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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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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企业实际占地面积为25000平方米,经税务机关核定,该企业所在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2元。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额。
【解析】该企业年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25000×2=50000(元)
三、税收减免
(一)一般规定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款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用土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之月份起,免税5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的征免税界限和减免税政策。
(二)特殊规定
1、免税单位无偿使用纳税单位的土地免税;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按章征税;纳税单位和免税单位共同使用、共有使用权土地上的多层建筑,纳税单位按比例征税。
2、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除经批准的经济适用房用地外,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基建项目在建期间使用的土地,原则上应征税。
4、高校后勤经济实体自用的土地。
5、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①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纳税。
②纳税人购置存量房地产,自房产证签发次月起纳税。
③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出租、出借次月起纳税。
④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
⑤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
⑥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二)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三)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在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如纳税人占用的土地跨省市,应分别向不同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在同一省市,其纳税地点由省级地方税务局确定。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8:印花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六类: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 
3、立账簿人。 
4、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例】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 )。
A。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B。合同的担保人
C。合同的证人
D。合同的鉴定人
【解析】答案为A。合同的当事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二)征税范围
1。经济合同:
(1)购销合同:
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②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
③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印花税。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咨询、服务合同。
包括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不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所书立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也交印花税)。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所立合同(不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①营业账簿不按立账簿人是否属于经济组织划定范围,而按账簿的经济用途来确定征免界限。如: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账簿就视同企业账簿;而一些企业单位内的职工的职工食堂、工会等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
②对采用一级核算形式的,只就财会部门设置的账簿贴花;采用分级核算形式的,除财会部门的账簿应贴花外,财会部门设置在其他部门和车间的明细分类账,亦应按规定贴花。
③车间、门市部、仓库设置的不属于会计核算范围或虽属会计核算范围,但不记载金额的登记簿、统计簿、台账等,不贴印花。
④对日常用单页表式记载资金活动情况,以表代账的,在未形成账簿(册)前,暂不贴花,待装订成册时,按册贴花。
⑤对有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凡属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凡属经费来源实行自收自支的单位,其营业账簿,应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⑥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⑦公司制改造、合并、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以及债权转股权和改制中评估增加的资金,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资金,原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未贴花或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5。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无具体税目)。
注意:
1。应税凭证均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
2。适用于中国境内,并在中国境内具备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按规定贴花。

知识点9: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及计算
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作为计税依据。其中注意如下问题:
①全额纳税,不做任何扣除。
②货物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费(运费收入),是不包括所运货物的价值的以及装卸费、保险费;同样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费用、保险合同是保险费用,均不包括被仓储被保险的货物的价值的。
③同一凭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事项,应分别按不同事项记载的金额和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税,并将各项税额相加,其合计税额为该项凭证应纳印花税的贴花税额。若未分别记载金额,则按所载事项适用税率中最高的一种税率计税贴花。
④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⑤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交印花税。
⑥易货合同,应包括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
2。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3。政府部门发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专利证等权利许可证照,以件数为计税依据。
4。纳税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
(1)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2)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3)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二)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件数,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定额税率
【例】永兴电厂与某水运公司签订了两份运输保管合同:第一份合同载明的金额合计50万元(运费和保管费并未分别记载);第二份合同中注明运费30万元、保管费10万元。分别计算永兴电厂第一份、第二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解析】
(1)第一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500000×1‰=500(元)
(2)第二份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300000×0。5‰+100000×1‰=250(元)
【例】境内A企业与B运输公司签一份货物运输合同,目的地为境外某市,合同注明所运货物价值300万元,运费60万元,装卸费、保险费50万元,出口换装费2万元。B企业将境外运程部分转给境外C企业承运,B企业支付给境外C企业的运费40万元。
计算上述各企业运输合同的印花税应纳税额。
【解析】
(1)A企业应纳印花税=600 000×0。5‰=300(元)
(2)B企业应纳印花税=200 000×0。5‰=100(元)
(3)C企业所持运输合同免征印花税。
【例】某公司上年度新启用非资金账簿15本,除此之外,还签订了如下经济合同:
(1)与购货方签订了购销合同,规定用40万元的产品换取40万元的原材料,合同已履行。
(2)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一项货物运输合同,注明运输费和装卸费金额为10万元(其中1万元装卸费)。
(3)以本公司财产50万元作抵押,取得某银行抵押贷款100万,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年底归还,但年底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将抵押财产产权转移给该银行,并依法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
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
【解析】
(1)新启用账簿应缴纳印花税税额=15×5=75(元)
(2)易货购销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400000+400000)×0。3‰=240(元)
(3)运输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100000-10000)×0。5‰=45(元)
(4)借款合同应缴纳印花税税额=1000000×0。05‰+500000×0。5‰=300(元)
【例】某建设单位与甲公司签订一份有关A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勘察设计费用200万元。与乙公司签订一份A项目的工程建设合同,工程总投资2 000万元。乙公司承接A项目后,又将其中的装饰工程转包给丙公司,转包合同上注明的转包工程总造价500万元。
要求:计算该工程承包中各方应纳的印花税税额。
【解析】
(1)建设单位应纳印花税:
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5‰=0。1(万元)=1 000(元)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2 000×0。5‰=1(万元)=10 000(元)
(2)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200×0。5‰=0。1(万元)=1 000(元)
(3)乙公司应纳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2 000+500)×0。5‰=1。25(万元)=12 500(元)
(4)丙公司应纳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500×0。5‰=0。25(万元)=2 500(元)

知识点10:印花税减免及纳税期限、地点
三、税收减免
1。法定凭证免税。
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要贴)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2。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税。
3。特定凭证免税。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4、特定情形免税。
下列情形免纳印花税:
(1)零星加工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2)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定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生产经营用的暂免。
(3)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
5、纳税人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和缴纳方法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合同在国外签订,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合同入境时办理贴花手续
(二)纳税期限
应税凭证在书立、领受时即行贴花完税。对需频繁贴花的应税凭证,在税务机关批准前提下,由纳税人在限期内(最长不超过1个月)汇总计算纳税。
(三)纳税地点
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例外:全国性订货会所签合同,由纳税人回其所在地办理贴花;地方主办,不涉及省际关系的订货会,由省级政府自行确定纳税地点。
(四)缴纳方法
印花税采取贴花纳税,其具体纳税办法有三种: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知识点11:资源税纳税人
一、纳税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
应注意以下问题:
1、资源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资源税。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3、资源税不仅对符合规定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不征资源税)以外,也要依法征收资源税。
4、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无个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例】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 )。
A。冶炼企业进口铁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矿石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答案】BC

知识点12:资源税征税范围及税目、税额
二、征税范围
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具体包括七项。
1、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
6、有色金属矿原矿。
7、盐。包括固体盐、液体盐。
【例】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的有( )。
A。人造原油 B。洗煤、选煤 C。固体盐 D。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答案】C
【解析】资源税征税范围规定,人造原油、洗煤、选煤、煤矿生产的天然气均不征收资源税。
三、税目与税额
1。资源税采用定额税率,即按照固定税额从量征收。
2。资源税税目、税额幅度的调整,由国务院确定。资源税适用单位税额的调整,由财政部、或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资源税适用税额确定的特殊规定:

知识点13:课税数量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课税数量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二)资源税课税数量确定的一般规定
1。纳税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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