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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一生孤独,当他39岁开始独立生活时,他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意淫和研究人体解剖学上了——没一个是有益身心健康的。后来,他又多了一项喜好——迷上了纳粹集中营。那个时候,他的头脑当中不是裸体女人就是被肢解开的裸体女人,这些无一不给他带来莫大的心理满足。而他居然还有一个“志同道合”的好朋友,格斯。
随着“友谊”的增进,爱德华毫不隐讳地对格斯直抒胸臆:我想肢解人体…要不,你和我一起刨坟挖尸体去得了?
好呀!
从此,平原镇多了两个偷坟掘墓的变态狂。他们这对拍档,一合作就是10多年。
随着解剖的尸体越来越多,爱德华的变态心理也越来越严重。在他内心深处被压抑了数十年的、对女性的渴望终于使他彻底变了态——他想变性,死了都要变。警方后来从他家搜出了一件由人皮缝制的服装,上为衣,下为裳,全套。
为了能使自己的变性计划变得完美,爱德华觉得有必要使用活人的皮。
1954年12月8日,48岁的爱德华杀死了当地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Mary Hogan。警方虽然当时也彻查过此案,但最终不了了之。而爱德华的好朋友格斯,并没有参与此次谋杀,因为早在谋杀之前,他就被关进了感化院。所以,到底有多少人死在了爱德华这个“裁缝”的手下,也只能听他的一面之词了。
日期:2008…8…11 21:30:00
XVI农夫不织,取人之皮,足衣也 (中)
1957年11月16日,爱德华来到小镇上的五金店。店主Bernice Worden因为和他非常熟了,也根本没有恐惧他的理由。即使爱德华把小店墙上挂的来福枪拿下来时,她也没有感到害怕。可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爱德华趁她不备,把一颗自带的来福枪子弹偷偷顶上了膛,随后举枪射杀了这个多年的老熟人。
作完案的爱德华,还十分从容地打了个劫,把收银机里的现金洗劫一空。然后,他把Bernice Worden的尸体扛进了店主家停在门口的小货车,驾车扬长而去。
这一次,爱德华选错了对象。
当天晚上,被害人的儿子下班回来了。当他看到敞开的店门,心中就产生了异样的感觉;进入店里,他发现墙上的来福枪也不见了踪影;柜台后没有母亲的身影,反倒多出了一小摊刺目的血迹,还有那空空如也的收银机…他马上回到自己的车里,用步话机把自己的手下都召集来了。Bernice Worden的儿子富兰克,是平原镇的副警长。
一时间,警方群情激愤——操他大爷的,居然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爱德华可能有所不知,他已经犯了美国警方的一个大忌——对警员下手,或是对警员的家属下手。
案发现场的勘查工作开始了。警员们先是查看了收银机的售货凭条,发现最后打出的货品是半加仑的防冻液;此外,他们还货柜底下找到了一颗点22来福枪子弹的弹壳。五金店里静悄悄的,谁也不说话,但谁的心里也都明白:副警长的母亲是凶多吉少了。
呆坐在房间一角的富兰克,开始认真回忆着最近几天可疑的人和事。突然,他想到了爱德华·盖因。他记得此人经常在天黑之后,闭店之前来到自家的五金店,行为怪异;案发的前几天,他曾来到店里,声称过几天要买点防冻液,还问富兰克的母亲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出去打猎……尽管此人从未有过案底,但富兰克还是决定要查一查,认真地查一查这个古怪的独居者。
在得到地方法官的口头授权之后,警方连夜对爱德华家进行了搜查。第一个目标:车库。
车库的门刚一被打开,所有警员都闻到了一股强烈的血腥味儿。由于车库内没有通电,警员斯凯利点燃了一束火把,跳动的火苗更为车库内平添了一丝恐怖的气息。几秒钟后,他们看到了从警这么多年,从未看到过的恐怖景象:一具被整个扒去外皮的尸体,倒挂在车库的中央,内脏被全部掏空;而且,这个尸体的头部和颈部被整个切去,尸体的左肩膀和右肩膀“水天一线”。除富兰克外的几乎所有警员都呕吐起来,晚饭算是白吃了,估计明天也吃不下什么了。富兰克一双眼睛都快瞪出眼眶了,因为凭着强烈的直觉,他只看了一眼就认定:那正是他的母亲。
人们在呕吐过后才注意到,副警长有点不对头——太平静了,几乎没有任何反应,整个人就定格在那里了。富兰克的内心在当时遭受着怎样的蹂躏,我们是很难体会到了;沉默许久的富兰克终于爆发了,他拔出腰间的佩枪,嗷嗷怪叫着,就像真的疯了一样,要去亲手毙了那个“我操他妈的、婊子养的”爱德华·盖因。
警员们蜂拥而上,夺过了富兰克手中的佩枪,死死地把他抱住了。当时人们是怎么劝慰富兰克的,我就查不到了,总之,进一步的搜查和取证还是要继续的。而接下来的发现,怎么说呢,反正事后大部分警员都接受了心理咨询师的辅导。
最新卷 第44节
日期:2008…8…12 11:52:00
XVI农夫不织,取人之皮,足衣也 (下)
接下来搜查的目标就是爱德华·盖因的房间了。不知道这个家伙有多久没缴电费了,屋子里漆黑一团。除了火把,一个警员在门口又找到了一盏油灯。所有人都紧张的要命,大家聚在一起,缓步走进房间。满过道里全都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垃圾,我估计啊,那些警员们当时肯定吓的都没注意到那些臭气。慢慢地,他们都适应了漆黑的房间,他们终于看到了既希望看到又恐惧看到的场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的、最狂野的想象力也达不到的场景。
下面,由我带领大家,看看警方在爱德华·盖因的发现,一起感受一下那令人的场景。
1。床边墙角处,堆放着十几个人类头颅骨;
2。一把用人皮包裹的椅子;
3。一盏用人皮包裹的油灯;
4。一盏用男性阴茎制成的“枝形吊灯”;
5。用女性胸部作成的杯垫儿;
6。用男性阴囊制成的“叩门环”;
7。一棵用睾丸“妆点”的圣诞树;
8。在一个肮脏不堪的纸带中,发现了小酒馆老板娘的整张面皮(爱德华用作面具);
9。由人的嘴唇串成的百叶窗拉链;
10。一件用女性皮肤制成的背心(尚未作完);
11。一条用女性乳头串成的皮带(恐怕没有实际用途,只能作为“装饰”物了);
12。人皮缝制的袜子;
13。人皮制成的避孕套(他要这个干嘛?);
14。一盒子“皮衣”;
15。平锅里放着一颗新鲜的人类心脏(富兰克母亲的);
以上证物来自15个不同受害人。
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是,爱德华这样一个古怪的独居者,居然还有很多邻居请求他帮助他们照看过孩子,有不少小孩子甚至曾经见过他室内的部分“装饰”。
在警方的审讯室里,爱德华供认,自己经常会把那些刚刚掩埋不久的尸体挖出来,扒去其皮,制成各种自己喜欢的物件;当被问其原因时,他声音低低地说,他把那些人都当成他的妈妈……
其实,就在爱德华母亲去世后不久,爱德华就开始大胆地实践起了自己心中的梦想:要做一个女人;而用女人皮制成一件衣服的想法,也随即产生了。
爱德华因被鉴定出有精神问题,因此免于起诉,直接被送往威斯康辛州的中央医院;直到1968年,他的主治大夫确定他的精神状况良好以后,检察机关立即对其提起了诉讼。同年11月,在经过仅一周的庭审过后,爱德华被判无罪;主审法官罗伯特认为,爱德华在作案期间,其精神已完全失常。由此,爱德华·盖因的后半生,是在精神病院里度过的。
一个月后,当年参与查案的警员,斯凯利心脏病发死去,年仅43岁。他的同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斯凯利在参与调查完该案件以后,精神上受到了巨大的刺激,甚至过了11年之后,他仍然不敢出庭作证,因为他恐惧于再见到那个人。斯凯利的英年早逝,可以说完全是被爱德华吓的……
爱德华位于平原镇的房屋,被愤怒的民众纵火烧为一片瓦砾。他用于运输尸体的汽车,与1958年被公开拍卖,最后以760美元被人买下,供游人参观。哦,对了,门票费是25美分。
1984年7月26日,爱德华·盖因由于癌症导致呼吸系统及心脏衰竭,不治身亡。死后,他被葬在了平原镇。每年,前去破坏他坟墓的人群络绎不绝,甚至不需要忌讳警察。1999年,不知道是谁,给他的坟上立了一块墓碑,就是我昨晚贴的那张照片。这块墓碑也真可谓命运多桀,满身伤痕累累,都是被附近居民用铁器砸出来的。2000年,这块墓碑失踪,后在华盛顿州的西雅图市附近被人找到,至今陈列在威斯康辛州沃特玛博物馆。
日期:2008…8…13 16:47:00
关注军事的朋友们应该都知道,所谓“D…Day”就是指1944年6月6日,盟军在欧洲西线战场上发起的,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登陆作战日——诺曼底登陆日。这一天,被西方军事学家称为人类历史上“最漫长的一天”。
42年后的这一天,也就是1986年6月6日,在美国有一个人,他试图以自己的方式来向盟军将士们的丰功伟绩“致敬”。但是,他最终玷污了这个神圣的纪念日。
XVII悲喜闹剧(上)
1986年6月6日,星期五,发工资的日子。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小镇巴斯,第一国家银行。
31岁的经理玛西亚,比平时早几分钟打开了银行的大门;另外三名女职员都已经各就各位,准备好迎接这理应忙碌的一天。就在大约半小时以前,当地警方和新闻媒体都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声称有恐怖分子将要在地方机场引爆炸弹。一时间,警车、消防车、媒体采访车全都浩浩荡荡地开赴机场。周末的街头,寂静的让人感到不安。
很快,银行就迎来了当天的第一位顾客,托马斯·马奇托,一位前海军陆战队队员。他坐在一名银行出纳的对面,准备提出一笔款子,然后去参加“老兵联谊会”举行的庆祝活动。这时,门外又走进两个男子。他们似乎彼此并不认识,就像普通的银行客户一样,进门后分别坐在了两个出纳的面前。
突然,其中一个戴眼镜的矮个子男子从怀中掏出一把点99毫米口径手枪,对准面前的出纳员举枪就射。随后,另一个和他一起进来的男子,也掏出了一把点38左轮手枪。顿时,银行内枪声大作。
或许会有网友认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银行抢劫案。但事实上,从歹徒的整个作案过程来看,绝对不是。一般的银行劫案,无论歹徒多么凶残,因为他们的目的是求财,断不会什么要求都不提,掏出枪就直接“突突”的——那是黑帮分子复仇记,起码也应该先威逼着搞出点钱来,或是把保险库的钥匙弄到手之后……那也没有滥杀的呀!如果这两个人真的是以抢劫银行为目的,那我们只能说,他们真是蠢到家了。
案发当时,在银行大堂内共有五人;其中有三人被当场打死,另有两人身负重伤,昏死当场。为了确保不留下目击证人,两个歹徒逐一又检查了一遍“尸体”,然后才匆匆抢了点钱,仓皇逃穿。他们好像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叫做“监视摄像头”的东西。
那么他们一共抢走了多少钱呢?听好了,别把大家伙给雷着——2280块——真是晕死!
两个歹徒不知道的是:当时在银行的内间办公室里,还有两个职员;那两个职员在听到大堂传来的枪声后,当机立断——决定跳窗而逃(什么叫两军相遇勇者胜啊,那都是骗银地!逃命要紧哪!);他们随后躲进了银行外墙的一个隐蔽处,亲眼目睹歹徒驾车沿329号公路向西遁去。
歹徒刚走,银行的保安就到班了。此公名叫瓦尔特,可不是保卫萨拉热窝那个。他刚一下车,就看见两个银行同事慌慌张张地从一个阴暗的角落里跑了出来。了解完情况以后,瓦尔特二次上车,一路狂追;虽说没撵上吧,好歹也把歹徒的车牌号给记下来了。
这时候,死里逃生的两个银行职员已经打电话报了警。由于大部分警员都被派往了飞机场,所以调度起来耽误了不少时间。
案发后仅数小时,这两个歹徒就被警方缉拿归案了。说句掏心窝子的话——不是警方神勇,实在是他们太无能了!无能到了让人忍俊不禁的地步,足以令美国整个罪犯圈子蒙羞,那真可以说是“撒向人间全是乐”。他们被捕的经过是这个样子地……
最新卷 第45节
日期:2008…8…13 21:02:00
XVII悲喜闹剧(下)
出于礼貌,我们也该介绍一下本案的主角了。
马丁·丹尼尔·阿佩尔,此君瘦瘦小小,斯斯文文,尤其那幅黑框眼镜一跨上,还真有点窦文涛的意思;这起惊天“大劫案”,就是由他“精心”策划搞出来的;
斯坦利·赫索格,阿佩尔的跟班,本案第一“受害人”;为什么我把他叫做受害人呢,因为他之所以参与实施这次“抢劫”,杀了那么多人,完全是受了阿佩尔的“忽悠”。下面,我就用调侃的语气还原一下案发前,两个人的一段对话。
阿佩尔:想赚快钱不?(easy money)
赫索格:想,做梦都想!
阿佩尔:想就跟哥走!
赫索格:嗯!干啥事儿啊?
阿佩尔:抢银行。
赫索格:风险是不是太大啦?
阿佩尔:富贵险中求!
赫索格:有道理…有啥计划没?
阿佩尔:计划?那是必须地!真要动起手来,我就先来他一个调虎离山之计…
赫索格:哥,你真有才!
阿佩尔:他们都这么说…。
语言恶搞了一点,但当时的情况也差不多就是这样。
通过对话大家也能看不来,这个赫索格是个什么智商的货色了。随后发生的事情,就像我们上文描写的那样发生了。对于赫索格来说,目的就是抢钱;但无奈自己没有脑子,听了“哥”的忽悠,结果跑进银行大开杀戒去了。至于阿佩尔,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众所纷纭。“呼声”最高的一种说法是:此君是个军事迷,尤其迷恋二战;他觉得自己是个天才的军事统帅,攻必取、战必克;平时不管干点什么事儿,都能被他称之为军事行动。这倒是让我想起了解放战争时期,毛主席由于大肠干燥,曾把出恭之艰难比作“够打一场沙家店”的了。正上初中的我,看到这段时不由得感叹:伟人就是伟人,就连拉不出*这种事儿都能和军事战役联系到一起去!到现在我才知道,在美国,还有一个人也能干出这种事儿来。
另外,阿佩尔还给自己的汽车取了一艘航空母舰的名字,叫“莱克星顿号”……如果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去考量,那么阿佩尔抢劫银行的真正动机,很有可能就是要搞出一次真枪实弹的“军事行动”,抢不抢钱,抢多少钱倒是其次的了。
好了,倒叙的不少,下面开始说说他们是怎么被抓住地。
阿佩尔和赫索格还没有来得及欢庆他们的“胜利”,就从电视里看到了关于他俩的新闻报道;他俩一定会感到很奇怪:为什么警方会知道这么多,关于自己的信息呢?他们合计了一会儿,决定先处理掉不利于自己的物证。于是,两个人藏好抢,换件衣服就开车出门了。唉,他们真应该多看会儿电视!否则的话,他们就不会开着车出门了。
登上了街头一看,好家伙,到处都是警方设置的路障。两个笨蛋假装镇定,开车绕行;很快,后面就跟上来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