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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想--亦舒(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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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叫人失望难受了,不由得想起电影中那位记者的遭遇,原来越是把七情六欲掩饰得好,越是危险,一发不可收拾,人生千疮百孔,无谓希企真善美,化悲愤将力量,继续努力平凡生活。

兴趣
专栏作者可分两大类。
第一类作者经已拥有群众基础,读者对他非常有兴趣,无论是他的私生活、观点、角度、意见,都想知道,且越详细越好。
第一类作者尚未赚得这种特权,读者对他本人还没有培养出老友记般感情,对他生活起居,并无兴趣,亦不想知道究竟,见哪一日题目有共鸣,读之哉,如否,跳过,第二天再说。
第一类作者即使我我我亦不妨,读者不介意嘛,第二类作者就最好暂时委屈一下了,身边琐事无谓多提。
一个专栏作者对他自己的兴趣,不可超过读者对他的兴趣。
过度自爱用在专栏文字中,不但行不通,且叫人吃不消。
一直我怎么样我怎么样,我怎么想我怎么想,读者会纲罕,噫,你是谁呀。
不如让读者揣测一下,咦,他在这件事上到底怎么样,他怎么想?
披露太多,有读者要看,还算值得,什么牌都摊开来,读者不屑,那才糟糕。

人靠衣装
连婴儿都讲衣装,穿上粉红色设计考究的小裙子,也就似小公主。
成年人更不用讲,甚至有人讲「你穿什么就是什么」,这倒未必,但也由此可知衣着是多么重要。
作为一国领袖,像英女皇依利莎白二世,也靠衣装,邮票与钞票上的肖像很多时都穿军披风、配勋章,顿时英姿飒飒,与众不同。
共产主交国家领导人更深谐此道,君不见毛、周、郑的大型画像,一定穿着长大衣,身型宏伟、壮健、眼睛看着远方,手握拳头,坚毅、肯定。
背景是山与水,深色的天空,衬托出庄严的气氛,大衣往往卷起一角,表示劲草不怕烈风,这件大衣的作用至大无比,列宁与斯大林都穿过它。
个子矮小的拿破仑,画像一定是骑在白色骏马上,那马且作飞腾嘶吼状,似要脱缰而去,效果威风超脱,决非一袭西装可比。
故你我蚁民,也不得不为一身衣服略费思量,想来也是应该的。
大家都是一袭便服,女皇与平民还有什么分别,非搞好道具服装不可。

书与纸
没有背景的年轻人求出身,要走的路自然迂迥一点,很多时候转来转去,昏天黑地,似无生路,难免抱怨世上不公平现象太多,但事後柳暗花明,又觉有趣。
披荆斩棘之馀,大吃苦头,可是乐观地想想,如不是这样,能看清人情世故吗,就因为经过不得意的日子,才会知道,人面可以忽黑忽白,人情会得忽冷忽暖,世道好比马戏班,娱乐性丰富,热闹无比,而受伤也是一种学习,吃亏原属宝贵经验。
相信没有人会爱上这条路,不过既然没有选择,不如苦中作乐,边走边欣赏风景。
渐渐志同道合者众,走路也不觉寂寞,彼此聊起来,交换可怖经验,居然还能骇笑一番,继而感慨,互相观摩学习。
上帝是公平的,愿意付出精力,必定得到报酬,不很多,足够生活,同时也获得精神寄托。
社会进步到某一地步,就有一个好处,悠手好闲,无所事事生活不忧者固然值得羡慕,可是双手做出成绩来的人,也能获得尊重。
挣扎出身的人是一本书,坐享其成的人是一叠白纸。

栽培
到了今天,仍然记得一位父亲如何悉心栽培他爱女的故事,他是名学者,很有名气,相信资产也不薄,当年娓娓告诉我们,爱女在香港贵族女中毕业,便送往巴黎升学,为著不想她沾染不良口音,在左岸最好的住宅区租房子给她住,暑期,通过关系,让她到时尚杂志做见习,法国人是如河欣赏她……
那女孩大约比我大一两岁,那一年,我在明报做见习记者,月薪两百六十港元,兼写一段衣莎贝专栏,稿费七元一千字,已具劳动阶级雏型,但却自由自在,十分写意。
听到上述小公主传奇,十分讶异,故印象深刻。
後来,好似闻说她在纽约落脚,结婚生子,生活想必幸福快乐。
有一段日子,翻阅国际性杂志之际,总留意东方面孔中有无那一位小姐。
香港在这二三十年间进化为大都会,各界名人频频亮相当地及国际传媒,时时接受外国记者访问,论及政治文化民族观点。
读到他们出身履历,多数出自普通家庭,此刻,栽培人才的是社会。

不平等
老匡在旧金山一边做汤一边写稿,传为美谈,备受行家颂赞,什麽返璞归真啦、看破红尘啦、有大智慧啦……有口皆碑,顿成佳话。
当然是因为名气大的缘故,可是,相信同他平素爱请客吃饭,广结死党亦有关系。
而且,社会仍然重男轻女。
女性写作人一边煮饭一边写稿,是会受人讥笑的。
因同他说:「奇怪,同样的事,我做了十多年,只闻讽刺声,什麽' 她像那种下了班还需要去买菜带回家煮的女人' 之类,你才做了三个月,几乎就大地震动,天女散花」,不生气是假的。
他是浪子回头?女性不安於室也甚多,要是愿意,自问也还可以每夜接帖子换上粉红色露胸晚装继续在公众场所风骚十年八载,别人说什麽,管它呢。
奇是奇在一样是生活上的私人选择,由老匡做来,份外讨好,魅力十足,真系各有前因莫羡人。
故问:「你做汤,什麽汤?」欲与他在厨艺上试比高,写作,矮一截已系事实,无所谓,烹饪,未必一定输给他。

讲故事
友人问:「你有无讲睡前故事给孩子听?」
从没有。
可是我对讲睡前故事绝不陌生,讲了好些年了,先把故事写成书,印出来发行,供读者买回家,在临睡之前看。
这岂不也是睡前故事,像一千零一夜那样,一个故事接著另一个故事,不住对著公众说下去,回到家,反而不想开口。
这叫做卖花姑娘插竹叶,竟一直没对孩子讲过故事,幸亏有老姐妹寄来儿童乐园,随伊翻阅,还有迪士尼各长篇短篇动昼,生动有趣,可一直看到入睡。
忙著侍候街外听众,少不免疏忽了家庭听众。
一直想投稿到小明窗,可是,老总听了故事大纲,认为不适合,嫌情节太过现实可怕。
可是我的故事一向有此毛病,早十年,编辑都不大接受,因从来没讲过神仙故事,主角统统是凡人,自私虚荣贪婪怯弱。
迟早学校会有「我父母干什麽」这种作文题目二,我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
多麽突兀!

受够了
彭督在记者招待会上摊开双手感慨万千地说:「何处!世上还有何处可见首相及外长坐下来谈论飞机场及货柜码头,何处!」正是还要怎麽样!
当一个人认为他已尽了所有力气的时候,也只能这样大声疾呼了。
活学活用,洋为中用,现代女性也应该怪叫一声:「还有谁会愿意一只手在工作岗位死做一只手持家,一只脚上进,一只脚接送孩子上学?」
还有,一只耳朵听老板教诲一只耳朵受同事弹劾,一颗心挂住打扮升职,投资之道 …压力已经升到眼核,随时爆炸。
恐怕也会顾不得失态,当众就诉起苦来。
铁汉都支持不住啦,权且抱怨一下松口气,明天再捱日子,天天难过天天过,年年难过年年过。
已经筋疲力尽,再三再四忍让,还是不够好,对方仍然穷追猛打,毫不留情,似要赶尽杀绝,此时此候,又该怎麽办?我指的是逼人的生活。
也只得咬紧牙关支持下去吧,而且千万别让任何人见到青筋爆现之状,记得要若无其事地谈谈诗篇说说天气。

被冷落
中国一位名作家这样抱怨:「小说家曾虔诚捍卫和竭力唤醒的人民似乎一夜间变成了庸众,他们无情地抛弃了小说家,转过背去朝搔首弄姿的三四流歌星热烈鼓掌。」
一部分作家辍笔下海,一部分读者弃读务商,给文学带来空前萧条与寂寞。
国内的文人被冷落了。
即使是这样,也不该称不爱看小说的人为庸众吧,选择多了,自然会拉去部分群众,有些去听歌,有些去看电影,有些去翻阅七彩漫画,有些迷电视节目,有些索性玩电子游戏机……
是呀,很不幸,写作人要与这些娱乐性丰富的玩意儿竞争哩,故有人撰文问:文人还会被尊敬麽?
这种种难题本港文人面对了有好几年,经验丰富,同文们均努力自尊自重,敬业乐业,很少理会别人看法如何,倒也逍遥。
只有文学家邓友梅说:他对今日文坛现状及前途抱乐观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读者才是真正的读者,他情深一片,就是爱看小说,不爱别的,岂非更加值得珍惜,理应乐观。

访问题目
生活杂志的记者做访问,问题十分有趣,合情合理,也很浅白,绝不为难,这一次,被访者是民歌手保罗西门。
问题包括:「公众对你的意见,有否使你困惑者?」还有:「你的事业里,有哪一点是你认为最无趣的?」这一题最好:「岁月教了你什麽?」
保罗西门回答记者关於岁月的教育:「我已知道我并非世上最聪明的人,可是知道我颇为能干,我知道我身在何处,我不会看高我自己,也不会看低自己。」
这类题目自由发挥性非常强,又不伤脾胃,好过问「关於当今文人的使命你认为在写作过程中你可以实践多少来满足青年读者」一千倍。
当一个记者出题目只为著刁难被访者,通篇访问还有什麽好看,记者表现欲过强是访问稿的致命伤。
没有脑筋的问题也使被访者啼笑皆非,像「你认为当今文坛写得最好的是谁」之类,你说,谁该上榜呢?
有些题目一开出来就想回答,且有兴奋的感觉,有些题目简直无从下手。
记者不好做,问题不好拟,一不小心,就杀死一个最机伶的被访者。

议价
中国的文化人,以往谈创作滔滔不绝,提到稿酬蛮不好意思,从不议价,今天不同了,不少写作人提出「优质优价」,认为好的作品,该有好的稿酬、版权费、再版费。
本来就应该这样嘛,可是,不要说是中国,连香港这样先进的商业社会,许多行家的脑筋仍然没完全转得过来。对写作人开价议价,反对意见很大。
现在北京有写作人首倡采访费,理由是在访问过程中,当事人付出时间、精力、思想、智慧,而报章杂志亦以其内容成文发表,获取知名度及利益,实际是一种剥削,故收采访费理所当然。
岂止采访费,果真立定主意,尚可收取评判费、酒会费、研讨会费……只可惜文人太过受捧,爱出锋头,听了几句好话,或是认为那是宣传机会,立刻免费出席,有什麽话可说。
要文化人抛掉传统,谈何容易,一边也觉得不议价是实在不行了,一方面又扭扭捏捏,最好资方自动献身上方面抱怨文章不值钱,一方面又非议懂得争取的行家。
白便宜了资本家!

声大
都说香港人的嗓子大,吵得不得了。
这是真的,港人说话声音壮大,加上粤语音硬,罗咪车啦,发音响亮,的确引人注目。
早十来廿年,我也十分佩服老英说话如蚊子哼哼,静寂无声,斯文有礼,後来生活有了经验,知道那不过是他们数百款表面工夫之一,不过是那麽一回事。
港人声音大些,颇有理由,小小一块地方,发展到今日地步,世界闻名,北京的饭店居然以港式京菜作标榜,来到温哥华多伦多,许多行业讲明是港式服务,香港人搞经济做生意自有一手,值得效法。
大部分香港人在照顾自己之後还有馀力以及愿意照顾亲友,又爱在海外发展,实在难得。
声音虽然大,但并不爱生事,乐意享受生活,故此一点点高兴,立刻哗一声表示兴奋。
声音大又怎麽样呢,当然,在工作能力一流,奋斗力量超卓之馀,尚能阴声细气,宛如锦上添花,如不,瑕不掩瑜,亦无所谓。
说话声量收小并不困难,要是香港也经济衰退,失业率高达百分之十,整年浓雾大雨,士气不振,港人说话,可能要侧耳细听。

数字游戏
同文说,在加拿大免费可以拿到八八八,二二二,一二八,二三八,这种车牌,那是真的,车行一见顾客是华人,会自动提供港人心目中的好车牌。
同文又说到,车牌可用英文字母代替,弄个我爱你亦可,但我爱你有八个字母,不行,超额,车牌只限六个英文字母以内,长话要短说。
曾见过一辆平治五OO跑车叫LULU,十分向往,可惜至今还在努力考驾驶执照。兆电话号码也可挑选,友人说一号友是九二二三三八八,大家便莞尔,久易易生生发发头多好,又容易记。
屋子门牌也可以改,程序比较复杂,但是不少友人硬是住在某街八三八号。
为什么不,这是不妨碍他人的一点生活小情趣,已经离了乡别了井,再快乐的快乐也全部打了折扣,总得想法子弥补。
看到停车场中有幸运号车牌,便知道是属华人所有,老外想破了头,也不明白为何这几个阿拉伯数目字会那样受欢迎吧。
华人对於花好月圆,有特殊憧憬。

技巧
同文移民和离开写作岗位五年,最近复出,头一篇专栏才四百字,其中有三百五十字是诉读者,他私人的遭遇。
看样子,他打算把过去数年的日记拿出来与大家共享了。
可是!照我的经验所知,读者并不想知道任何写作人生活中的酸甜苦辣。
读者本身的日子也不好过,并非诉苦的好对象,读者需要的,是阅毕全文後一个会心微笑,或是对作者意见一点点共呜。
作为读者,我最不爱看下雨天叫不到计程车或是旅居北美如何凄清这种文字,这是一定的事,不消细表,而且必然可以克服,人就是这样活下来的。
个人的阅历当然可以讲,但需运用技巧,不适宜以日记方式出现:你吃错了药?大可讲讲急症室风景,置了新车新屋,不如说说花钱之道。
眼光为什麽不随著岁月延伸出去呢,有时看到一书不成的某仍在撰文讽刺比他有成绩的谁谁谁,就觉得是浪费时间,浪费篇幅,他所看不入眼的行家,成就统统高过他了。
怀旧
你有否怀念过去?
我很少,因为老实说一句,生活从来逼人,谁会刻意对苦日子念念不忘。
一位美国摄影师说得好:「怀旧是因那时候我们年轻,其实汉堡包味道不见得更好。」
或许是,彼时的菠萝刨冰与出炉蛋挂不一定比今日更好吃,但我清晰记得,那时我有力气与勇气。
凡事死缠烂打,非达到目的不可,如不,痛哭一场,第二天再来,比起今日,只会一味死忍、退让,真有天渊之别。
性格渐渐懦弱退缩,捱打亦不思还手,还美言日顺其自然。
也许是生活经已稳定,不想节外生枝,有什麽不愉快的事,躲得就躲,索性离开那是非之地,根本不欲据理力争,或是多费唇舌。
— —就算全部是我的不对好了。
变成这样,能不歙嘘,冲动派门人有一日居然练起绵功来。
於是深深怀旧了,年轻时黑是黑,白是白,从来不说「无所谓」、「没法子」、「世事往往如此」这种颓丧的话。

移民专栏
不少同文移民後,第一件事便是告诉读者,他此刻住在什麽地方,又替街名取个中国名字,文绉绉,什麽野木路、绿梧道、柳影街,繁花里…
交待过环境之後,便细表他如何考驾驶执照、剪草,同外国人打交道,以及在超级市场的种种遭遇。
孩子在学校上法文课呢,沾沾自喜,邻居没有种族歧视,又万分欣慰,呀下雪了,呀春季还会远吗,噫晃眼又是遍地红叶,不觉已取得护照。
约自十年前就读这种题材,起码有三十个以上的同文好此不疲,日复一日,报导日常生活。
以致现在有人问「你为什麽不写类此题材」时,只能答:已经那样泛滥,玉石纷陈,达饱和状态,还怎麽动笔,只得全盘弃权。
连信都懒写,「近况如何」,「看某与某的专栏好了,差不多是那样」。
有时索性把谁跟谁的专栏剪下,寄给上海的亲人,以省笔墨,现成的资料取之不尽,这个说经济如河不景气,那个说失业率如何高企,甲把老父也接过来了,乙叹他身在胡而心在汉。
忽然之间醒悟,原来这麽多行家已经告别家乡。

好书
蒲松龄是聊斋志异的作者,该书文笔清新活泼,引人入胜,富有感染力,他还借花妖狐魅的形象,借梦境、冥间、仙界等特殊环境,真实而深刻地反映现实生活。
最值得注意的一件事是,作者在写作的过程中,聊斋就不断被人借阅,传抄。
因此,可以说,作品还未面世,作者尚未成名,已经获得读者赏识了。
聊斋要待完稿五十馀年後,方有刻本面世,自此风行天下,万口传诵。
由此可知读者对一本好书是多麽热情。
一直到今天还是一样,据说,字房的打字先生小姐,一拿到某同某的原稿,便喜出望外,一边打字一边阅读,津津有味,无限享受。
他们是先睹为快的第一批读者,书出版後,自然一扫而空,十分畅销,因口之於味,有同嗜焉。
获得读者投票的才可能是好书,红楼梦也有同样遭遇,当年既无影印机,只得手抄传阅,故有十多个不同版本,错漏百出,然读者仍然为之著迷,当然只因为好看。

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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