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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章 民重君轻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重:指代身体,身体是细胞的集合体,每一个细胞就是一个灵子,所以“重”喻体、喻国。轻:比喻人的识神即魂,魂是统治者。“静”应当是魂(统治者)的本分,魂静则灵安,魂不守静则灵必躁。
练功要求以静制动,以魂适灵,充分调动灵的作用,只有保持内心平静,无私无欲,没有一丝一毫的私心杂念,才能进入道境,安享美妙。遨游道境,如同看立体电影,各种各样的惊险场面都可能出现。常言说:“心里无闲事,不怕鬼叫门。”只要平时行为端正,胸怀坦荡,那时自然能够泰然处之,各种魔幻也就随之消失。如果平日心中有鬼,待遇见惊险场面,必然心惊胆寒,魂不守舍,或者见景生情,经不住诱惑,这都是走火入魔的关键所在。历来练功的人强调行善积德,道理就在这里。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轻重。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君子:指正在修道之人。君子每天的所作所为,都不会脱离灵魂和身体的修养。意思是说修道之士要重视修德与修身的关系。君子的道德修养是修与炼相结合的,终日盘腿打坐,是决不会修得正果的。道的精神境界贯穿于人生的每一个环节,体现于日常生活之中。只有平时的思想行为始终以道为标准,祛除外在贪欲,无私无我,然后寓修于炼,以炼带修,修炼结合,品德和功力同步提高,才能不偏离大道,成就健康长寿之私。修德为了得道,得道为了行道。精神世界虽有不尽的荣华美景,但不能总是沉浸在里面,如同超然物外的灵燕,不可能永远翱翔于蓝天,毕竟还是要回到巢穴里来的。人既要有美妙的精神世界,又不能脱离我们的现实世界。只有二者结合,才有完美的人生。
奈何万乘之主而以身轻天下?
轻则失本,躁则失君。
万乘之主:万乘之国的君主。就一身而言,魂为一身之主,身重魂轻;就一国而言,君为一国之主,则民重君轻。既然民重君轻,万乘之主为什么重自身而轻天下人民呢?这是老子对不道帝王们的斥责。帝王不道必然失去民心,失去民心,也就失去了帝王之本。失去民心,人民群众就会起来反抗即“躁”,君主之位也就失去了,甚者还会丧身于人民。
本章阐明了老子的民重君轻思想。从治身之道过渡到治国之道,辨证地分析了重与轻、静与躁的关系,指明统治者应该以民为国家之根,以德为治国之本。失去了根本,也就失去了自己,这是老子对统治者的正告。
二十四章 尊师重教
善行,无辙迹;
善言,无瑕谪;
善数,不用筹策;
善闭,无关楗而不可开;
善结,无绳约而不可解。
善于行走的人,不会留下痕迹。这是比喻那些懂得客观规律的人,办事不拖泥带水给别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善于说话的人,没有破绽,别人无以指责。这是指那些有文学修养,善于语言表达的人。谪:责备、指责。
善于计算的人,不必使用计数工具。这是指那些在数学方面有造诣的人。筹、策,都是古代用于计数的工具。
善于闭守的人,不上门闩别人也不能打开。这是比喻那些有高尚的道德修养而不自我炫耀的人。关楗:门闩。
善于结绳的人,不结绳扣,别人也无法解开。这是比喻那些有组织才能,善于团结别人的人。约:绳扣。
以上五善,是五类各具才能、特长,可以为人师表的人。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
常善救物,故无弃物。
是谓袭明。
所以,圣人善于救人,让那些有知识才能的人,去教育那些没有知识才能的人,使社会上的人都能接受教育,掌握知识本领,从而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不为社会所抛弃;圣人善于救物,是因为人尽其才,才有物尽其用。因此,世间万物才不会被人类所遗弃。这就是说,圣人已经偷袭了大道,明白了客观规律。袭明:窥破天机,明于大道。
道的世界是万物平等的天堂世界,同样,现实世界也只有人人平等,知识、道德水平共同提高,才能实现人间的大同。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
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
是谓要妙。
所以,那些有知识才能的人,就是那些没有知识才能的人的老师;而没有知识才能的人,正是有知识才能的人所必须帮助、教育的。不尊重教师,不热爱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虽然各怀聪明,但还是最大的糊涂。这是治理国家最主要的妙窍。
这是强调教育之于治国的重要性。人是属于社会的,社会是大家的,少数人聪明不算聪明,只有全社会的文化道德水平共同提高,社会才能健康发展。
本章表现了老子尊师重教的思想。尊师重教是治国的要妙,同样也是治身的要妙。现在,教育之于治国的重要性,已经形成社会共识,且不论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是否合道。至于信仰教育,则是当今社会最迫切需要的。老子的朴学是造福人类的最佳学问,应当走向现代化,走向科学的殿堂。隐于民间的得道高人,应当主动走出来,以老子思想为指导思想,为人类社会的健康事业作出贡献。
二十五章 立法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雄:属阳,喻强者。守:关注、重视。雌:属阴,喻弱者。溪:漕溪,有融会、融合之意。 “为天下溪”,旨在寻求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平衡。常:永恒的自然法则。常德:合乎自然法则的法治思想。神圣的法律是道德的凝聚,法律和道德是统一的。
既知人们皆崇尚强者,法律就应该保护弱者,为天下寻求平衡;为天下寻求平衡,法律就不会偏离大道,社会才会复归于婴儿般的自然、纯朴状态。
“知其雄,守其雌”,是强调立法要以保护弱者为出发点,弱者得到保护,就能成为强者。法律必须是用来保护弱者的,只有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法律才合乎自然法则。也只有“守其雌”,才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上才没有恃强凌弱现象。
就治身而言,这一句是讲炼精化炁。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白:光明。黑:黑暗。式:法则、真理。忒:差错。无极:大道。
既知人们皆向往光明,法律就应该关注黑暗,为天下寻求真理;为天下寻求真理,法律就不会出现差错,从而使社会法则复归于大道。
法律的支撑点只有着眼于消除具体的社会罪恶,伸张正义,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才合乎大道。社会法律和自然法则没有偏差,光明的大同世界才能实现。
就治身而言,这一句是讲炼炁化神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荣:高贵。辱:卑贱。谷:山谷、鸿沟。朴:原意为已伐而没有加工的大木头。引申为自然、真质、淳朴,它没有丝毫人为的雕刻,完全生于自然,合乎大道。关于朴,有人说,木已伐则生机绝,日久则朽,故无大用。岂不知,人即是一棵无根之树。树是根植于土壤的,人则是根植于大气的:发为根,头为茎,身为干,四肢为枝,手脚为叶,肾为种,心为果??????。老子所说的朴指的是人的阳神,是宇宙法则的化身,为気之聚,聚则为朴,散则为気。仙家称之为“丹身”或“法身”,所谓“灵丹妙药”就是指朴的功用而言,丹身成则百病不生、健康长寿,成为神仙;“法身”即合乎自然法则的天地之正气的凝聚。法身既成,则邪魔不侵并可以降妖除怪。这里,朴的概念如同道的概念,决不是抽象的,如果说道的概念是直觉思维和理性思维的结晶,那么,朴的概念则是老子赋予人体科学的实践成果以深刻的哲理意义,关键在于强调朴的自然性。合乎自然的,才是纯正的、质朴的。治国之法源于治身之朴,身与国同,朴与法同。朴是治身的灵丹妙药,法是治国的灵丹妙药。社会法律合乎自然规律,才可以造就民众的淳朴和社会风俗的淳朴。就治国而言,老子的朴就是西方法学家所说的“自然法”,都强调法的合自然规律性。但是,法学家们所能强调的只是社会法则和自然法则之间的关系,还没能深入到自然法则与生命法则的关系上来。而老子的朴的观念则是建立在自然法则、社会法则和人生法则的整体观上的。自然法旨在强调人权、维护每个公民的平等、自由,而人类真正的平等、自由之法,只有通过每个人在追求心灵自由的自身实践过程中去证悟,或者说,维护人民的自由之法和维护心灵的自由之法必须是统一的。否则,“自然法”所维护的就是“人之道”而非“天之道”。 上一
既知人们皆崇尚高贵,法律就应当关注卑贱,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为天下填平高贵与卑贱的鸿沟,法律才能具足道德,社会必复归于淳朴。
天赋人权是平等的,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应当有高低上下、荣辱贵贱之分。 就治身而言,这一节是讲炼神返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故大制不割。
器:法器。官长:百官之长。大制:国家大法。割:割舍、割裂。
朴是浩然正气的凝聚,而神圣的法律则是公平、正义的凝聚,解出它的每一条款,都是主张正义、铲除邪恶的神圣武器。圣人以法治国,则法律成为百官之长。所以,国家法律不能割舍和人为割裂。
在专制社会里,国王就是法律;在法治社会里,法律就是国王。割舍和割裂了合乎自然法则的社会法律,社会也就不存在公平和正义了。
就治身而言,朴就是法身。但她不是先于自我而存在,而是自我创造的成果,是灵与魂和谐的象征。朴散则気盈于身,驱逐邪气,抵御外侵。圣人治身不以我治而以朴治,朴治则无不治。
本章是老子的法治思想。法律的意义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恶,驱逐黑暗,人人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这是确保国泰民安的强大武器;朴的意义同样在于保护弱者,战胜邪气,使每一个细胞都能得到真气的呵护,这是确保身体健康长寿的法宝。
二十六章 天下神器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天下神器,不可为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将欲夺取国家权力而谋求个人利益的,我预见他们的目的是不会得逞的。国家是由万物之灵之称的人组成的社会组织,不可能让那些怀有个人野心的人去为所欲为。执掌了国家政权,不以天下为公,却以一人之心奴役天下人之心的,必然失去政权。
这是老子对个人英雄主义者的正告,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独具匠心的见解。凡是不“以百姓之心为心”的统治者,都必将以失败而告终。
故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
故:因此。物,这里指代气血。
祖国医学认为,气与血是构成人体的基本物质,是生命的动力和源泉。气为阳,血为阴,气与血有阴阳相随、互为资生、互为依存的关系。身体的健康长寿与否,完全取决于气血能否充分调和。
或行或随:气为血帅,血液周流于五脏六腑、四肢百骸、全身经络,全在于气的统摄与推动作用。气虚而不能统摄,则血常因之而外溢;气衰无以推动,血必因之而淤阻。反之,气又不可太盛,太盛则血必躁,血躁则窜行于身,气的统摄作用也就失去了。“或行或随”,是强调以意导气,气血相随,根据气血运行的具体环节施加意念。
或嘘或吹:嘘,缓慢吐气用以温血;吹,快速吐气用以降温。气之与血,具有温煦、化生的作用。血为气母,食物生血,血生精气。血是维持生命活动的基本物质,具有营养滋润作用。反过来,只有充分发挥气的能动性,温煦血液,才有血满精足,气旺神畅。
或强或羸:气与血具有相互推动作用。以气运血,有时要强,有时要弱,始终小心谨慎,把握火候,灵活运用。强是武火,羸是文火,该武则武,该文则文,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或载或坠:血能载气,也能衰气。血之与气,具有濡养、运载的作用,血盛则气畅,血脱则气无以附,可导致气脱、阳亡。坠,通行本作“隳”,或作“堕”,“隳”和“载”不合对,“堕”则不和韵,“隳”、“堕”疑为“坠”之误,故改。
“或行或随,或嘘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坠。”是道德功的吐纳术。
治身之道就是治国之道,气与血的关系就是统治者与人民群众的关系。领会了气与血的关系,统治者也就明白了治国的道理。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甚:过分。不道的统治者实行极端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对人民极尽掠夺、压迫之能事,是欺人太甚。圣人去甚,是心怀仁德。
奢:奢侈。不道的统治者,最大限度地剥削人民来满足自己穷奢极侈的生活,是醉生梦死。圣人去奢,是心怀俭德。
泰:极;最。不道的统治者骄横恣肆,惟我独尊,是无视人民。圣人去泰,是心怀谦下之德。
“去甚,去奢,去泰”,是圣人之治。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证治国之道,以不道统治烘托圣人之治。统治者无道,故有甚、奢、泰的不道行为;圣人明道,故“去甚、去奢、去泰”。中心思想还是以道为本。
二十七章 用兵之道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用大道来辅佐君主的将领,不以武力逞强天下。以武力逞强天下的人,是野蛮的霸权行径,必遭报应。因为恃强凌弱,是垂涎他人领土和财富的不道行为,一定会遭到正义力量的反抗。二战时期,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周边国家,偷袭珍珠港,犯下滔天罪行,结果还报的是两颗原子弹,日本人民也因之遭受了深重的灾难。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大军过后,必有凶年。
军队经过的地方,必然荆棘丛生;战争过后,必然给国家带来灾荒的年景。
战争是残酷的,不但使受害国生灵涂炭、田地荒芜,而且也损失了本国大量的人力物力。战后的国力疲惫状况非一朝一夕所能复原。
善者果而已,不敢以取强。
果而勿衿,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善于用兵的人,能达到用兵的目的,取得要取得的成果也就可以了,决不敢以武力去逞强。“不敢以取强”,表明战争是防御性的,而不是野蛮的侵略行为。“取强”是乐于杀人,为有道者所不忍。正确的行为是:取得了战果,不可自尊自大;取得了战果,不可自我炫耀;取得了战果,不可骄横;战果的取得,是出于迫不得已;取得了战果,就不可再用武力来逞强。这是真正的用兵之道,是保守战果的具体策略,体现的是仁慈之德。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国家一旦强大就走向衰退,这是不懂得用兵之道。不懂得用兵之道,国家就会过早地衰亡。国家由强变衰,以至于灭亡,都是因为统治者不明道而贪得无厌造成的。富国强兵,在于维护和平,抵御邪恶。若是自恃国强兵威去逞强黩武,大开杀戒,则是不道行为,不道的结果必然是国家过早地衰亡。
本章是老子的军事思想和战争理论。强兵的目的在于预防,以确保国家和平发展,而不是用于侵略。老子反对侵略,决不是反对一切战争。就一国而言,人民群众面对反动统治和阶级压迫,有反抗的权力和革命的自由。革命就需要战争,只有战争,才能解决矛盾,实现国泰民安之目的。至于国与国之间,则应感之以德,交之以道,从而实现共同的利益,切不可诉诸武力。用兵之道是治国之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经书中的许多章节都体现了用兵之道,以致于许多人误认为《道德经》是一部兵书。
二十八章 交战之道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
故有道者不处。
那些优良的兵器,都是不吉祥的,有些常人都感到厌恶,所以,有道之士不去使用。
越是性能优良的兵器,越富有杀伤力。喜欢那些兵器的人,都是不知爱惜生命的人。有道之士爱人如己,故不去使用。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君子,是修道之士。因其道未成,故功夫上次于有道之士。君子平时占据位置贵左侧,用兵之时则贵右侧。古人以左为上位,以右为下位
故兵者,非君子之器也;
佳兵,不祥之器也。
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勿美也,若美之,是乐杀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