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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中国女性-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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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煎茶,供佛神,罪孽非轻。    对日光,晒血裙,罪见天神。    三个月,血孩儿,秽触神明。”    女人生育,被视为血污不洁之体。以前,女子生育都是在幽暗的内房里进行的,请接生婆入内房全权负责接生和料理。那个内房就被称为“红暗房”,这是污秽之地,男人是不得进去的。且不究在这种情形下生育,妇女自身的苦痛与危险,就是熬过了这一关,顺顺当当地产下儿女,产妇仍要为血污之身恪守百般禁忌。巴金的长篇小说《家》中,瑞珏临产,陈姨太等人坚决不让她在家中生育,而把她赶到郊外小屋去,以避免“血光之灾”,致使瑞珏难产死去。鲁迅先生的《祝福》中的祥林嫂,就是因为她嫁过两个男人,又是寡妇,而被视为秽恶之体,严加防范,绝不允许她的双手沾一丁半点祭神祭祖的事,连杀鸡宰鹅也容不得她碰。祥林嫂“不干不净”,当奴隶而不得,终于惶惶恐恐凄凄惨惨地死去。  除生育期外,妇女因其地位卑弱,又有生理上的特殊性,在封建时代备受歧视,视为不净之体。女子的裙裤衣物是绝对不允许“见天日”的。《女儿经》中说:“晒东西,也禁轻,污秽衣,寻僻静,恐人见,起非论。”如若谁家女子在室外晾晒裙裤内衣物,那会遭人唾骂,被视为大逆不道。如遇扁担、米粮、瓜果蔬菜等置地堵路,男人可以堂堂皇皇地跨越自如,女子则是万万不可跨过去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写到一辆拥挤的长途汽车上,一个女子坐到一个米袋上,便受到米袋主人的呵叱:“这是要进嘴的东西呀!”  妇女不净观至今仍存在。有的家庭虽然已经开始使用现代化的洗衣机了,但却慎重地把男女衣物分开洗涤,以免女子的衣裤玷污了男子,并且,也绝不会把女人的内衣裤与男人的衣裤同放一个盆,同晾一根绳上的。甚至还有为此引起纷争的。浙南某镇,有一位男子在街上走时,忽觉有水滴到头上,抬头一看,是横出街面的竹竿上晾着的女人衣裤在滴水。男子顿时又气又急,顿足大骂:“触霉头!触霉头!哪个贱人的!”路上行人见状,也都议论纷纷:“晦气!晦气!男人家头上滴龌龊水!”“这家人家真不要脸孔,把女人裤衩当街晾出来……”    

  这种女人不净观,当然也是由“男尊女卑”衍生出来的。长期以来,中国女性被轻视,被列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之列,被视为天生命贱。在封建社会中,女人们无法挣脱铁桶般铸就的束缚,无法摆脱心理和生理的种种痛苦,她们把希望寄托于飘渺的来世。于是,劝其出家修行或信仰生死轮回的佛教就深为广大妇女所接受,她们坚信今生今世为女做奴,受苦受辱,修行积善,来世挣得投胎做男人,享受荣华富贵,以此求得心理平衡,心甘情愿地背负男尊女卑的屈辱,忍气吞声地生活下去。中国女性形成一种普遍的佛教人生观。如《刘香宝卷》所述:     你道男女都一样  谁知贵贱有差分   女在娘胎十个月  背朝娘外不相亲   娘若行走胎先动  娘胎落地尽嫌憎   在娘肚里娘受狱  出娘肚外受人嫌   合家老小都不喜  嫌我女子累娘身   爷娘无奈将身养  长大之时嫁与人   公婆发怒忙赔笑  丈夫怒骂不回声   剪碎绫罗成罪孽  淘箩落米罪非轻   生男育女秽天地  血裙秽洗犯河神   点脂搽粉招人眼  遭刑犯法为佳人   若还堂上公婆好  周年半载见娘亲   如若不中公婆意  娘家不得转回程   任你千方并百计  女体原来服侍人   这是前生罪孽重  今生又结冤孽深   ……   若是聪敏智慧女  持斋念佛早修行   女转男身多富贵  下世重修净土门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中国的妇女战战兢兢,举步维艰,既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自身意识又尚未觉醒,把生的希望寄托于来世,那是很自然的。  既是“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男尊女卑已尊为自然法则,再加上历代统治者的提倡,社会的公认以及各种束缚女子的礼法规章,中国的女性比外族的女性更受轻贱。几千年来,中国社会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处于从属、依附地位,经济上依靠男人,文化上得不到受教育的权利,婚姻不能自主,心理和生理在压抑中变形,许多女性活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男尊女卑”成为中国女性苦难与屈辱的根由。


第一部分:女性的屈辱与苦难繁琐苛刻的礼教(图)

  封建社会是奴隶社会灭亡后出现在人类历史上的第二个阶级社会。三千多年前,周朝灭亡了商朝后,中国就建立了这样的制度。  在封建社会中,“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但是,中国的男子,无论压在哪一等,总还有比他更卑弱的妻子可以供他压迫。如果是女子,那么无论她丈夫列在哪一等,她总是丈夫的奴隶,除了与丈夫一起承受各种压迫外,还必须“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辈子“从”,从道德上、文化上、社会上、经济上、政治上……甚至服饰举止、音容笑貌也得服从一定的规范,加以严酷的禁锢。每一个女子都是一个披枷戴锁、脚镣手铐的囚徒。  由于封建社会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的小农经济大大发展了,家长制也就发展成更为严格的制度。在封建家庭中,一切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务的管理权都统一掌握在男性家长手里。“子妇无私货、无私蓄、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妇女在家中是没有地位的,也没有财产继承权。在宗族里,女子出嫁就等于永远开除,和自己的宗族脱离了关系。在讲究礼节的场合,女子和家庭中最小的辈分一样,不能坐中间的席位,走路不能走当中,站立不能在中门,并且,女子不准进入家祠。  在封建宗族制度下,一整套严酷的宗规、族规和家规对家族成员,特别是妇女实行专制统治。首先在婚姻问题上,女人成了家族利益的牺牲品。这种以家族利益为主的婚姻扼杀了妇女的幸福,许多女子为此委屈痛苦一生或过早地含怨离世。其次,妇女成为家庭中的奴隶,她们无权参与家庭管理,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力,被迫接受妇道、妇教,以生子、以贤良柔顺侍奉丈夫和公婆为准则。妇女只能局囿于厨房和内室,如同囚禁之奴隶。并且,妇女的言行稍有不慎,便会受到族规的残酷罚惩,轻者责骂、羞辱、杖笞,重则“沉潭”和“活埋”处置。  有的家族本身就形成宗法权力制,私设刑堂,制订族规,直接参与各个家庭的财产管理和主持男婚女嫁等事项。如江南宁国府太平县馆李氏宗族订于清朝道光二十八年的《李氏家法》中,就有这样的家规:    宜室家第三:  夫妇乃人道之始,万化之基也。相敬如宾,岂容反目。虽夫为妻纲,固当从夫之命;然妻言有理,亦当从其劝谏。如妇人骄悍而挟制其夫,牝鸡司晨,为家之索,当严戒之。戒之不从,有恶行,出之可也……若妻不容妾,其罪在妻,无子与妒均当去。  别男女第六:  闺门整肃,风教乃行。昔季康子与其从祖母隔阈而语,孔子闻之,犹谓男女有别。况齿与分相若,如叔嫂之不相授受者乎。十五岁以上,纵卑幼不得擅入尊长房内,必尊长呼唤方入……亦不许妇女入寺观烧香,违者责罚其夫。……  邪淫第十三:  妇人主中馈,务纺绩,事针纫。不明乎此而好吃懒做,性嗜赌博,轻出游戏,不知羞耻。又或引三姑六婆入门,如所称娼、优、道、尼、命相、齐婆、龟灵姑之类,均是淫盗之媒……均宜戒之,敢违者罚。    我国少数地区还实行对新娶来的女子检验是否处女的族规。许多善良柔弱女子被迫在大庭广众之下,如同被宰割的羔羊一样,当众由家族中长者查验,如是处女,则授予五彩红绸,承认婚配。如稍有不符,不论是什么原因,均以不贞女论处,非但逐出家门,连同女方家长也要一起受辱,永世不得翻身。导致许多女子蒙含不白之冤,不堪凌辱,含怨自尽。此外,女子的所作所为,一举一动,全在族人的严格监视之中,只要有一丁半点不顺眼的地方,就以不循妇道为名加以责罚。于是,从家族到家庭,中国女性被深深地压在底层,无异于丧失人格和自由的囚徒。  


第一部分:女性的屈辱与苦难繁琐苛刻的礼教(图)

  封建社会中,各种束缚妇女的礼法之繁琐与苛刻,是令人惊叹的。对妇女只要求把极端柔顺和为夫家生儿育女作为生活的准则。女性必须顺从于男子已成为天经地义的社会公德,即所谓“阴卑不得自专,随阳而立”。作为女人,最最重要的是学会怎样做媳妇,这在未嫁时,就要教以事父母的道理和训练怎样做。《曲礼》说:“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不登高,不临深;不苟訾,不苟笑。……立必正方,不倾听。……毋侧听,毋嗷应,毋淫视,毋怠荒。”  而在《内则》中,详细叙述了做媳妇的规范:“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笄总,衣绅。左佩纷、、刀砺、小、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帙、大、木燧、衿缨、綦屦,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  意思是说,在周朝的时候,媳妇伺候公婆,应该是鸡刚叫就赶紧起来,梳洗收拾停当,穿好衣服,系好带子。在衣带的左右两边分别挂着擦布、小刀、布囊、针线、丝棉、衣带、帽带、鞋带等,到公婆卧房去,进了房,就低声下气地问候公婆衣服穿得少不少;公婆身上觉得不舒服,就恭恭敬敬地轻捶搔揉;公婆要走动,就恭恭敬敬地扶着。然后,请公公婆婆洗脸。小媳妇捧木盆,大媳妇倒水。洗完了,奉上手巾。然后问公婆有什么吩咐,并恭恭敬敬地一一依命取来他们需要的东西。做这一切时,要和颜悦色,使公婆顺眼。    

  周朝时人们席地而坐,吃饭时,儿媳妇要跪在一边给公公婆婆端饭送菜。《内则》对做媳妇的举止神态都作了规定:“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  意思是说在公婆的房里有什么吩咐,要恭敬地应声。走路要轻而慎,出入都要作揖行礼。在公婆身边不能打饱嗝,不能打喷嚏,不能咳嗽,不能伸懒腰,不能斜靠着,不能眯着眼看东西。  其他,《内则》中还规定公公婆婆没有叫走,做媳妇的不能随便离开,无论什么事,必须先请示公婆。平时在家里,对丈夫也要恭恭敬敬,如同臣子对皇帝、儿子对父亲一样。并且,做妻子的要悄没声音,隐居家院,不问世事,不议家事。妻子的衣服不能搭在丈夫的衣架上,不能装在丈夫的衣箱里,更不能与丈夫共用一个浴室,即“男女不同枷,不敢悬于夫之,不敢藏于夫之箧笥,不敢共浴。夫不在,敛枕箧、簟席、器而藏之”。  妇女必须以“三从四德”作为行为准则。所谓“三从”,在《仪礼·丧服子夏传》、《礼记》、《谷梁传》和《左传》等书中均有解释,即“幼从父,嫁从夫,老从子”。就是说一个女子,在出嫁前要顺从父母,兄长;嫁出后要顺从丈夫,丈夫死后,儿子长大成人,应该说是熬出头了,但还要顺从儿子。而“四德”,《礼记·昏仪篇》中是指“言慎、行敬、工端、整容”,这四个方面是专为丈夫和夫家所设的对妇女的规范。此外,如《礼记·昏仪篇》中的“戒之敬之,夙夜毋违命”,《孟子·滕文公下》中的“必敬必戒,无违夫子”等,都是教导女子在内干家务事须遵从妇德。《诗经》中,也叙述刷碗烧饭伺候人是女人的专门责任。农家妇女除了田地劳动外,还要做家务、伺奉公婆丈夫,就是官绅富家的少奶奶,虽然可以呼奴使婢,但对于公婆、丈夫,仍要亲自伺奉,不敢怠慢。  “三从四德”以及种种约束女子的清规戒律,实质上是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社会中男权和夫权的具体表现。以此为准则,历代衍生出许多裁定女子生活标准的教训书来。    

  前汉末期,刘向著《列女传》,把尧舜以来历代有名的女性按“母仪、贤明、仁智、贞慎、节义、变通、嬖孽”七个章节分类列传。这本书从儒教的立场出发,以对女子的教训为重点,可以说是中国最早的专门阐述妇女生活准则的女子教训书。但刘向的《列女传》并不要求妇女众长具备,只要有一善可取,便可赞颂。所以,后世史书或作烈女传,多偏重于节义。  一百年后,东汉史学家班彪的女儿班昭,博学多才,她曾为其兄班固续写《汉书》。班昭曾给刘向所著的《列女传》作注十五卷,并且著有《女诫》七篇。她完全站在传统的男尊女卑的立场,坚持女性应以三从四德为行为准则。《女诫》共七篇: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全文共一千六百字。解释了“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这“四德”的意义,并且训诫女子要顺从公婆舅姑,亲和叔妹。她在“敬慎”篇中说:“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鄙谚曰:‘生男如狼,犹恐其,生女如鼠,犹恐其虎。’”班昭认为:“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她主张妇女要卑弱,而要把丈夫视为至尊。妇女们曲不能争,直不能讼,永远要依顺于男子。并且,把丈夫对妻子的爱看作是一种“恩”,为了受过这种恩,必须对丈夫及其一家一味顺从。班昭的《女诫》七篇系统地把压抑妇女的思想编撰出来,成为教训女子的经典之作。在这以前,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和三从四德的古训虽然早已有之,但是很散乱,不成系统。刘向的《列女传》也只不过是罗列了一些现象,宣传做媳妇的道理,远不如《女诫》的影响大。从历史的角度客观地看,也许班昭作《女诫》并非为压制女性而为虎作伥,或许是出于对当时宫廷中女子参政、外戚专权等腐败现象的不满与约束,但是,客观上《女诫》却影响了两千多年中国的女性观。  唐代,唐太宗长孙皇后曾作《女则要录》十卷。主要“撰古妇人善事”,用以垂范后世,今已失散了。还有,刑部郎中元沛的妻子刘氏,作《女仪》一篇;朝散郎陈邈的妻子郑氏作《女孝经》一卷,共十八章:开宗明义、后妃、夫人、邦君、庶人、事舅姑、三才、孝治、贤明、纪德行、五刑、广要道、广守信、广扬名、谏诤、胎教、母仪、举恶。郑氏在《进书表》中说:“妾闻天地之性,贵刚柔焉,夫妇之道,重礼仪焉。……夫孝者,感鬼神,动天地,精神至贯,无所不达。盖以夫妇之道,人伦之始,考其得失,非细务也。……今戒以为妇之道,申以执巾之礼……上至皇后,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闻也。”郑氏的《女孝经》对后世影响很大。  但唐代最重要的女教书是《女论语》,全书十二章,四字一句,多用白话,流传极广。这本书着重讲述女子做人的规矩,标榜贞节柔顺。如在“立身篇”中:“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行莫回头,语莫掀唇。坐莫动膝,立莫摇裙。喜莫大笑,怒莫高声。内外各处,男女异群。莫窥外壁,莫出外庭。出必掩面,窥必藏形。男非眷属,莫与通名。女非善淑,莫与相亲。立身端正,方可为人。”  《女论语》对女子的言行举止,生活交往等诸方面都明明白门地加以规范。固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民族东方审美观,但也是压抑女子个性的戒条。此外,《女论语》中还正式提出了妇女守节:“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而今。后生宜学,亦匪难行。第一守节,第二清贞……夫妻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茔,殷勤训后,存没光荣,有生有死,一命所同……”  总之,唐代的女子教训更加完整和具体,成为一千多年来套在妇女身上的一大枷锁。  此后的宋元明清,对女子礼法教训更趋完备。明朝大力嘉奖妇女贞节,并开始鼓吹“女子无才便是德”,明仁孝文皇后又著《内训》二十篇;蒋太后撰《女训》十二篇。凡此种种,对于妇女的言行举止,为人女、为人妻、为人媳的规矩、礼法、教训历代延续,增补,完善,直至通俗明了,家喻户晓的《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仪,难说尽,看古人,多贤德,宜以知,为法则。”中国妇女历代演绎的性别悲剧与几千年繁琐苛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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