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5s08-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3。2。1。3低压侧不带电源的降压变压器,可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3。2。1。4必要时,母线故障可采用母线自动重合闸装置。
    3。2。2自动重合闸装置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2。2。1自动重合闸装置可按控制开关位置与断路器位置不对应的原理起动,对综合重合闸装置
,尚宜实现由保持记同时起动的方式。
    3。2。2。2用控制开关或通过摇控装置将断路器断开,或将断路器投入于故障线呼上,而随即由保
持记将其断开时,自动重合闸装置均不应动作。
    3。2。2。3在任何情况下(包括装置本身的元件损坏,以及继电器触点住或拒动),自动重合闸装置
的地动作次数应符合预先的规定(如一次重合闸只应动作一次)。
    3。2。2。4自动重合闸装置动作后,应自动复归。
    3。2。2。5自动重合闸装置应能在重合闸后,加速继电保护的动作。必要时,可在重合闸前加速其
动作。
    3。2。2。6自动重合闸装置应个有接收外来闭锁信号的功能。
    3。2。3自动重合闸装置的动作时限应符合下列要求:
    3。2。3。1对单侧电源线路上的三相重合闸装置,其时限应大于下列时间:
    a。故障点灭弧时间(计及负荷侧电动机反馈对灭弧时间的影响)及周围介质去游离时间;
    b。断路器及操作机构复归原状,准备发再次动作的时间。
    3。2。3。2对双侧电源的三相和单相重合闸装置或单侧电源的单相重合闸装置,其时限除应考虑第
3。2。3。1条要求外,还应考虑线路两侧继电保护以不同时限切除故障的可能性,及潜供电流对灭弧的
影响。
    3。2。3。3电力系统稳定的要求。
    3。2。4110KV及以下单侧电源线路的自动重合闸装置,按下列规定装设:
    3。2。4。1采用三相一次重合闸方式。
    3。2。4。2当断路器断流容量允许时,下列线路可采用两次重合闸方式:
    a。无经常值班人员变电所引出的无遥控的单回线;
    b。给重要负荷供电,且无备用电源的单回线。
    3。2。4。3由几段串联线路构成的电力网,为了补救电流速断等速动保护的无选择性动作,可采用
带前加速的重合闸或顺序重合闸方式。
    3。2。5110KV及以下双侧电源线路的自动重合闸装置,按下列规定装设:
    3。2。5。1并列 地的发电厂或电力系统之间,具有4条及以上联系的线路或3条紧密联系的线路,
可采用不检查同步的在玎自动重合闸方式。
    3。2。5。2并列运行的发电厂或电力系统之间,具有2条联系的线路或3条联系不紧密的线路,可采
用下列重合闸方式:
    a。同步检定和无电压检定的三相重合闸方式。
    b。并列运行双回线路,也可采用检查另一回线路有电流的自动重合闸方式。
    3。2。5。3双侧电源的单回线路,可采用下列重合闸方式;
    a。解列重合闸方式,即将一侧电源解列,另一侧装设线咱无电压检定的重合闸方式。
    b。当水电厂条件许可时,可采用自同步重合闸方式。
    c。为避免非同步重合及两侧电源均重合于故障线路上,可采用一侧无电压检定,另一侧采用同
步检定的重合闸方式。
    3。2。5。4当符合下列条件,且认为有必要时,可采用非同步重合闸方式:
    a。流过发电机、同步调相机或电力变压器的冲击电流不超过规定值时;
    b。在非同步重合闸所产生的振荡过程中,对重要负荷的影响较小,或者可以采取措施减小其影
响(例如尽量使电动机在电压恢复后,能自动起动,使同步电动机失步后,实现再同步等)时;
    c。重合后,电力系统可以迅速恢复同步运行时。
    3。2。6当采用非同步重事闸方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以防止本线路或其他线路的保持
记不正确动作。
    3。2。7220~500kV线路,应根据电力网结构和线路的特点确定重合闸方式。对220kV线路,满足本
规程第362。5。1、第3。2。5。2、第3。2。5。3条有关采用三相重合闸方式的规定时,可装设三相重合闸装
置,否则装设综合重合闸装置。330~500kV线路,一般情况下应装设综合重合闸装置。
    3。2。8在带有分支的线路上使用单相重合闸装置时,分支侧的自动重合闸装置采用下列方式:
    3。2。8。1分支处无电源方式
    a。分支处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时,装设零序电流起动的低电压选相的单相重合闸装置。重合后,
不再跳闸。
    b。分支处变压器 性点不接地,但所带负荷较大时,装设零序电压起动的低压选相的单相重合闸
装置。重合后,不再跳闸。当负荷较小时,不装设重合闸装置,也不跳闸。
    如分支处无高压电压互感器,也可在变压器9中性点不接地)中性点处装设一个电压互感器,当
线路接地时,由零序电压保护起动,跳开变压器低压侧三相断路器,然后重合闸。重合后,不再跳
闸。
    3。2。8。2分支处有电源方式
    a。如分支处电源不大,可用简单的保护将电源解列后,按第3。2。8。1条规定处理。
    b。如分支处电源较大,则在分支处装设单相重合闸装置。
    3。2。9当采用单相重合闸装置时,应考虑下列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2。9。1重合闸过程中出现的非全相运行状态,如有可能引起本线路或其他线路的保护装置误动
作时,应采取措施予以防止。
    3。2。9。2如电力系统不允许长期非全相运行,为防止断路器一相断开后,由于单相重合闸装置拒
经合闸而造成非全相运行,应采取措施断开三相,并应保证选择性。
    3。2。10当装有同步调相机和大型同步电动机时,线路重合闸方式及动作时限的选择,宜按双侧
电源线路的规定执行。
    3。2。115。6MVA以上低压侧不带电源的单组降压变压器,如其电源侧有断断路器和过电汉保护,
且变压器断开后将使重要用电设备断电,可装设变压器重合闸装置。当变压器内部故障时,应用瓦
斯和差动(或电流速断)保护将重合闸闭锁。
    3。2。12当变电所的母线上设有专用的母线保护。且必要时,可采用母线重合闸方式。
    当重合于永久性故障时,母线保持记应能可靠动作,切除故障。
    3。3自动投入
    3。3。1在下列情况下,应装设备用电源和备用设备的自动投入装置(以下简称自动投入装置):
    a。装用备用电源的发电厂厂用电源和变电所所用电源;
    b。由双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电源经常断开作为备用的变电所;
    c。降压变电所内有备用变压器或有互为备用的母线段;
    d。有备用机组的某些重要辅机。
    3。3。2自动投入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保证在工作电源或设备断开后,才投入备用电源或设备;
    b。工作电源或设备上的电压,不论因任何原因消失时,自动投入装置均应动作;
    c。自动投入装置应保证只动作一次。
    3。3。3发电厂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除第3。3。2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3。3。1当一个备用电源同时作为几个工作电源的备用时,如备用电源已代替一个工作电源后,
另一工作电源又被断开,必要时,自动投入装置应仍能动作。
    3。3。3。2有两个备用电源的情况下,当两个备用电源为两个彼此独立的备用系统时,应各装设独
立的自动投入装置,当任一备用电源都能作为全厂各工作电源的备用时,自动投入装置应使任一备
用电源都能对全厂各工作电源实行自动投入。
    3。3。3。3自动投入装置,在条件可能时,可采用带有检定同期的恰恰速切换方式;也可采用带有
母线残压闭锁的慢速切换方式及长延时切换方式。
    3。3。4应校验备用电源和备用设备自动投入时过负荷的情况,以及电动机自起动的情况,如过负
荷超过允许限度,或不能保证自起动时,应有自动投入装置动作于自动减负荷。
    3。3。5当自动投入装置动作时,如备用电源或设备投于故障,应使其保护加速动作。
    3。4自动低频减载
    3。4。1电力系统中,应装设足够数量和自动低频减载装置。当电力系统因事故发生功率缺频时,
由自动低频减载装置断开一部分次要秀荷,以防止频率过度降低,并使之很快恢复到一定数值,从
而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重要负荷的正常工作。
    3。4。2自动低频减载装置的配置及其断开负荷的容量,应根据最不利的运行方式下发生事故时,
整个电力系统或其各部分,实际可能发生的最大功率缺额业确定。例如考虑断开弧立发电厂中容量
最大的发电机、断开输送功率最大的线路或断开容量最大的发电厂,以及考虑由于联络线事故断开
,而引起电力系统解列等。
    3。4。3电力系统中,应装设具有下列特点的自动低频减载装置;
    3。4。3。1基本段快速动作
    基本段一般按频率分为若干级。装置的频率速整定值应根据电力系统的具体条件,保证型火电
厂安全运行,以及继电器本身的特性等因素决定。起始运行频率,宜取为49hZ。
    3。4。3。2 后备段带较长时限
    后备段可分为若干级,最小动人香间我为10~15s。
    3。4。4对局部地区事故,如功率缺额很大,为防止电压急剧下降时,自动低频减载装置失效,宜
装设其他自动减载装置。其他自动减载装置可由焉旬因素起动:发电机、线路或变压器断开或过负
荷;输送功率方向改变;频率下降的变化率以及低电压下降等。
    3。4。5如在小容量电力系统的短路过程中,由于短咱功率突增使频率下降,可能引起自动低频减
载装置误动作时,以及在自动重合闸装置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动作过程中,由于同步调相机和
电动机反馈的影响可能误动作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3。5系统安全自动控制
    3。5。1在电力系统中,除应采用本规程有关章节规定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之外,还可根据
具体情况和一次设备的条件,采取下列自动控制措施,以防止扩大事故,保证系统稳定。
    3。5。1。1对功率过剩现频率上升的一侧:
    a。对发电机快速减出力;
    b。切除部分发电机;
    c。短时投入电气制动。
    3。5。1。2对功率缺额或频率下降的一侧:
    a。切除部分负荷(含抽水运行的蓄能机组);
    b。对发电机组快速加出力;
    c。将发电机快速由调相改发电运行,快速起动备用机组等。
    3。5。1。3在预定地点将系统解列。
    3。5。1。4断开线路串联补偿的部分电容器。
    3。5。1。5快速控制静止电压补偿。
    3。5。1。6直流输电系统输送容量的快速调制。
    上述安全自动装置可在电力系统发生扰动时(反应保护联锁、功率突变、频率或电压变化及两侧
电动势相角差等)起动,并根据系统初始运行状态和故障严重程度,进行综合判断,发生操作命令。
    当上述安全自动装置的起动中分和执行部分不在同一地点时,可采用远方的信事情传送装置。
    3。5。2电力系统中,应考虑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稳定破坏的可能性。为了防止由此引起电力系统长
期大面积停电和对重要地区的破坏性停电,应在电力系统中预先安排的,尽可能使功率平衡的解列
点上,装设解列装置。当系统发生振荡时,将系统分割成各自保持同步的供需尽可能平衡的区域。
解列点要根据系统发展情况进行配置。在运行中,可根据潮流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3。5。2。1在下列情况下应设置解列点:
    a。当系统中非同步运行的各部分可能实现再同步,且对负荷影响不大时,应采取措施,以促使
其拉入同步。如果发生持续性的非同步过程,则经过规定的振荡周期数后,在预定地眯将系统解列
。
    b。当故障后,难以实现再同步或者对负荷影响较大时,应立即在预定地点将系统解列。
    c。并列运行的重负荷线路中一部分线路断开后,或并列运行的不同电压等级线路中主要高压送
电线路断开后,可能导致继续运行的线路或设备严重过负荷时,应在预定地点解列或自动减载。
    d。与主系统相连的带有地区电源的地区系统,当主系统发生事故、与主系统相连的线路发生故
障,或地区系统与主系统发生振荡时,为保证地区系统重要负荷的供电,应在地区系统设置解列点
。
    e。大型企业的自备电厂,为保证在系统电源中断或发生振荡时,不影响企业重要用户供电,应
在适当地点设置解列点。
    3。5。2。2解旬装置可按下列原理构成:
    a。反应频率或电压的下降;
    b。反应功率或电流大小及方向的变化;
    c。反应发电厂和联络线的过负荷;
    d。反应两侧电动势相角差达到极限值;
    e。反应失步时电气参数的变化。
    3。5。3电力系统故障或振荡解列后,为了使解列后的局部系统功率供需平衡,加速恢复系统稳定
运行,可根据具体情史采取以下措施:
    3。5。3。1低频或低压减载及连锁减载。
    3。5。3。2发电机快速改变出力。
    3。5。3。3快速起动备用机组,或将调相运行的发电机自动改变发电运行。
    3。5。3。4以水电厂为主的系统,当系统中负荷突然减少后,系统频率升高将引起系统中汽轮发电
机超速时,应装设反应频率升高的解列装置,将水电厂部分发电机解列或断开,或将水电厂解列,
单独带地区负荷。
    3。5。3。5投切并联电抗器及并联电容器。
    3。6同步并列
    3。6。1发电厂内,下列断路器应能进行同步操作:发电机、发电机双绕组变压器组高压侧,发电
机三绕组变压器组各电源侧、双绕组变压器低压侧或高压侧、三绕组变压器各电源侧、线母分段、
线母联络、旁路、35KV及以上系统联络线,以及其春它可能发生非同步合闸的断路器。
    3。6。2在正常情况下,同步发电机的并列应采用准同步方式;在故障情况下,水轮发电机可采用
自同步方式;100MW以下的汽轮发电机,也可采用自同步方式。
    3。6。3采用自同步方式的发电机,应符合定子绕组的绝缘及端部固定情况良好、端部接头无不良
现象、自同步并列时,定子超瞬变电流的周期分量不超过允许值的要求。
    3。6。4在发电厂中,应按下列规定装设同步并列装置:
    3。6。4。1准同步装置
    对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下的发电厂,可装设带相位闭锁的手动准同步装置;对单相容量为6MW以
上的发电厂,应装设自动准同步装置和带相位闭锁的手动准同步装置。
    3。6。4。2自同步装置
    不电厂宜装设自同步装置;单机容量为100MW以下的火电厂,可装设手动或半自动自同步装置。
    3。6。5在变电所中,当有调相机时,或有经常解列和并列的线路时,应装设带相位闭锁的手动准
同步装置。必要时,还可装设半自动准同步装置或捕捉同步装置。
    3。7自动调节励磁
    3。7。1发电机均应装设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并且自动调节盛磁装置应具备下列功能:
    a。在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时,按给定的要求强行盛磁;
    b。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按给定要求保持电压;
    c。在并列运行发电机之间,按给定要求分配无功负荷;
    d。提高静态稳定极限;
    e。对200MW及以上的发电机,还应具有过盛限制、低励限制和功角限制等功能。
    3。7。2调相机均应装设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并且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应具备3。7。1条所规定的相应
功能。
    3。7。3水轮发电机的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应能限制由于转速升高而引起的过电压。当须大量降低
励磁时,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应能快速减磁,否则应增设单独快速装磁装置。
    3。7。4作为自动调节励磁装置强行励磁作用的后备措施,并作为某些不能满足强行励磁要求的自
动调节励磁装置的补充措施,汽轮发电机和调相机均应装设继电强行励磁装置。
    继电强行励磁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7。4。1继电强行励磁装置由低电压继电器构成时:
    a。并列运行各机组的继电强行励磁装置,应分别接入不同相别的电压,以保证发生任何类型的
相间短路时,均有一定数量的同步电机进行强行励磁。
    b。在某些类型相间短路情况下,若自动调节励磁装置不能保证强行励磁,则继电强行盛磁装置
接入电压的相别,应与自动调节励磁装置相配合,以便有自动调节励磁装置不能反应时,继电强行
励磁装置能够动作。
    3。7。4。2为避免继电强行盛磁装置与自动调节励磁装置电压相别相互配合上的复杂性,以及为提
高继电强行励磁装置的灵敏性,也可采用正序电压或复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5)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