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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之农女皇后-第4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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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穆府

杜氏街接到采薇的信,得知文儿在通州认识一个女子,并对其十分上心后,顿时像被打了鸡血似的,兴奋的说话声都高了好几度。

“相公,要是文儿真的开窍了,你说他能不能把那个女子带回来?”

她拿着信,高兴的向穆仲卿询问。此时,穆仲卿也十分高兴,儿子终于知道对女人好了,他抱孙有望,焉能不喜?

“我估摸着差不多,那姑娘已经无依无靠,又得罪了董家,文儿怎能放心留她一个人在那里呢?”

杜氏听了,心中越发高兴起来,吩咐丫头们打扫院落,给未来的儿媳布置屋子,还着意在未来儿媳的房间里添了不少的古董,玩器,并准备了丰厚的见面礼,就等着儿媳妇上门了……

菲儿听说弟弟有了心仪的女子,自然也跟着高兴,特意回了娘家一趟,送了许多好东西过来,留着给将来的弟媳妇用。

如今的菲儿,已经是四个孩子的母亲,却采薇一样,她依旧保持着少女般清纯美丽的脸蛋儿和窈窕婀娜的身姿,依旧是莫子期心中的挚爱和最美的妻子。

成亲十几年了,莫子期对菲儿还保持着刚结婚时的恩爱甜蜜,只要不是上朝的时间,他大半的时间都是跟菲儿在一起,每天下朝回家的第一件事,也是找菲儿,若菲儿不在家或者没能立刻跟他相见,他就会坐立不安,煎熬不已,直到见到菲儿,他才会安下心来,继续做那个高冷的美男子。

他们的四个孩子也十分乖巧懂事,孩子们都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各个生得貌美无匹,聪慧过人,让人羡慕。

长女莫兰已经十二岁,是个名震京城的小才女,琴棋书画无一不通,更是写得一手令人拍案叫绝的梅花纂字,小小年纪,便已经是京城的名人了;次女莫嫣,九岁,喜音律,善歌舞,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虽然在大晋人的眼中,歌舞乃是下九流之辈所行之事,但莫嫣乃是名门淑女,并不指望靠歌舞谋生计的,她爱好歌舞也只是自己怡情而已,不给外人观看的,等将来嫁人了,她的丈夫一定会因为她的才能格外爱她;幺女莫佳,还是个六岁的小娃子,目前尚未看出有什么特殊的还好和才华,只是爱吃而已;最后一个孩儿是男丁,三岁,是老国公爷和老夫人、以及莫远山夫妻的心头至宝,大名莫承祖,小名顺哥儿,是理国公府仅有的两个重孙辈儿的男丁之一,比金蛋还金贵的小公子。

这四个孩子每日承欢膝下,让菲儿和莫子期的生活变得充实而又温馨,对他们来说,生活每一天都是幸福而又甜蜜的!

除了顺哥,家里还有莫子净前妻生下的一个儿子,大名莫承勋,如今已经是是十多岁的半大小子了,正在皇家学院里念书,听说书读的不错,只是有些顽皮,不大听管教。

莫子净的四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他在杨氏死后的第三年,又娶了一房继妻,也是杨氏族里的女子,大概是杨家怕莫子净再娶,会虐待杨氏生的几个孩子,或者莫子净会偏爱继妻生的子嗣,疏远杨氏的孩子们,所以便把族里一个样貌秀丽的女儿嫁了过来,占住了杨氏的位置。

这个继妻小杨氏,是杨氏家族的远枝,家中早就败落了,一直靠大房接济度日,那时让她嫁到理国公府来做正妻,她还惊喜万分,以为天大的馅饼砸在了她的身上,却不知在出嫁的前一天,被杨家的主母叫过去,一碗绝育汤断了她日后争荣夸贵的心思。

原来,她只是一个代替杨氏的活牌位而已,让她嫁到了理国公府,也=是为了照顾大杨氏的几个孩子,占住理国公府大少夫人的位置,其实她一点儿权利都没有,连给她陪嫁的嫁妆都不由她说了算,只是暂时放在她手里,留着将来给承勋娶媳妇用。

莫子净在娶了小杨氏不久,就知道了这件事,他虽然恼恨杨家的做法,但毕竟跟大杨氏恩爱十几年,大杨氏又是年轻早逝,所以不忍苛责岳家,只好咽下了这口气,只是这些年来,一直对小杨氏淡淡的,平时多半宿在书房里,只有每月的初一、十五两天宿在小杨氏处,一来全她正妻的体面,二来解决一下生理需求,至于夫妻间该有的感情,早在他直到她不能生育的时候,就荡然无存了。

虽然没有丈夫的怜爱疼惜,但小杨氏在理国公府过得还不算艰难,理国公府的人都很好,就算后来都知道了杨家对她所做的事,也没有人为难她,她的两个妯娌也很好相处,其中穆氏掌管理国公府的中馈,她和子离的媳妇唤云平时不大管事,但该有的份例从不短少,逢年过节的,还能分得许多好东西。

靠着这些东西,她已经能很好地赡养多病的父母和几个年幼的小兄弟,所以,即便是没有丈夫的爱,她过得也还算可以,只是没有原来预想的那般富贵威风罢了。

莫子离已经在两年前娶了唤云为妻,其实,早在四五年前白氏就做主给唤云开脸儿了,府中上下一直称唤云为云姨娘,莫子离待她算不上好,但也不坏,至少不排斥她的服侍,两年前,唤云为他诞下一女,老夫人开了口,将她扶了正,成了莫子离的正室夫人。

唤云很满足,从一个衣食艰难,三餐不继的农家女,摇身一变成了华光万丈的理国公府少夫人,虽然丈夫只是把她当成了某人的影子,但是她并不觉得委屈。

她很爱他,很爱很爱,爱到了骨头里,所以,她愿意等下去,她相信,只要她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终有一日,他会忘记那个人,心中只有她自己的!

闲话休叙。

且说菲儿把东西送来后,也一直板着指头盼望着见到弟媳妇的日子,武儿也期待不已,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值得大哥等了这么多年。

武儿已经二十一岁了,是个性情温和,与世无争的胖子。虽不是那种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的肥胖,但也身材匀称的文儿比起来,略胖些也是有的。

他虽然身生在钟鸣鼎食之家,却不愿出仕,考中的那个功名,也只是为了安慰父亲而已,其实,他喜欢的和长姐一样——经商!

从小时候长姐带领他们开第一间铺子开始,他就对经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一直希望自己可以取代姐姐,成为大晋国最富有的人,然而,这个愿望她却从未跟家人提起过。

父亲一直希望他和哥哥能官拜公卿,光耀门楣,而在大晋,人的等级划分是非常严格的,士农工商,商人是社会的最底层人士,一般公卿之家是不屑于为之的。想当初家里是因为吃不上饭了,才同意长姐出去做生意的。

现在,家里已经广厦千万间,奴婢仆从无数,根本就不需要他再去做生意赚钱养家了,所以,就算他提出要去做生意,家里也不会同意的。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瞒着家里偷偷的开了两家铺子,一家是皮草行,一家是典当行,生意都十分火爆,每月赚三五百两银子绰绰有余。

可惜,他做生意须得偷偷摸摸的瞒着家里,不然,若让他放手去做的话,每年赚三五万两银子也不在话下!

现在正是腊月,他的皮草行生意最红火的季节,每天都有几百两银子的交易。他也赚的钵满盆盈,十分惬意。

为了迎接未来的嫂子,他还特意留了两张上好的墨狐皮,准备给未来的嫂子当做见面礼,家中过年的东西都已经置办齐备,就等着哥哥嫂子回来过年了。

腊月十九这天,他正在家里陪父亲下棋,忽见他的小厮药锄走进来,对他说:“公子,适才建安侯世子派人送信过来,中午要请您在聚香阁吃饭,您看……”

穆仲卿听了,撂下棋子说:“既然是同窗相邀,就去吧,男子汉大丈夫,须得广交好友才能在外面吃得开,但记住了,不可到外面胡闹,更不可在外面做什么有辱家门的事……”

武儿答应着,虽药锄出来了,一到外面,药锄便小声道:“公子,适才咱们皮草行来了个花子,拿着一份皮草行十几年前的地契房契,说咱们皮草行是他的,他只是离开了十几年,因故没能按时打理皮草行而已,还要去应天府告您,说您巧取豪夺,强抢民财。”

穆崇武诧异的说:“我真金白银买下的皮草行,怎么会是他的呢?八成是个疯子或是骗子吧?”

药锄道:“这个花子咱们铺子里有个老伙计认识,从前是咱们这家铺子第一个主人的入赘女婿,咱们这家皮草行当初就是为了考验他开起来的,等这个人入赘后,老东家就把这皮草行给了他,让他做了皮草行的掌柜。谁知这小子是个蠢货,成亲第三天便闹着要回去祭祖,其实,祭祖是假,回去见他的姘头才是真的呢。再后来,不知怎地,听说为了给他的妓女姘头赎身,偷了人家东西,被下了大牢,一关就是十年。”

穆崇武想了想,说:“你说的这个人,我恍惚记得小时候听母亲和姐姐说起,好像是从前青县县令沈家招赘的女婿,叫李靖还是李青了?还是个秀才呢,别人都叫他李生,当时他入赘沈家,很多人都说他有福气,去了沈姐姐那个好的女人,没成想竟混到这般田地了,真真是可惜了!”

“就是呢,奴才也是听人说的,这花子曾经是个秀才,还是廪生呢,可惜为了个妓女,先是被革了秀才的功名,然后又为她坐了十年的大牢,出来时差点儿死了,那妓女却早就嫁人生子了,他人在病重,无处可去,还是庙里的和尚好心收留了他,让他在庙里养病,听说养了两三年才养好,病一好就挣扎着,一路要饭进京,找沈大人和他娘子了。”

“呵呵,他大概还想着沈姐姐能为他守身如玉,或者还在等着让他做夫婿吧,真是可笑啊!”武儿憨厚,很少笑话人,今儿听了李生的行径后,竟破天荒的笑起来。

药锄也笑了:“就是呢,想当初那么好的机会他没有把握,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才想起后悔,见沈家搬走了,居然还异想天开的想收回铺子,天下间怎么会有这般厚颜无耻的人?”

武儿笑道:“凭他怎么无耻,不是他的,终究到不了他的手去,他要是不服,就让他告去,别说他手里的两张地契早被作废,就算是没作废的,也没见谁能在大晋国告赢了我们穆家!”

不是武儿狂,在大晋国,确实没几人敢招惹穆家人的,不过,穆家人却低调的很,从不生事惹事,就算是有人不长眼睛惹到了他们,只要不是很过分,穆仲卿一般都会选择隐忍,也会告诫儿子们隐忍,而不是仗着自家的身份去压人。不过这次,武儿可不会忍,对于这种死不要脸的人,没有忍耐的必要。

药锄见主子这般态度,道:“是,奴才知道怎么去做了。”说完,弓着身子退出去了。

武儿停留了片刻,转身去料理别的事物了。

……

奢华锦绣的寿仙宫里,檀香在青铜降龙博山炉中丝丝渺渺地轻吐而出,玉雕的门户,木兰木雕刻的掾,文杏木装潢的梁,宫殿宽广得说话仿佛都会有回声。

铺着锦被的火炕上,采薇斜斜倚在攒花织锦引枕上,正在静静的午睡,马上过年了,宫里事多,怕瑾儿料理不好,她和南宫逸从外面赶了回来,这些天一直留在宫里,处理政务以及后宫之事。

此时正是晌午,一天中最容易困倦的时候,采薇看了一会儿账本,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坐在她对面的南宫逸见了,便轻轻的将她从炕桌上抱下去,让她舒服的躺在枕头上,又帮她盖上了锦被,自己却无心在批阅折子,索性便坐在她的身边,支着下颌看他的娘子入睡。

虽然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但他的娘子脸上却一点儿三十岁女人该有的痕迹都没有,她的皮肤依旧光嫩白皙,粉润透明,像十几岁的少女一般,又像是剥了壳的鸡蛋似的,即使枕边放着的把玩过的玉连环都抵不上她肤色的白皙莹润。

她静静地熟睡着,呼吸平缓,胸口前系的蝴蝶流苏随之起伏。银红色的帷幔笼住了这帧美人春睡图,整幅画面浓丽而暧昧。

他望着她,眸光中包含着深情的宠溺,娶了她十几年了,他一天比一天爱她,甚至到了跟她分开一会儿就难受的地步,连他自己都没想到,他竟然会如此的眷恋一个人,爱她爱到了骨髓血液里!

他爱她,不仅仅因为她的美丽,美丽只是他爱她的原因中得一小部分,但更多的,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心灵相通,情投意合。

十几年的光阴,让他们深深的渗入到了彼此的生命里,成了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就算是没有中云雨蛊,他们中的那一个先离开了人世,另一个也绝不会苟活下去,因为失去了彼此,对他们来说生命便再也没有任何意义。

虽然这种想法很自私,但爱情就是自私的,也是无法用理智来控制盒衡量的,他们就是这么爱彼此,无法控制的爱……

忽的,采薇纤长浓密的睫毛如振翅的蝶翼般颤了颤,随后两片桃花般娇艳的唇瓣微微张开,伴着一声婉转甜腻的呵气,那双波光潋滟的凤眸缓缓睁开,刹那间,勾魂摄魄,满室生辉。

“怎么这么快就醒了?”望着她潋滟的嘴唇,他忍不住上去啄了一下,笑问。

采薇微微撑起身体,换了个姿势靠在枕上,百蝶穿花被顺着她身体的曲线滑到腰际,她活动着脖颈,说:“鹦哥来信了,把我吵醒了。”

南宫逸问:“怎么了?”

采薇说:“文儿明天就到家了,还有,我那弟媳妇的胭脂铺子也已经开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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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个多月的奔波,我终于从通州赶回了京城,母亲见到我只身一人回来了,大失所望,没等我行礼,便开始数落我离家出走的罪过。

她越说越气,说到最后竟哭了起来,哭得气语凝噎,伤心不已。

离家半年多,我日夜思念父母双亲,如今乍然回来,见母亲为我生气落泪,不禁深深的自责,跪在世上给母亲磕头请罪时,忽然想到长姐那次给我写信时附加那句话,于是便决定拿出来试了一试。

“母亲莫要伤感,儿子还有一件事想要向您二老禀报呢?”

“何事?”

父亲淡淡的问了一声,多日不见,父亲见到我并没有露出欣喜的神情,他和严肃,眉眼间总有一种若有似无的失落。

我恭恭敬敬的说:“儿子这次出去,在通州遇到一个女子,儿子觉得她正是儿子寻找的要与之共度一生的人,所以想把终身大事定下来,求爹娘允许……”

我向他们说了嫣然的事儿,说起这件事的时候,并不是单纯的为了哄爹娘开心,而是我真心的想跟嫣然组建家庭。

这个决定不是我脑袋一热决定的,而是在回京路上的一个月深思熟虑的结果,很嫣然分开后,她的样子总是不经意间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她的一颦一笑,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甚至每一个表情,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里,无法磨灭,离开没几天,我便开始思念她了,也越来越觉得,她就是我要寻找的与之共度一生的人。

差不多快要到家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心,一到家就向父母禀明此事,然后把她娶回家中,做我的妻子。

母亲听到我的禀告,一下子收住了哭声,急切的说:“既然你中意那姑娘,为什么没把她带回来?南方蛮夷之地,巫蛊之术盛行,你把她一个娇滴滴的女儿家丢在那里,万一出事儿了怎么办?”

父亲也跟着说:“要不,咱们这就派几个人过去,把她接回京城吧,一个姑娘家,带这个尚未总角的小娃子,要是被歹人惦记了就不好处了……”

父母没有嫌弃她庶出的身份,就直接对我的决定表示赞同,对尚未谋面的嫣然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般关心,令我非常感动,我急忙说:“爹娘不用担心,我已经把她交到菊花姐姐的手中了,菊花姐姐一定会把她照顾好的。”

“菊花?原来她也在通州?”

母亲还不知道沈家去了通州,听到我提及此事后,惊讶了一番,随即说:“菊花那丫头最是个没心没肺不靠谱的,你把嫣然交到她的手中,还不如带回来咱们自己照顾呢。”

“对,接回来,放在咱们眼皮子底下,看什么劳什子的公主敢欺负她?”父亲护短的说了一声。

其实,我现在也很想念到嫣然,也巴不得她能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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