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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凡人-第4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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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许多人遭殃,根本逃脱不了这样的天地之威,变成了一点艳红的颜色。

    变化,完全称得上是斗转星移。

    就算是林立在这里的强者,也是东倒西歪,完全失去了自己保持的样子,差点被席卷到这场劫难之中。

    南怀乐脚下的土地也隆起,只不过这片土地更像是一叶扁舟,始终保持着该有的样子,没有被破坏多少。

    王石还在熟睡,没有被打扰分毫。他的气息也更加内敛,好似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南怀乐第一次望向苍穹,看着师父,说道:“师父,您好多年没有出刀了。”

    花铁柱则是一脸愕然,呢喃道:“师父还会用刀?难怪,难怪……师父杀起鸡鸭牛羊,那么干脆利索,一刀见血。”

    ……

    离主手中的剑,缓缓垂落了下来,手上的鲜血也顺着剑锋流淌,汇聚成为一连串的珠子,掉落下去,不知被风吹到何处。

    那样的血,好像比普通人的血更红。

    情感丰富的人,血会比其他的人更红一些。

    离主向着李逸仙望去,目光之中不再全是愤怒,静了很长一会儿,他才说道:“你的刀,即便是钝了,也依旧是这么强。”

    李逸仙收起了妖刀,平静地看着离主,说道:“我的刀,已经钝了。”

    离主的脸庞上忽然有青筋暴起,他怒吼道:“你为什么不争?是男儿,为什么不争?你一副无欲无求的样子,一副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过去的样子,就这样荒废你的天赋,你还有资格拥有你的名字吗?!”

    李逸仙淡淡地笑了笑,说道:“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将所有的事情,都已经托付给我的弟子了。”

    “你为什么总是这么轻巧?”离主的目光再度锋利起来。

    “她真的已经死了,这种事情无法逆转。即便是阴阳双鱼之力,也无法逆转。你太过执着了,你或许,真的应该放下了。”

    “我总不能跟你一样,活的那么轻巧。”

    “所以,你一定会杀了我?”

    “我一定会杀了你。”

    离主抬起了已经被鲜血浸染的剑。

    李逸仙的眼睛微微一眯,嘴角却已经开始流出鲜血。

第二百四十四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二)

    离主再度横剑,而李逸仙却没有抬刀。

    剑杀!

    离主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让手中的剑产生停滞,这不是对决,这是杀戮,他的目的就是杀死李逸仙这么简单。

    曾经最好的朋友,如今刀剑相向,虽说两人所选的道路不同,但也不至于如此。离主心中的恨,经过了这么多年,不断地壮大,现在已经成为了控制他的力量。唯有杀死李逸仙,才能让心中的恨稍稍减弱。

    为什么可儿当初选的是李逸仙?要是当初没有选李逸仙,可儿就不会死!可儿死的责任,全部都是李逸仙的!

    这么多年,李逸仙为什么就留在那座小山上,什么都不做,就这样虚度着自己的生命?他为什么不想办法让可儿活过来?他可真是落得个轻松自在!

    这样的人,凭什么值得可儿的喜欢?这样的人,有什么资格承担起可儿的那份喜欢?他不配,他配不起!

    这样的人,该死!

    离主的双眼已经开始出现猩红,手中的剑,更是已经深入到了手掌的血肉之中,疯狂地吮吸着其中的鲜血,变得愈发鲜红。

    唯有世间最红的血,才能够让这把剑醒过来。

    顷刻间,天际暗了下来,好似是有着浓厚的血云,堆积到了人的头顶之中,使得空气之中弥漫的尽是鲜血的味道。

    不知何时,这片土地上出现了两个人,毫不起眼的两个人,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

    彼时的白夜子,已经不再是那样的一张脸,而是带上了一张黑白的面具。而他的身后,依旧站着那个影子,不论何时,影子都需要保护少司命的安全,即便是自己身死。

    他们自然能够从春秋门中安全逃离,而少司命也不再需要顶着白夜子的那张脸了。

    少司命看着离主手中的剑,说道:“‘厄命’这把剑,也唯有离主才能驾驭的了。”

    影子眼中闪现出一丝狂热,毕竟他是离主最忠诚的手下,说道:“即便李逸仙先前小胜了一招,也赢不了离主。”

    先前离主的一剑,被李逸仙所破,若是论输赢,离主已经输了。

    少司命并没有过多地评价,只是静静地望着苍穹。

    确实,现在胜利的天平正在向着离主倾斜,但这并不是因为李逸仙不如离主,而是李逸仙本身的问题。

    “你这么着急找一个弟子,原来是因为这个,还真的有些悲凉。”少司命目光转动,落在了南怀乐的身后,不由得说道:“不知道你背负了这么多的东西,又将会走到哪里?你不应该停在任何的地方,直到一切的尽头。”

    ……

    血红的苍穹!

    众人的眼前都成为了血红的一片,即便那些修行了高深瞳术的人,也无法看清血红之后,是怎样的情景。

    这场战斗,已经不再是他们能够理解的了。现在看来,他们先前兴师动众,大肆布置的众多手段,简直不堪一提。

    绝对的力量面前,在场的人,都太过孱弱无力。

    差距,实在是太过巨大。

    然而,能够来到这里的人都不是凡夫俗子,很快就有人摆脱了恐惧,飞速地思考,重新制定起计划。

    关键,依旧在李逸仙的三个弟子身上!只要能够擒获这三个人,就是最有力的底牌,完全可以要挟到李逸仙!不管天际上的战斗如何,这都足够将李逸仙逼入死地。

    东仙域的巨头们纷纷施法,黄钟大吕的声音开始响起,深入到三千众的心魂之中!先前的大劫难,还不足以灭杀太多的人。

    很快,众人就清醒了过来,针刺般的疼痛传来,让众人有些亢奋,随即开始执行上面所下达的命令。

    为了让三千众快速地恢复过来,并且发挥出更强的力量,施法者大为损伤,却是非常值得的。

    三千众飞速地聚集起来,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位置站定。即便众人都受了不少的伤,或轻或重,即便有着许多人缺失,这大阵依旧被建立起来。

    他们可是整个东仙域最顶尖的力量,不至于被吓成淋雨的鸡崽子。

    每个人开始发挥自己的特长,不再去仰望天空上的恐惧,专心于眼前的事情,双眼之中出现疯狂。施法者的刺激,可是相当有效。

    阵法盘堆积,灵力丝线交缠,瞬间勾勒出来的一个庞大的阵法,重重叠叠,威力无俦,轰然发动,向着那一叶扁舟般的土地冲去。

    能够将三千强者安排的滴水不漏,反应迅捷,不受任何影响,东仙域的巨头们也并不是一无是处。

    南怀乐目光落下,向着出现在眼前的三千众望了一眼,平静地说道:“跟紧,砸人。”

    花铁柱赶紧抡起了重锤,心中虽然在嘀咕自己不会砸人,脚下的动作可是不敢有任何的怠慢,要不然可就跟不上大师兄了。

    万钧重锤,开始砸落!

    ……

    李逸仙任由自己被血色包围,那双桃花眼之中依旧是平静。这双眼睛除了笑容,就是平静,好似从没有其他的情绪挤进来过。

    剑来!

    迅猛、浩荡、狠厉、决然、致命,足够刺穿心脏、割下头颅。

    离主已经动了杀心,并且是必杀之心,李逸仙没有了任何的退路。

    自从当年分道扬镳的那一刻开始,现在这样的场景就已经注定,他跟离主必定要刀剑相向,一决生死。

    今天的场景料想了很多遍,自己所有的动作跟表情都演示过,只是真正面对的时候,还是绝对不真实。

    毕竟,离主曾经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已经足够说明太多的事情。

    眼中的平静,是假的;说出来的话,也是假的;心中不痛,也是假的。只是真假又有什么区别呢?

    若是自己的死,能够让离主觉得好受一些,那么未尝不可以一死。反正自己本就是要死了,算是最后再做一些有用的事情了。

    李逸仙握住了妖刀,目光澄澈,开始跟离主对战。

    刀光剑影交错,将浮现在眼前的回忆斩碎,将彼此之间的联系斩断,两个人彻底成为了两个人。

    每一次对撞,都是足够毁灭一方天地的力量。两人已经不再收敛,全力出手,全部都是杀招。

    若是两人放肆移动着战场,东仙域恐怕会被毁灭大半,这就是两个人的力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战斗的威力也逐渐消减下来。

    剑刃横出,擦着李逸仙的脖子,带起了一道血线。李逸仙用妖刀挡住了剑,猛然一冲,手中的刀飞旋,以诡异的弧度斩下。

    离主身上猛然涌起黑白双气,化成古苍大手,握住了李逸仙的手。

    焱龙灭却!

    左手上凝聚起炎龙,悍然击出!

    离主同样凝聚仙法,手中出现一只冰凤!

    两者相撞,李逸仙在空中弹跳而起,力劈一脚,宛如一把战斧。

    最初时的战斗看似简单,其实是最为消耗力量的战斗,那是对境界的领悟,两人只要有丝毫的偏差都会丧命,消耗不可谓不巨大。而之后的震撼的一幕,更是急剧地抽空着两人的力量。

    接连战斗,两人都已经没有了多少力量,只能用这样的近身战方式。

    即便李逸仙比离主强大,他也强不了多少,最后的结局只是以他的死亡结束。

    剑来!

    笔直!

    刺入到胸膛之中!

    离主没有任何的停滞,手中的剑一转,绞碎了李命秩的半个心脏,另一只手握住了砍来的妖刀,猛然一拱背,向着李逸仙撞去!

    焱龙灭却!

    火焰在离主的胸膛诞生,他却硬扛着火焰,继续撞击出去,撞在了李逸仙那略显瘦弱的身体上。

    李逸仙当即吐出了一口鲜血,飞退了出去。

    离主手中的血再度流淌,将“厄命”剑清洗了一遍,使得它看起来更加妖异。

    李逸仙退的有些踉跄,再度咯血,眼前忽然出现一阵恍惚。虚弱感冲击而来,本就是有病接近死亡的他,面对着接连的大战,自然没有多少力量。

    离主再度袭来!

    “现在的你,根本就不是我的对手!即便你比我强又如何?终究还是要死在我的手上!我要拿着你的血,洒在了可儿的墓前!”

    “你还在挣扎什么?你还有什么可挣扎的?你这样一条烂命,早就应该结束!你没有资格再活在这个世上!”

    血红的剑刺入到了李逸仙的胸膛,而妖刀也砍在了离主的脖颈上,只是李逸仙现在的力量,已经不足够让妖刀斩断离主的脖颈。

    “咳!”李逸仙再度吐出了一大口鲜血,目光之中的光彩暗淡了下来。

    离主逼视着李逸仙,说道:“你后悔吗?”

    李逸仙轻轻地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你为什么不后悔?!你应该后悔!你要是后悔——”离主一顿,艰难地说道:“我们依旧可以联手!”

    李逸仙轻笑了,那双桃花眼也在笑。终究,离主还是自己最好的朋友!

    “既然你不后悔,就这样死好了。”

    李逸仙却握住了离主的厄命剑。

    “你还在挣扎什么?”

    “我总归要为我的弟子,留下点东西啊!”

第二百四十五章 好色桃花,迷人眼(三)

    两串红鞭炮,噼里啪啦一阵响,带来了喜气。

    确实是个值得高兴的日子,老实巴交的张屠夫,得了个儿子。

    平日里的悍妇,虽说可以算的上是飞扬跋扈,还是给张屠夫生了个儿子,大概就是张屠夫一直对她百依百顺的原因。

    观看面容,张屠夫也是有了小四十了,可以算得上是老来得子了。这样的喜事,他恨不得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悍妇躺在暖和的小炕上,抱着熟睡的婴儿,用手指摸摸鼻子摸摸耳朵,指给过来的妇人看。街坊邻居当下手中的鸡蛋,凑上前去看这个小娃娃。

    “喏,这小虎娃可真像张大哥!虎里虎气的,长大了,一定是个顶尖的能人!”

    “可不是,这样健壮的小娃娃,可是官老爷的样子!”

    “不愁以后没有媳妇儿!”

    “可不能像他!老实鬼一个!长大了八成被人欺负!”悍妇笑着,温柔地看着儿子,全然没了平日里泼辣骄横的模样。

    大抵母亲看孩子的目光,比情人的目光都要温柔上那么一些。

    相比于屋内,外面更热闹一些。

    张屠夫为人忠厚老实,甚至古道心肠,今天来庆贺的人自然不少。

    三两贯的铜钱,或是礼物,堆了不少。张屠夫也真的高兴,为了今天的宴席,忙活了两三天,几桌子菜可以算得上是丰盛。

    “来来来!老张,今天是你当爹的日子,得了个大胖小子,必须走一个!”

    “哈哈哈,来来来!”张屠夫嘴都咧到了耳后根,大口喝着酒。

    热热闹闹,喜气盈盈的大半天。

    夜都很深了,张屠夫才踉跄地送走了客人,显然醉的不轻,明天赶早的集市,怕是去不成了。

    媳妇抱着儿子走了出来,立在门口,倒眉看着张屠夫。

    看着这凶人的眼,张屠夫的酒当即醒了一半,小跑着过去,喊道:“哎呦,我的姑奶奶,您快回屋里去,千万着了凉,快快快!”

    “哼!莫不是有了儿子,才对我这么关心?”媳妇冷着声问道。

    “哪能啊!咱家还不是你最大!以后我们爷俩都得听你使唤!”张屠夫讪讪地缩了缩手,没敢去碰儿子。

    张屠夫真的怕家里的悍妻,虽说没挨过打,但是从骨子里就怕,就像是土财主怕家里的宝贝打碎了那样怕。

    “得了,正经点!”媳妇的声音拔了个高,像是小锥子,扎了张屠夫的大腿一下。

    “您有什么事?尽管吩咐!先回屋子去,您的身子宝贵着,可不能这样凉着,我去给您添把火,把炕热起来……”

    媳妇止住了张屠夫,说道:“不是我有事,是你有事!”

    “我有什么事?”张屠夫呆若木鸡,瞬间酒醒,盘算着自己的过失,只找到自己偶尔瞟几眼漂亮姑娘这样的劣迹。

    “哼!这么多年,你那点小心思瞒得过我?”媳妇嘲笑了一声,说道;“有事就快滚,就今天一晚,明早老实回来。”

    啪!

    门被干脆地关上了,差点夹住张屠夫。

    院子里很静,有两张桌子,杯盘狼藉,偶尔有些被风吹进来的鞭炮碎屑。张屠夫站在门口,有一阵的失神。

    举着的手放了下来,张屠夫转身走进了厨房,拿了他的杀猪刀,开始借着月光磨刀。

    “李逸仙,你就是个祸害!早不死晚不死,偏偏这个时候死!总是来祸害老子!滚你 妈的朋友!整天祸害老子!”

    试了试刀锋,张屠夫迈过了一地狼藉,关上了门。

    ……

    香烟袅袅。

    外面开始冷了,已经有了好几场雪,衬的里面更加暖。

    淡淡的馨香,若是多了,也有些熏得人想睡。

    妇人穿的一身锦绣袍,有三百六十种针法,二百五十八种颜色。三个蜀绣坊,花了十年做出来的衣服。

    当然,也唯有她能穿的起来,其他人穿了,都像是老鼠穿大衣。

    轻轻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妇人好像是夏日午后刚刚醒,有些疲倦,无精打采的样子。

    外面灯光流转,欢声笑语,堆了起来,惹的人有些烦。

    “安静些。”妇人轻声说道。

    底下的春花点了点头,外面便开始静了下来,连姑娘们琐碎的嗑瓜子聊天声也有渐渐隐退了下去,好像都整理好事情,安然地躺在了自己的床上,盘算内心的小秘密。

    大概是前几日春花接了一个小少年,才得以坐在妇人的身边。虽说春花害羞了些,但是一等一的聪慧,红姨任何微小的动作都能被她看在眼里,然后判断出红姨到底想干些什么。

    红姨不停地揉着自己的太阳穴,好像有什么烦赖在这里不走了。

    春花轻声说道:“红姨,再揉下去,就疼了。”

    红姨微闭着眼睛,说道:“不是这里疼。”

    “小花可以帮你捏一捏。”

    “你的小手,可捏不到我的疼处。你还是留着,给你的小情郎。”

    春花的脑中忽地出现了一个人影,脸上有了浅红,低下去头去,说道:“红姨也不是正在等。”当然,“小情郎”这三个字,春花是不敢对红姨说的。

    红姨的嘴角上有了微笑,朱红的唇显得格外浓,像是艳红牡丹花开,她说道:“小妮子,还学会顶嘴了呢。”

    春花不敢去看,躲避着,没有答话。怕是一看,就露馅了。

    红姨好似终是忍受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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