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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谈与疯话_六六-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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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独写刘老师,缘于他的与众不同。他是初二起开始代我语文课的,那时候我的文章已经常在什么学生作文选刊之类的杂志发表,学校的校刊报栏里,总有点儿篇幅是留给我的。我原以为他一进教室就是以微笑向我致意,如同其他老师一样,笑容中带着“久闻大名”的意味。出乎意料,他在点我名字的时候甚至没抬眼看我一下。

我开始被他收在雪柜中封藏。他很少提问我,也从不把我的文章作为范文朗读,任我花费心思构思排比抒情感慨,得到的永远是他一个淡淡的红钩,加上难以辨认的“已阅”二字。骄子的心态受到严重打击,越渴望得到他的鼓励,越觉得自己无法取悦他,连同学们都感到我被封杀了,说,刘老师不欣赏六六的文章。

刘老师是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至少当时怀春的小丫头们心目中琼瑶小说《窗外》里的李老师就应该是他那样的帅。其实,他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奠定了我这一生所认为的帅哥形象的基础:宽肩长腿,蓬乱而略带卷曲的头发,拉碴的胡子和裂着两粒扣子的白衬衫。他的眼神永远迷惘着,视线的焦点总在教室最远处,并不扫视下面听课的学生,而且带着一种睡眠不足而疲倦的惺忪。他的语调一直低沉着,浑厚如男低音,他的大舌头说话带着南方男人的糯,扬起嘴角歪笑着透露着一种邪与放荡不羁。他拿粉笔的随意,犹如端酒杯或夹着烟卷待吸,每次都是等铃声过后好几分钟才拖沓着步伐,懒洋洋地只提溜着课本就走进教室。

进门从不多话,只胡乱翻着课本,烂烂的书像刚从浴缸里捞出来的还带着没洗清爽的洗衣粉,估计是多年沉积下的粉笔灰。见他随便翻两页,瞟几眼,突然抬头说:“上次讲到哪里了?”然后有同学细致提醒他,到×××了。他于是说,好,下面继续。我一直怀疑他从不备课的,只凭着深厚的功底,信口开河却也娓娓道来。他如果是演员,定是那种容易入戏的,只两三分钟的酝酿,便与书中人物融于一体。当他讲《社戏》的时候,我觉得眼前的他就是成年的鲁迅,在课堂上与学生一起回忆小时候快乐的光景;当他讲“苔痕上阶绿”的时候,我觉得他就是那甘于清贫,酌一壶小酒,与朋友盘腿席上,捋袖手谈的刘禹锡。从他的课中,我感受到柳永的郁郁寡欢与男人的伤情,于是开始梦想自己是那青楼抱琵琶的女子,彩带飘舞,与相爱的欢客一起吟诗。至少当时十三岁的我,从他的灌输中感受到青楼文化是一种高雅。

因得不到他的注意,我开始抑郁,看见同学们作文批改中长长的批语,心生嫉妒。那时我是典型的党中央的喉舌,学校宣传的号角,只要学校接个宣传的任务,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学习赖宁学习张海迪,任何一项枯燥乏味的政治宣传,在我笔下都会变得栩栩如生如泣如诉。恢弘的排比句式,可歌可泣的用词足令老师叹为观止,甚至有老师当时预言,这丫头以后会给《人民日报》发社论。可惜后来受了刘小平人生真谛就是随意的思想影响,最终没走上发愤图强的道路。

改变我绚烂的八股文风的是刘老师一次忍无可忍的评语之后。大约那是我又过分地吹捧了谁了,只记得他写了:“你写的,古代叫八股,现代叫媚俗。文章是什么?是你自己的喜怒哀乐。文章,是你自己思想的表现,是写给自己看的,不是为了取悦别人。自己跟自己都不说实话,明明是痛苦却要咧着嘴说幸福,这叫文过饰非。高的作文分数只代表你有高超的组织文字的能力,不代表你有卓越的,哪怕是真实的思想。如果有一天,你读自己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自己;如果有一天,别人读你的文章会流泪,你就在用笔写现实。写你懂的,写别人懂的,为自己真说话,不为取悦别人说假话,做文章,不做命题文章,不要糟蹋了你的才思。”

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评语,当时我才十三岁,却深深领悟,自此开始做到笔随心走。

他只教了我一年半,我却感到我们之间有深深的默契。我写的苦与乐,他都懂,他给一个青春期迷惘而多思的女孩一个自由说话的空间,让我在他百川纳海的宽容里自由徜徉。

一年半后的一天,他突然从学校消失了。接替他的是一位短小精干的刚毕业的大学生,板书优美而整齐,普通话发音纯正,说话铿锵有力,可我再也找不到人书合一的浑然天成的感觉。

同桌的女孩,母亲是校长,她悄悄告诉我,刘小平是个流氓,在外面乱搞男女关系,那女的到他家喝敌敌畏,差点儿没抢救过来,女的后来是活了,但肚子里搞出的那个小孩死了。这种衣冠禽兽!学校把他开了。十五岁的女孩,对流氓、乱搞、禽兽之类的词是很敏感的。而当时的我却是心疼与理解。我想他就是我心中那颗多情的种子,即便他拒绝发芽,总有合适的土壤催生。这是爱之过?

匆匆几年过去,我上大学了,我恋爱了,我也会相思了,我以为我忘记刘老师了。某天与神采飞扬的男友在街头漫步时,突然发现远处地摊边那似曾相识的身影,依旧懒散靠在板凳扶手上,一只脚踮着悠闲地抖抖,浑厚的男低音并不急迫地喊着:“清仓处理,皮鞋便宜……”抑扬顿挫的语调宛如当年读着“两小儿辩日”。我难过地扭转身体,仓皇逃走。泪水模糊我的眼。

一直记得他最爱的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仿佛看见他站在泰山之巅,穿着古代飘逸的长衫,发上盘个髻子,一根长飘带在夕阳下随风飘摇。

玉树临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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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死

一直想写一篇送给我耄耋的外婆。

她老了,罗嗦了,谁都受不了,就我喜欢听。听她说一千遍“我结婚的时候穿水红的旗袍,嫁妆14箱,别人跟着轿子跑,喊,新娘子真好看啊!”我边看她的鹤发鸡皮边笑她回忆当年的美丽,然后想大约我老了也这样,只记得当年一瞬间的辉煌。

她有10个子女,她能一个一个地数着说他们幼年的事。听她说我舅舅逃学去看踢足,

回来被扒了裤子打,我就笑,我那都成老头的舅舅每天一本正经地板着脸训他儿子,

小时候竟如此顽劣过。

外婆90高龄了,耳也聋眼也花,而且腿跌断过,但她很刚强,85岁断腿,人说她肯定瘫了,哪想到她硬是走了,只落了个长短脚。老太太的牙掉的没剩一两颗了,吃东西的时候瘪着嘴用萎缩的上下牙床慢慢磨着,磨到倦了便忍不住抱怨:“嘎硬!

现在的东西真没啥吃头,熬日节罢了。”外婆是上海人。

看过外婆,我就不再怀疑女人定是比男人长寿的了。对于生死的问题上女人可能是更达观的。外公在75岁上便撒手西去,在他走前便有征兆。每当食堂门口贴出黑白讣告的时候,外公便拄着拐棍绕道而行,“又走了一个,老朋友们连招呼不打的都散了,以前是结队地钓鱼,后来是凑一桌打牌,现在只能两个人对下围棋了。我的日节怕是不长了。”“快活,又一个没活过我!看谁拼的过谁。”外婆半开玩笑地劝解着外公。又17年过去,我看外婆定是所向披靡,笑傲江湖了。当年的张家姆妈,李家阿婆尔今何在?由此想到武侠小说里功夫盖世的前辈们英雄之处大约只是活的比同道们久些,修炼起来更从容。

在国内的时候到了周末就提着东西去看她,现在不能尽孝,便常写信给她,只苦了读信的阿姨,一封3,4百字的信得读一天,读没两句她就开始打岔,回忆我小时候的顽皮。她把我所有的信都藏在枕头下面,和钱藏一起。老拿出来数,怕人家拿了她的。边数边掉,老数不清。

以前过生日我们祝她长命百岁,她欣然笑纳。90以后不行了,她不满足了,认为我们咒她只有十年的命了。所以我们的祝词都改了,成万寿无疆了。

为一文,送给我“老不死”的外婆,祝她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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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牛皮与好快刀

这篇文章缘于韩少功先生的一篇小说。里面谈到两种死法,一种是“湿牛皮”法,一种是“好快刀”法。在西藏,有种刑法,把人裹进湿牛皮里绑紧了在艳阳下爆晒,里面的人可以感觉到牛皮一点点入侵,直到最后欠进肌肤,将人活活勒死。而聊斋里有个故事,说的是刽子手下刀如电闪,头蹦出去几米开外,犯人还口中连呼:“好快刀!”

元旦刚过,母亲去家乡看望94岁的外婆,回来后忧伤地告诉我:“外婆看样子怕是熬不过这个年关了,骨瘦如柴,象点尽的蜡烛,又象浇过水的灶头,看着真受罪。”外婆已经进入了牛皮收紧的阶段,首先是活在混沌的世界里,听不见也看不见,吃饭或睡觉都没有概念。饿了使劲吃,困了一睡24小时。以前还自言自语,现在已经完全闭口不言,活在与世隔绝的黑暗寂静中,这是一种精神压迫,造成她终日恐惧,一旦有人经过,便很警惕地以为是来谋害她的,而夜里,她总是用让人难以相信的超人力量将一张铁床拖到门后抵住,避免牛头马面来带她走。“不要杀我!”她这样企求着身边的子女。子女的安慰,她是听不见的。“妈妈。”有一天,垂老的外婆这样搂着舅妈唤她。在她的印象里,她已经回到童年,需要母亲的庇佑。糊涂的时候,外婆会大叫“救命!”,而清醒的时候,她会说:“我的痛苦是死不掉。活得太老。”

以前那个麻利清爽温柔的外婆,现在变得糊涂,无法控制大小便,半夜里会象婴孩般放声哭泣。

我的心刀绞一样痛。曾经希望外婆长命百岁,甚至万寿无疆。现在,我开始劝说自己,也许,如今外婆的离去,对她,亦或是对周围心痛她的人,未必不是一种解脱。人的生命,与长短相比,更重要的是质量,活着,要有个尊严。在世一天,如果快乐一天,享受着生活一天,赞美这世界一天,眷恋着色彩一天,就是幸福的一天。而活着,如果仅仅是为了呼吸,为了等待死神的召唤,并时刻颤栗,感觉走在地雷阵的中央,不知道哪一步会引发炸弹,那么,还不如好快刀的爽利。

与外婆相比,奶奶的辞世是一种幸福。下午走在院子里,突然身体一歪,脑血管象脱了闸的水龙头一样裂开,不到24小时就过去了。人在那以后一直是昏迷的,没有痛苦。因为年纪还轻,并没有预感到死亡的逼近,直到最后一刻都是快乐的,因为她临出门前说的一句话是:“我去串门儿。”

我揣度宋庆龄106岁的寂寞。在90以后的岁月里,看身边的至亲一个一个离去,那些自己曾经爱过的,拥抱过的,寄与希望的人们或仓促或微笑着告别,自己心中的故事,和陈年的往事竟无知音倾听,每天关起房门,闭上眼睛,眼前出现的画面都是曾经的音容笑貌,于是暗自只能叹气,在另一个世界里,那些相熟的人们还可以在一起打打麻将,听听戏,说一些相互懂的话,或是歌舞升平,独留着自己,每天惴惴不安地等待,并在两个世界中间的楚合汉界挣扎,我该呆在哪边?这是怎样的无奈?也许,最后的日子里,她的心,向死更为迫切,尽管她说:“上帝让我活着,我不敢轻易去死,上帝让我去死,我决不苟且地活着。”

国外有部电影名字叫做“两百年的人”,说的是一部机器人,如何在经历了两百年的生离死别后,最终要求法官宣判他已经成为一个人而非机器。人的定义为最终的死亡,而他微笑着选择死亡,放弃了作为机器的永生。

写这篇文章,是为了告诉自己,如果,在最近,听说我的外婆要象天使一般飞入天堂的时候,我应该含笑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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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过的蛋

妈妈三年前潜心向佛,自此荤腥不沾,这次来新加坡看我,只见她每日摄入量少得惊人,让我担心她食不果腹,进而忧虑她的健康。据妈妈说,少食静心,才秉承佛法。

妈妈告诉我,佛说,一切欲望皆是罪恶的根源,吃的太饱,或活的太享受,就失去了苦修的意义,很难得成正果。我问:“妈妈,什么是你心中的正果?得道成仙?坐化成丹?把自己放在大缸里风干,几百年保持肉身?亦或是放在火上烧烤得出舍利子?佛的精神是什么?究竟是一人得道,还是普度众生?妈妈如果只一味追求自己修成正果,那不过是小乘佛法,只有将教义广为流传,才深得精髓。妈妈,还是不要饿坏了肉身,先灭了精神寄生的肉体才好。”

妈妈蔑视我的凡夫俗子之言,不予理睬,继续修行。

我以为,如果让我选择,是放纵快乐过五十载,还是修心敛性过百年,我一定选择快乐地活五十载。妈妈不以为意,她认为我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还年轻,离五十还有一半的路。等我到了五十,也会开始寻求青春永驻或循环于世的妙药。秦始皇在20岁的时候,一定不会想到派500童男童女远渡扶桑炼长生不老的仙丹。她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与冥冥小鬼做着拉锯战。

唉,糊涂妈妈听我言:

当年的一种说法,佛教在汉代刚刚传入中国的时候,大家都注重自我修行,印度佛教的主要流派也是自我修行,当时出了很多苦行僧,那些僧侣常常一个人躲在丛林里不吃不喝,甚至在肉体上穿洞,他们认为,肉体受到的虐待越苦痛,得到正果的机会就越大。到了唐朝时,著名的那个老被女妖精垂涎三尺的唐玄奘,对小乘佛法的这种一味追求自我修行很不满意,觉得佛法的真教义应该是达摩祖师的大乘佛法,修为修的是天下人而不是独立个体。于是他不远万里,专门去印度取经,带了相关佛法回来。

大乘讲的是普渡众生,等世上的每个人都修成正果,自己才会成佛,通过拯救别人,劝说别人信佛,行善事,众生得到,鸡犬都升天了,自己才真正入道。地藏菩萨的一句话:“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意思是他不去天堂,等地狱里的鬼都去了天堂他才去天堂,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大乘佛法到了中国,与老庄哲学相碰撞,擦出了火花,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式佛教,自此深入人心,每个人都可以轻松修行,不注重形式,而注重感悟,于是有了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说法,得道不分介入的先后,却更在意于佛缘,仅一个似是而非的“缘”字,给了众多百姓修行的信心。佛法平民化,走入千万家。民间推崇的和尚,如济公之类,便是典型。“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佛法关键在一个“悟”字。悟到成佛。

当年,妖僧行森蛊惑顺治帝遁入空门的时候,他的师祖玉林秀说了如下一番话:“和尚普渡众生,师让世人俱成善果,为他们消灾免难,祈祷平安。绝不是让他们来当和尚的。假如天下人都成了和尚,谁来奉养和尚?佛门严禁婚嫁,假如天下的人都成了和尚,又有谁来生养和尚?”

妈妈啊,修行,修的是心而不是身啊!佛祖既然已然你胸,那些鱼肉生禽又如何阻挡您的虔诚?

我谑笑妈妈,既然你不吃生命,难道鸡蛋不是生命?为何食之?妈妈居然一本正经地说:“鸡蛋,要看是受精卵还是非受精卵,如果受了精的,就是荤蛋,否则就是素蛋。”我于是明白了,您修的,不过是阻止快乐的佛法,摈弃一切快乐就得道了。你不吃的,只是那些快乐过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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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老VS小资

现在是小资流行的世界。所谓小资无论其欣赏品位如何,其标榜的文化内涵如何,其价值取向如何,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标志是“小资不屑与流行为伍,在流行到来的前夜,他们是着力追捧者,在流行的巅峰到来之时,他们又成为流行的唾弃者”。这话是我以小资的敏感从别人的文章中捕捉到的,在小资泛滥的时代,在每个人都热衷探讨小资标准的论坛,我果断推出小资的下一个方向是——遗老。我决定要做小资先锋的彻底开创者,打破小资固定路线,在小资高潮到来以前将自己包装成特立独行的,并孤立于满世界乱窜小资以外的另类被遗忘的群体——遗老。

小资的固定服饰已经被阿玛尼和圣罗烂垄断了,一眼望去,凡是口里刁着古巴雪茄,手里端着波尔多红葡萄酒,衣服的样式逃不出那几款而又特别明显的,一定是刚从洪晃的《ilook世界都市》里刚抄袭下来,还学的有点生疏的小资。做小资很辛苦的,你得挑剔印象画派里毕沙罗的拘谨,修拉的不透明,还不能把他们的生辰搞错。谈萧邦的时候不要显示出绝对的热爱,因为实在没什么可爱的,大部分是听不懂瞎听听,但你得以熟悉到跟你是邻居一般的口吻冷静地告诉大家,年轻时候的萧邦既潇洒又多情,女弟子拜师的时候大多裸体。当然古典不是小资的风格,都市的代表汪家卫一定要百看不烦,可以熟记重庆森林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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