺啦,手臂一抖,火色的烟火烫了手指。

他弹了弹已经因为发呆冒出一大截的烟灰。

“什么时间?”

“十月中旬的星期天。请柬已经发给了商界朋友。”

胡大看着殷斐越来越冷的脸子说。

“我没收到!”殷斐扔掉烟蒂,抬起皮鞋,踩踏:“我没收到也不同意!你知道该怎么办!”

“少爷——这边金小姐——”

“我怎么说你怎么办,哪来的废话!”殷斐忽然表情扭曲歇斯底里般喝道,返身钻进马巴赫轿车。

狠狠关上车门。

“少总,去哪?”前排的司机疑惑的小心的问。

“不知道。”

司机反应敏捷,即使老板说不知道,也是发动,疾驰而去。先开走再说。

“王姨,推我去看看,斐哥哥怎么还没进来。“金婉柔已经让王姨扫走了碎纸,拿出镜子整理了脸上的淡妆,见殷斐还没进来,催促。

轮椅退出前一进院子,刚转出影壁,看见胡大进来。

”胡叔,斐哥哥呢?今天中午吃他喜欢的酱鸭和酒酿蛋。“

“哦,内什么,少爷刚到门口就接到公司电话,马上又返回去了。“

胡大看见金婉柔出来找人有点意外,不过见多识广的他即刻就巧妙的掩饰过去。

“……”金婉柔盯着胡大的眼睛,又看了看门口方向空空的,没有那抹高大挺拔的身影潇洒的走进来。

她手捂着额头,神情萧瑟,慵懒的娇柔的说:“哦,这样啊。胡叔,那你们吃吧,我今天不舒服,想去睡了。”

“小姐,再不舒服也要吃饭啊,要不我去请医生过来?”

胡大很是心疼这个因为不愿离开少爷,怀疑少爷变心,跳楼没死成却摔坏了双腿,摔成残疾的表小姐。

她和少爷才是青梅竹马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要不是突然冒出来个胭脂,事情哪有这么复杂。

“不用了,胡叔。”金婉柔虚弱的挤出一丝笑,苍白的小脸紧紧蹙着:“王姨,推我进去吧。”

蓝色的犹如地中海的卧室,金婉柔现在已经不喜欢粉色系。什么都变了。他变了,她如何能不变。

什么粉色梦幻,骗小女孩的幻想去吧。

海洋蓝能让她暂时安静,安静了才不会歇斯底里,才不会想到那天殷斐决定抛弃她,决定送她去巴黎。然后便抛下她出去了整整一夜。

想必还是风流快活了一夜。

想必是追求那个女人,山盟海誓了一夜。

却留下她独坐清冷的黑夜里,孤寂里,呜呜哭了一夜。

自从她恢复记忆和殷斐重逢,他从来没有和她过夜,做那亲密的事。

起初她惶恐,她以为殷斐已经知道当初自己回巴黎背着他和另一个男人玩玩儿的秘密。

但是,殷斐并不知道,一场船难,她什么都没有了。

不能再失去殷斐的爱!

她小心翼翼的对他,已经有点卑微的察言观色哄着他的心。

她一直害怕面对,他的心已经被另一个女人分走了。

不!绝对不!

她不能得不到殷斐,即使得不到也不会让那个女人得到!

胭脂,你长的像我,却因为像而抢走了我的男人,做梦!凭什么!

嫉妒痛苦不服不甘怨恨报复,那一夜,切齿的恨意已经要把她逼疯了。

于是第二天,中午,当听见殷斐的车从别墅大门进来时,金婉柔孤注一掷的从三层楼别墅的楼顶跳下去。

一片惊呼!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

包括殷斐!

茂盛的秋菊丛中,在殷斐面前展现一副血泊中的猩红的凄美。

就像盛开的罂粟花,伤人,不能遗忘。

她要让他看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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