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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名人论读书苦乐-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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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书箱的艺术品水准。《圣经》记载上帝创造万物,最后造女人,这一
定是门徒的笔记有误。以我的经验,疲累的长期工作之后,最后的产品
不可能是艺术品的。
书奴搬家的高潮,当然是“搬”那个大关节了。目睹搬运工友汗如
雨下,我想起陶渊明时训子的话“此亦人子也”,不禁暗叫惭愧,所以
当他们劳累之余对我的书说了些不敬的话,我也不以为忤。
工友的话虽然粗鄙,但有一句他们却讲得真确:
“这哪里是搬家,这简直是搬图书馆!”
蓬丹(1951—)
原名游蓬丹。原籍福建。台湾师范大学毕业。后赴加拿大
留学。现居加拿大,任职于出版机构。
书签的归宿
中学时读了些文艺小说。记得有过这样的情节:慧心的女孩将亲爱
的他所赠玫瑰,瓶插数日之后,一瓣一瓣夹进书页或日记簿中。每次翻
阅,总会散落几片。散光了,缘也尽了。
也有过这样的故事:远离的男子自异国他乡捎来一片枫叶,说那枫
叶是寒冽秋光冷不透的他自己炽烫的心。沿着叶的脉络,他抄了一首白
朗宁的情诗。
女子将枫叶存放在厚厚的卷帙之中,以为沉重的压迫会使那叶瓣易
于服贴平整。再次翻看时,那薄薄的叶片早已干透,拾起就碎裂了。情
诗的字字句句遂也散落无着,她立时有种“心字成灰”的感觉。不久之
后,她即收到那男子的信笺,要她不用再等他了。
年轻的心常常容易悸动不安。这种结局不免令我兀自惊诧!原也爱
将落英残瓣夹进笺页作书签。因为时时得将它移来移去以便读书,也可
能由于枯叶干裂,这些书签十分容易碎散。为了怕它是那爱别离的征兆,
我不再捡花拾叶做书签了——尽管那时根本是不懂爱情或人生的。只在
一些捕风捉影的故事里,稍微体会到某种属于生命的无常罢了。
失去了书签的书总感到某种缺憾。大约对于十来岁的多梦幻的少
女,中学教科书是太枯燥、太没有诗情画意了一点。于是,在荒山旱地
里,便自以为是创造一些风景——我开始购买真正的书签。一本书不光
夹一张,多达十数张的都有。以致同学常戏称我的书已从课本“升级”
为百宝箱了。
确实,在以升学为唯一职志的苦涩岁月里,那一小长方条,顶端或
许有个洞,用以系一截丝穗的书签就是我们清浅的梦境,我们小小的奢
侈。钻石与钞票对我们还不具意义,我们甚至觉得容纳那些东西的百宝
箱是伧俗可憎的,只一向认为美丽的小纸片即是我们的财富。
心神不定,而又还没有能力去掌握或分析自己的心理状况。焦头烂
额之际,一句简明有力的金玉良言常能给予及时的一点清凉。
学期结束,有时把较喜爱的书签转移阵地,夹入新课本之中。其他
的存进一个纸盒。几年下来积了一大落。那简陋的纸盒换成牢固的铝盒
再换成轻巧的塑胶盒。那书签也自早期粗糙的纸张与匠气的画面改进为
制成光面或洒着金粉的、经过美工设计的艺术小品了。
书签的收集仿佛也见证某些心境。二十余岁特别注重美感的追寻,
所喜好的书签尽是风花雪月的书面。去了加拿大,偶然买到制成枫叶形
状的书签,一组数张,不同层次的红,不同姿态的展放,在叶的深痕浅
纹之中题诗,一字一足迹,有如行在蜿蜒曲折的姻缘情路上? 。
记得在其中一叶上题的是后主词:
一重山,两重山,山远天高烟水寒
相思枫叶丹
菊花开,菊花残,寒雁高飞人未还
一帘风月
宫词凄冷,红叶却灼热,冷热之间,正是那番相思滋味。
红叶是纸做的。不担心它碎裂,全给夹进书页。
然而,我终究还是怀着碎裂的心情离开那枫树的国度。
但,曾经以为是永劫不复的经历也使我体会到:
夜再长,白天终会到来
一切,所有的一切终会成为过去
这是自己后来在一纸书签上题下的句子。或许老生常谈,但加上自
己深刻的感受,便具有当头棒喝的作用了。
以后每遇不顺,便常提醒自己这一切都会过去,肩头负担与心头重
量仿佛轻省了许多。
人到中年,收集书签的兴味不减,喜爱的却是些清纯可爱的构图。
不知这是不是意欲与时间拔河的心态?
日本女童话画家永田萌绘制一系列星座美女书签。我很欣赏水瓶座
的造型。那长发丽人自瓶中汲水,一泼便幻成点点星芒——我也祈愿自
己的那一瓶生命清泉,虽曾滴漏,仍能化育一方梦土,成就一片星空。
近日在杂志上看到一组图片:两个头戴尖顶帽,足登厚长靴的小仙
童在林间嬉游。他们用一枚苹果做障碍跳高,用一瓣落花在浅塘泛舟,
鼓鼓的腮颊在帽下若隐若现,模样可人极了。于是为这些图片买了那本
不常看的杂志。
后来,偶然在途经奥克兰城的一家中文书店时,看到以两位小仙童
为主角的书签,自是毫不犹豫购下两组共七十二张,一组自留,一组准
备送人。
书签的归宿原在书里,但菲薄的纸片有时仍不免在翻看或传阅之中
遗落。而有些书看过即束之高阁,书签也因此被打入冷宫。
我于是将部分书签贴入相册,成为相片的注释。我翻看相册不一定
看照片,是为亲近那些书签,重温那些话语。
至此,我想它们再也不会迷失了。
纯纯
菲律宾女作家。祖籍福建晋江。菲律宾圣大化工系毕业。
酷爱文学,是菲律宾辛恳文艺社社员。
书橱?书瘾?书房
爱书的人,或多或少都有藏书的癖好,恋书成癖的我,自不在此例
之外。
有把喜爱的书占为己有的念头,始于初中时代。当时,学校有位同
级不同班的同学,正大力征求皇冠杂志的订户。那鲜艳夺目的封面,厚
厚实实的一本书,像密封的宝藏,对我有莫大的诱惑;摸摸口袋那几个
有限的铜板,也只有望“书”兴叹了。可是,那强而有力的占有欲,在
向他人借过几期来看后,却是更“看”更“久”还生。
有一天,放学返家途中,我极力地想说服两位风雨无阻,年如一日,
同我结伴返家的密友,与我合订一年皇冠杂志。我向她们提议“咱们三
人,轮流览阅,每人储存一期,谁也不吃亏,既省钱又划算”。费了好
一番唇舌,总算得到她们的同意,合资订了一年。她俩对书不如我的溺
爱,每期皇冠杂志一到手,我总以各种理由抢着先“读”为快,更鼓如
簧之舌使她俩同意,让每期都能平平稳稳地躺在我那书桌的抽屉中。
高中时,我对课外阅读有了更深一层如饥如渴的迷恋。虽在繁忙功
课的重压之下,仍无时无刻地利用每个空余的时间,贪恋地啃着文艺书
籍,沉述在那浩翰的书海中;书成了我唯一特有的嗜好,我亦相应地成
了书店的常客。更把那百忙中抽空为人督课,每月赚取的三十块零钱,
不吝地把大半往书店的钱柜里送,换回一本本心爱的书籍,夏丐尊的《平
屋杂文》,梁实秋的《雅舍小品》,朱自清的散文集,大仲马的《基督
山恩仇记》等等都是那个时候购置的。经过十多年的收藏,纸张已发黄
转脆,失尽了应有的书香之气,徒剩霉气而已,而我,仍当宝似的,不
时抽出来检看翻阅。上个月,整理旧书时,在存书中,发现了一本屠格
涅夫著的《初恋》,封面封底虽已破旧不堪,我仍珍惜地为它修补一番,
重新包过,让它以焕然一新的面目,跻身于芸芸众“书”之中。
手头上有了几十本书,那三个小抽屉已到了饱和状态,我开始企望
拥有一个书橱。高中毕业,侥幸地获得全校毕业生第二名的荣誉,父亲
问我要什么奖品,我毫不犹豫地开口:“我要一个四层间格的书橱。”
一星期后,客厅里真的摆着一个白底镶金边的书橱。愿望一旦实现,内
心的喜悦,真是难以言喻。我一本本用透明胶纸包好封面,在书的第一
项下方,工整地盖上那古香古色的方形图章,并注明购于何年何月,这
才按着书本的大小,把它直立于书橱中。在每格藏书前头的空余地方,
还放着几件精心选购的小摆设,书橱经我这翻装饰,倒也出落得精致雅
观,赏心悦目。
大学肄业期间,我几乎放弃了课外阅读,专心一致地为功课而忙,
书橱也被冷落了数年,鲜有新书添入阵容。
毕业后,明在地毯的那一端等着我。嫁妆中少不了那一橱当宝的存
书。我要明在卧室内订制了偌大的一个书架,沿着整面墙壁,自天花板
至地面,足以藏千册。在藏书未达其量时,空着的地方,成了摆置小摆
设的装饰架。这沿壁巍然而立的书架,除藏书外,为节省空间,也兼放
电视机和音响设备,可谓物尽其用。唯一缺憾的是没有安装玻璃滑门,
书架上的藏书被灰尘肆意铺盖得厚厚的,每隔数日都得烦佣人打扫打
扫。日子一久,书面上积了层粘腻腻的尘垢,擦也擦不掉,只有重新包
过。上个月,花了五百块,装上了玻璃滑门,成了名符其实、光亮洁净
的书橱。我那日积月累的几百本藏书,才算安顿妥善。
我对书有一份执着与偏爱,即便是涂得一塌糊涂,中学时念的教科
书,或是过了时的杂志刊物,我也舍不得抛弃,总觉得把一本印有优美
文章的书籍弃如破履,有点可惜。婚前的那个书橱成了我这些年陈年老
“书”的藏身之处。每年搬进移出,不厌其烦地整理着。看着十几年前
写于书上,歪歪斜斜的几行批注和注释,总把我引进昔日那书声笑影里。
书林里,年年都有新书加入,明每回为公事出差,往返台菲两地。
临行之前,我从没忘了交给他一张购书单,虽然他看后,眉头轻蹙,为
的是书重,携带不便,但却从不让我失望。一入家门,我就迫不及待地,
翻箱倒箧,寻找他为我买来的新书。
最近,逛了三四趟书店,以极低的价格选购了几本六十年代的旧书,
书面略有破损,纸张也呈微黄,但都是我喜欢的。书店里的女职员问我:
“你怎么尽买些旧书,不买新的?”我笑着说:“新书太贵了,我替你
们清除旧货,不好吗?”心里却想:书不比衣裳,不在其新旧,只要内
容好,就是好书。
去年,我把中英文合共几百本的藏书,分门别类地编起号码,整理
成一本藏书目录,题名为“书索”,既可记录藏书数量,又可考查书本
有否一去不返被遗失,这是藏书者最心疼的事呀!
明的四弟看我那么醉心于书籍,亲自刻了个“开卷有益”的石印相
赠,是篆体的,盖在书上,更增添了几许的古趣。
新书一进门,耐不住等到第二天,我就按着例常手续为它包装、盖
印、编号,然后满意地插进那排列整齐的书林中。
知道济阳柯蔡宗亲总会有个图书馆,像荒漠中碰上了甘泉,更高兴
的是我喜欢看的,大半都能在那儿借得到,替我省了不少的买书钱。最
近,我几乎每个星期都到那儿借一、两本回来阅读。只是,不知怎地,
借来的书,看起来总有点不过瘾,然而,想拥有每本读过的书,财力方
面又做不到。对新书的添置,我亦有了选择,只购买有藏存价值的好书,
对于看过一次不会想再看第二次的就向外借,尽量打消拥为己有的念
头。藏书中,一半以上,是历史演义,翻译小说,和古典名作。其余的
是我所喜欢的作家的短篇小说、散文、杂文之类的著作。
家里的藏书,到目前并未本本读过,我常自讥自己买书的速度快过
看书。婚后,除上班外,还有那终身制的“家务卿”职(丹扉为家庭主
妇冠上的尊号),能抽出读书的时间实在不多。陪孩子看医生在候诊室
内,上班途中在巴士上,办公室里,午餐后半个小时的休息空档,睡觉
前的床上,都是我平日偷闲看书的地方。看书时间不多,挤凑起来,一
天也不过二个钟头左右,也不是每天都有这种空闲。
最惬意的看书时间,是晚上孩子都睡着了,自己躺在床上垫高枕头,
捻亮台灯,看到疲倦得睁不开眼睛,有时,在昏昏欲睡中,把书随意往
枕头下一塞,倒真应了琦君笔下的“三更有梦书当枕”。
由于看书的时间不定,对借来的书,就有“得赶着看”的麻烦,不
如自己家中的藏书,一本可以看上一个月,甚至半年,随心所欲。今天
想看叶庆炳的散文,从书橱中抽出《谁来看我》,看一篇也好,两篇亦
成。看腻了,夏元瑜谈古论今的《流星雨》,笔调幽默,也可换换口味。
想看夹着淡淡乡愁的作品吗?王鼎钧的《碎琉璃》,张秀亚的《北窗下》;
还是喜欢乡土味浓的司马中原的《十八里旱湖》。再不然,元明清的短
篇小说也别具一番格调,都是举手之劳,即能读到。
自己看书,消遣性质多,研究使命少(极少),两、三本散文集交
替着看是常有的事。这都是家有藏书的方便。再说,家有琳琅满目的藏
书,对于想把孩子养成爱看书的习惯,也多少有点帮助。
人的欲望,原是毫无止境,有了书橱后,接着就想有间书房,在《那
满园的绿》一文中,提到的是母亲家的书房。可惜那书房除了藏书橱外,
还放置了音响设备、录影机、电冰箱、沙发,失去了书房的雅致。
记得念大学时,班上同学带我参观她家刚落成的新居,有一间装璜
得极其舒适华丽的书房,三十五平方米大,除开窗的一面,其他三面都
是一排排雕工精细,古意盎然的书橱。柔软的红地毯上放置了一张毛茸
茸的白色绵羊皮,想必是给主人躺在上面看书用的,旁边随意放着几个
方形的绒布椅垫,一张气势非凡的大书桌,摆在靠窗的一面,桌后是高
大宽敞的软坐椅。除此以外,别无其他,整间书房给人一种温馨舒逸的
感觉。如果你问我有什么心愿,那就是拥有这么一间书房。
第五编 书中自有黄金屋
富兰克林(1708—1790)
美国政治家、科学家、作家。出身于马萨诸塞州手工业者
家庭,年轻时当过印刷徒工。 1730 年为《宾夕法尼亚报》出
版商和发行人。1731 年在费城建立北美第一个公共图书馆,
1743 年组织美洲哲学会。1751 年帮助创办宾夕法尼亚大学。独
立战争期间,积极参加反英斗争。1775 年当选为第二届大陆会
议代表,参加起草著名的《独立宣言》。1776 年出使法国,缔
结了法美同盟。后又与英国和谈,签订了《英美和约》。1787
年为出席制宪会议代表,主张废除奴隶制。在科学研究上,发
明避雷针、远近两用望远镜,对电作了理论说明。文学方面有
著作《自传》。法国经济学家杜尔哥颂扬他:“从天空抓到雷
电,从专制统治者手中夺回权力。”
我的幼年教育
我自幼即好读,手中偶有点钱便都用以购书。我爱读《天路历程》,
我的第一部书便是班扬的这套小书。后来我又将这书卖掉以购买布尔顿
的《历史丛书》;书为坊间廉价小本,计不下四五十册。我父亲的少量
藏书多属于宗教论战性质,这些我也大都稍加涉猎,但日后每以此为憾
事,因为正值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之年,却苦于无适当的书可读,而
我此时已决定将来不作牧师。父亲书中我最耽读不倦的是普鲁塔克的《名
人传》,唯有在这部书上我认为我的时光最不虚抛。那里另有笛福书一
种,名《计划论》,以及马瑟博士书一种,名《为善论》,这两书对我
都有开茅塞之效,对我日后某些重要作为曾发生过相当的启迪作用。
这种浓厚的书癖终于使我父亲决定让我进印刷业,尽管此时他已有
一子(即詹姆斯)在这行业。一七一七年詹姆斯携印刷机与字模等自英
格兰归,于波斯顿开店营业。我对印刷业的爱好远较父亲强烈,唯下海
当水手的念头仍未完全忘怀。考虑此事后果堪忧,父亲遂不再耽搁,立
即催我去詹姆斯处作学徒。我推脱过一阵,但终于听从父意,正式立了
字据,彼时我还不过十二周岁。按合同规定,学徒期满将为二十一岁,
唯最后一年得领伙计工资。不久我对印刷一行已事事熟炼,詹姆斯依重
我如左右手。这时我开始有机会接触到好书。利用与书肆学徒相识关系,
我有时竟能从那里借上一册小书,但每次必速看速还,不敢污损。有时
一本书晚间借回,次日天明即须归还,这时我便一卷在手,连宵赶读,
以防到时还不回去,叫人来催。
此后不久,一位名叫马修?亚当斯的商人常来我印刷所,其人颇聪
明,于各类书籍庋藏甚富,得知我好读,因邀我至其书室中,慨然将我
所欲读的书惠借给我阅读。此时我对诗的兴趣正浓,间或也稍有所作;
詹姆斯以为此事或亦不为无利,对我稍稍鼓励之,因而我遂开始写时事
诗,记得其中一首名《灯塔悲剧》,记船长威斯雷克及其二女海上遇难
事;另一为水手歌,记海贼狄乞(绰号黑髯客)就擒事。按两诗格调均
不高,不脱克洛柏街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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