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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死而后已;勿以善小而不为,不求感激和报答。因为我们必须向魔鬼开战,与人类和平相处。宁可受苦,勿行不义。那位最雄辩的斯多噶派学者说,真正的自由在于服从上帝。在这些原则治理下的国家所得到的自由,远非希腊和罗马的自由所能比。因为它们为宗教宽容敞开了大门,而拒奴隶制于门外。芝诺说,无论是征服还是购买,都不能使一个人成为另一个人的财产。
这些学说被罗马帝国伟大的法学家所采纳和实行。他们说,自然法优于成文法,而奴隶制是违背自然法的。人们没有权利图一己私利而损人利己。这就是古人的政治智慧,它触及到自由的根本。我们可以在西塞罗、塞涅卡亚和亚历山大的犹太人斐洛的著作中看到它最高水平的发挥。他们的著作使我们深深感到为《福音书》所做的准备工作的伟大,使之可以完成于使徒布道日的前夜。圣奥古斯丁在引述塞涅卡后不禁感叹:“这个异教徒之所言,基督徒也要叹为观止!”这些高明的异教徒在那个注定的时刻尚未到来之时,不靠新的天启的帮助,便几乎达到了所能达到的最高点。我们已经了解了希腊思想领域的博大精深,它将我们带到一个更伟大的王国的门槛之前。后来这些最优秀的古典作家则几乎是在说着基督教的语言,他们离它的精神只有一步之遥了。
然而,在我能够从古典著作引述的所有事情中,却缺少三样东西——代议制政府、奴隶解放和良知自由。不错,存在着一些由人民推举出的议会,还有城邦联盟,亚洲和非洲的许多盟邦也派遣代表参加联盟会议。但是,选举产生的代议制政府甚至在理论上也不为人知。承认一定程度的宽容与多神教的性质相一致。当苏格拉底宣称他只能服从神而不是雅典人时,当斯多噶学派将智者置于法律之上时,他们都已非常接近这个原则。但是用法令将其公布并确定下来的,并不是多神教和哲学化的希腊,而是在印度,由最早的佛教国王阿育王于公元前250年完成的。
古代文明的奴隶制比不宽容受到了更多的无休止的诅咒与谴责。虽早在亚里士多德时代,对于这种制度的正当性就出现过争论,而且一些斯多噶派的学者即使不是明确地,也是含蓄地否认了它的正当性,然而勿庸置疑的是,希腊人和罗马人的道德哲学和他们的行动一样,都清楚地表明他们赞同这种制度。但是在这件事上,就像其他事情一样,有个非凡的民族却预示着一个更纯洁的信念就要到来。亚历山大的斐洛是持有最进步的社会观的学者之一。他不仅赞美自由地享受财富,而且赞美平等地享受财富。他认为,清除了杂质之后的有限民主政体是最完美的政体。并且它会逐渐扩展至全世界。他对自由的理解就是追随上帝。斐洛虽然要求,应当使奴隶的处境与他更高的品质的需要相一致,然而他并没有无条件地谴责奴隶制。不过他记录下了巴勒斯坦的艾赛尼人(the Essens)的习俗,这个民族兼具外邦人(the Gentiles)的智慧和犹太人的信仰,过着未受周遭文明污染的生活。他们是从原则上和实践上都拒绝奴隶制的第一个民族。他们组成了一个宗教共同体而不是国家,其成员不过4000人。但是他们的例子表明,一个具有高度宗教情怀的民族,即使没有《新约》的启示,也可以具有伟大的力量去提升他们的社会观,并向他们同代人发出最强烈的谴责。
因此,我们的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是:在政治学或人类权利的学说方面,几乎没有什么真理未被非犹太人和犹太人中间那些最有智慧的人所发现,或未被他们以后世作者无法超越的精湛思想和优美文字所宣布。我可以连续数小时向你们吟诵那些论述自然法和人类责任的篇章。它们是那么庄严而虔诚,尽管它源自雅典卫城的世俗剧院和罗马的广场,你们却会感到,自己是在倾听基督堂的赞美诗和专业神职人员的布道。然而,像索福克利斯、柏拉图和塞涅卡这些伟大的古代导师的名言,以及那些公共美德的光辉楷模,虽然为所有的人津津乐道,他们却无力扭转古代文明的命运,使众多爱国者的鲜血和杰出作家的才智变成了无谓的牺牲。古代民族的自由权在冷酷而不可避免的专制统治下受到压制。当源自加利利的新权力到来时,自由的活力被消耗在了这样的事情上:为使人类的知识能够有效地救赎社会和人,需要做些什么。
如果我想列举出基督教的势力逐渐渗透国家的无数途径,那未免不自量力。第一个显著的现象就是,后来注定要产生巨大影响的渗透过程,起初却是非常迟缓的。尽管基督教传播到了所有的国家,不论它们处在文明的哪个阶段或是何种形式的政体,它的使徒中却没有一个政治人物。它通过布道吸收信徒的活动,并没有向公共权威发起挑战。早期的基督徒避免同国家打交道,拒绝担任官职,甚至不愿从军。他们珍视自己天国臣民的身份,对尘世的帝国已感到绝望。这个帝国强大得难以反抗,又腐败得无可救药,它那些由异教在千百年里形成并引以自豪的制度,是从基督徒视为魔鬼的神祗那里获得正当性,双手沾满了一代又一代殉道者的鲜血。因此它无望得到再生,注定要走向灭亡。他们极其恐惧地以为,国家的崩溃之时就是教会和尘世的末日,谁也不敢梦想在那些就要给奥古斯丁和君士坦丁的帝国带来耻辱和毁灭的蛮族中间,他们的宗教就要迎来一个支配精神和社会的无量前途。他们更多地想着臣民的私人美德和义务,而不是统治的责任;很久以后他们才从自己的信仰中意识到了权力的担子。甚至当克里索斯托时代就要到来时,他们仍不愿意考虑解放奴隶的责任。
自立和自我否定的信条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新约》对它的阐述同《国富论》一样清楚,但是直到我们的时代人们才认识到这一点。图尔德良鼓吹基督徒的消极服从,美利托曾给一个异教徒皇帝写信,仿佛后者不会颁布不公正的命令;在基督教时代,奥塔图斯认为,凡是自以为发现了自己的统治者缺点的人,就是把自己几乎抬到了神灵的高度。但是这种政治上的无为态度(political quietism)并不彻底。奥利金,早期的一位最优秀的作者,就曾鼓吹用密谋的办法推翻暴政。
4世纪之后,对奴隶制发出了最坚定的反对之声,并且持续存在。2世纪的神学家从神学的但意义重大的角度坚持自由,4世纪的神学家坚持平等。此时,政治学发生了一种实质性的、不可避免的转变。民治政府曾经存在过,混合制和联邦制的政府也曾存在过,却不曾存在过有限政府,不曾存在过权力范围受到外部力量限制的国家。这就是哲学已经提出而政治学没有解决的重大问题。不错,那些求助于更高权威的人在政府前面设置了一道形而上的屏障,但是他们并不懂得如何把它变为真实的屏障。苏格拉底反对改革后的民主政体的暴政,但是他惟一能够采用的办法,不过是为自己的信念而死。斯多噶学派只能建议智者远离政治,把天道保留在心中。但是,当基督在临终前三日最后一次访问耶路撒冷圣殿时说:“恺撒的归给恺撒,上帝的归给上帝”,他是以保护良知的名义,赋予世俗权力它从未拥有过的神圣,也给它加上了它从未承认过的束缚;这是对专制的否定,是自由的新纪元的开始。因为我们的主不仅颁布律法,而且创造实施的力量。在至高无上的领域保持一个必要空间,将一切政治权威限制在明确的范围以内,不再是耐心的理论家的抱负,它成为世界上哪怕最强大的机构和最广泛的组织的永恒责任与义务。这种新的律法、新的精神和新的权威,赋予了自由以新的涵义和价值。这种涵义与价值是在我们领悟到自由的真理以前,那一时期希腊或罗马的哲学或政制中所不具备的。
'1'这一演讲的对象是布里奇诺斯学院的成员,地点在农学厅,时间是1887年2月26日(Bridgnorth,1877):后收入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London:Macmillan Co,1907),pp。1…29.
基督教自由史
'1'当君士坦丁大帝将帝国中心从罗马移至君士坦丁堡时,他在新首都的集市广场上竖起了一根来自埃及的红色岩柱,关于它有个奇特的传说。他在下面的地窖中秘密埋藏了罗马国家的七件神器,由维斯泰神庙的贞女守护,伴随着长年不息的火焰。在岩柱的顶部,他安放了一尊象征他本人、怀抱一个残缺十字架的阿波罗雕像;他给雕像戴上饰有铁钉、状如光芒四射的王冠。据说,这些铁钉和十字架,曾是耶酥受难时所用,是君士坦丁的母亲在耶路撒冷发现的。
如今岩柱仍然屹立,成为这个皈依了基督的帝国最有意义的纪念物;一座异教神像一旦被授与一个在世皇帝的名字,穿透耶稣肉体的铁钉立刻便能够成为它合适的饰物,这种想法表明了基督教在君士坦丁的帝国结构中所处的地位。戴克里先要把罗马政府改造成东方类型的专制政体,从而导致了对基督徒持久而极为惨烈的迫害。君士坦丁接受了他们的信仰,但他既不想抛弃前任的政体,也不想戒绝对于独裁权力的迷恋,而是想借助一个巨大的抵抗力量曾使世界震惊的宗教的支持来巩固自己的宝座。他通过任命主教来获得基督教的绝对支持,一帆风顺地巩固了他在东方的统治基础。没有人告诫过他,提高基督教的地位等于束缚了自己的一只手,放弃了皇帝的特权。作为公认的教会自由及优越地位的创造者,他被恳请担当教会统一的保护人。他承诺了义务;他接受了信任;基督徒的多次分裂也为他的后继者提供了许多机会去扩大保护范围和阻止帝国的权利与势力的任何削弱。
君士坦丁宣布,他的意志就等于教会的法规。根据查士丁尼的说法,罗马人民已经将它的全部权力正式授予了统治者。因此,无论表现在口头上还是文字上,皇帝的好恶都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在皈依基督教的狂热年代,帝国仍在利用着它的精致的文明、古代贤哲积累的智慧、合理而精妙的罗马法,犹太人、异教徒和基督教世界的全部遗产,使教会变成了专制统治的金手杖。无论是高明的哲理,还是罗马所有的政治智慧,甚至基督徒的信仰和美德,都无助于对抗这一根深蒂固的古代传统。在哲思与经验之外还需要别的东西——一种自治与自控的能力,它在一个民族的血脉中像语言一样发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在那些仍被笼罩在古代文明阴影下的国家,数百年的战争、动乱和压迫已使这种生命力耗竭,而那些推翻西罗马帝国的源源不绝的移民,却把它撒播在基督教世界的土壤之中。
处在鼎盛时期的罗马人逐渐熟悉了一个没有将自由交给君主的民族;帝国那位最优秀的作者以含蓄而痛苦的口吻指出,世界的未来属于这些尚未被专制统治所征服的蛮人的制度。当他们有国王时,他们的国王并不主持议事。这些国王有时是选出来的,有时又被废黜;他们受着誓言的制约,要按众人的意愿行事。他们仅在战争中享有真实的权力。这种原始的共和制度视君主制为一个偶然的插曲,坚持全体自由人、全体选民的集体权威高于一切制度化的权威,它是议会制政府的最早萌芽。国家的行为被限制在狭小的范围之内;然而,作为一国之首的国王,身边却有一群同他有私人或政治关系的随从。他不容许身边的这些随从拂逆抗命,就像他对待妻子、儿女或士兵一样;首领令其弑父,他们也只能遵命。于是这些条顿人认可了有可能使社会解体的独断统治,认可了对自由非常有害的人身依附。它是一种极有利于团体却没有为个人提供丝毫保护的制度。国家不太可能压迫它的臣民;但也不能够保护他们。
条顿民族大规模迁徙到罗马的文明地带,带来的第一个后果就是使欧洲退回到几百年前的状态,它比梭伦的改革把雅典从中拯救出来的那种状态强不了多少。希腊人完整保存了古代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以及早期基督教的所有神圣物品,甚至保加利亚的农民也能心诵《新约》,那些流传至今的断章残篇给人们的印象是无法与其相比的。与此同时,西欧却处在征服者的践踏之下,即使是最优秀的征服者亦不能自书其名。严密推理和精确观察的能力,中断了500年之久,甚至医学和几何学这种社会最需要的学科也衰落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西方学者们到阿拉伯君主的占领区去求学。为了消弭动乱建立秩序,为了培育新的文明,使相互对抗且不平等的种族融合为一个民族,所需要的不是自由而是强力。若干世纪中的所有进步,都归功于诸如克洛维、查理曼以及诺曼底的威廉这些刚毅果断、不容违抗的帝王。
由来已久的异教观念已经浸透了古代社会。除非依靠教会和国家势力的联合,不可能将其肃清。人们普遍感到它们的联合是必要的,正是这种感觉创造了拜占庭帝国的专制统治。帝国的神学家们连想都不敢想,基督教在它的边界之外也能繁荣昌盛,因而坚持认为不是国家在教会之中,而是教会在国家之中。这种教义刚一宣布,西罗马帝国的迅速崩溃就留出了一个更广阔的空间。马赛的一名教士萨维纳斯宣称,在文明的罗马人中间日益堕落的社会道德,存在于入侵的异教徒中间,而且更纯正、更有前途。他们轻易而迅速地改宗基督教,而且他们的改宗普遍是由他们的国王促成的。
基督教在早期是向黎民百姓宣讲的,其基础是自由原则,现在却向统治者发出诉求,将它巨大的影响力扩展到了权力领域。那些蛮族人在教士的学校之外,得不到任何书籍、世俗知识和教育,几乎没有学过任何基本的宗教义理。他们带着孩童般的心情,求教于那些知识渊博,熟读经典、西塞罗和圣奥古斯丁的人们。在他们贫乏的观念世界中,教会使他们感觉到一些比他们新建的国家更辽阔、更强大和更神圣的东西。僧侣们提供着管理新政府的手段,他们被免除了赋税,不受世俗法官和行政官员的管辖。他们教导说权力应由选举产生;托莱多议事会(the Councils of Toledo)奠定了西班牙议会制度的框架。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议会制度,遥遥领先于后来者。西班牙哥特人的君主制和英格兰萨克逊人的君主制一样,贵族和主教用各种自由制度把王权包围在中间。但是它们早巳成为历史遗迹。经历过繁荣并影响着其他民族的还有法兰克人,他们没有土著贵族,王位继承法历经千年,成为顶礼膜拜始终不变的对象,在他们的统治下,封建制度发展到了极端。封建制度使土地成为万物的尺度和主人。除了土地的收获,别无其他的财富来源。人们为了免于饿死,不得不依附于领主,于是领主的权力变得高于臣民的自由和国家的权威。正如一句法国格言所说,领主就是领地的主权者。西方各民族处在地方豪强和绝对君主这两种相互斗争的专制统治之间。这时,出现了第三种势力,并一度征服了领主和国王。
“诺曼底人的征服”摧毁了英格兰的自由制度。其时,撒克逊人、哥特人和法兰克人从德意志森林中带来的这种原始制度逐渐衰亡。后来由城镇的兴起和中产阶级的形成而产生的民治政府的新因素,那时还没有活跃起来。惟一能够对抗封建等级体系的力量就是教会的等级体系。当封建制度的发展威胁到教会的独立时,它们发生了冲突:前者要求主教们严格服从国王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是条顿国家所特有的一种形式。
我们把市民自由的兴起归功于这场长达400年的冲突。倘若教会继续支持被它施过洗礼的君权,或斗争以一方的绝对胜利而迅速告终,整个欧洲也许会陷人拜占庭式或俄国式的专制统治之下。因为斗争双方皆欲获得绝对的权力。但是,自由虽不是世俗‘和宗教权力所追求的目的,却是它们号召人民站在自己一边的手段。在相互争斗的间隔期,意大利和德意志的城镇赢得了自治权,法兰西出现了三级会议,英格兰产生了议会;而且只要斗争持续下去,它就不利于君权神授说的形成。当时存在一种主张,将王权视为根据家庭不动产法所继承的遗产。但是教会特别是教皇的权威却站在另一边,否认国王有这种不可废除的权利。在法国,有一种后来被称为高卢理论(the Gallican theory)的主张,主张王室高于法律,只要具有圣路易王家血统的人尚在,王权亦在。但是在其他国家,效忠的誓约本身就表明,效忠是有条件的,它仅在良好行为期间才会得到遵守;人们认为,所有的君主都应服从这种公法。正是根据这种公法,约翰王被宣布为反对贵族的叛乱者;那些罢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