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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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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原谅你对我的无礼,但我不能原谅你漠视皇家骑士团的神圣规章…”我冷笑着站起,持剑在手道:“比克基…,以拉萨姆斯家族长的身份,我向你决斗…” 

  “…你…你…”见年轻人轻易向以武勇著称的自己挑战,比克基暗暗吃惊。 

  …… 

  于是帐外空地上,近卫兵整齐团团围绕,我与比克基面对而立。 

  “莫拉大人…你…你来真的吗…刀剑无眼…属下怕伤着了大人…”比克基流汗道,他已被我杀戮的气息感染,对我的称谓首次用到“大人”这个词。 

  比克基的样子像个懦夫,整一个欺软怕硬的角色,想来是懦弱的哥哥,助长了这个皇家骑士的气焰。 

  “你自己小心点吧…”我冷笑道。 

  一旁托普蜷臂笑道:“比克基大人…你也许还不知道…大名鼎鼎的劳特鲁普兄弟…就是曾死在莫拉的手上…” 

  “什…什么…”比克基冷汗直流,暗黑骑士劳特鲁普兄弟的名声他听过,据说任何一人都是剑术高手、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当下我冷冷一笑,左右双手分持帕米纽卡之剑与伊达尔非之剑,直攻向皇家骑士比克基。 

  猛攻数剑,比克基却是个勇猛人物,剑术也自不错,并不下于劳特鲁普兄弟中任何一人,可是,他远不是我对手。 

  于是二人拆得数剑,我一招破剑技戳去,刺入他手腕,登时比克基惨呼一声,长剑脱手,跟着又一剑戳出,已指住他咽喉。 

  比克基面无人色,他惊呆了。 

  他久经沙场,自认为勇武无敌,哪知甫交手几招,便败在我手上。 

  杀不杀他呢?我犹豫了,皇家骑士团中不少是教皇派与鲁菲斯派的人物,此时杀了比克基,无疑逼他们狗急跳墙而已。 

  踌躇半晌,我放下剑来。 

  众皇家骑士见我数招内解决比克基,剑术之高不在话下,登时对我倍加恭敬。 

  于是军事会议继续召开,刚才的决斗,比克基等反对派被我震慑住,此刻在会议中终于老实起来,当下我便与亲信卡奥与史昂策划谋略… 

  傍晚,面带泪痕的秋雨向我告辞,我想到哥哥之死,心中对秋雨暗恨,当下任由她离去,一句也不挽留,其时她坐上马背,再望向面色冷沉的我时,已是珠泪滢然… 
 


 。。
 
  
 第二节 四面楚歌
 
  ××××××××××××× 

  记得又大大建议我写点关于战争的政治,来吧,现在不写不行了… 

  ××××××××××××× 

  时间,进入克伦皇历217年7月。 

  被仇恨烧昏头脑的我,仍与福勒尔孤峰的二十万联军,相持在提撒斯城下的数百里开阔地里。 

  从军力上讲,我所带领的皇家骑士团只有十五万人,但是,这十五万人却是精锐中的精锐,五万的重装皇家骑兵自不必说,六万重装步兵与三万重装枪兵、也决不是一般贵族割据势力所能拥有,另外我还拥有大陆上最强的长弓兵五千、短工兵五千,整个部队从训练到装备,无不是精锐中的精锐,如果双方硬对硬的火拼,我敢说叔叔福勒尔的二十万联军,不用半月就会被我清除干净。 

  可是,我的叔叔明显是非常阴险的。他的二十万大军,早早在提撒斯城的坡地上,修筑了一层一层的重厚防御措施,深沟高垒,凭借这些,彻底抹杀了我军重装骑兵的优势,而且大精灵部队之中的精锐“狙击手”,他们手持重弓,佩戴“穿云箭”,隐身重重厚壁之中,不时发出突袭冷箭,穿云箭威力强横,这种打法实是重装骑兵克星。 

  更让人生气的是,叶林娜娜与温蒂这大小婊子说翻脸就翻脸,黯精灵的两万飞马骑兵部队以“复兴伟大的精灵王国”为名加入敌军,他们速度快捷的迅猛突袭令我头痛不已。再者黯精灵饲养的蜂鸟是刺探军情的绝佳工具,我军每每各种部署策略,往往未经启动,就被他们彻查得一干二净。 

  领军进行了几次的正面猛攻,可在敌人的坚固死守面前,皇家战士们接连刹羽而归,不仅那讨厌的长枪阵,精灵族的“狙击手”更让我们损兵折将。 

  更倒霉的,拉萨姆斯家大半的旧臣均归附于福勒尔,其中罗依家的吉赛特。罗依饲养了五千余狮鹫,这种猛禽凶猛无比,实是厉害的空中部队。 

  于是在敌人的飞马骑兵与狮鹫面前,我军毫无空中优势,战局一筹莫展。 

  …… 

  8日,海狮子联盟的两万兰福精锐枪兵赶到,以“支持精灵王国独立为名”,加入福勒尔阵营,10日,在又一次的正面猛攻之中,我大腿中箭,全军再次失利。 

  接下来噩讯接踵而来,给鲁菲斯的求援信终于得到回复,这位摄政亲王在回信中言道,我与福勒尔叔叔之争属于拉萨姆斯公国内务,王国方面不便干预… 

  读过回信,我差点气得吐血,鲁菲斯这种说法,摆明了袖手旁观态度,意思是:“你们叔侄俩尽情打吧,谁打赢了,谁就坐那拉萨姆斯公爵的位置,反正鲁菲斯的利益丝毫不变…” 

  12日,几名暗黑骑士团使者来到,呈上诺阿诺德信函,内中言道:诺阿诺德对我“仰慕”已久,愿出兵与我结盟,助我继承公爵宝座,但条件是要我交出比埃霍夫等人,并宣誓向暗黑其时团效忠。 

  其时国内政局复杂,撒繁败亡之后,暗黑帝国在齐蒙罗草原分得大片土地,并从阿姆斯葛尔大陆不断往阿尔维斯整兵,而鲁菲斯虽登上摄政亲王的宝座,并得到继承冈纷公国的西尔菲斯支持,可此时阿尔维斯国内大半的亲贵与暗黑骑士团有勾结,从名义上阿尔维斯王国是与暗黑帝国结盟状态,可实际上暗黑帝国正有对阿尔维斯蚕食鲸吞之势,鲁菲斯内外倍受压力,朝中形势甚为微妙… 

  而在这个节骨眼上,诺阿诺德拉拢我这一手,无疑想借拉萨姆斯内讧之机,对我这正统继承人加以笼络,实现逐步蚕食阿尔维斯目的。 

  我见信之后大怒,暗恨他们卑鄙无耻,又想到兰方特惨死时,暗黑骑士团作恶不少,当下不顾史昂等人劝阻,割下使者鼻子,将他赶出营去。 

  14日,福勒尔军抓住我军颓势,破天荒的开始了反扑,其时我军伤亡既重,骑士团内部反对派呼声更高,士气低糜,于是一战之后虽未大败,却仍是节节败退。 

  18日,探马来报,暗黑骑士团五万大军从西部的撒繁公国赶到,进驻芬托尔斯北部、小城休斯顿附近,意图不明。 

  20日,阿尔维斯女王潘拉手谕传到,看之却是鲁菲斯笔迹,令我停止提撒斯城进攻,交出皇家骑士团兵权。 

  25日,阿尔维斯王国内部,切断了对我军的粮草供应。 

  对我而言,形势越来越严峻,正面的福勒尔联军坚如铁壁,侧向的暗黑联军虎势端端,后方的鲁菲斯急于削我兵权,内部的骑士团反对派蠢蠢欲动… 

  真是四面楚歌啊。 

  我仿佛已踏上了兰方特的前车之履… 

  又抵住福勒尔军两次反扑,局势法严峻了。 

  这日与史昂商议,后者坚持建议我退兵,言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我心下犹豫,难道…哥哥的仇就这么算了吗?姑姑一家…还在福勒尔手中…她们怎么办?正苦恼间,营外卫兵回报,竟是老威廉领着一干拉萨姆斯老臣,拢集数万部队前来增援,随行还带来不少粮草。 

  艰苦之中,再看见威廉那张熟悉温和的、带着黑眼罩的老脸时,我差点流下泪来… 

  第二日,又有巴拉克与波比领着一股佣兵部队来援,自撒繁内乱之后,波比被鲁菲斯任命为桑普公国内迪科斯城的领主,而巴拉克、米雪尔应他邀约同住,此时不理鲁菲斯命令,私自带了些亲卫军队与巴拉克前来助战,让我十分感动。 

  第三日,竟又有数万的冥加战士来援,领头一名骑士手持双手大剑,正是路特加。那日在克林南一战与他失散,本以为他遇到不测,此时相见,别有一番欣喜。 

  三天里军力粮草得到补充,自觉颓势尽,到第四日却又有数千骑兵来援,我见那领军中年男子蓝发方脸,面似相识,不禁好奇,而威廉见到那男子面孔,面色更惊。 

  心中好奇,问到那男子姓名后,我不禁呆了… 

  ×××××××××××××××更新手记: 

  猜一猜,猜一猜,这个男子是哪个? 

  没有答题的读者尽快答题啊!!注意,流下你作者比较熟悉的名字,大奖等着你呢。 

  目前已答读者考核积分:merlin:54(+3,前三个答题的加点分,呵呵) 

  snakelee20:52(+2) 

  枪毙一片:21(+1) 

  亚速:52fleet…wj:63(不亏是斑竹,准确率真高,就你及格啊!!) 

  雪月飞扬:46晶体生命体:40xonjing:56zhq7139651 
 


 。。
 
  
 重装骑兵的优点及其致命的缺点,作者的解释
 
  XXXXXXXXXXXXXXXXX 

  由于皇家骑兵属于重装骑兵,笔者不得不写出点自己的理解,与大家分享。 

  在下井底之蛙,可能存在很多理解错误,欢迎在天鹰幻剑与我理论。 

  XXXXXXXXXXXXXXXXX 

  从小对欧洲中世纪骑士文化感兴趣,最早的时候是小学时看过一部名为《BlackKnight》的电影,片中的骑士身着重甲,骑在大马上的阵地冲锋,给当时被欺骗于国内“武侠式战斗”的我造成很大冲击,从此迷上的骑士文化。 

  与东方人相比,欧洲人更注重武器、盔甲的改良与精造,一位身着精工打造的板甲的骑士,坐在马上简直可被认为是一座铁塔。这样的重装骑兵拥有极大的防御力与冲击力,在阵地作战中更有不可替代的地位。然而,由于钢制盔甲的重量问题,重装骑兵的速度与耐力受到很大的考验,即使是北欧良种马,拖着一名浑身重甲的骑兵的情况下,奔跑速度甚至及不上一匹健壮点的驴子,机动性差、可持续冲击时间短构成了重装骑兵的最大弱点。其次由于盔甲的设计缺陷,一名身着重甲的骑士所能完成的动作是相当有限的,很难想象以为背着数百斤金属的人类还能奔跑、跳跃,而稍微体弱点的骑兵如果落在地上,估计也是爬不起来的,因此,重装骑兵的阵形突击不能形成的话,他们将毫无杀伤力。 

  虽然刚制光华的板甲可能抵去大部分短弓轻弩的袭击,也几乎不怕剑和枪的戳砍,但极大杀伤力的长弓放出的重箭可能射穿重骑兵的铠甲,但更为恐怖的是,实战中敌人首先攻击的,绝不是骑兵盔甲重重的身体,而是他们身下防守较薄的马匹。这一点是致命的,失去马匹的重骑兵根本造不成任何杀伤力,负重不堪的他们甚至连奔跑一百米都感到困难。 

  所谓“射人先射马”,就是这个道理。 

  在一些战例中,长弓,实现了对重骑兵突击的有效杀伤,而长枪方阵,也是阵地战中有效遏制重骑突击的重要方略。 

  长枪方阵都是抵御重装骑兵的有利武器,不过,相比于正面对的阵地对撼,袭击敌人马匹。蒙古人似乎找到了对付重骑兵更有效的办法。蒙古人是游牧民族,在“文明人”眼中,他们根本没有任何文化与任何信仰可言,可正是这样一个民族,彻底宣告了西欧中世纪经典战策的末日。 

  有些人认为,对比于欧洲马,蒙古马虽然矮小瘦弱,却长于耐力,个人认为这个结论是有失偏颇的。其实对比两种马的耐性,很难说出谁优谁劣,难道将蒙马和欧马各拉个几匹跑出几天几夜,然后分出高下?相信不会有人作过这样的实验的。 

  然而蒙古西征的实战结果,欧洲的重骑兵为何会输得一败涂地呢。者其中存在三个原因。 

  第一,还是“耐力”问题。读者可能奇怪,刚刚笔者讲到否认欧洲马与蒙古马存在较大的耐力差异,那此刻为何又将“耐力”提出来呢?其实,在战斗中,蒙古人胡服轻骑,本身给马匹造成的负担就降到了最低,按蒙古人的战术,讲求的是速度,拼的是机动性,这一点,那些护身重装铠甲的骑士们,明显是远远不及,与蒙古人的杂种乱马相比,虽然他们胯下的是优种良驹,可是巨大的负重将他们速度的优势变为彻底的弱势,跑一百米他们也许只拉下20米,可是跑两百米就他们能拉下50米,如果跑几千米以上的话,他们就不得不停下来,让自己的马匹休息… 

  第二,是部队编制问题。经历了在东亚与金、夏、宋王朝等的接连战事。虽然仍处于氏族奴隶阶段的蒙古人,却建立起一套完整严密的兵制,士官的任命赏罚与战功直接相关,等级制度鲜明,兵权集中、军纪严明,不仅士兵的士气高涨,更重要的是部队的出击调动简洁迅速,与之相对,西欧诸国中军队大多掌握在各领主手中,领主领主之间各自为政,很容易形成困守孤城的局面。其时蒙古人每次西征军力并不甚多,而攻陷一个个孤立无援的孤城却已足够。由于重装骑兵造价奇高(从骏马、到骑士、到盔甲、到武器),一般的领主几乎不能形成几千的重骑部队,而与之相对蒙古人成千上万的轻骑兵经常以多打少,无往而不利。 

  第三,是战术问题。与只习惯于阵地猛攻的欧洲人相比,蒙古人更善于发挥轻骑快马的优势,他们迂回扰动牵引敌人,然后采用迅猛凌厉的突袭。可以这么认为,蒙古人不作避开重装骑兵的锋芒,更不会与蠢到与他们正面对撼,而是采取牵引扰动的战术,消耗重装骑兵的脚力,然后将他们逐步分割,最后消灭。按重骑兵的速度,跟本追不上轻身奔跑的蒙古骑兵,而等他们追行疲累需要驻马休息时候,狡猾的蒙古人又杀回来了,于是蒙古人不断的来回骚扰,重装骑兵的体能很快被彻底耗尽,直到这时,才是蒙古人出击时机,这时疲累头顶的重骑马匹更本奔跑不起来,那些苦不堪言的重骑兵们此时甚至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于是蒙古人将那重装骑士一个个拽下马来,剥下他们的盔甲卖钱,割断他们的头颅回去领赏。昔日驰骋沙场的重骑兵落到如此下场,实在是非常可悲… 

  综上所述,重骑兵存在着不可弥补的缺陷,然而这个兵种的失败,更重要是来自于战术与军队编制的应用上。但即便如此,毫无疑问,在阵地作战中重装骑兵是绝对锋利的武器,奔跑达到一定速度的重骑兵带有极大的动量,而他们身上的重甲几乎能抵御大部分的轻型武器(铁锤、铁钻除外),他们犹如移动的堡垒、无坚不摧,确可被认为是中世纪陆战部队之王。但是所有这些,当他们遇上全部由轻骑组成、毫无阵形可言的蒙古部队时,都发生了改变,优势转化成劣势、胜利转化成失败… 

  时光流逝,重装骑兵很快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骑兵最为一种特殊的兵种,一直被沿用道十九世纪初,然而火器出现后,没有任何的盔甲能抵挡锋利的子弹,此时的骑兵,也更注重于机动性与迅速性,不再属于重装骑兵了。 

  ×××××××××××××更新手记: 

  有的游戏中出现了“重装弓兵”的名称,我觉得很是好笑,呵呵呵呵… 

  以下是几位书友得分的排行。 

  realahaha:76 

  lijiekh:45 

  秋枫情:56 

  骑士之心:46 

  yuwenge:45 

  ×××××××××××××附录(引用):克雷西戰役與英國長弓 

  在1346年8月26日克雷西戰役中,英國步兵作為步、騎聯合兵種戰鬥編隊中的主要成分,對英國取得戰爭勝利起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是用英國長弓的弓箭兵,又是英國步兵中的關鍵力量,正式依靠它,才重創並擊敗了但是最難對付的法國騎兵。 

  1346年7月,為了支援佛蘭德和布列塔尼處境危險的盟軍,英王愛德華三世率部從樸次茅斯出發,渡海抵達法國北岸。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他穿過法國西北部地區,來到歐洲的低地國家(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等國)背後。法王菲利普六世率領的軍隊,比英軍強大的多,緊緊的追趕著前面的敵人。 

  英軍在克雷西——茵彭特尤村莊附近找到一塊合適的戰場,控制著法軍追擊的必經之路。英軍精心敚Ш玫淖鲬痍噭菔签U右翼部隊靠近克雷賽城,有一條河作屏障;左翼部隊位于瓦迪庫爾特村的前方,有樹林和步兵挖掘的戰壕作掩護。英軍分為3個支隊或稱“戰鬥大隊”,各隊兵力大致相等。其中,左、右分隊並排在一起,左分隊由諾薩姆頓伯爵指摚В挥曳株犛身f爾死亡子(黑王子)率領;第三分隊位于他們的後方,由愛德華國王親自率領。 英軍總兵力約2萬人。國王站在一座風車內,從那里可以觀察整個戰鬥的進展,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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