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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司考-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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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复习。尤其是诉讼法,涉及一些相同的概念比如管辖、回避、证据规则等往往将其列在一起进行分析比较。这样不仅理解比较深刻,也容易记住。两轮法条复习下来共花了1星期。这时,复习的效果已经比较明显了,主要的知识点都已基本掌握。


第一部分 我们的司考历程第10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5)

    为了巩固前面两阶段的复习成果,我将第一轮复习的5本辅导资料重新开始了翻阅。因为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基础,看起那些名家们给你归纳好的知识点更是得心应手,非常流畅。看到一个知识点脑海中就会勾勒起其他相关的知识,一般都是非常快速地翻书,碰到不十分熟悉的点就会停留一阵。通常一天就可以看完一本书。在连续翻完两遍后,开始对重点法条的强化记忆,也就是所谓的背书了。尤其对那些必考的内容,必须将其牢牢印在脑海里。当然,因为内容实在太多,记完了一遍,也通常忘了一半,这就需自己不断地翻书,不断地记忆,不断地积累。直到确保能记住。    
    在知识点已经全面的掌握的前提,我就开始了为期7天的强化模拟题的训练。从学校的复印店买来了10套模拟试题。以每天1套的速度,做完了7套题目。并且对了答案,最重要的是将错误的题目都仔仔细细给分析透彻了。模拟考试既能训练实践技巧又能查漏补缺。在复习后期,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不过在我做过的7套题中,确实没有发现特别好的题目。难度相当的也不多,不过可以增强信心。这时,我做完7套题前三卷平均分都在320以上。那时就基本确定过关是没问题了,问题只是到底能够超分数线多少?    
    最后,我用了10天进行冲刺练习,终于迎来了考试那一天。9月18日上午考完了第一卷,感觉不错。中午没有休息。下午考公法卷,满怀信心步入考场,但并没自信地走出考场。因为,行政法实在超出我的预料,变态的难。几乎没有几个能够完全确定的。吃晚饭时和几个考友随便聊了聊发现大家对第二卷都没底。再一想,自己好歹也算准备的比较充分了,别人也不可能会超过自己多少,也就放下了心。第二天,民法卷题目出得很活,很多看似简单的题目都有陷阱,稍不注意就会中圈套。幸好自己复习的还算好,大部分陷阱都被发现,还算顺利。我做题一般比较快,前三门都有1个半小时的多余,检查了两遍,改了一些题。下午考案例,前5道不难,后3道25分的大题,着实让我考虑了不少时间才动笔。基本上把整个卷面都给写满了。案例题是按点给分的,只要答到了点就给分,因而多答题,给分的几率就会更大。做完检查了一遍,看了一下时间,剩十几分钟,我交卷出场,松了一口气,“我终于过了”,我在心中大喊。    
    第二天,普法网已将考题传到了网上,我第一时间将题目重新做了一遍,记下了答案。几天后答案公布了,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情对了答案。前三卷312分,第四卷随便看了看,总觉得80分没问题。大舒一口气,可以安心了,静等分数公布。    
    在长达3个月的备考历程中,还有很多小插曲。比如连看了几天书后,自然产生反感,一看到书就心生疲倦。于是就去上网,看碟来或找朋友聚餐来调整。平时也经常会出现一些其他事打断复习计划等等。但也有非常积极的一些因素,在学习中,经常与考友们讨论些题目,既调节神经又加深了印象。在复习过程中,我们班主任为了加强我班同学的复习效果,还单独给我们班同学搞了一个小型的辅导班。通过串讲的方式将大部分的知识点给辅导了一遍。相当于自己又好好地复习了一遍,效果非常不错。    
    等待也是一种痛苦!每天都不自觉地去普法网看看,企盼分数来临。12月3日班上举行拜师晚会,宴请我们德高望重的导师,在酒桌上不胜酒力,一到家我就昏睡了。凌晨3点钟酒劲过后,异常清醒,打开电脑,进入了天天守望的普法网。输入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106+99+109+96=410分,或许是考完就已经确定自己肯定能过了,没有出现想像中的狂喜与雀跃,只平静地接受了这个热望又陌生的数字。赶紧给几个亲朋好友发短信报捷。    
    今年“春晚”春联流行,笔者也送拙联一副:    
    头次试试水,再次也失败,三次成功,司考不折磨人什么折磨人?    
    一本流水账,三段苦经历,无数滋味,司考不锻炼人什么锻炼人?    
    横批:考中成才    
    赵秀秀:我的备考时间长达10个月(2003年11月到2004年9月),这当中平时要上课,寒暑假回家我不看书,所以实际上用来复习的时间大概8个月左右。对于那些已经有法律基础的考生来说,8个月或许有些长,因为他们所要做的只是强化练习。而像我这样基本“一穷二白”的考生,提前准备是完全必要的。我的整个复习过程大致可以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各个阶段所需时间,主要任务等情况列明如下:    
    时间安排主要任务复习资料备注前期2003年11月—2004年2月全面熟悉三卷辅导用书,了解各部门法的基本内容,这阶段不急着做练习题,主要任务是打好基础《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至少翻看两遍教材中期2004年3月—7月在前期基础上继续看书,深化理解记忆。配合做配套测试题,归纳重要考点推选法律出版社的《配套测试题解》,附有详细解答边练习边做笔记后期2004年8月—考前做模拟试题,巩固复习成果,提前热身选购权威正版资料熟悉历年真题10个月的准备,算此中最长者了。但对于初涉法律“一穷二白”而又志在必得的考生,提前准备是必要的——笨鸟必须先飞,先飞的未必就是笨鸟!    
    周晓征:我参加过两次司法考试,两次历程,一成一败,请大家品味:    
    第一次是在2003年10月,我从5月底开始备考,当时正值“非典”,我每天上午在家阅读教材,时间大概是3—4个小时,下午和晚上娱乐休闲,这样坚持下来,我在7月下旬将3本教材全部通读了一遍,8月上旬开始背诵法规。由于通读教材的时间战线拉得太长,对于后来的背诵法规感觉毫无帮助。换句话说,花2个月的时间通读教材的结果是根本什么也记不住。掌握司考知识要点,还是要将法律法规逐条地不断记忆,教材对法制史、三国法、法理学的复习更适合(这是我第一次失败得到的教训之一)。    
    到9月下旬,经过1个多月对法条的记忆,我已可将很多法条倒背如流了,觉得在司考之战中已经稳操胜券了,于是开始沾沾自喜,得意忘形,在9月下旬的10天里每天只学习5—6个小时,到了10月最后10天鏖战阶段,我感觉自己内心无比浮躁,总想提前考试,万事大吉,根本不能踏实地看进书去,仿佛自己上了考场一抬笔就能取得高出分数线二三十分的好成绩。结果我只考了228分,我为自己最后的浮躁和得意忘形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第一次失败给我的另一个深刻教训就是: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司考这种依靠大量记忆性知识的考试,越临近考试越不能松懈,前期的努力如果不在最后阶段冲刺一把,极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2004年五一期间,学校组织我校名师给我们做司考辅导讲座,我听了两次,因为当时课程安排在周末,还有其他事情冲突,就没有再去。从7月6日开始到9月18日,其中有3天我全天没有看书,其他时间平均每天用6—8小时复习,最后1个月投入的时间更多于前期投入的时间。大概的复习历程我分5个阶段:    
    第一,7月6日—7月31日(25天)。仔细将全部复习内容进行了第一次记忆,同时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历年试题完成,并进行了相关模拟测试;    
    第二,8月1日—8月16日(16天)。完成了全部司考内容的第二次记忆,并在复习的同时完成定量的历年试题和模拟测试;    
    第三,8月17日—8月29日(12天)。不怕重复,不怕厌烦地进行司考全部内容的第三次记忆,并搜集各种司考辅导班的模拟试题,加强训练,为最后冲刺做准备;    
    第四,8月30日—9月11日(11天)。查漏补缺、加深印象,完成司考全部内容的第四次记忆。至此,历年真题全部完成(包括第四卷)且能够保证正确率达到95%以上,同时完成其他模拟试题6套(第四卷除外)。    
    第五,9月12日—9月17日(6天)。进入复习的攻坚阶段,对复习内容中重要的以及模糊的知识再进行记忆,少量进行专题模拟,调整心态,迎接考试。    
    这种复习的程序具有怎样的科学性,在当时是无法查明的,任何人在考试之前的复习套路都是根据自身特点凭感觉进行安排,只有考试过后,成绩才是证明复习方法是否科学的硬标准。在自己滴下勤奋的汗水的同时,我也是个命运的宠儿,可以说,我这种分阶段重复记忆,配合以相关练习的方法,帮助我取得了最后的成功,我感觉这一方法应该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记忆+习题”法(70天反复5次),适合法学基础较好的考生。这一方法的科学性在于:记忆在于做“熟”,基础有了差得就是熟练;而记忆有了就只差应用,做题的功效之一就是训练应用或解题能力。


第一部分 我们的司考历程第11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6)

    韩景慧:我相信凡是学法律的人几乎都会有通过司考检验自己的冲动,我当时从事公安工作,所以参加了当时的律师资格考试。那是2000年,10月份考试。我所在的是个小城市书店很少,7月中旬我专程来北京买了一套14本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指定教材和配套法条,这是我全部的复习资料。临近考试的时候有个同学帮我从北京找来了两套模拟题。回想起来,做模拟题还是很有益处也是非常必要的。    
    公安工作忙碌,我白天要上班,主要是晚上看书。8月份正式开始看书,我每晚看4个小时,白天视情况见缝插针,按照教材的顺序先看了1遍,边看书边在纸上写,每天最少看100页。我觉得在职的人必须做到,随时拿起书来随时能够接上趟,也就是说上次看到这一行,下次得空时就能马上接着看下一行。有的人非坐下来半个小时才能安下心来看进去,或者要与上次衔接就得返回去看上次的内容,这样就太耽误时间了。    
    这次律考前三卷我勉强及格,第四卷没有答完。一方面是我平时写字慢,上班主要用电脑很少动笔写字,另一方面是有的题答的过细,没有必要写的东西也写了上去了。还有就是平时没有练过,不知道答题的标准。虽然做过两套模拟题,但是最后一卷都是看着题目想想,在纸上简单写写,没有正式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地答过,也没有看过往年真题,不知道标准答案的模式。当时是打电话查的分,各门分数报下来仔细一算得了241分,才放下心来。    
    2004年我决定再参加一次司考。这时我已经开始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7月上旬学校放暑假,我就向别人借了2003年司考的三本教材和一本法条开始看书,也没买别的辅导资料。因为10月份结婚,所以正式看书的时间大概只有1个半月左右。复习中间我回学校买了司考大纲和一本法条增补本,还有几套真题与模拟题。    
    在这1个半月的时间里,我在考前半个月的时间抓的比较紧。早晨7点半开始学习,11点吃中饭,吃完中饭睡个午觉(1个小时左右),下午2点看到5点吃晚饭,6点钟看到10点钟,然后洗漱休息,生活得非常有规律。    
    我复习是以教材和法条为主,以模拟题查漏补缺,比上次增加了看历年真题。我认为看历年真题也是非常有必要非常有益处的,一方面通过看真题可以看出出题者的思路和考点分布以及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样考生就不会杀鸡用牛刀或者杀牛用鸡刀了,另一方面无论司考的哪一部分其重点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历届司考真题考的也大都是重点,重复性的考点据我看最少有1/10左右,这部分的分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因为我从事了几年的公安工作,经常用到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所以这些内容我都较为熟悉,花费的功夫少一点。而法理、宪法我上大学时学得比较扎实,所以一直都较熟悉,也没花太大的功夫。商法、经济法法规数目虽多但没有难度只是记忆的功夫。民诉、仲裁也只是考那些细致的规定。在我的司考之路上最难的就是民法,因为民法既有理论深度,又非常实用,所以我费了不少功夫来看民法。    
    到了考场上,我总体发挥顺利,只有3处心里觉得吃不准:第一是行政法。许多题目非常灵活,做题的时候十分拿不准,这部分错的最多,往往是五六道题连着错。第二是民法的不定项选择题。虽然在民法上用的功夫不少,但是有些理论还是理解的不够深入,所以做到最后两道题时非常茫然。其实这卷三我的做题速度挺快,9点半就填完了答题卡,还有两个小时,于是就开始苦思冥想最后这两道不定项选择题,最后还是错了一半。    
    第三还是卷四,和上次考试一样我还是没有答完。开始答题时还注意尽量简单明了,但到了后面3道大题就出问题了。那道刑法题考虑了很久,总不能确定外边的人是抢劫既遂还是未遂。接下来的1道论述题又觉得心里没底不知道该怎么答,于是就答了很多内容,凡是与题目沾边的就统统答上,所以最后1道题只写了300字就到时间了。    
    因为自己基础还行,复习的也比较扎实,所以为期两天的考试我总体感觉还挺轻松。最后成绩是437分,各卷分别为112分、108分、112分、105分,还比较平均。    
    过了律考过司考,每次复习2月少,卷四总做还不完,最终成绩比人好。该生(已考入法大研究生)的司考经历值得我们慢慢嚼。    
    王永青:我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之前我没有什么经验也没有教训。我是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律实务是我未来的职业,所以司考成了必然选择。    
    研一的课程非常紧,我最初也不是学法律的,所以直到2004年前几个月我没有专门针对司考作准备,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课程上。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书籍,特别是法律思想史和法治理论。现回头来看,这段时间的阅读虽然与司法考试并不直接相关,但对本人司考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法律思想史让我明白了法律思想的来龙去脉,而法治理论则让我知道了如何去思考法律问题。我司考准备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两个月,主要是通读教材和按照自己的理解做笔记。大约作了3—4万字的笔记,这些笔记主要是图表。阅读的顺序是一、二、三卷依次阅读(因为第一卷的教材我是借同学的,必须先阅读才能按时还给人家)。由于我一方面没有研究过考纲也没有做过真题,另一方面我是希望通过司考的准备来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也没有区分重点,每一个字都看,每一个问题都想,想不通的就在笔记中记录下来。我做笔记用的纸都是很大一张的4号或3号图纸,因为纸张大便于作图表。我做笔记的习惯是不按教材的体系作,而是按我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自己的理解来作,往往是几章或跨几章的内容作在一张图表上。    
    第一阶段下来的结果是,对整个法律体系按照自己的方式形成了一个大的概念体系,并对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同时按照自己的理解,区分了重点和非重点,也记录了自己没有弄明白的问题。    
    第二阶段大约1个月,阅读的顺序是三、二、一卷。这一阶段主要是阅读和思考我自认为是重点的部分,对于自认为不是重点的部分只是浏览了一遍。这一阶段所作的工作,现在回过头来看就是在寻找我所思考和想要解决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我认为,带着问题和有目的地阅读法律规范的记忆效果是最好的    
    具体而言,就是将我记录的图表和在教材上勾画的重点与实际的法律规定联系起来。例如,关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我就将我笔记中记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与民法通则第54、55条、合同法中的第2条结合起来阅读和仔细揣摩。然后再从反面思考,如果缺乏这些构成要件将会出现什么法律后果?于是又可将民法通则第58、59条、民通意见第68—72条以及合同法第52、54条结合起来。经过这样的理论到规范的穿梭、归纳,我的头脑中就基本上形成关于作为民法核心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较为清晰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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