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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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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却想提醒她,状元早就没了。

第13章

李氏真的承包了一堆衣服回家洗。

这大冬天的,在院子里洗衣服可是要命了,就李氏那小嫩手,没几天就起了冻疮,她却是忍着疼,继续干活。

用李氏的话来说,五姐虽然写文章挣了钱,但这不是长久的办法,还是要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才行。洗衣服虽说很累,赚钱也不多,但既不用抛头露面,又有固定的收入,她还年轻,干着也没什么。

雪兰却觉得脸红,她表面是个小女孩,但内在已经不小了。既然有能力,那么帮衬家里是理所应当的。她以为是自己那天说的话,让李氏觉得她没办法获得固定收入,所以才弄了衣裳回家洗。

想到这里,雪兰又坐到书桌前,她准备再动笔写点什么。她本想继续往《小说周刊》投稿,但是写了好几个开头,都不太如意。

这个年代还是很注重文章合理性的,要是把后世的穿越、重生什么的搬上来,就有点野书,上不了台面的感觉。不过为了能获得固定收入,写长篇小说连载是势在必行的。可雪兰能写出来的长篇小说,肯定不能发表在《小说周刊》,这种刊物太正规,文风也更拘谨,恐怕无法接受‘科幻’小说。

雪兰的《妻妾成群》是仿照《小说周刊》的标准风格写的,可谓量体裁衣,属于正统大路文。前世她就在《小说周刊》投过几篇类似的稿子,改过几十次才有这样的成果,继续写也可以,只是一定没有第一篇那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了。

雪兰又翻出她之前买的十几份报纸,浏览了一遍后,她锁定了一份叫《京郊晚报》的报纸。

这是北平当地的报纸,前清光绪年间就创刊了,不过目前它还是一份比较特殊的报纸,为什么说它特殊呢?举个例子大家就明白了。

有那么一两页都是广告,广告的标题大字如下:

“内外痔疮见奇效”,这个简单,功效一目了然。

“妇科降生丹”,所谓几代医圣传人的奇方,女人吃了就能生孩子,不但能生孩子,还能生儿子。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汉令女子着怀”,不要怀疑,标题就是这么长,真是应了后世人们的‘标题长长才有人看’。

于是明白了,这份报纸不太正经,虽然也有各类时事新闻,但总的来说,关于敦伦大事书写比较多。各种黄色小说,有古文的,也有白话文的,有的写得比较委婉,有的写得比较直白,总之是非常劲爆的一份报纸。

不要以为古人写的黄色小说不好看,人家古人比现代人会玩多了。

作为一个前世时潜伏各大小说网站消磨时间的姑娘,雪兰深深觉得古人写得OOXX,尤其是上了正规刊物的,都很有美感,还写各种香艳的诗词搭配,颇具内涵。

她瞪起狼眼,把这份报纸从头读到末尾,还追上了两篇连载。这两篇文章写得非常好,虽说是黄色小说,可是文笔流畅,辞藻华丽,作为男作者,却没有一般黄色小说的恶心感,反而有点唯美。

一篇叫《绝代女忧》,大体说一位女演员,那真是风华绝代,超级尤物,遇见一个男人睡一个男人,大到电影老板,小到身边小厮,统统睡了个遍。

雪兰看完后只觉得,欲|望这么强烈,其实是有性|瘾吧。不过人家不单纯写性,故事本身很精彩,写了不少电影圈里的黑幕呢。

另一篇叫《美人摇丝绦》,这个名字很美吧,但其中暗喻的邪恶意义,就不在这里表述了,大家可以自行想象。这还是篇奇幻小说呢,说是有个老头子,他捡到了一丸神药,吃了以后,从此金枪不倒,每个沾过他的女人,都没他不行。他也是睡遍了所有出场的女性角色,小到十三四岁的女孩,老到八十岁老妪。

于是,最精彩的出现了。

他吃的这丸神药叫‘壮阳补肾含精丸’,每一章里都会出现一次神药的名字,而这个药名就在同一张报纸的广告专栏里。

“人参鹿茸灵芝海狗肾汁龙马酒,此酒大补,壮阳种子,一夜不倒,六旬老者令女子着怀”,就叫‘壮阳补肾含精丸’。

雪兰决定往这份报纸投稿,首先这份报纸的风格比较自由,适合她随便发挥,其次这报纸在整个北平发刊。毕竟书写了敦伦大事嘛,再通俗不过的读物,哪儿能卖得不好呢。最重要的是,连载比较方便,如果她更新勤快,应该也挺赚钱的。

雪兰决定写穿越文。

所谓的穿越,古代早有先例了,‘黄粱一梦’就非常经典,聊斋等鬼神小说里也有类似的故事。不过真正像后世那样,写穿越到一个时代,然后融入人群的故事还是没有的。

正在这天,她又收到了《小说月刊》的来信。因为搬了家,这封信辗转好几次才收到。

编辑说《妻妾成群》被《京华日报》转载了,所以雪兰又收到了二十块钱的转载费。

《京华日报》跟《京郊晚报》可不一样,那算是北平最正规的报纸了,光绪时期由国家刊办的,后来发展成民营,但本质上还是整个北方最正规、发行量最大的报纸。

雪兰马上就出门买了一份,找到当期的报纸一看。

嚯,不但转载了,还有点评呢。

一个笔名叫秦风的人给她做了点评,点评的名字叫做《解刨》,评论很长。

“《妻妾成群》中,作者刘五姐用她特有的细腻笔触描绘了一个繁杂大家庭中的故事,女人间的勾心斗角,封建大家长的威严和冷酷,精神碾压下女主角的崩溃,全都描写的淋漓尽致……如同秋日里斑斓的光泽,洒在生锈的器物上,繁华千里却遮不住腐朽的气息。作者的文风是纤巧的,柔美的,带着一种南方水乡的旖旎和瑰丽之感,却也字字之中隐含着冷静和理性的残忍,颓废感和失落感扑面而来,让人恐惧又无法自拔。明知作者正在向你解刨这个世界的残忍,她把最血粼粼一面挖出来给你看,你却无法移开眼睛,只能任由她把残酷扔在你脸上、身上……女主角采薇就是这个残酷现实的写照,她在这泥潭里苦苦挣扎,为了活下去,她不顾一切把自己也染成了黑色,可最终一切成空,飞向凋零的结局……深深庭院之中的豪宅大院也是最黑暗腐朽的地狱,情|欲、金钱、权势的争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争斗、碾压、堕落,人性的扭曲和毁灭每时每刻都在上演,作者在呐喊着,睁开眼睛,看看这个糟糕的世界吧!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刨开这无望黯淡的人生!”

雪兰看得有点脸红,因为人家表扬得太厉害了。她只是仿照了后世许多类似文章的写作手法,又修修改改了许多遍才有了这篇文章,但是叫人家一表扬,仿佛她写了什么经天纬地的小说一样。果然超前时代的作品,都是受欢迎的。

这增加了雪兰动笔的信心,她准备的长篇连载是穿越题材。

穿越这个在现代社会被写烂了的题材,在民国时代还是极少见的。即便有小说沾边,但也没有后世那种动辄几十万字,融入时代内涵的小说。

雪兰写过网络连载小说,这种小说的特点是要持续连载,不间断更新。现代社会随着网络发展,网络小说也到了极为成熟的地步,许多网络作者甚至每天更新1至2万字,长年累月持续更新。即使其中废话连篇,剧情拖拉,形如注水猪肉,但作者写得足够苏、足够爽、足够详细,这也就使文章更趋近于真实,读者会觉得接地气和身临其境,因而成了一种网文风尚。作者们有钱赚,读者们觉得越长越爽,恨不能作者在原来的基础上再写个一千万字。

雪兰初步定下写100万字,其实民国时期,上百万字的连载长篇小说也不少见,但雪兰不敢铺陈的太大,因为她也没写过几篇长篇小说,万一出现漏洞,就难以自圆其说了。

因为是往男性向读者群的报纸投稿,那么呼风唤雨霸气侧漏的主人公应该是男性。

一经穿越,主人公要凭借自身的先进知识和对历史的把握改变命运,达到平步青云的地步,在除掉大小BOSS,走向人生巅峰期间,还要有不少于两位的红粉知己相伴左右。

说起来简单,写好了却很难。当然也可以纯粹苏,这样虽然爽,却很不真实,读者难以买账。所以如何站在苏的角度往真实靠拢,这就考验作者的功底了。

如今穿越小说还没有后世那样烂大街,随便作者怎么创新。雪兰贸然动笔,不能写得过于夸张,要被当今的人们接受,雪兰认为首先应当贴近历史,不改变历史分毫,主人公融入其中,参与所有重大的历史事件,甚至主导历史事件,却丝毫没有违和感,仿佛历史上真的有这样一个人存在。甚至产生一种感觉,因为有了他的存在,今天的历史才会这样书写。

雪兰决定穿越秦朝,刷秦始皇。

一个考古系的大学生,在跟随导师挖掘一座秦墓的时候,发现了一枚琉璃珠子,那珠子流光溢彩、摄人心魂,主角韩海龙被珠子迷惑,一碰之下却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来到一千多年前的战国时代。

中规中矩吗?

雪兰还怕写的太随意呢,这年头的人很注重文学性和美学,你看他们写个黄色小说都写的那么华丽,遣词用句十分斟酌。所以雪兰特意去买了几本书,专门研究小篆的,来学习那个年代的语言特色,谨防历史人物走形。又把《战国策》和《左传》上的相关篇章按照时间和地域一一列出,主要人物也列出来做了标注。

这年代的读书人不是后世那么好糊弄,人家从小学习的就是传统文学,四书五经和史书经典都学得精通,雪兰要是写出个秦兵挥舞‘铁剑’砍人之类的,一定会被笑破肚皮。

考虑到如此,雪兰整整筹备了一个多月,这才开始动笔。

第14章

李氏这些日子过得不错。

她跟周遭邻里结交,只说自己男人死了,带着两个女儿闭门过活。邻里都是善心人,怜她不容易,平日经常帮衬。那些小媳妇经常串门聊天,也会介绍些缝缝补补的活给她。所以她虽然累,但心里踏实。

小女儿最近在用功读书,早上很早就起床,几本书全瘫在桌上,她在纸上写写画画,忙得头也不抬。有时候弄到深夜,还要点灯熬油。

她笑她说:“你这是要考状元吗?没得熬坏了身子。”

女儿却说:“我要写本书,所以要看许多材料。”

“写书?”李氏觉得惊讶,这在她看来似乎是秀才老爷们才能干的事。

“我想写点东西,再赚些钱。”女儿说,“不能让你太操劳。”

李氏心里感动,与她说:“你能挣钱帮衬家里,娘很高兴。但挣不到也没事,你才这么丁点大,又生过大病,不要累着自己。实在不行,咱们再搬家,找个便宜的住处。”

女儿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又看书去了。

李氏想,读书识字就是好啊,看她的女儿,才十三岁就能养家了。她家老爷是不知道女儿的能耐,若是知道,一定不会这么作践她们。

三姐从外头回来了,她穿着厚厚的棉衣,却冷得直打哆嗦,一进门就长叹了口气:“还是没找到工作,工厂里只要男工人。”

李氏安慰她说:“不用急,早晚能找到,不然你也学你妹妹写文章,你也会写字不是?”

三姐却笑道:“我可写不出来,过去在学校里老师叫我写文章时,我就头疼,半张纸能写一个时辰,写的文章也狗屁不通,还是别为难自己了。五姐就是有这份才气,她才读了几年书啊,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大人似的。可见她人虽然小,心却不小,我瞧她读的那些书,许多连我都不懂。”

李氏听了,心中更是欣喜,叹小女儿聪明。

“五姐呢?还在屋里闷着?”三姐问。

“是啊,这都一个多月了,也不出门,看着人倒是长胖了不少。”

娘俩对视一眼,笑了起来。

这时,门帘晃动了一下,小姑娘拿着一个信封走出来。

“三姐,等会儿你出去的时候,帮我把这封信寄出去。”

三姐接过来一看说:“咦?这不是寄去《小说周刊》的。”

“这是寄去一家报社的。”

“哪一家?我瞧瞧……《京郊晚报》……”三姐的脸色就变了,“这……这报纸我看过,不是什么好报纸,你怎么往这里寄!”

“怎么?有什么不好?”李氏忙问。

三姐站起来,戳了妹妹的头一下说:“人家《小说周刊》给你一千字两个大洋,你不好好写文章,报答人家慧眼识‘英雄’,反而往这些乱糟糟的报纸寄。”

雪兰却摇摇头说:“姐姐只管打开来读,我写的东西绝不下作,只是这种文章不好往《小说周刊》发表,我寄过去人家也不要。”

三姐瞪了雪兰一眼,就打开来读了。几页纸之后,她整个人似被迷住了,坐在凳子上一语不发,直到李氏喊她吃饭,她还一声不吭,看完之后,她着急地看向雪兰:“后面怎么了?这韩海龙竟然因为一颗珠子就去了战国,你是怎么想到这种剧情的,好巧的心思。”

雪兰想,这得问第一个发明穿越的人,她不过仿造罢了。

三姐对这文章爱不释手,连饭都不吃了,又读了一遍后,围上围巾就要出门。

李氏问她:“你这是要去哪儿?”

三姐边走边说:“给妹妹寄信去。”

雪兰的这部小说取名为《燃秦》,她写了前三章寄出去,内容是用钢笔一笔一画写的,修改了许多遍。这钢笔花了雪兰一个大洋呢,她毛笔字没救了,钢笔字还凑合能看。

她还为自己取了个笔名,《妻妾成群》的落款就是刘五姐,但《燃秦》是写给大老爷们看的,怕男读者不能接受女作者写的文章,所以才取了笔名。

她本想起个笔名叫“霸气侧漏”的,但考虑到太调侃了,有耍宝之嫌,最后定了个中规中矩、十分低调的名字——雪后山岚。

‘雪岚’二字取自她前世的名字‘雪兰’,‘雪后山岚’有风雪之后,山岚被白雪覆盖之意,颇有壮阔静谧的美感。

前世,她父亲还没有去世前,有一次带着妈妈和她一起上山玩,结果忽然下起了大雪,他们困在山间的宾馆里,不能出门。

可是那天,父亲一手抱着她,一手搂着妈妈,一同遥望窗外雪后美丽的山峦,雪兰当时虽小,却记得父亲的感叹。

他说,真美啊!

许多年后,这一幕也深深印在雪兰的脑海之中,他们一家的幸福就在其中了。

所以这个笔名,也有雪兰对前世那个世界深深的怀念之情。

雪兰和李氏正在吃饭的时候,却听到有人敲门。

“这么快就回来了。”李氏以为是三姐,急忙去开门,谁知门口站着一位邮递员。

《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校借几个男生不就好了,他们排话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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