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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什么是四种取?答:一、欲取;二、邪见取;三、戒禁取;四、我论取。于四取当中的第一种欲取,可以是对欲乐目标的强烈渴爱,但巴利注疏指出,此取可以更广泛地包括对一切世间之物的强烈渴爱。邪见取即是执取任何在道德上是属于邪恶之见,例如无因见、无作见、常见、断见等,或是执取任何有关‘世界是永恒?还是不永恒?’等的意测之见。戒禁取是认为实行某种仪式,或修苦行及其种种戒禁能够导向解脱。我论取则是执着于身见,即认为五蕴的任何一个是‘我’与‘我所有’。巴利经典里提出了二十种身见,对五蕴的每一个都有四种我论取观念,例如:‘认为色蕴是我,或我拥有色蕴,或色蕴是在我里面,或我在色蕴里面’,于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也是如此,所以共得二十种身见。
十七、什么是六种盖?答:一、欲欲盖(欲求欲乐之盖);二、嗔恨盖;三、昏沉睡眠盖;四、掉举恶作盖;五、疑盖;六、无明盖。盖,是因为它们阻碍通向天界与涅槃之道而得其名。根据巴利注疏,诸盖是阻止未生起的善法生起,以及使到已生起的善法不能持久的心所。首五盖是证得禅那的主要障碍,第六种盖则是生起智慧的主要障碍。包括在诸盖之内的有八种心所。然而,其中有两对心所各算为一盖。注疏解释昏沉与睡眠、掉举与恶作各合而为一,是因为它们有类似的作用、因缘与对治之法。昏沉与睡眠两者都有令到名法软弱无力的作用;它们是缘于懒惰与昏昏欲睡;对治它们之法是激起精进。掉举与恶作都有导致不宁静的作用;它们是缘于困扰的念头;对治它们之法是培育定力。
十八、什么是七种随眠?答:随眠又称为潜在倾向,潜在倾向是潜伏在它们所属的名法之流里的烦恼,每当诸缘具足时即会浮现为困扰。‘潜在倾向’一语标示了只要诸烦恼还未被出世间圣道断除,它们都还能够再次生起。虽然一切烦恼都可算是潜在倾向,但在此只列出七种是因为它们最为显著:一、欲贪潜在倾向;二、有贪(执着存在)潜在倾向;三、嗔恚潜在倾向;四、我慢潜在倾向;五、邪见潜在倾向;六、疑潜在倾向;七、无明潜在倾向。欲贪与有贪两者是‘贪’的方式;其余的都属于个别的心所。
十九、什么是十种结?答:一、欲贪结;二、色贪结;三、无色贪结;四、嗔恚结;五、我慢结;六、邪见结;七、戒禁取结;八、疑结;九、掉举结;十、无明结。根据论教法,另十种结是:一、欲贪结;二、有贪结;三、嗔恚结;四、我慢结;五、邪见结;六、戒禁取结;七、疑结;八、嫉结;九、悭结;十、无明结。十种烦恼: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邪见;六、疑;七、昏沉;八、掉举;九、无惭;十、无愧。诸结是把有情绑在生死轮回里的不善心所,第一组十结在经藏与论藏里都有提及,第二组十结则只记载于巴利论藏。在第一组里,第一至第三项是属于贪心所;第六与第七项是属于邪见心所;其余的是个别的心所。
二十、什么是十种烦恼?答:一、贪;二、嗔;三、痴;四、慢;五、邪见;六、疑;七、昏沉;八、掉举;九、无惭;十、无愧。上述十项称为烦恼,是因为它们‘折磨’有情众生的心;或因为它们把有情拖下内心污秽与隋落之境而污染了心。
二十一、什么是六个因(根)?答:一、贪;二、嗔;三、痴;四、无贪;五、无嗔;六、无痴。在《巴利经藏》中,hetu(因)用以表达广义的原因,它与‘缘’是同义词,且常连成一词。它代表任何作为其他事物的因之法。但在《巴利论藏》里,因是专用以代表‘根’,且只用于六个决定品德的主要心所。因是使到和它相应的心与心所稳定坚固的心所,有因的心如树般稳定又坚固,无因的心则如藓苔般既软弱又不坚固。于此,贪、嗔、痴三因必定是不善;无贪、无嗔、无痴三因则可以是善或无记,当生起于善心它们即是善,当生起于果报心或唯作心它们即是无记。无论是善或无记,这三因都是美心所。
二十二、什么是七禅支?答:一、寻;二、伺;三、喜;四、一境性;五、悦;六、忧;七、舍。在此,禅那一语的用法与一般意为安止定的用法不同,而是更广泛地指‘紧密地观察’目标。所以即使在此所列出的诸法有时是在禅修安止之外发生,但也被视为禅支。这七个心所被称为禅支,是因为它们使到心能够紧密地观察目标。它们当中的‘忧’是绝对不善的,且只生起于两种嗔恚相应之心。其余六个禅支可以是善、不善或无记,这决定于它们生起于什么心。在五种根识里没有禅支;在没有精进的心则没有力;在无因心里则没有道分。同样地,在疑相应心里,一境性心所不会到达禅支、根或力的程度。在同一个时候,只能根据情况获得一个增上法,而且只能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里。五种根识只是纯粹面对各自的目标。由于它们的作用与依处色还很弱,也由于它们在心路过程里所占的是很基本的位置,因此它们不能紧密地观察目标,所以与它们相应的受及一境性不能到达禅支的程度。另者,寻是禅支的基础,但在五种根识里并没有寻,这并不是因为(有如高层次的禅那般)已超越了它,而是因为它们的作用太简单得不能包括它在内。同样地,心必须拥有精进心所才能使到其成份达到力的程度。因此,在十六种没有精进的心里,一境性心所不能够实行定力的作用。无因的心不能够作为导向某个目的地之道;因此在十八无因心里并没有道分。在与疑相应的心里,一境性缺少了‘胜解’的支援,且被疑的犹豫不决本性所淹,因此不能达到道分、根或力的程度。在同一个时候只能有一个增上法存在,因为增上法的本质即是在任何一个心里,只能有它们四者之一执行总支配的作用,而且是在二因或三因的速行心里才能发生。
二十三、什么是十二道分?答: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九、邪见;十、邪思惟;十一、邪精进;十二、邪定。在此,道一词用以代表的含意是导向某个目的地,即导向善趣、恶趣或涅槃。在这十二种道分当中,前面八个道分导向于善趣与涅槃,后面四个道分则导向恶趣生存地。这十二道分可缩小为九个心所。正见是慧心所。正思惟、正精进、正念与正定个别是有因善心与无记心里的寻、精进、念与一境性心所。正语、正业、正命是三个离心所,在出世间心里它们一起出现;在世间善心里则依据情况个别地出现。在四个邪道分当中,邪见是邪见心所;在诸道分里它是绝对属于不善的心所。其他三道分则顺序属于不善心里的寻、精进、一境性心所。在此并没有个别的邪语、邪业、邪命道分,因为它们只是由烦恼鼓动而造的不善行。在此也没有邪念道分,因为念是绝对属于美心所,不可能出现于不善心。
二十四、什么是二十二根?答:一、眼根:二、耳根;三、鼻根;四、舌根;五、身根;六、女根;七、男根;八、命根;九、意根;十、乐根;十一、苦根;十二、悦根;十三、忧根;十四、舍根;十五、信根;十六、精进根;十七、念根;十八、定根;十九、慧根;二十、未知当知根;二十一、最终知根;二十二、具最终知根。根,是在其范围之内控制其相应法之法。首五根是五净色;两个性根是两种性根色;命根有两种,即名命根与命根色。意根是心整体,即所有八十九心。当受依‘根’分析时则成五种:乐、苦、悦、忧、舍,称为根是因为在感受目标方面,它们作为其相应法的主人或支配该些相应法。在经中,有时佛陀只说受为两种:乐与苦。这是一种隐喻式的分析法,把无可指责的舍受包括在乐受之内,以及把应受指责的舍受包括在苦受之内。佛陀于《相应部》又说道:‘所感受的都是苦。’这句话里的苦并不是指狭义的苦受,而是指广义的苦,即一切有为法(因缘和合而成之法)无常则苦。在诸根当中,‘未知当知根’是须陀洹道智;‘具最终知根’是阿拉汉果智;‘最终知根’则是中间六种出世间智。
二十五、什么是九力?答:一、信力;二、精进力;三、念力;四、定力;五、慧力;六、惭力;七、愧力;八、无惭力;九、无愧力。这九力因为不会受到对立之法动摇,或因为它们增强其相应法而得其名。第一、第三、第六与第七种力可以是善或无记;第八与第九种力是绝对不善;第二与第四种力则可以是善、不善或无记。
二十六、什么是四增上?答:一、欲增上;二、精进增上;三、心增上;四、观增上。增上法是支配它所属的心,实行及完成艰难或重要的任务的心所。增上法与根之间的差别,是在于它们所支配的程度与范围。增上法全面地支配整个心,而根则只在其范围之内实行其支配能力。所以在一心里可以有好几个根存在,但在同一个刹那则只有一个增上法存在。关于这点,增上法就有如国王,是唯一的统治者,支配他所有的官员;而根则有如大臣或官员,在各自的区域里有支配权,但不能干涉其他人的范围。四增上法是欲心所(即欲行动,不可把它与属于贪的贪欲混淆)、精进心所、心、及在此称为‘观’的慧心所。欲、精进与心,只在五十二速行心里成为增上法,即除去两个痴根心与阿拉汉生笑心;观则只在三十四个三因心里成为增上法。观增上可以是善或无记;其他三种增上法则可以是善、不善或无记。
二十七、什么是四食?答:段食、触食、思食、识食。‘食’这一词,是指作为强大助缘以维持其他法之法。根据经教的解释,段食维持色身;触食维持感受;思食维持三界轮回,因为业即是思,而又是业导致投生;识食则维持名色。根据论教法,段食维持身体里由四种因产生的色法,而其他三食维持一切与它们俱生的名色法。属于色法的段食是无记法,而其他三种名食则可以属于善、不善或无记。
二十八、什么是菩提分?答:直译巴利文bodhipakkhiyadhamma(菩提分)即是‘觉悟一方之法’。虽然这一语很少出现在佛经里,但后期的著作常采用它作为佛陀把其教法浓缩之后,而剩下的三十七种法的总称(见《长部·十六经》及《中部·七十七经》)这些法被称为菩提分,是因为它们有助于觉悟,即证得出世间四道智。三十七菩提分可分为七组: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道分。
二十九、什么是四念处?答:一、身念处;二、受念处;三、心念处;四、法念处。巴利文patthana(念处)可作两种解释,即:‘建立起’以及作为‘念’的‘立足处’。此四念处是一套对正念与观智完整的禅修方法。《长部·廿二经》及《中部·十经》详述了该修习法;《相应部·念处相应》则收集了一些有关修习念处的较短的经文。四念处都有同一个要义,即具有正念地观照诸法。它们之间的差别只在于正念所观照的四种目标──身、受、心、法。法念处包括了五盖、五蕴、十二处、七觉支、四圣谛等法。修习四念处与修习八圣道分的正念相等。
三十、什么是四正勤?答:一、精进于断除已生的恶法;二、精进于防止未生的恶法生起;三、精进于令未生的善法生起;四、精进于令已生的善法增长。在此,精进心所共执行了四种作用。这四正勤与八圣道分的正精进相等。
三十一、什么是四神足?答:四神足又称为四成就之法,它们分别是:一、欲为成就之法;二、精进为成就之法;三、心为成就之法;四、观为成就之法。在此,巴利文iddhi(成就)是指一切通过勤修佛陀教法而证得的广大与出世间法。获得这些成就的主要方法,即名为‘成就之法’。这四法与四增上法相等,只要是作为达到目标的主要成份,该些法即是增上法;然而,只有在运用它们于证得佛教的目标时才能算是成就之法。成就之法包括世间与出世间法两者。
三十二、什么是五根?什么是五力?答:五根是一、信根;二、精进根;三、念根;四、定根;五、慧根。五力是一、信力;二、精进力;三、念力;四、定根;五、慧力。根与力拥有相同的五种心所,尽管这两组的作用并不一样。根是在其范围之内执行支配作用的心所;力则是该些心所不会受到对立之法动摇。因此,五根在它们各自的胜解、致力、警觉、不散乱、照见范围里执行其支配的作用;如此它们协助对治对立之法:犹豫不决、懈怠、失念、散乱、愚痴。五力即是这五法不受到对立之法所动摇,以及成为无法被击败的一面。在培育五根时必须平衡信与慧,以避免轻易盲信与机智狡诈两端;以及平衡精进与定,以避免心散乱烦躁与软弱无力。然而,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具备极强的念根,因为念能够看管其余诸根的提升,以及确保它们平衡。
三十三、什么是七觉支?答:一、念觉支;二、择法觉支;三、精进觉支;四、喜觉支;五、轻安觉支;六、定觉支;七、舍觉支。在七觉支当中,择法觉支是慧的一个名称,即如实知见名色法的观智。轻安觉支是指心所与心两者的轻安,这两种轻安各自的特相是平静心所与心的不安;作用是破除心所与心的不安;现起是心所与心的安宁冷静;近因是心所与心。它们对治导致烦躁的掉举与恶作。舍觉支在此是指属于遍一切美心心所的中舍性心所,而不是舍受。择法、精进与喜这三觉支,是对治心的软弱无力;轻安、定与舍这三觉支,则是对治心的激动。念觉支则确保这两组平衡,不会有其中一者强过另一者。
三十四、什么是八道分?答:一、正见;二、正思惟;三、正语;四、正业;五、正命;六、正精进;七、正念;八、正定。在八道分当中,正见是了知四圣谛的慧心所。正思惟是把心导向出离、无嗔与无害的寻心所。正语、正业、正命则与三离心所相同。正精进与四正勤相同。正念与四念处相同。正定则被定义为经教的四禅。
三十五、什么是七清净?答:一、戒清净(四遍净戒);二、心清净(近行定与安止定);三、见清净(名色分别智:辨识名法与色法的特相、作用、现起与近因);四、度疑清净(缘起法、缘摄受智:辨识名法与色法的诸缘);五、道非道智见清净(分辨正道与邪道:思惟智;未成熟阶段的生灭智);六、行道智见清净(生灭智;坏灭智;怖畏智;过患智;厌离智;欲解脱智;审察智;行舍智;随顺智;种姓智);七、智见清净(出世间道智与果智)。这七清净必须次第地成就;每一层次的清净是更上一层清净的基础。第一层次的清净相等于三学的戒学;第二层次相等于定学;较高的五个层次相等于慧学。在七清净当中,首六清净是属于世间的阶段,第七清净则是属于出世间的阶段。
三十六、什么是缘起法?答:‘缘起’这一词是由paticca(缘于)及samuppada(生起)两个字组成的复合字。这一词是指常见于诸经的十二因缘。此缘起法的法则可通过以下的格言来形容:‘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在论藏里,该法则被形容为:‘一法依靠其他法而纯粹只是发生’。运用此法则于经中的十二因缘时,它是指当无明等任何缘存在时,那么,依靠该些缘法,行、识、名色等诸缘生法也都存在。
三十七、什么是发趣法?答:发趣法是记载于《阿毗达摩论》第七部《发趣论》的方法。有别于只是解释缘法如何造成缘生法生起的缘起法,发趣法也解释‘缘力’。力(satti)是有能力带来或完成某种效果之法。就有如辣椒之辣是潜藏在辣椒之内,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同样地,缘力是潜藏在缘法里,不能不依靠它们而存在。一切缘法都具有各自特有的缘力,而即是此缘力使它们能够造成缘生法生起。有别于只举出缘法的缘起法,发趣法则全面地举出诸缘的特有资助力。诸导师常把此二法混合一起解释,譬如《清净道论》第十七章里就记载了混合解释法,它运用二十四缘来阐明十二缘起支中,每一对缘起支之间的关系。
三十八、什么是十二因缘?答:一、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