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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面首席缠爱小女佣-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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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两人休息了一会,开始收拾行李准备走人,顾念彬打了个电话,手机一拿出来,杜小仙愤愤的瞟了他一眼,还记着他骗她的事,顾总裁心里暗笑,只当看不见,语气轻快的对着电话交待事情。

走出房门的一刻,杜小仙回头看了一眼,显得颇有些留恋,顾念彬心里一动,说:“你喜欢这里,咱们再多住一晚也行。”

相比金碧辉煌的大酒店,杜小仙在这种地方呆着更自在些。但她不能让顾念彬跟着自已受苦,所以她还是摇了摇头,说:“走吧。”

楼下的旅馆夫妇正看着门口停着一辆豪华轿车纳闷,他们只认得宝马奔驰,对这个标志是匹马的黑色轿车不熟知,但从外表来看,这应该是比奔驰宝马更高级的车。只是为什么停在他们门口,能开这车的人不会来住他们这种小旅馆吧?

杜小仙下了楼,见老板夫妇背对着他们站在门边,便叫了他们一声,老板娘转身看到他们手里拿着行李,有些惊讶的问:“你们这就走啊?”

“嗯,”杜小仙走到柜台前:“我来交房钱。”

老板娘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说:“交什么呀,刚好是退房时间,不用交了。”

杜小仙不懂这些,以为住了半天也要付钱的,听老板娘这样说,问:“真的不用交了?”

“不用,晚上住才交。”

一般的退房时间是中午十二点,现在都两点了,顾念彬知道老板娘是想照顾他们的。也不说穿。朝她点了点头,牵着杜小仙往外走。

这时外头停着的那辆豪华轿车里出来一个西装革领的男人,快步走过来冲顾念彬点头哈腰,恭谨的叫了声:“总裁好。”说着接过顾念彬手里的行李。

顾念彬问他:“我交待的东西呢?”

“在这里,”男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大信封交给顾念彬。

顾念彬便对杜小仙说:“你先去车里坐,我马上就来。”

杜小仙点了点头,乖乖的上了车,顾念彬走到目瞪口呆正看着他们的旅馆夫妇面前,把信封塞到老板手里,说:“这两天打挠你们了,小小心意,请一定收下。”也不等他们有所反应,就转身上了车。

老板夫妇面面相觑,不晓得顾念彬倒底什么来路,听到那男人叫他总裁,可是总裁为什么住他们这里?房钱也是一天交一天的,杜小仙还起个大早去早点铺子帮忙挣钱,这倒底是怎么回事?

老板忙打开信封看,里面居然是一捆没开封的百元大钞!

果真是有钱人啊!可……

老板娘反应过来:“这钱我们不能收吧?”

老板眨了眨眼睛,“车子已经走了,不收怎么办?”

老板娘伸长脖子往马路上张望,滚滚车流,哪里还看得到影子!她想了想,说:“那就收下吧。咱们是遇上贵人了。”

老板说:“小姑娘还瞧不出什么,倒是那个小伙子,穿着打扮虽然一般,但那气质绝非一般人物,我还纳闷呢,原来还真是个大人物!”

老板娘白了他一眼,“瞧你能的,早没听你说呢,现在倒马后炮了。”

顾念彬带着杜小仙在S市最繁华的百货商场大采购,他有小洁癖,急需要换洗的衣物,杜小仙老实,走的时侯,一件好衣服都没带走,他也要给他的小姑娘买几身漂亮衣服。他和杜小仙的衣服都有固定的牌子,一般到换季的时侯,品牌经理会带着画册过来让他们挑选,极少有机会正儿巴经的上百货店买衣服,所以这会子顾总裁花钱花得很痛快。

杜小仙第一次这样跟着顾念彬大采买,也是兴奋得不得了,特别在男装区的时侯,顾念彬身型好,穿什么都好看,每一次换装,杜小仙都是眼睛一亮,听导购小姐们在一旁赞美之声溢不绝耳,小姑娘很是自豪的模样,是她的男人啊!就因了她眼里的光彩,顾总裁头脑一热,喜欢不喜欢的买了一大堆。走的时侯,杜小仙欢天喜地的抢着提袋子,顾念彬看她兴高采烈的样子,也由得她去,跟在后头满眼都是宠溺。

到了女装区,杜小仙的兴奋劲头还没过去,顾念彬挑了衣服给她,就跑到试衣间去换,导购小姐看出这俩位是贵客,口灿莲花在一旁推荐,杜小仙一口气试了十来件,站在镜子面前照来照去,她审美有限,只要是新衣服穿在身上都觉得好看。顾总裁又是个宠小姑娘不遗余力的主,只要她喜欢,那还有什么说的,照单全买呗!

杜小仙喜滋滋的换装,导购小姐喜滋滋的打包,顾总裁坐在沙发上也是一脸喜气洋洋,最后的结果便是皆大欢喜。杜小仙头脑简单,一直到要走的时侯,导购小姐把数个袋子堆到他们脚下,小姑娘才啊的一声,问顾念彬:“买这么多啊?”

顾念彬轻描淡写的说:“你喜欢就买呗。”

“只住两天,买这么多哪穿得完啊?”

“买不完带回去装。”

“可是家里还有很多衣服呢,别买这么多吧?”杜小仙小声的提议。

顾念彬斜眼睨她:“单都买了,你现在才说,试的时侯件件都喜欢,现在倒嫌多了。”

站在一旁欢送他们的导购小姐们看着杜小仙那个羡慕妒忌恨啊,眼红得要滴血,拥有顾念彬这样出色的男人已是上天恩典,还对她这般宠爱!真不知道这个瘦弱的小姑娘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能修来这样好的福气!

买完衣服,顾念彬又带着杜小仙跑到杂件区买了各式的围巾五条,他喜欢一款深蓝色的棉质大围巾,面料很舒适,展开来又是披肩,围在杜小仙的肩膀上,更衬得她小脸光洁白腻,仿佛晕着盈盈的光。

从百货商场出来,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间,顾念彬带着杜小仙去吃S市有名的脆皮紫鸭,这种紫鸭产自S市不远的紫围山,它们终年饮山上的泉水,食溪水中的银鱼,通体长雪白的毛,肉色却是紫色的,皮不象普通鸭那般厚,薄薄的一层嚼起来香脆可口,所以叫脆皮紫鸭。因为这种紫鸭长得慢,供求不过来,市面上很稀少,价格就贵得吓人,有钱也不一定能吃到,需得提前预定。顾念彬早上就叫人订了位子,所以晚上才能带着小姑娘去一饱口福。

在杜小仙眼里,从来就没有不好吃的菜,样样菜入口皆是惊喜,反而衬不出脆皮紫鸭的好来。顾念彬见她吃得满嘴油光,乐不可吱的样子只是好笑,自已吃得少,不时喂投给他家小姑娘,又介绍了脆皮紫鸭的来历,杜小仙听了眼睛发亮,盘算着说:“我闲着也是闲着,要不也买一窝紫鸭仔来养,就算不卖钱,自已留着吃也是好的。”

顾念彬哈哈大笑起来,捏了捏小姑娘的脸蛋,说:“痴人说梦!”

“怎么不可以嘛,”杜小仙很想当然的说:“我养小鸡小鸭很在行的,养在阳台上,保证不会弄脏屋子的。”

顾念彬笑着说:“脆皮紫鸭是紫围山的特产,别处都没有,所以才这么珍贵,你以为谁想养就可以养啊?”

杜小仙颇有些惆怅的说:“那就没办法了。”

“你还真想养啊?”顾念彬说:“养鸭是不行的,养条狗我还可以考虑。”

“真的?”杜小仙高兴的叫起来,她小时侯养过一条叫小黑的狗,相依为命的过了两年,可惜后来丢了,她难过死了,很长一段时间都郁郁寡欢,直到现在,她想起来仍是唏嘘不已,她喜欢小动物,和小动物在一起,她可以无拘无束,非常快乐。如果顾念彬真的肯让她养条狗,那实在是太好不过了。

“你喜欢就好。”顾念彬其实是不喜欢狗的,嫌脏,但是只要杜小仙喜欢,他就让她养,“回到G市,我带你到宠物市场去挑一只,买回去归你养,我可不会管的。”

“没问题,”杜小仙太高兴了,油乎乎的嘴就凑上来想亲他一口以示感谢,顾念彬嫌弃的躲开,惹得小姑娘哈哈大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响在屋子里,听在顾念彬心里便是幸福的音符!

第140章咱们爬山去

晚上,他们住在S市最豪华的金月大酒店,顾总裁心疼他的小姑娘遭了几天罪,挖空心思的想补偿她,进了房间,他亲自给杜小仙放了一缸热腾腾的洗水澡,并往里头倒了几滴安神的精油,又叫了人送了一小盘进口草莓来,再帮她把电视打开,杜小仙泡在浴缸里边看电视,边吃草莓,惬意得不得了。

草莓摆在晶莹的冰盘里,颗颗一般大小,红艳欲滴,看着就食指大动。杜小仙觉得自已象有一个橡皮肚子,从饭店回来的时侯,直嚷着吃撑了,一料米都塞不下了,可是一见这红艳艳的草莓,馋虫又爬上来,立马捏了一颗扔嘴里,清甜中带着微酸,正是极好的消食果。吃了一颗又捏一颗,想起自已说过的话,不好意思的冲顾念彬笑。

安排好了小姑娘,顾念彬到外面的厅里去打电话。既然哄回了心爱的小姑娘,接下来当然就要办点别的事了。电话打出去,事情却出乎他的意料,顾念彬微皱了眉,是谁这么快手?他这两天二十四小时紧贴杜小仙,诸事皆抛脑后,还没来得及排兵布阵,夏氏却已是祸起萧墙,败相毕露。

顾念彬并不是睚眦必报的人,但夏曼茵动了杜小仙,踩了他的底线,这个仇他不能不报。夏曼茵依仗的是S市的夏氏,只要将她的靠山打垮,他就可以随意的痛打落水狗了,死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他想要的是——生不如死!

他要让夏曼茵活着受煎熬,受折磨,要让她为犯的错误悔恨终生!

出了那件事后,他第一时间就想出了反击的方案,只是杜小仙的出走打乱了他的计划。不过是短短两三天,夏氏已然惹祸上身,各种麻烦层出不穷,内忧外患,任是谁都可以踩上一脚,夏氏在S市虽也排得上号,但夏祖德是投机出身,实业并不多,一两场金融战打下来,垮台便是必然结果,只是没有人吃饱了撑的,会拿出那样一大笔钱来跟夏氏斗,因为损人也不利已,虽伤不了元气,也并没有什么好处。这个在背后动手脚的人绝非泛泛之辈,顾念彬想来想去,能这样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只有一个人,只是他不明白,这人为什么要帮他?

既然这样,他就没必要再插上一脚,免得打乱了人家的全盘计划,只是心里隐隐不痛快,他女人的仇却是别人来报,顾总裁心里很是有些隔应啊。

第二天早上起来,天空放了晴,连下了几天的雨,突然晴了,连带着人的心情也好了,杜小仙记得顾念彬说在S市有事要办,便说:“你今天要出去办事吗?我就不去了,呆在房间看电视吧。”

顾念彬站在窗边抬头看天,听了这话扭过头来笑着说:“这么好的天气,呆在房间干什么,咱们出去玩吧?”

他整个人都沐浴在阳光里,头发上闪着淡淡的金光,顾念彬今天穿了一件宝蓝色的毛衣,衬着蓝天白去的天幕,显得格外俊朗,杜小仙两眼放光的看着他,心里甜蜜又骄傲,这个出色的男人是她的耶!

她走过去问:“你不是说要去办事吗?”

顾念彬轻描淡写的说:“无关紧要的事,办不办都行。”

杜小仙站在窗边,看到马路中间的水渍被过往的车辆辗得发白,已经全干了,而边缘却还是湿湿的,看上去就象是镶了黑边的练带一般。晨风仿若小孩的手,轻柔的拂着她的脸,或许是站在阳光里的缘故,这样吹着风并不觉得冷,空气里有湿润的味道,浸入肺腑倒觉得比平时更为舒爽。

杜小仙高兴的问:“那么,我们上哪里去玩呢?逛街吗?”

杜小仙其实并不是很爱逛街,可只要同顾念彬一起,做什么她都是高兴的。

顾念彬把胳膊搭在她肩膀上,难得用一种轻快的语气说:“咱们爬山去!”仿佛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般,很意气风发的模样。杜小仙满眼发光的看着他,高兴得几乎跳起来:“好呀,好的呀!咱们去爬山!”

顾念彬带杜小仙去爬的可不是一般的山,这山在S市近郊,叫做桐山,是国内四大佛山之一,每日前往桐山参神拜佛的人不计其数。顾念彬的母亲方雅茹是佛教徒,平时大门不迈二门不出,一年里却要来这桐山好几次,给菩萨们烧香敬神,以示虔诚。每年的大年初四晚顾家更是全家出动,到山上住一晚,初五一早抢得烧头柱香,以求来年全家平安顺利健康。桐山不但是佛寺胜地,风景更是优美。顾念彬每年冬天到山上都觉得风景怡人,想来秋日应当是更好,所以便想带着杜小仙去看看。

起初杜小仙以为桐山和G市的岳峰山一样,是不大的山,一天就能上下。下了车,看到山脚下大大小小的寺庙才知道自已想错了,寺庙前的广场上立着两只巨大的铜鼎,香客们正往铜鼎里丢香纸钱,透过铜鼎上方的一排洞、眼,可以看到里面熊熊燃烧的大火,白色烟雾源源不断的升腾,扶摇直上云霄,想来老远的地方都能看得见。

这完全超乎杜小仙的想像,她听着天南地北的人说话,还有远处此起伏服的叫卖声,如此热闹嘈杂,让她一时间倒有些茫然,连顾念彬离开都不知道。她看到不断有香客从庙里出来,手上都拿着一捧又长又粗的香,插在金色的铜炉上。不一会儿就插满了,有僧人将燃了一大半的香拔走,腾出地方来给后来的香客们插香。

香客们说着笑着,插香的时侯却是很随意的样子,并没有杜小仙想像中的那样肃穆。这时顾念彬走了过来,牵了她的手说:“走,咱们上山。”

杜小仙问:“我们不进去烧柱香吗?”

“已经烧过了。”顾念彬指着远处卖香烛的摊位说:“把名字写给他们,付了钱,他们会有专门的人拿去烧的。”

杜小仙就很惊讶:“烧香也可以代替的吗?那能灵验吗?”

顾念彬便哈哈大笑,拉着小姑娘往广场边上走:“神佛之事,信则灵,不信则不灵。你要想亲自烧柱香,咱们到山顶上去烧。”

杜小仙见他带着自已又往车边走,问:“不是爬山吗?怎么还要坐车?”

顾念彬又笑,打开车门,手掩着车顶让她进去,然后自已也坐了进去:“从山脚爬上去至少得大半天吧,天都黑透了。”

杜小仙就咋舌:“这么高啊?”

“也不算很高,就是大,绕路远,呆会上山,你可以四处看看,这方圆数里都是桐山的山脉,风景很美。”

杜小仙点了点头,她是在山里长大的,见过许多连绵不断的山峰,却只在自家后山走一走,到阿妈的坟前坐一坐,并不敢跑远。现在坐了车上山,不管从哪个方面看,都是连绵的山峰,杜小仙便想起小时侯念的书里有一首苏轼的《提西林壁》,其中有一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她现在觉得自已也是一样,因为进到山里,便无法看到桐山的全貌,一时性起,轻声念了出来:“不识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顾念彬眉毛一挑,笑道:“哟,原来你还会作诗啊?没看出来呢!”

他自然是打趣她,杜小仙还以为他是当真的,赶紧就解释:“不是不是,这是苏轼的《提西林壁》一诗里的句子,我把庐山改成了桐山而已,我哪里会作什么诗呢!”

顾念彬这下倒真吃惊了,这句诗几乎人人都知道,或许也知道是苏轼所作,但能把诗名说出来的倒不多,连他都不记得,难为杜小仙却记得这般清楚,便说:“你记性倒好,还记得诗名。”

杜小仙笑着说:“我念的书本来就不多,所以才记得这样牢。”

一提到念书的事,顾念彬倒想起来,杜小仙不能回学校了。他相信有这两三天的功夫,邵柏青应该把网络上的东西都处理好了,但毕竟知道的人不少,就算他再怎么为杜小仙平反,也难堵众人悠悠之口。他不能再让杜小仙受到一丁点伤害了,所以那个学不上也罢。

想了想,他说:“仙儿,你不是喜欢画画吗?回去后我送你去学画画,你专心把画学好,学校就不要去了。”

杜小仙向来是顾念彬说什么她听什么,便点头:“我听你的。”

见小姑娘这么乖巧,顾念彬忍不住低头在她脸上亲了一下,一抬头指着车窗快叫道:“快看!”

上山是盘山路,每一个拐弯便可以看到山下大片的田地,这个时节田里都是枯黄一片,远远望去,一大片四方格子,阡陌纵横交错,远远看去倒是颇为壮观。

杜小仙轻轻啊了一声:“好多田!好漂亮!”

杜小仙看着山下,顾念彬却看着她,小姑娘眼睛发亮,或许是兴奋,又或许是被风吹的,脸颊上有淡淡的红晕,象夏日里的水蜜、桃,从桃尖慢慢润过来薄薄的一层,她的长睫微微抖动,象极了蹁跹的蝶,挨得这样近,顾念彬闻到了熟悉的气息,若有似无的萦绕在鼻腔间,仿若山间清晨的空气里和着露水的野花香。他把脸埋在小姑娘的脖子里,近乎贪婪的吸了一口气,轻盈的吻便落了下来。

杜小仙正扭头看窗外,只觉得痒,便咯咯的笑,扭着身子和顾念彬嬉闹着,在盘山路上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

第141章咱们也拍张那样的吧?

桐山历史悠久,名胜颇多,历来也是游山玩水的好去处。

顾念彬带着杜小仙站在一处观景台上,指着远处那一片红叶似火的枫林说:“看,那就是有名的红枫坡,这个时侯别处的枫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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