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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插图的点子,是写小说时忽然之间想到的。人的大脑不是精密的机器,在认真想一件事的时候,也会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念头冒出来,逻辑性强的人冒出的杂念少一点,像我这样就东跳一个西跳一个。有时候,这种念头十分有趣,可是我没办法把这种念头写到小说中去。我不是写意识流,就算情节人物离奇荒诞,小说还是有自己的主线,我也只能按照这条主线一步步写下去,不可能写着写着忽然跳空去写别的。但那些念头放弃也很可惜,我希望读者能发笑,而一些突如其来的闪念,通常是很八卦,与常人的逻辑背道而驰。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终于找出了用插图来表现我的那些“杂念”。于是这些插图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意义,成为了我小说的一部分。皮影加水墨的插图风格也杀死我许多脑细胞,原先的想法是要两层,就像动画一样,可以给读者不一样的感觉。水墨是早就想好的,但就是想不出另外一种,请的绘图作者张方圆来回画了几次,都找不到我要的感觉,没办法只好跑到张方圆的家里,看着他画。结果他找了一堆书给我看,让我挑,我一眼就看中了皮影。那是非常直接的,刚一照面,就眼睛一亮,一种“对了”的感觉。后来事实证明,这种皮影风格很成功,一些大陆以外的出版商看中这本书,就是因为皮影。转回头说《桃园三结义》。刘备这个形象,很明显是受到了《大话西游》里唐僧的影响,唧唧歪歪婆婆妈妈。这和人们熟知的刘备形象有相似之处。我从刘备卖草鞋写起,在卖草鞋这一个点上往下挖得很深,发挥到了极致。后来这成了我写《三国》的一个习惯,抓住一个点发展出一大堆,比如“行镖哲学”“骂阵”等等,通常是挖一个很爽的深洞再探出头来继续主线,有时,挖着挖着却发现可以和主线连起来,自然而然成为了主线情节。而这样的事情,只有在一边写一边想时冒出的灵感才有可能做到,事先再如何设想,都不可能达到这样的效果。
写作时不断的灵感,或者说冒出来的念头使小说跳跃着进行下去。如果电脑忽然断电,重新写的话,或许就不是原先的样子,一切都充满了不确定因素。举一些例子,大家可以对这样的随性写作有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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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煮《三国》(2)
以下是《桃园三结义》最开始的一部分:
涿县,是幽州的一个小镇。而这个小镇,此时却大大的有名,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姓刘名备字玄德,二十来岁,长得白乎乎粉嫩嫩,一双耳朵尤其特别,耳垂大而厚,就好似将滴未滴的黄鼻涕,挂在耳廓之下,晃来荡去。据说这副软且可塑性极佳的耳垂还有一功用,可以当作耳塞,拉上来往耳孔里一填,顿时隔绝一切声响,可使刘备在三分钟之内酣然睡去。
只是这样一副耳垂长在刘备身上极之浪费。每天正午到傍晚夕阳西下,在县城东城门进出的人,无不期望有这样一副耳塞,可以隔绝刘备那令人发指的叫卖声。
这个年代,商业为士人所轻视,然而在乡野之间,大家都是一样的艰苦求生,所以不论干什么行业,同是百姓,没什么看得起看不起的。尤其现在的天下局势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明,汉室的江山,远没有从前固若金汤。这样的情形下,一方面老百姓的生存较之从前更困难了些,另一方面,行商之人,其获利有时也会相当丰厚。所以近几十年来,商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以至于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发展出了自己的行会,一来互通消息,二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商人的利益甚至安全。
刘备是个卖草鞋的,这种生意,多是自产自销,所以并不太需要互通消息,由于不必到处走动,本人的安全基本取决于居城的安全,但很多地方依然有卖鞋行会,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凑在一起交流交流缝缝补补的经验,也是好的,大一点的州郡规模的卖鞋行会,甚至分成草鞋派、布鞋派和棉鞋派,派系之间各执一词,认为自己的鞋种天下第一,符合潮流,符合政治形势,某某要员就穿着自己同种的鞋子,以求其他鞋种顺应历史,不要逆潮流而动,赶紧趁早退出历史舞台。于是派系之间互相叫骂,打架斗殴等情况时有发生,好不热闹。
在描写刘备的外形时,其著名的大耳朵当然是要着重突出的,所以我就想到,一个人的耳朵如果可以卷上来把自己的耳孔塞住,一定颇为壮观,想到这里,顺手就写了上去。可是接下来马上发现,这个设定对刘备本身并没有什么用处,要描写他口罗嗦的话,想要耳塞的一定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于是顺手就把这个设定弃之不用,改写其他的东西。行会那一段,是受到了现实中办公室里也随处可见的党派纷争的启发,再加以夸大。汉时当然是没有什么行会组织的。而写到派系委员之间互相叫骂斗殴,则是想起了台湾早年民进党和国民党在议会中的大打出手,传为笑谈,于是就写了进来。至于因为鞋子的分别而盖上政治的大帽子,当然是由文革而来的灵感。
不久之后我又把耳塞这个概念重新发扬光大。
后来刘备终于发现,大家好像对他的叫卖声不是非常习惯,本着亲民爱民,救民于水火之中、危难之间的高尚想法,于卖草鞋的同时,兼卖一种耳塞,顿时抢购者如潮。
可是后来大家发现这玩意戴上了就是打雷也听不见,可刘备的声音却阻挡不住,大家不知道这是高深的内功,去问刘备。刘备小嘴一撇:这是我卖的东西,早就给我养家了,怎么会听你们的话……这是给你们用在正道的,不要妄图搞歪门邪道钻空子。过了不久大家又发现了一个事实,刘备的草鞋叫卖催魂魔音只是刘备卖草鞋的一种手段,但绝不是惟一的手段,就算是碰到了身有残障、双耳失聪的人士,刘备凭着其鬼魅般的身法,丰富的面部表情和夸张的手势,同样可以达到目的,单单戴一副耳塞是不解决根本问题的。
刘备也知道自己的营销手段不太光明正大,所以又搞出一种月票,买了月票的人就可以一个月不买刘氏草鞋,安然进出涿县东门,第二天要进出涿县的人只要拥有了月票,晚上从此可以安安心心睡觉了。月票一出,销量如潮,使刘备日进斗金。过了两个月,刘备不卖月票了,改卖年卡。刘备说:时代在前进,月票也要改革。又过了一个月,刘备一天睡醒,忽然得了失忆症,把月票年卡这当子事全都忘了,一概不认。后来别人把他从前的所作所为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希望他的失忆症可以尽早恢复,可是刘备说了:时代在前进,月票年卡什么的都要改革,旧体制终将被时代所唾弃,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而且改革是要经历阵痛的,我知道你们现在痛得紧,痛着痛着就习惯了。写卖耳塞,为了突出刘备奸商的形象,这耳塞有用就有鬼了。可是写到耳塞没用就收手,略有些心有不甘,于是忽然之间月票的概念就冒了出来。可是卖了月票以后怎么办?一直用月票,不合刘备的性格,于是我就用了个很野蛮的方式来了结。所谓朝令夕改,现实中,特别是一些偏远的小地方,也不是看不见。
还有这一段:
“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咦,这位先生,你印堂发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灾,什么,没有?告诉你,昨天有3只蚊子盯了你18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后有大难,方法很简单,我的草鞋经过高僧法力加持,只卖二十个铜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个来了吧,干什么都不爽吧?这下你有福了,买了我的草鞋,垫在那个下面,可以防止侧漏,怎么运动都不怕……那位老伯,别跑啊,什么昨天刚买了三打,老客户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这辈子穿不完,还有儿子孙子,还有我可以帮你穿嘛……”
其中防蚊和卫生棉这两个点子,是写着写着忽然冒出来的灵感。可是我觉得叫卖词一定要凑成三段才行,想了半天才想出最后一段叫卖词,所以最后一段和前两段,特别是中间那段比,差距就很明显了。
综上,刘备其实是一个强买强卖的家伙,他处于强势位置,弱势的寻常百姓拿他没有办法,只好被他欺压。可是考虑到一直这样写不行,必须要给刘备一个挑战,这就有了张角的黄巾军与刘备遭遇这一出。
在写《萌芽》版的时候,这出戏只有以下这些内容:
由于没有目击者,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黄巾军打西门出来的时候,人人脚穿一双刘备牌草鞋,背上更是背着一堆。从张角而下全军的脸色就和头上戴的黄巾一般黄。
因为当时我也十分困扰。对于《三国》里的夸张,我有自己的尺度,无限地夸大角色的能力会让小说很快丧失魅力,而以刘备的能力,要让张角的一支部队全都买他的草鞋,似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于是在第一次写作时就耍了个花枪绕了过去,当时在《萌芽》杂志上看连载的读者读到的就是这个版本。
可是后来要把第一章扩容,不得以,只好硬着头皮挑战这不可能的任务。
强卖显然是行不通了,刘备不可能打得过一整队的黄巾军,所以就剩下了使诈这一条路走。我常常是先写一段情形,然后再硬逼着自己把前面扯下的话圆了。我记得写到这里的时候,顺手就把刘备写成一个独自一人在城门口独对张角的黄巾军,颇有些“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意思。然后我就要解决一个问题:刘备不是神人,把他一个人丢在这种地方,怎么让他不被张角一照面就干掉?
震住张角?张角可不是唬大的。看来只好拉关系。这个时候,科学怪人南华老仙的形象忽然就在脑袋里跳了出来,这个意念一出现,接下去就一路顺畅地写了下去。
而刺杀刘备的那一段,也是后来补充的。我创造了一个荒诞的三国世界,那样的世界也会有他的规则,而我也必须服从这样的规则。即便在那个荒诞的世界里,我也没有办法想像会有百姓可以任由刘备这样横行霸道,而不会“恶向胆边生”。所以请杀手杀刘备,变成了必须要加上去的情节。等到这个情节结束,刘备的出场似乎也无可再写,于是就准备收手。不过,我既然把刘备设定为一个胸怀大志的枭雄,那就必须为他卖了那么多年草鞋进行一个解释。这同样也是游戏规则的需要。这个解释几乎立刻就跳了出来:社会实践嘛。
刘备此人的初步塑造,到这里就告一个段落。我觉得他还是符合新一代青春小说阅读取向中主角的形象,但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形象,虽然和《三国演义》里的大异其趣,却和我心里的刘备暗合。后来在查阅《三国志》的时候,竟然发现史书上的记载,和我的推测十分相似,很是得意了一把。陈寿说,刘备年轻的时候声色犬马华服全都很喜欢,还结交豪侠及商人,喜怒不形于色,端是个狠角色。这才是刘备啊,否则怎么能成一方诸侯、驱鹿中原数十年,靠哭吗,骗鬼去吧。
关羽这一章,坦白说是第一本的四章中最弱的。那个时候已经想到了青龙偃月刀的设定,还是比较有趣的,但这样的设定没办法一开始就用出来,关羽初出场时,可是没有刀的。写到这个时候,我已经隐约有了一个想法,就是书里出场的每一个主要角色,都要有自己的特点,刘备的特点是口罗嗦,轻功超好,后来又加了唱歌巨难听还偏喜欢唱。关羽是什么特点呢?
关羽太著名了,武圣之名流传千古,那这个特点就要和“武圣”有很大区别,于是就想到了用计。武圣单挑还要走歪门斜道,这和别人想像中的关羽差距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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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多煮《三国》(3)
其实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书写到后来关羽一定是不太出挑的一个,毕竟就算在刘备的阵营里,说到耍诈使计,一定会有人超过关羽,那就是诸葛亮。就算是在刘关张三兄弟中,也是张飞的特技最为突出,自然张飞的形象也就更鲜亮,这点几乎所有的读者都认同。但写也写成这样了,没法子改。
陪衬关羽的大镖头马英的角色,来自于我从小听书的疑惑。小时候听《明英烈》或《隋唐演义》,里面总有身材短小,使地趟刀着地滚去砍人脚马脚的配角。我就一直想,要是地上不巧有铁钉,这样的打法岂不大大糟糕。于是就让关羽继承我的毒计,让在地上滚的胖子马英狠狠吃了番苦头。
写张飞的时候,我的想法一如既往,要颠覆张飞的传统形象。张飞的传统形象是豹眼短须,粗鲁不堪。那好办,我就让张飞变成一个天才儿童。可是如果放任天才儿童不管,让他慢慢成长为天才美少年,那就违反了我的游戏规则,所以我只好想法子摧残这朵幼苗。
怎么摧残法?还有让他变成猴娃更惨的方法吗?有听过猴娃还能知书达礼的吗?没有吧?那好,张飞就成了猴娃。此外,我还给张飞创造了一个别名“小飞飞”,这下子他卡哇伊的可爱形象算是逃不掉了。
自始至终,我一直在不断地颠覆,我让猿猴有人的行为模式,为了爱情抛弃一切,我也让张飞师傅摘星居士的形象从一个世外高人跌落到在妓院中精尽人亡的老色鬼。我想我会将颠覆进行到底。
而张飞的神屁功,是经由这样的推导产生的:张飞成了没人管的小野人,碰到了野兽怎么办—没人保护他,只好自己保护自己—从打不过到打得过,从打得过到所有野兽见到他都怕—只野兽见他怕,要是所有的野兽联合起来呢—为了不违反游戏规则,年纪还小的张飞只有逃—要是逃得掉,未免太无趣,那就让他逃不掉,陷入包围圈—打又打不过,又被那么多野兽包围,如果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就死定了—张飞不能死,所以一定要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张飞神屁诞生了。
好,张飞的形象到此为止基本塑造完毕。可是还有一个问题就像刘备是卖草鞋的,关羽出现时是卖红枣的,张飞必须有个卖肉的身份。可是放屁的张飞怎么和卖肉的结合起来呢,这时我想起了腊肉,那种看起来很脏,吃起来却味道绝佳的美食。如果张飞的屁力道真有那么劲,那被他熏死的动物身上一定会有异味,有异味就一定很难吃吗?臭豆腐不是很好吃吗?所以张飞神屁熏过的肉也应该是好吃的,这这样他才能有一个卖肉的身份。
接下来就是刘关张三大怪人大会师了。我安排了关羽骗走张飞一车肉,再由刘备把肉追回,于是三人结义的桥就搭好了。可是,由于我对关羽这个角色实在是没有太多感觉,要为关羽想一个完美的骗人计谋,有些吃力,花招就又出现了:由于张飞太笨,所以关羽的完美计谋,只使出一半,张飞就上当了,后面一半连用出来的机会都没有。这样一来,读者只会以为张飞笨,孰不知其实是我笨耶。
不过这一招,肯定不是我一个人在用,自从我用了这一招以后,看过许多小说,发现耍这一招的大有人在,搞得神神秘秘,其实是作者不高兴费精神,耍的花枪而已。
刘备见张飞时,是在一个茶馆,刘备再次出场,由于他威名赫赫,旁人不能一点反应都没有,于是就有了以下这一段:
真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自打刘备一出现,这茶馆里每个人都面如土色,开始用各种方式悄悄滑脚。有的装作钱包掉到地下,人钻到桌子底下,像泥鳅一样在地上扭出茶馆;有的好似忽然鬼上身,又或者处于梦游期间,一下子站了起来,双手平伸,关节僵硬地向外走;有的把眼睛闭起来,一边念“看不见,看不见”摸出茶馆;有的直接大喊“憋不住了要出来了大家让一让”用手死捂着屁股嘴中不时发出“噗噗”声姿态怪异地逃出茶馆。一时间平时绝难一见的情形同时发生,大家各自拿出了表演天分,施展必杀逃命绝学。本来每种绝学单一地出现,由于演出卖力,创意新颖,倒也颇具真实性,但大量绝学同时上眼,顿时就只剩下了可看性。好在刘备已经收山,并不加以为难,任他们一一离去。
那老板已经吓得只懂傻笑,这是他的店,当然不能像顾客一样说溜就溜,可是要是不溜的话,没准连这个店都要一起赔了进去,内心正在挣扎的时候,转眼间顾客已经全都跑没影了。看着空空荡荡的茶馆,老板终于下定决心,也使出了自己的绝技。
只见老板破口大骂:“白吃白喝的王八蛋,没付钱就想溜,找死啊,以为老子是吃素的,看老子逮住你们剥皮抽筋!”一边骂一边卷起袖子往茶馆外冲。
有时候,我写了好几千字,其实只用到一个灵感,甚至一个灵感都不用,纯粹是走过场的戏,写来十分轻松,而有的时候,几百个字却要想很久,几个灵感集中爆发,通常会有不错的效果,上面这段就是后者,属于第一册中的笑点之一。写的时候,自己也好笑得很。我总是觉得,要是自己也忍不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