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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阿克顿-自由与权力-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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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一些。通过对立、平衡和控制进行统治是与原则相反的,然而专制主义对于达到他们更高的目标可能是必要的。只有集中的权力,能够克服他们所建议的如此有益的改革面对的障碍。那些只寻求普遍之善的人们,必然伤害每一个阶级彼此不同的和分离的利益,并会疯狂地打败他们可以依赖的惟一力量,因而丢掉了防止邪恶的手段。如果一切听命于大众的意见和情感,这些邪恶一定随之而至。他们并不热爱专制权力本身,但他们的如意算盘是,只要他们运用它五年,法国将会自由。他们对专断君主和不可抵抗但客观公正的国家做出区分。

    这是一个有悔过精神的君主制时代。国王已变成第一公仆,为了人民的幸福,从事着人民无法为自己做到的事务,一场导致许多繁荣和开明行政事例的改革运动已经起步。有些人了解邪恶的法律所造成的无以言表的痛苦和不公,有些人生活在既无教养也无组织的群众的恐怖之中,在他们看来,自上而下进行改革的想法,似乎优于纽卡斯特和诺斯为了英格兰地主的利益而管理的议会制政府。从表现和言论上看,经济学家们比孟德斯鸠更少自由主义,因为他们对当时的罪恶,对大刀阔斧改革的要求,有着无比深刻的感受。他们打算用专制主义之手去破坏专制主义制度。他们不是它的敌人,而是它的谋士,希望用他们的劝谏使它发生转变。创造国民财富的自由权,是不可缺少的自由权,其他方面的自由权将随之而至。疾病折磨病人的时间已经太久,他已不可能自我疗治了:宽慰必须来自苦难的制造者。制造邪恶的权力同样有利于铲除邪恶。比维持原状困难得多的改革,对于经济学家们并不更可怕,因为它的主要内容就是废除一个更黑暗时代的邪恶后果。他们认为自己的使命不是制定新的法律——因为神并没有把这项工作委托给人类——而是只宣布社会生活所固有的法律,使它们通行于人间。

    20年后,国会公民的选举人如同这些经济学家一样,清楚地指出了社会和政治组织的缺陷,并且几乎为所有的事情开出了药方。但是他们被人说服了,惟一能够重振法兰西的办法就是来一场震荡,一场被国民性格搞得极为可怕的震荡。他们渴望一个国民教育的庞大计划,因为不准备好土壤,号召就没有根基。可以断定的政治真理是,受到教育的大众的意见,将是战无不胜的,将消除权力的滥用。抵抗压迫就是与天国结盟,而抵抗自由的自然秩序的所有事物都是压迫性的。因为社会保障着权利,它既不授予也不限制它们,它们是义务的直接结果。就像真理只能通过揭露错误和战胜异议而使人信服一样,因此自由是真理的必要卫士。社会不是建立在人的意志上,而是建立在人的天性和神的意志上;遵守天定的秩序必得回报。拯救受苦人是一切人的义务和一切人的事情。这就是那一群非凡之士,特别是莫西·德·拉·里维里的精神,狄德罗说,只有他了解使帝国得到安全和幸福的真正而永恒的秘密。不错,杜尔哥在公职上无所成就,但他的名望并未减少,在革命爆发时,他的名字所具有的力量超过所有其他人。因此另一些建议受到支持,他的利用王权改革国家的政策立刻便被抛弃了,但在国民公会的许多法令中仍可找到他的影响,在两个很有纪念意义的事情上,他的影响隐而不彰。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来源,或如阿斯吉尔所说,土地是人们的全部事务所在——这是那个派别的核心信条。当法国的一大部分变成国民财产时,人们更容易被说服:土地可以用作公共信用和无限让渡(assignats)的基础。按照我们很快必须考虑的一种有力的观点,革命的歧路出现在这一天:法国人拒绝了英国和美国的先例,决定建立一个不分立的单一立法机关。它是宾夕法尼亚模式,而伏尔泰声明宾夕法尼亚政府是世界上最好的政府。富兰克林说,他那个州的宪法已得到了神的批准,杜尔哥则是它在欧洲的热情倡导者。

    一个在乎等的民主制之上进行统治的国王,和一种通过国王而统治自身的民主制度,是第一次国民公会上长期斗争的两种观念。一种君主制符合杜尔哥的学说,另一种君主制适合卢梭的思想,后者一度占了上风。卢梭是一个只有一座城镇的小共和国的公民,他却声称它的例子适用于全世界的政府。它就是日内瓦,但并不是他实际看到的日内瓦,而是他从中抽象出的那些基本原则,是被改造了的日内瓦——弗罗斯特州和兰德吉迈德所反映的日内瓦,而不是它自己的宪章所反映的日内瓦。这种思想是,成年人聚集在市场,如同格莱勒斯的农民聚集在树下,管理自己的事务,任免官员,授予和撤回权力。他们是平等的,因为每个人的投票权都得到保障,因此有着完全一样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所有的福利安全地掌握在所有人的手中,因为他们没有从财富的利己主义中孳生的分立的利益,也没有扭曲的教育所培养出的排他性观点。既然一切人在权力上是平等的,在目的上是相似的,所以也不存在一些人应当分裂为少数派的正当理由。有一种默示的契约,即任何部分都不能比全体更受优待,少数应总是服从。制定法律并不需要聪明人,因为聪明人和他们的法律是所有不幸的根源,自然是比文明更好的向导,因为自然来自神,而神的创造是好的;文化来自人,人的创造是邪恶的,离自然的纯洁愈远,邪恶愈甚。当他增加对自己的欲望,寻求更多文雅的愉悦,并储备更多的奢侈品时,亦是如此。它导致不平等、自私和公共精神的腐败。

    孕育于瑞士一些地区的那种社会观,以一种貌似有理、缓慢的方式,形成了这样一种理论:来自造物主之手的人是纯真无邪的;他们生而平等,从平等到文明的进程就是从美德到罪恶、从自由到专制的进程;人民是至高无上的,对他们的统治权来自他们的予夺;个人或阶级可能会犯错,可能会背弃共同事业和普遍利益,但是必然诚实、正确和不腐败的人民却不可能犯错;存在着反抗一切容易犯错误的政府的权利,因为它们偏私,但是谁也不能反抗民有民治的政府,因为它没有主人和评判者,说到底它。要自行裁定一切;建立在错误的原则和破裂的契约之上、失去民意的一切社会,出现反抗是必然的,服从的法则只存在于那些建立在公意之上的合法社会之中;人们没有权利反抗自然法则,也没有权利反抗全体人民的权力。根据这一系列推理,几乎没有考虑到任何其他因素,卢梭把这一套纯粹民主的观点运用于各国政府。

    最醒目最为人熟知的事实如今已经证明,一个城镇的直接自治,是不能被推广到一个帝国的。它是一种很少能被扩展到相邻地区的方案。不是一个地区被另一个统治,就是两个地区都被为此目标而选出的其他人统治。这两种方案都与那些首要原则有冲突。服从是对民主制的直接否定,代议制是间接的否定。因此一个英国人忍受议会的束缚,一如洛桑之于伯恩或美国之于英国——如果美国屈服于英国的税制,根据法律在七年只有一次重新获得自由的话。卢梭对他自己理论的逻辑和瑞士的先例仍然深信不移,于是他成了一个联邦主义者。在瑞士,当一个州里有一半人与其他人意见不一,或国家与城镇的意见不一时,他们应当一分为二,公意不能压迫少数,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卢梭认为,这种自治共同体数量的增加,即是对全体一致的保护,也是对自由的保护。爱尔维修以这种观念支持他:人们不仅生而平等,而且相似,社会是造成差异的原因。由此得到的认识是,一切事皆可通过法律和教育实现。卢梭是人类所创立的最具吸引力的政治学说的创立者。我们不能说他论证得很出色,然而他知道如何让自己的论证看上去令人信服、令人满意和顺理成章,他以一种从未见过的雄辩和热情的文风进行写作,即使在博林布鲁克或弥尔顿那里也难得一见。他的著作发出了普遍颠覆的第一个信号,对于共和国和君主国一样具有致命的效果。尽管他以社会契约论和反抗权理论名垂青史,他的影响力来自一些极端而体系化的言论,但是他后来的作品也充满了健康的政治智慧。他不认为自己的思想有什么新颖或独创之处。它们或聚或散,但都是些老面孔。你们可以在以下地方看到它们:此前的沃尔夫学派,英国革命的教条主义者和阿尔加农·西德尼喜爱的耶稣会诡辩学者那里,他们的新教徒对手杜普莱西斯·莫奈和苏格兰人(他们后者听从我们的最后一位经院神学家圣安德鲁的主管,复活了曾经瓦解和分裂了教会、又把它建立在一种对政治革命十分有利的模式上的分裂时代的思想);甚至也见于最早的议会时期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早期翻译者那里。

    卢梭的最先进之处是人民不会犯错误的信条。朱里曾教导说,他们不会做错事,卢梭则补充说,他们必定正确。这种思想与大多数其他思想一样并不新鲜,可追溯到中世纪。曾经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当主教发生分歧而教皇不在其位时,有什么保护传统真理的措施,有人回答说,信仰妥善地保存于民众之中。“人民的声音即神之声音”这句格言可追溯至阿尔昆,一些在民主制之前的伟大作者如胡克和波舒哀使它得到复兴,而在我们的时代,纽曼利用它来支持自己的发展论。卢梭则把它运用到国家上。

    公共舆论的支配地位是因为国家债务的上升和债权人重要性的增长而出现的。它不仅造就了那个高贵的野蛮人和无耻的南大西洋岛囚徒,使支配着广大群众的本能与少数人深谋远虑的智慧分道扬镳,而且它注定会成为代议制政府最严重的障碍。权力的平等极易使人想到财产的平等,但是社会主义运动开始得更早,并未得到卢梭的支持。一些神圣的理论家,如马布利和摩莱里,在革命中不时被引证,但财产分配上的变化则与他们的影响无关。一种更有效的影响是自意大利输入的,因为通过维科、吉尔诺、热诺维西,意大利人有他们自己的18世纪。撒丁尼亚在解决封建制度问题上先于法国。阿瑟·杨证实利奥波德大公的政策使托斯卡尼的生产在十年内翻了一番;在米兰,佛米安伯爵被当做欧洲最好的执政者之一。米兰人贝卡利亚通过他对刑法的改革,成了法国的舆论领袖。大陆的法学长期为两个观点所笼罩:酷刑是发现真理最可靠的方法,和刑罚的威慑不是由于它的正义、它的迅速和它的确定性,而是与它的残酷成正比。甚至在18世纪,玛丽亚·塞雷萨和约瑟夫二世仍采用着野蛮人的刑罚制度。因而,没有比对于法庭的攻击更准确地击中传统的核心。它迫使人们只能得出结论说,权威的愚蠢是可恨的,它的凶残更令人憎恶;现存政府是可恶的,法律的保护者和执行者——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俗世的——比违法者更邪恶。历史铭刻着邪恶权力统治的印迹,积聚着未被惩罚的不公的冤债。当法律不再神圣时,它的严厉的捍卫者也不会得到同情。如果他们落人复仇者之手,那也是罪有应得。那些后来因为残暴而显赫一时的人物,如布里索特和马拉,致力于人文主义运动,这场运动产生了对没有因累累罪恶而受到削弱的权威的渴求,对新法律、新权力和新王朝的渴求。

    当宗教与残酷结合时,新观念的运动变成了反对基督教的运动。克里尔·梅斯里的一本书在那时已部分为人所知,但1864年斯特劳斯首次印刷,代表着报复的无信仰者的嘹亮之声;而另一位神父雷纳尔希望神职人员被碾碎在他们祭坛的废墟之下。

    因而,这场运动始于费奈隆时代的警告、抱怨和保守的热情努力,它产生了通过王权实行变革的伟大方案,和另一个以王权为代价的伟大方案,最后在报复的狂野叫嚣中,在对火与剑的热烈吁求声中告终。汇聚在一起的许多破坏性思想,解释了三级会议开始存在的意见一致,解释了1889年的改革和1893年的毁灭之后的爆炸性局面。不可调和的冲突,莫过于在宪法和开明专制主义之间、在废除旧法和增加新法之间、在代议制和直接民主制之间、在人民控制和人民统治之间,在因契约而在位的国王和因委托而在位的国王之间的冲突。

    但是所有这些观点的派别都被称为自由主义者:孟德斯鸠,因为他是个明智的托利党人;伏尔泰,因为他攻击僧侣阶层;杜尔哥,作为一个改革者;卢梭,作为一个民主主义者;狄德罗,作为一个自由思想家。他们的共同之处,就是都没有自由。

'1'这篇论文首次出版于Leactures on the French Revolution。根据当时以“革命之预言者”为题的历史学荣誉学位考试的记载(pp。1…19)(London,Macmillan Co。;1910),包括这篇论文在内的有关法国革命的系列讲座是阿克顿勋爵在剑桥大学1895…96,1896…97,1898—99学年度发表的
 


与罗马的冲突 
 
    '1'在近些年给教会带来耻辱的原因中,没有一个比它与科学和文学的冲突更致命的作用,它们导致人们质疑它的权威的能力、正义或智慧。这种冲突尽管较少,但它们唤醒了天主教的捍卫者无法缓和的一种特殊敌意。它们导致人们怀疑教会在热衷于镇压谬误的同时,也压制了对于真理的进步至关重要的思想自由。对于它无法冠以谬论恶名的那些信念,它允许对其进行行政干预,并且宣称有权限制知识进步,有权为无知的顺从正名,有权促进谬误,甚至有权改变被提出作为信仰的教义。凡是被归于天主教名下的错误或谬见,几乎都曾被个别的天主教徒犯下或坚持,使这些具体的谴责有所根据的事例,有时是由权威本身的行动提供的。不诚实的反驳者喜欢混淆教会中的个人因素和精神因素之间的区别——忽视在有罪的行为者和神圣制度之间的区别。这种混淆使人们易于否认在天主教会中存在着一种在其他宗教中不能发现的求知的自由,而情况若不是这样,这种自由本来显而易见,不可能受到怀疑;尽管在那里,如在其他任何地方一样,自由必须为自我保护而斗争,不然它便会陨落。

    没有什么能够比拉蒙纳和弗罗斯查默案件发展的实际过程更好地说明这一真理。他们是两个最著名的恰当例证,他们是两种对立错误的写照,正是由于这些错误,有关教会权威和自由的正确观念,被罩上了一层障眼的薄雾。拉蒙纳的书信和弗罗斯查默后来的著作,提供了一种就使所有那些人有所警觉的启示:他们由于无知,或是由于胆怯或信仰的虚弱,对科学和宗教之间的和谐产生了绝望,他们或是认为一个必须屈从于另一个,或是认为两者应彻底分离各行其是。其中拉蒙纳选择了前者,弗罗斯查默选择了后者,一方夸大了权威的权利,另一方则导致极端的独立主张,这使得他们殊途同归。

    当拉蒙纳衡量科学的兴衰、观点的繁多、理论的混乱和冲突时,他开始怀疑人类对真理的所有检验的有效性。在他看来,科学基本上受着法克服的不确定性的影响。由于对它的方法的无知,他认为这些方法只能获得一种或高或低的可能性,而不能给出一个严格的证明,或在混乱的意见潮流中分离出沉积于其中的真正知识。他拒绝承认有这样一个领域:在其中形而上学可以谈论绝对的确定性,由历史和自然科学建立的标准可以既非权威亦非命令,学派的学说与教会的利益都没有干扰的权力或躲避的权利。在他看来,这些科学呈现着一种混乱,不可能通过任何内在的自我发展达到秩序与和谐,它们需要一种外部指导的行为以驱散其黑暗和消除其不确定性。他认为,无论多么严格的研究,都无法让知识的任何部分名符其实。除了有赖于人类的普遍传统,被罗马教廷永无谬误的判断所记录和支持的确定性之外,他不承认任何确定性。他向那至高无上的普遍的权威交付所有权力,所有的问题都向它求教。他利用这个权威的手段消除人类智力范围内的所有歧见,处置一切争执,解决科学问题,调整国家政策。

    他相信,在罗马教会的专制主义中寻求信仰保护的极端的教皇至上论,是天主教体系的根本原理。在他的眼中,所有拒绝它的人们,包括其中的耶稣会成员,都是越山主义者(Gallicans),而越山主义是基督教观念的腐败。'2'他在1820年11月1日写到:“如果我的原则受到拒绝,我看不到其他有效保护宗教的手段,看不到对我们这个时代不信教者的辩言的断然回答。这些原则怎样会对它们有利呢?它们只是伟大的天主教格言的发展,quodsemper,quod ubique,quod ab omnibus.”朱伯特在谈到他时十分公正地说,当他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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