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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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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外存在着某种强制力,要求个人以一种特定的方式来调节他的消费。然而,除非假定消费者能自由选择,否则便不可能体会到(至少,不可能运用)任何边际效用概念。    
  Ⅳ    
  从《赋税批判理论》到《社会思想研究》(1868年),里昂·瓦尔拉斯很少提及价值理论。在这七年间,他的写作集中在实际问题上。他评论过(1863年)古尔诺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研究》,这使他有机会表述他对效用和数理经济学的观点(他还没有运用过数理经济学)。他在《社会思想研究》(内含他1867-1868年间发表的一系列公开讲演,这些讲演首次发表于《劳动》杂志)中,再次回到其父的效用观点,而没有增加任何新的东西,并且带着深深地伤感,因其父已于1866年去世。    
  Ⅴ    
  除了父亲以外,还有哪些经济学著作家影响过瓦尔拉斯早期的效用观点呢?在《纲要》第一部分(1874年),瓦尔拉斯曾对吉诺维西、西尼尔、孔狄亚克和萨伊表示感谢,因为他们在价值分析中运用了效用概念。在第二部分(1877年),瓦尔拉斯首次注意到杜皮特同效用发现之间的联系,而在此前尚无人公开指出杜皮特是一位先驱者。但这并不意味着瓦尔拉斯在1873年之前曾就教于杜皮特,他肯定不会这样做。他对杜皮特没有表现出任何恭维,他说,杜皮特的效用观点并不比萨伊的好。他在这年给杰文斯的信中就是这样说的,也许说得更多。最大的责难是杜皮特从不区分效用曲线和需求曲线,这个批判是对的,但是这对一位早在1844年研究效用问题的作者来说未免太苛刻了。令人有点费解的是,为什么瓦尔拉斯一辈子都无视杜皮特的作为边际效用学派先驱者的要求?特别是在杰文斯已经坦白接受了这一要求的情况下。瓦尔拉斯至少犯了判断的错误;很可能是出于对杜皮特不自觉的嫉妒。这可追溯到1860年代初在巴黎时,瓦尔拉斯在法国经济学界刚有立足之地,杜皮特却轻而易举地赢得了很高声誉,这种嫉妒没有随岁月流逝而减弱。瓦尔拉斯十分关注优先权问题和他对经济学所作贡献的性质问题,他乐于承认戈森在一本不为人知的著作中较早地解释了边际效用思想,但他不肯对人皆知晓的杜皮特多置一词,而他在1877年(很可能在1874年)前显然读过杜皮特关于边际效用的一些著作。他在形成自己的边际效用思想时可能直接从中汲取了一些营养,同样明显的是,他后来一直无视的东西,正是他1877年前所忽视的有益思想。    
  Ⅵ    
  此后几年对瓦尔拉斯来说是艰难的,他没有时间研究价值理论,直到1870年任聘于洛桑大学。表明他的思想发生新转折的第一个明显暗示,是他到洛桑后向《道德和政治科学学院》1873年8月16日和23日会议所宣读的一篇论文。    
  这篇论文显然是从日后成书的稿件中择录的,例如他略去了《纲要》中依据一般函数概念所作的全部论证,而只用了几何图解。应当记得,杰文斯在他的第一篇论文中,用的全是代数分析,而没有图形。瓦尔拉斯只以最基本的情形说明他的论点,即只有两个人交换两个商品。他用需求曲线进行分析,后者则是从他的交换者效用曲线引申出来的。    
  该论文包含《纲要》中略去的重要一小节。1873年论文中有很长一节论述效用测定问题,但1874年《纲要》的相应部分却缩短了,这必定反映出作者对这一重大问题没有把握。这预示了他日后对效用测定问题所抱的态度,即尽可能少谈这个问题。他在《纲要》中说,困难不是不可超越的,尽管我们不得不假定效用可以测定。在1873年的那篇论文中,他对这种相当脆弱的论证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作了说明。例如,他说,他的论证方法也就是物理学中衡量“质量一类要素”的方法。他后来正确地意识到,既然已经“假定了”可测定性,所以对其理由还是少谈为妙。         
《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 
理查德。豪伊著        
第六章 杰文斯《理论》、门格尔《原理》和瓦尔拉斯《纲要》所阐述的边际效用理论(一)    
   Ⅰ    
  边际效用学派的三本奠基之作出现于1870年代初。威廉·斯坦利·杰文斯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和卡尔·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出版于1871年,里昂·瓦尔拉斯的《纯粹政治经济学纲要》第一部分出版于1874年,第二部分出版于1877年。我们已经说明了促使这些作者以其各自的方式阐述效用理论的各种条件,现在我们来对这三本完全独立著作的某些方面作一比较。    
  这三本书所提供的效用理论的资料,其质量之高、范围之广,远非以往许多片断的讨论材料可比拟,他们为边际效用学派的兴起奠立了适当的基础。本章将依次讨论以下问题:三位奠基人所用术语的差别;生产要素的效用;得自交换的预期效用;总效用的再分割;可分割性所引起的问题;最后是关于效用的测定问题。下一章将讨论其他一些问题:个人之间效用的比较;效用函数的形式;收入的边际效用;最大化;劳动价值论及其同需求曲线的关系。    
  Ⅱ    
  边际效用学派的三位奠基人都没有使用过“边际效用”这个术语,下文将会提到,这个术语最早出现于德文是在1884年,出现于英文是在1888年,出现于法文就更晚了。这个术语出现时,杰文斯已经过世。门格尔在“边际效用”一词通用之后很久依然健在,但他从未用过这个词。瓦尔拉斯坚守着他自己对“边际效用”的特殊和首创的说法,拒不接受新术语。1890年代以前,其他经济学家也没有普遍使用这个术语。    
  至于“效用”一词(在今日经济学通用的意义上),杰文斯和瓦尔拉斯至少还使用过,而门格尔却不然,他从未用过。他坚持认为,效用(在我们现在理解的意义上)对物品价值的决定不起作用。在大多数场合,门格尔都避而不用“效用”一词,即使用,也要指出,它对考察价值是不适宜的。门格尔何以这样看待“效用”呢?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他拒绝把效用量的变动同物品量的变动联系起来所致,尽管他没有明确这样说过。在门格尔看来,效用从性质上来说是不分等级的,就如同死亡一样,所以他坚决反对把价值和效用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价值是分等级的,而效用是一次性的。    
  门格尔用以代替“边际效用”的是“满足的意义”。满足本身同效用一样,在数量上是不会变动的,但满足意义是变动的。他限于讨论由具体欲望的实现而带来的满足的意义,这个欲望,指的是由物品总量的一部分来实现的那种欲望。这就是他谈论边际效用的方式。程序上和语言上的这种差别,明显地反映在他首次的一般陈述中,这个陈述后来以边际效用递减法而闻名。门格尔说:“任何一种特殊欲望的满足,达到一定程度,都会具有相对来说最高的意义,进一步的满足的意义就会逐渐减少,直到最后达到这样一种程度,那个特殊欲望的更多的满足变得毫无意义了。”请注意,在这段话中,门格尔根本没有提及物品。    
  另一方面,杰文斯却依据门格尔未曾说明的真实的物品来表述他的思想。在讨论效用时,他开始就说:“把我们的注意力尽可能地转向产生快乐和痛苦的实物对象和行为是适宜的。”于是他把满足欲望的能力附于物品之上,并称此能力为“效用”。这样以来,杰文斯对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的表述,在外表上就不同于门格尔的表述。杰文斯说:“表现最后效用程度的函数的变动,是所有经济问题中最关键之点。作为一个普遍法则,可以表述如下:效用程度随商品量的变化而变化,商品数量增加,效用程度最终会减少。”    
  瓦尔拉斯的说法与杰文斯相仿。他只论及到个人从欲望的实现而得到满足的条件。他集中注意那些能够满足欲望从而具有效用的物品,因而他对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的最初表述,看来更接近于杰文斯而不是门格尔的表述。瓦尔拉斯说:“从所消费的物品的第一个单位或该单位的第一部分,到最后单位或最后部分,内含的效用总是减少的。”    
  瓦尔拉斯最初是用“内含效用”来说明“边际效用”的,这个词来自他父亲的说法,其父用它表示消费者欲望感受的“大约的紧迫程度”。这个词在不多几页中反复使用了10次,然后突然以稀少性一词取而代之。稀少性这个词也是从他父亲那里借用来的,而且同他的著作的联系最为密切。他把“稀少性”定义为“消费一定量商品所满足的最后欲望的强度”。瓦尔拉斯从此就用“稀少性”或“最后欲望满足程度”来表示边际效用。    
  瓦尔拉斯中途改变用语,显然部分地是为了说明消费者行为中最后消费单位的影响。他可能想用“最后欲望满足程度”来显示消费的次序,这在他的图式和方程式中均无反映。但这不是改变用语的充分理由。杰文斯在《理论》一书中的作法同样是含糊的,他最初给边际效用下定义时,也没有涉及消费者进行消费的特殊次序,后来,他改变了说法,以表达消费者使用物品的最后单位或终点单位的意义。他起初说“效用强度”或“效用程度”,但当他想强调消费的先后次序时,便代之以“最后效用程度”或“终点效用”。门格尔不曾强调消费的任何时间模式。    
  Ⅲ    
  边际效用论的三位奠基人认为,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在他们生产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物品时才有效用。门格尔把这种关系单挑出来,作了详细的研究。他把所有物品分为不同的等级,较高等级物品的价值取决于第一等级物品(直接适于消费)的价值。门格尔把得自第一等级物品的满足称为“直接的”欲望满足,而把得自较高等级物品的满足称为“间接的”欲望满足。门格尔在这方面提出了一种一般均衡模式,但这种模式不完善,因为它强调因果关系,而市场的情形却是同时决定的关系。可见,对经济过程的观察,瓦尔拉斯优于门格尔。瓦尔拉斯在其最完善的体系中,把所有产品和所有要素的价值完全地联系在一起了。    
  杰文斯把来自消费品的效用称作“直接效用”,而把来自生产要素的效用叫做“中间效用”,但是,一般来说,他对生产要素价格同其所生产的消费品的边际效用的关系的陈述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他起初像门格尔和瓦尔拉斯一样,分析消费品的价值决定,然而,接着他又把生产和消费的考察联在一起。在杰文斯心目中可能有某种类似的含糊不清的想法,但没有完全予以实现。看来,杰文斯更多地圈于传统,在完成了交换一节之后,他用了三章的篇幅讨论劳动、地租和资本这类传统的论题,最后以“结论”结束了全书。    
  Ⅳ    
  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注意到,许多物品的有用性,不是来自它对所有者的直接满足,而是由于它们通过交换可以支配其他的物品。瓦尔拉斯很少利用这个区分,虽然他有一次对此有过明确地表述。他说:“一旦所有能被占有的物品……已被占有,他们便处于一定的关系中,这种关系来自下述事实:任何稀缺物品,除了它自身特有的效用以外,还有一种特殊性质,即它依据一定的比例可以同任何其他物品相交换。”然而在其余的分析中,瓦尔拉斯只用他所谓的“特有效用”即直接来自物品本身的效用,尽管他没有再提及这个名词。    
  杰文斯指出,人们评价物品,不仅因其能满足消费需求,而且因其能交换其他所需之物品。杰文斯称来自后者的效用为“获得的效用”。他想进一步运用这个概念,但没有成功。他说:“我们以(一种商品)增量的需求强度”衡量它的价值,“但是,一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的能力极大地扩展了这种效用的范围。我们不再限于从商品的直接所有者需求的角度来考察商品的效用程度;这是因为它也许对其他人有更高的效用,并且可以转移到直接所有者手中,以交换对买者有较高效用的商品。交换的一般结果是,一切商品,就其最后被消费的部分来说,将处于相同的效用水平。”    
  门格尔用“直接地”和“间接地”两个副词来形容个人获得满足的活动方式,即通过消费商品本身,还是通过交换。门格尔把价值区分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前者是指通过直接使用得到的,后者则是间接得到的。”他指出,有些物品可能只有使用价值或者只有交换价值,但通常是两者皆有,在此情况下,其中较大的一个决定满足的意义,从而决定物品的经济价值。    
  三位作者这种暗含的说法,即交换价值是决定交换价值的一个要素,显然是根本错误的。他们都没有准备把这一观点以任何严格的形式揉进自己的论证中,可以推想,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在杰文斯和瓦尔拉斯的图解中,它确实也没有起作用。如果利用间接效用,则应在每条效用曲线上打一个价值的结,在这个结上,从某物品获得的货币的效用,要大于该物品本身增加的数量。在收入的边际效用不变的条件下,某特定物品对个人的边际效用曲线将会下降,只有自由物品的边际效用曲线会到达表示数量的轴线(假定该效用曲线包括了通过交换该物品所得到的满足)。此外,该物品交换价值的每一变动都将改变曲线上这个结的位置。显然,这个结的曲线无助于决定交换价值,因为它本身取决于交换价值。    
  有一个事实同这种间接效用观点有关,即交换者在交换中可以象征性地提供或者不提供物品。也就是说,生产者出售他们的全部产品,但用户却象征性地不出售任何物品。三位作者注意到了这种情况,指出这不同于他们用以说明交换的一般模式或例证,并试图解释这种差别。门格尔只注意到下述情况:某些人提供他们所拥有的全部物品进行交换,而别人一点也不提供。他之所以会提出这种不精确的说法,部分因为他没有像杰文斯和瓦尔拉斯那样,用数学模式说明经济过程,所以他就不能像他们那样明确地领会到,依据他的逻辑,提供一切或什么也不提供的结果。然而,即使在门格尔的算术模式中,也应对交换者提供一切物品或什么也不提供的情况予以解说。瓦尔拉斯和杰文斯对此则有更明确地解释,有必要稍加评论。杰文斯是把它作为交换方程式的“缺陷”来谈的。瓦尔拉斯也认识到,一种物品对于不使用它的人来说没有稀少性,所以,他的方程式体系在杰文斯的意义上就失效了。为此,他提出“假设的稀少性”的说法,用以表明“将要满足或可能被满足的最后需求强度”。    
  Ⅴ    
  杰文斯和瓦尔拉斯用数学模式解释他们的效用理论,所以,他们发现,如果假定物品在数量上可以分割,会方便于分析。但他们也认识到,经济生活的有关数量,全部或大部分都不是这样的,因此他们的模式不符合实际。为避免对此假定的批评,杰文斯和瓦尔拉斯改变了他们的基本模式,以便为消费品的不可分性留下余地。门格尔所用的算术表从性质上说是不连续的,他没有必要改变自己的分析,以便把不可分的物品也包括进去。相反,门格尔对他所谓的不连续性这一点很是欣赏并予以强调。他甚至把这一点还传给了他的直接继承人,这些人从不利用连续函数,这使他们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必然要遇到其他人得以避免的障碍。    
  杰文斯先说,效用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他接着指出,效用递减法则“可以被认为在理论上是正确的,不管增量如何小”。他知道,不可分割性不适用于他的最一般的模式,这是造成他的交换方程式的“缺陷”的又一个原因。他也知道,在国内贸易中,在“一座房屋、一个工厂或其他建筑物的售卖中”都存在着不连续性的例证。    
  他为此设计了特殊的模式,以研究不相等性。他的第一个模式是两个人交换的模式,其中的交换方程式是两个不等式,这表明交换的这一方喜欢另一方的物品。他进而详细论述了各种情况,包括各瓶墨水的例子。他还以图形说明,买者必须决定,每瓶墨水增加的效用,是否多于把货币用于别处所得的效用。    
  与杰文斯不同,瓦尔拉斯在《纲要》第1版没有受到不连续性问题的困扰,但他在一些地方明确表示,他意识到存在这个问题。在讨论个人需求曲线时,他最初接触到这个问题。他划了一种“台阶曲线”,用以表示不连续的个人需求曲线。他对这个困难提出的解决办法,与杰文斯的办法是一样的。他说,当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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