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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一万封信-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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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式自慰,我猛地想起脱鞋时手接触过鞋,而两天前咨询时正是穿这双鞋,那么我这样做是否属于“性接触”传播途径?是否可能传染艾滋病?为什么?我真的好害怕,我几乎不能正常学习,请高教授给我解开这些困惑!    
    无端的顾虑    
    又有人问道:    
    我就是对省防疫站那个不负责的女大夫给我抽血时,按上的那块棉球不放心。尽管是给我自己消毒的。可毕竟他把该棉球往做实验的案子上放过。尽管我在棉球事件后的第90天又进行了艾滋病病毒的检查,结果一切正常,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可自己又怀疑会不会出现若受感染,90天之内查不出来的现象因为量非常小。因为量非常小……前段时间简直成了抑郁症。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对那位不负责的态度冷横硬的女大夫恨之入骨……    
    全世界公认艾滋病的三个传播途径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即有足够量的艾滋病病毒,在一定的温度和时间内,再通过接触者的破损皮肤、黏膜进入其体内。因此,艾滋病虽属于体液传播,接触性感染,比空气、飞沫、接触传播的“非典”容易预防。    
    可惜,两个成人不知艾滋病,真太危险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公布了一项对北京、上海、黑龙江、广东、广西、海南、河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的有关艾滋病问题的调查。调查结果令人惊讶:在我国已经进入艾滋病快速增长期的今天,仍然有20%左右的人根本没有听说过艾滋病;70%以上的人对艾滋病的蔓延缺乏危机感,防范意识薄弱;24%的人认为没有必要了解艾滋病的有关知识或持无所谓态度;71%的人知道艾滋病会传染,但大多数不清楚艾滋病的主要传播渠道;知道艾滋病目前无法治愈的仅占50%。正因为人们不了解实情,所以他们才会恐慌。问题很明显,在艾滋病问题上绝对不能剥夺民众的知情权,需要把艾滋病的预防知识如实告诉给老百姓。    
    极少数青年富有社会责任感,他们关心艾滋病的预防工作。    
    一个大学生的评述    
    高教授:    
    您好!    
    的确,现在的艾滋病、性病形势不容乐观,而与此不相符的是,整个民族大众对它的重视程度。地方官员对其闭口不提,甚至遮遮掩掩,谢绝外部采访,这是在掩耳盗铃。社会各阶层对这个问题也是不愿意提起,有好多人甚至以谈及此事为耻,还有很多人则认为艾滋病、性病均是很遥远的事情,离我们十万八千里。这些都是错误的观点。我认为,出现以上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地方保护和官僚作风:有很多官员认为艾滋病、性病在本地出现就是在往自己的脸上抹黑,阻碍自己的仕途,所以会掩耳盗铃。    
    2科教宣传力度缺乏:中国科普知识的宣传情况普遍不容乐观。以我自身经验为例,至今我没有正经八百地从正式课堂上得到一丁点青春期教育知识。许多时候,我们对自身都不了解。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教育的一个悲哀,不切实际的知识不学不行,而实用的卫生教育却欲学无路。    
    3观念:“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使很多人对当前艾滋病、性病形势盲目地、麻木地自我乐观,很多人抱有这样的心态:反正到不了我身上。而实际情况则是:说不定哪天就会降临到你身上。另外,在中国传统观念中艾滋病、性病总是和“肮脏”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人们都讳莫如深,都不愿谈及,要改变这一点,还得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和增强我们自身的责任感。    
    ……    
                                                                            某某    
                                                                         2003年3月15日    
    人为的紧张情绪    
    有人在信中写道:    
    我原先也检查过艾滋病病毒抗体,是“阴性”。在前两个月和最近半个月前,第一次是买榴莲,榴莲的尖刺划破了我的手,那个卖榴莲的人是吸毒人。当时他也没有戴手套拿的,就不知他划破了没有。    
    第二次,前半个月去发廊洗头,按摩,我用嘴吻了那里面的女孩子的乳房。当时,我嘴里含西洋参含片在口中,且我经常口腔里溃疡,那时也有溃疡。假如那个女孩子有别人也这样留下的口水在她乳房上,我吻了,会不会感染艾滋病。上一次被榴莲的尖刺和这次吻了女孩子乳房会不会感染艾滋病。    
    一次艳遇的遗憾    
    有人在信中说道:    
    去年11月,在朋友家里认识了某女,后双方一直电话联系,12月底时,她到我家里,发生了性关系。2周后我发生了一次感冒,却只感觉咽喉剧痛,其他任何部位没有不适。我后来了解那女人曾长期卖淫,而发生关系时,我并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感冒又很奇怪,其症状不像以前,这使我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我不知道如何办,非常无助,这本身增加了无数的恐惧。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死前的煎熬和死后亲人们的悲天恸地。    
    艾滋病病毒的传染过程是什么?它能透过皮肤传染吗?感染后必然出现类似感冒症状吗?吃感冒药会使症状消失吗?症状会持续多长时间……目前有哪些疗法?花费是多少?    
    在人类社会里,为了调节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维护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转,产生了各种社会规范,指导和制约着人们的行为。其中很重要的是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来制约人类行为。性道德规范集中反应在婚姻上,它有一定的社会性,稳定性。性乱可招来凶杀、抢劫、偷盗,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经济的发展。一个人道德行为的形成,是通过对行为准则中的是非、好坏、善恶获得的。一个性道德好的人,可以控制自己对性关系出现的问题;可用道德准则指导自己解决矛盾,纠正差错……    
    遵守性道德,这样就不会目无法纪、为所欲为、损害公益,造成性疾病的传播。    
    艾滋病感染的几率不像人们想像的那么高,且无“非典”那么凶猛。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性接触,如:礼节性握手、拥抱、接吻、对脸说话、共同进餐;在一个教室上课,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工厂车间的工具,各种公共交通工具,如车、船、飞机的座位、扶手、公用电话亭、马桶、浴缸、影剧院、商场、钱币、票证、游泳池等等接触,都不会感染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不会经昆虫进行传播,不管任何时期任何昆虫叮咬都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因为它们嘴上残存的血液极其微量,没有传播能力,艾滋病病毒生活在人体细胞内,它不能生存在昆虫细胞内。因此,蚊子不是艾滋病病毒的宿主,它不会传染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之后,在外界生存能力很差,阳光下、空气中很快就会死亡。我们常用消毒药品,如05%的过氧乙酸液、“84”消毒液、漂白粉、消毒灵、酒精、碘伏等都可以很快将艾滋病病毒杀灭。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2 “恐艾症”的危害

    艾滋病的流行具有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不仅仅是一个卫生问题,而且一个社会问题。人们对艾滋病的偏见、厌恶、歧视,面临着传统观念与伦理道德的挑战。因此,人们出现了形形色色的“恐艾症”,它远远超过其他疾病的危害……    
    西瓜会传染艾滋病吗    
    一名农村妇女信中写道:    
    最近我们这一带有几种不知是谣言是事实的说法;说是今年的西瓜吃了会得艾滋病:一种说法是有一个人患了艾滋病后,他把自家地里种的西瓜都注射上自己的血液后运出来卖,目的是让吃了他家西瓜的人都患上艾滋病;另一种说法是有对夫妇在北方患上了艾滋病后,就到南方培育起西瓜种子,育种期间他们把自己身上的艾滋病毒培育在西瓜内,让吃到这种西瓜的人们也患上艾滋病。还有的说是,这对夫妇把自己培育的西瓜种子用它们的血液浸拌后拿到市场上卖,目的是让吃到用它们培育的瓜种种出的西瓜的人们都能患上与他们一样的不治之症。    
    总之,这几种不知是谣言也不知是事实的说法让我们这一带人搞得人心慌慌(惶惶)。村上来个卖西瓜的,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再怎么想吃都不敢买。    
    2001年夏季,中原地区有人谣传“西瓜里有艾滋病病毒”。这种荒唐的谣传令人吃惊。这种谣传,只有无知者才会轻信。人们应当知道艾滋病病毒的生存条件。艾滋病病毒寄生在人体免疫系统的T4淋巴细胞内,在生物合成器中繁殖后代,艾滋病病毒离开人体之后,在外界生存能力很弱,在阳光下﹑空气中会很快死亡。    
    按理说,若西瓜内注入血液,几个小时之后,西瓜便会坏死溃烂流水,俗称“烂瓤瓜”。这种坏瓜谁肯买着吃呢?那种“用艾滋病病毒培育瓜种”的说法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植物离开阳光和空气无法生长,而艾滋病病毒在阳光下﹑空气中会很快死亡。所以,那些有关西瓜等水果能传播艾滋病病毒的说法,统统是谣传。    
    “恐艾症”与无知是“孪生兄弟”。2000年夏季的一天,我到了周口市沈丘县某村,发现在该村东边的麦子干焦在田野里,蔬菜也烂在那儿,村民们房屋向东的窗户全都用砖头、泥巴堵得紧紧的,这是咋回事呢?村民们告诉我说“村东某家妇女因卖血得艾滋病死了,她死后没人敢去抬棺材,放了几天,还是她丈夫和14岁的儿子趁深夜把她拉出去埋了,她的坟墓就在村东边。”    
    村民们怕染上艾滋病病毒,不敢收割田里的麦子和蔬菜,怕有艾滋病病毒;堵住窗户,怕东边吹来的“艾滋风”;谁要从村东路过,便掩上口鼻,怕闻到了“艾滋味”;走路要看清楚,切莫踩着艾滋病病人留下的脚印,怕染上“艾滋气”;若亡妇的丈夫或儿子出来在村内走动,谁看见谁快跑,跑得太快摔倒了,来不及起来,就赶紧在地上爬,爬得嫌慢,就地打滚……有一天亡妇的丈夫用手摸了一下柳条筐,转眼间筐主人把筐放在火中焚烧了。他们的邻居有人已搬了家,全村人像躲瘟神,吓得乱藏……    
    并非仅限于此村庄,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大同小异的情景。如睢县艾滋病病人来信说:“我的两个孩子都没有感染上艾滋病病毒,附近小学还是不让孩子上学,只得送到五六里路以外的学校读书……”    
    有人认为艾滋病传播很容易,提及艾滋病如临大敌。一位姓王的妇女,她把正在上初中的儿子隔离起来,不让孩子上学,天天领着儿子看病,多次化验血艾滋病病毒抗体,均为“阴性”。化验了十多次,王妇仍不相信。她哭着给我打电话说:“我儿子今年15岁了,在孩子出生三天时吃过他姨妈的奶,上月他姨妈在河南农村老家患艾滋病死了。母婴传播嘛,我儿子肯定也会染上艾滋病,这怎么办?我急得要发疯了。”我对王妇再三解释,并诚恳地告诉她15年前河南农村还没有艾滋病,但她仍不相信……    
    给她留下“恐艾”的阴影    
    有个曾不幸落入魔窟的女孩问道:    
    记得有一次,一个嫖客,大约二十七八岁,强迫要让我给他“口交”,还逼我跟他“肛交”。记得这个嫖客的屁股上有些黑色疙瘩,但他的生殖器上没有长什么,不知他是否是个艾滋病病人,是否我会染上这种疾病。现在真的好痛苦,好害怕。    
    2001年艾滋病日,中央电视台《夕阳红》、《讲述》等栏目播出我的防艾事迹“走进禁区”、“高耀洁与艾滋病病人的故事”之后,一连几天,我每天都要接无数次的咨询电话。12月4日,我记录了全天的咨询电话,共21起,22人。其中有15人是因嫖娼后怕染上艾滋病而打电话咨询的。他们说:“因生活不检点玩了‘小姐’,做了那事,现在头晕、心慌、烦躁、失眠、厌食、恶心、怕是染上了艾滋病”。    
    从电话中我得知其中11人是在宴席上酒足饭饱之后干出来的,还有两人是“朋友赠送的‘礼券’”,“不去‘享受’太可惜了”。他们当时以为自己占了便宜,现在却全身乏力﹑口腔溃烂,特地询问:“我是否染上了艾滋病?”电话记录中另有三个女性自称是“坐台小姐”,并且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问我她们还能活多久。她们说:“我这病是嫖客传给我的,我要传给更多的嫖客!”    
    上述15个嫖客中有13个不是自己出“嫖资”,而是由他人支付的。难怪“嫖娼卖淫”屡禁不止,原来是“公款”做了开支的后盾。嫖娼卖淫能传播艾滋病,是人所共知的。国外有报道说,娼妓中艾滋病的感染率为25%~85%,国内尚未见报道。作者于1991年至1992年,对1185例性犯罪的女人做过“性病”检查,结果发病率为927%,难怪嫖客们如此害怕。    
    广州的李某自1999年以来曾给我打过十多次电话,他拿着艾滋病的症状揣摩着对号入座。今年春天的一个夜晚,我正熟睡,李某又打来电话说:“高老师,你还记得我吧?三个月前我曾给你打过电话,我玩过‘小姐’,怕染上艾滋病,当时你让我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是‘阴性’。但我现在经常出汗﹑头晕﹑口腔溃烂,可能是艾滋病发作了……”。他又多次去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结果仍是“阴性”,他仍不相信。两个多月后,他自认为死于艾滋病的时刻就在眼前,于是坐立不安,大写遗书,并警告后人:“艾滋病特可怕,千万莫嫖娼……”。    
    一天早晨,李某再次打来电话。他说:“我发烧已三天了,不能吃东西,我真的害了艾滋病。”李某这样打长途电话一说起“病情”就滔滔不绝地至少谈半个小时。他翻来覆去地闹了一年多,到处化验艾滋病病毒抗体。他拿着12张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的化验单,仍然怀疑自己染上了艾滋病。两年过去了,他仍不能摆脱怀疑和恐惧,据说前天他又赴北京检查了……    
    艾滋病的性传播是不是像人们想像的那么可怕?笔者在接触的艾滋病病人中,注意了18对夫妻,在一方因卖血或输血感染艾滋病死亡之后,我对另一方追访1~3年,多次化验血,艾滋病病毒抗体均为“阴性”,他们未感染艾滋病病毒,这作何解释呢?有关化验人员说:“临床上经常遇到这类病例,男女一方患有艾滋病其夫或妻未被艾滋病病毒感染。”    
    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对97对一方感染艾滋病,结婚5年以上,且性生活中没有采取预防保护措施的夫妇进行了调查,发现仅有9名感染者将艾滋病病毒传给了对方;传播几率为10%。这一调查,一方面说明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几率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单配偶婚内性行为艾滋病的传播几率相当低。那些感染艾滋病的病人都已有4~5年的时间,夫妻同吃一锅饭,同睡一张床,甚至被同一蚊子叮咬。经科学研究,证明这些接触并不危险,更不用说一般的生活﹑工作接触了。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这些知识,因为它们是有科学依据的。    
    “恐艾”症患者多有高度惧怕、固执己见、内向的性格。他们最明显的表现是精神症状,如压抑、沉默、不能自我解脱。怎样解决呢?医生或家人应首先取得“病人”的信任与合作,必须同情他,理解他,耐心认真地听取他的意见,还要做到:    
    1要让他正确了解有关艾滋病的知识,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现实情况能够掌握,以便提高个人的心理素质,抵御对艾滋病的恐惧感。多数人是因无知导致的心理变异,如文中所谈到的15个嫖客,如果他们能够知晓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又是“不治之症”一旦感染必死无疑,他决不会为贪图小便宜而去嫖娼,找来今天的恐惧、后悔和苦恼。    
    2对那些确实存在恐惧症而无法摆脱者,那么,劝他应当相信科学,相信医生的诊断,若去正规医院(包括防疫站)半年内连续做过2~3次的化验检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的结果均为“阴性”,证明确实没有感染艾滋病,此时就应当彻底放心了。如文中提及的王姓妇女,从历史上,检查结果上都应该排除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由于她的无知,造成了比一般“恐艾”症更重的“恐艾”症。    
    3为了消除“恐艾”症这一特殊病态,建议为艾滋病立法,可按法律大力投入“防艾”宣传教育,而每一个人都爱法、懂法、人人关心、参与“防艾”达到家喻户晓。特别对那些患有“恐艾”症者,给予他们精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如约他一起读书,一起游玩;一同参加文艺、体育等集体活动。    
    


第四章 艾滋病的相关论谈3 “扎艾滋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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