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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档案-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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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在这辆被盗的捷达车上入手,才能抓到蒙面歹徒。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继续寻找捷达车被盗的蛛丝马迹。在与车主王某的谈话中,公安人员注意到一个至关重要的线索,2000年夏天及10月间,王某曾在胡某与合伙人丛日光开的汽车维修部修理过汽车,胡某与丛日光来过王某家。    
    公安人员对胡某和丛日光并不陌生。这两个人都有前科,胡某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他的合伙人丛日光更是因犯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二进宫。更重要的是,王某与胡某相识,经常光顾胡某与丛日光合伙经营的汽车维修服务部,这两个人有作案的机会和前提,他们对王某的捷达车和王某的家都熟悉……公安人员把目标锁定在这两个人身上。    
    丛日光、胡某有作案嫌疑。而且,案发后丛日光下落不明,这更坚定了公安人员的信心。为查获丛日光,公安机关派刑警人员跟踪胡某。    
    2001年4月1日下午,东城区刑警队侦查员冯光尧、谢福彬奉命跟踪胡某。胡某乘坐刘某驾驶的五十铃货车行驶途中,突然发现有人驾车对其跟踪,胡某当即打电话给他的哥们朱力凯,让朱力凯带几个兄弟教训教训跟踪自己的人。    
    


第六部分第121节 有期徒刑

    33岁的朱力凯也曾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别看他身材瘦小,却是个什么都敢干、谁也不敢惹的亡命徒,而且在他们的朋友圈里,因为心狠手辣,他有极强的号召力。朱力凯当即与胡某商定,由胡某将跟踪的人引到宣武区天宁寺前街。朱力凯通知他的哥们李某接应胡某,然后纠集张某、孙某、张某等人,分别持铁棍在天宁寺前街埋伏。    
    下午2点钟左右,跟踪胡某的刑警冯光尧、谢福彬驾车跟踪到天宁寺前街,进入了朱力凯和胡某所设的“伏击圈”。冯光尧他们刚到天宁寺前街的一个胡同口,突然从被五六个手持铁棍的青年团团围住。朱力凯打开车门,把冯光尧和谢福彬拉出车外。    
    冯光尧立即示警:“我是公安局的刑警,正在执行任务,请你们不要妨碍公务……”他的话音没落,左腿就重重地挨了一铁棍,冯光尧疼得抱住左腿滚在了地上。谢福彬一看,撞开朱力凯跑去报警。    
    几个手持铁棍的歹徒,在冯光尧“我是警察”的呼叫声中,对冯光尧拳打脚踢,铁棍雨点般落在冯光尧身上,现场留下一片片血迹,冯光尧当场左胫腓骨骨折。这是春天的阳光灿烂的下午,歹徒们在光天化日下袭击警察的现场,还有很多行人。    
    而且,更加令人发指的是,狂妄的歹徒在暴打了刑警之后,竟然把冯光尧扔到了刘某的货车车厢里,让刘某把冯光尧送到了西长安街派出所。刘某当即被扣押。    
    7名歹徒在光天化日下袭击警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关注。公安机关立即开展对袭击警察歹徒的抓捕。    
    朱力凯等人在打伤冯光尧后,分别藏匿到海淀区和朝阳区的朋友家。当天晚上9点,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截获了朱力凯与胡某的通话内容,立即赶赴他们藏匿的地点,将在场的有关人员抓获。在抓捕过程中,疯狂的朱力凯持凶器拒捕逃跑,刑警们鸣枪示警无效后,将朱力凯击伤并抓获。    
    4月7日晚11点,根据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公安机关抓获了丛日光。经讯问,丛日光供述了他伙同曹绍纯盗窃捷达车并到雅宝路踩点,和曹绍纯、朱力凯2月26日持枪抢劫杀死冯瑞钢的事实。4月19日,公安机关在丰台区抓获曹绍纯。4月20日,根据朱力凯的供述,朱力凯和曹绍纯抢劫后到扈某的汽修厂分赃,公安机关传唤了扈某,扈某供述了警方并不掌握的朱力凯伙同扈某、李某入户抢劫钱财和敲诈勒索的事实……    
    至此,一桩涉案14人,其中有9名累犯参与的,犯下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窝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7宗罪的大案浮出水面。    
    在盗窃的车辆上装上了警灯,腰间别上了手枪和手铐,曹绍纯竟然冒充公安人员在大街上寻找“猎物”    
    随着这桩连环案的审理,主犯曹绍纯、朱力凯等人的犯罪事实逐渐明晰。    
    现在让我们看看主犯曹绍纯。1994年,曹绍纯伙同他人曾伤害他人致死被免于刑事处理。自此之后,自以为福大命大,养成了好勇斗狠的恶习,而且自称天王老子都不怕。他经常与一些有前科的人混在一起,而且在他的朋友们中间很快树立起了自己的威信。    
    曹绍纯的第一次抢劫是1998年年底。曹绍纯与杨某在朝阳区盗窃了一辆桑塔纳轿车之后,竟然在盗窃的车辆上大摇大摆地装上了警灯,腰间别上了手枪和手铐,冒充公安人员在大街上寻找“猎物”。1998年12月3日下午2点,经过多次踩点,曹绍纯和杨某驾车在朝阳区朝外大街雅宝路一带守候。这一带居住的多是在雅宝路练摊或者做国际贸易的个体商户,他们的现金交易量大,容易得手。    
    这一次,曹绍纯他们盯住的是在雅宝路做皮货生意的刘某。这一天,54岁的刘某从妹夫家出来,拿着一个装有60万元的帆布包,去给妹夫送货款。刚出门,就被曹绍纯盯上了,曹绍纯和杨某尾随骑自行车携带巨款的刘某到附近的一个十字路口。两人驾车刘某目前突然停下,冒充公安人员持枪、手铐将刘某强行推入车内,持枪威胁刘某,并将刘某用手铐铐住,用胶带蒙住眼睛,捆绑起来。然后驾车把刘某拉到一个偏僻的树林里,将刘某推下车后逃逸。这一次,曹绍纯他们抢走了刘某人民币60万元。    
    2000年底,曹绍纯与他的哥们丛日光、朱力凯,瞄上了私自兑换外币人员,预谋抢劫他们的钱财。曹绍纯指使丛日光为抢劫准备交通工具。这个期间,曾两次入狱的丛日光正与胡某经营一家汽车维修服务部,而且认识多次前来维修车辆的王某,丛日光偷配了王某的捷达车钥匙,并带曹绍纯指认了该捷达车的颜色、车牌号及停放位置。    
    2000年12月20日夜间,曹绍纯使用丛日光偷配的汽车钥匙,将王某的灰色捷达车(车牌号:CS2637)盗走,并挂上了同样盗窃来的京CY5351车牌号。    
    一周之后,也就是2000年12月27日,曹绍纯伙同丁某二人驾驶这辆盗窃的捷达车,携带枪支等作案工具,来到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一条胡同口伺机作案。这时候,33岁的张庆新正在胡同内等候朋友,一辆灰色捷达轿车停在他面前。丁某下车,持左轮手枪顶住张庆新的腹部,往车上推。两人在推搡中,丁某把张庆新推到了车门口,但张庆新极力反抗。这守候,驾车的曹绍纯恶狠狠地说:“崩了他。”丁某一边开车门一边扣动了扳机,张庆新情急之下推开丁某的手,一枪未打中。张庆新与丁某扭打,抢夺丁某的枪。曹绍纯打开车门下来,张庆新一看自己对付不了两个歹徒,急忙掉头向南跑,途中遇到朋友驾车前来,曹绍纯和丁某一看无法得手,驾车逃走。    
    


第六部分第122节 实施抢劫

    这次抢劫未果,曹绍纯没有停手,而是为实施抢劫再次与朱力凯预谋,并分别与朱力凯或指使丛日光多次驾车到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附近,寻找、跟踪并确定了经常在该处私自兑换外币的冯瑞钢为抢劫对象。在此期间,曹绍纯准备了自制小口径手枪和左轮手枪各一支等作案工具。    
    2001年2月26日下午,曹绍纯、朱力凯携带自制小口径手枪、左轮手枪、面罩、手套等作案工具,在东城区和平里对冯瑞钢实施了抢劫,就发生来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作案后,两人驾车逃离现场,途中将车扔弃在东城区地坛南门附近。曹绍纯分得赃款7000美元,朱力凯分得赃款5000美元,丛日光分得赃款1000美元。曹绍纯作案后,将抢劫使用的枪支、弹药交给丛日光,丛日光将枪支、弹药送往其岳父万某居住的北京市怀柔县家中藏匿。然后,丛日光藏匿在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一带。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为:曹绍纯结伙抢劫3起,抢劫数额共计人民币70。76万余元,共同抢劫中致1人死亡;结伙盗窃2起,盗窃数额共计人民币16。3万余元;非法持有枪支2支,子弹10余发。    
    持枪入户抢劫、敲诈勒索,朱力凯无恶不作    
    朱力凯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1998年出狱后,朱力凯反而更加猖獗地犯罪。除了伙同曹绍纯持枪抢劫外,朱力凯还多次持枪入户抢劫、敲诈勒索。仅法院认定的朱力凯抢劫、敲诈勒索就有多起。    
    1992年底的一天,朱力凯听说有几名东北人赌博时“抽老千”,就租乘一辆面包车与扈某等人到顺义区一户人家,同数名东北人赌博。可惜朱力凯他们手气不佳,带去的7000余元都输了。输红了眼的朱力凯刚走出门外,觉得非常窝火,掏出随身带的手枪和尖刀,重新返回,闯入室内威胁那几名东北人。那几个东北歹徒哪见过这阵势,不仅奉还了朱力凯他们的赌资,还外加了1000元茶水费。这一次,朱力凯他们抢走赌资人民币8000余元伙分。    
    在这之后,只要有人赌博输了钱,都纷纷来找朱力凯去讨要。有一次,朱力凯的一个的哥们找到朱力凯,说跟人赌博时一下输给东北人二三万元,朱力凯拔枪就跟哥们去找那几个东北人,在顺义区的一户人家,朱力凯持小口径手枪威胁赌博的五六个人,将桌上的赌资全部抢走。当然,朱力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自己的“辛苦费”。    
    朱力凯入户抢劫、敲诈勒索一直延续到案发前。2000年4月,朱力凯的一个朋友李某对朱力凯说了自己赌博被骗输钱的事,朱力凯当即表态说带人去要钱。李某以为朱力凯说说就算了,就把跟自己赌博的那几个人说了出来。没过几天,朱力凯到刘某家,将刘某带上一辆桑塔纳轿车,开到海淀区兰锭厂附近,给李某戴上头罩推进一个黑洞洞的房间里,朱力凯和其他三个同伙将李某狠狠地打了一顿,责令李某限期把赌博赢的钱退回,并逼李某书写一份欠条,之后朱力凯到李某家取走3000元。得手后,朱力凯给朋友李某打电话说:“我找到刘某了,并让刘写了字据,钱给你要回来了。”李某很生气,怨朱力凯招事,断绝了与朱力凯的联系。但朱力凯并没有停手,接着带人找到跟李某一起赌博的杨某,逼杨某拿出2000元。接着,朱力凯找到孙某,将孙某带到一个果园里,持刀顶住孙某的大腿,逼迫孙某退钱,孙某乖乖地给朱力凯1500元。    
    后来,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越来越大的朱力凯感到这样去替朋友讨债,不但来钱太慢,而且很不过瘾,就伙同曹绍纯、丛日光他们在北京的街头持枪抢劫,走上了他的不归路。    
    北京的治安状况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像曹绍纯这些敢在光天化日下持枪抢劫、袭击警察的人还比较罕见。笔者想说的是,对待那些多次犯罪的累犯,法律和社会怎么去对待他们?他们的行为已经呈现出心理变态、人格改变,在曹绍纯、朱力凯怀着变态心理报复社会的时候,我们必须拿起法律的武器,让他们领教法律的威严。对于邪恶势力的忍让和躲避,就是一种纵容和包庇,只能助长他们的暴戾之气,只能纵容他们更加猖獗,我们社会的大多数人以及我们的法律,对于邪恶和犯罪,都需要有这样的威严和震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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