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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世纪以来,天主教一直不断地对笃信基督的丈夫灌输随时随地都要提防女性的思想。为了防止女人,基督教的神学家还把古代“有权威的”的思想家们对人们的不良评价全部汇集起来整理成教科书。
在封建社会,其立法鲜明地表现了要反对男女的平等。
在大庭广众之中,女人没有什么发言权,甚至就连自己要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都没有。签订契约时,女人也完全被剥夺了这一权利。按照尤斯丁尼安法典,就算在受到丈夫鞭抽棍打或拳打脚踢的时候,妻子也无权离开丈夫。而丈夫,法律却体凉并允许他通奸,准许他在婚后仍去纵欲。
第二部分:情爱艺术女人的幸福(3)
在当时,伊斯兰教也歧视女人,古兰经公开地反对男女平等,颂扬男人而忽视甚至歧视女人。伊斯兰教的女人要把面孔遮盖起来,不让阳光照射,也不让别人看见。
斯兰教的男信徒都遵循安拉这番教导:安拉赋予男人的优点远远多于他赋予女人的优点……丈夫居妻子的之上。安拉说,对背叛丈夫的女人,应“用石头砸死”;对“淫荡的”未婚伊斯兰姑娘,应处以鞭打。于是,伊斯兰教的男信徒们便肆无忌惮地对待自己的妻子。
女人的屈辱地位在文艺复兴时和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后期有了变化。像古代那样,女人成了美感欣赏的对象。康德宣称,由于生命的“自然需要”,“任何男人都应有妻,而任何一个女人都应有夫”。他把肉体快感被践踏了的权利给恢复了,给僧侣哲学沉重地打击。
虽说如此,那种传统的夫权还是被保留下来了。丈夫仍然是永不变更的一家之主,仍然是女人从属的人。
甚至就连资产阶级革命最伟大的预言家卢梭也认为:女人是价值不大的人。他认为,男人和女人的能力正在趋于平衡,但他又赞成传统的男性权力。
他认为,女人最重要的是品质,第一个品质就是温顺。女人应永远从属于男人或男人的见解。最后,卢梭还必然地得出基督教的信条:女人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听男人的话,所以,自幼年时起,女人就应学会容忍,明明知道不公平也要容忍,不能跟男人争吵。
资产阶级保护男人的权利。但它并没有消除已被玷辱的女人人格尊严的历史诅咒。在资本主义社会千百年来的历史悲剧还在继续。
女人及其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地位,拿破仑作为一位皇帝,他的态度是十分典型的。在他制定的一部新法典中,有其绝对的立场表现。他制定的这部法典不仅反映了他的观点,而且他还用他的名字命名,这让19世纪初期思想动荡不安的欧洲产生了好感。
当然,在女权问题上,拿破仑也背弃了革命的成果。他对女权问题的看法,与卢梭的看法有些相似。他认为,培养女人的惟一目的,就是让她生育下一代英雄人物。他厌恶那些有学识、有天分的女人,他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是正确的。
拿破仑是由历史决定的资产阶级要获得胜利时期的代表人物。这种对女人的蔑视,他是私有制尊崇的男权思想的捍卫者。拿破仑法典出现了很多人道主义,使私生子女与合法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的革命法律,也肯定了男人在继承方面应享有的权力。
第二部分:情爱艺术情侣之间的欢乐(1)
早在几百年前,人们就注意到了情绪的丰富多彩。
有思想家认为,快乐是幸福生活的开始和终结。他认为,要想成为一个幸福的人,就要选择适应、审慎和节制的快乐,不该选择品尝山珍海味满足肉欲而带来的快乐,要是生活得不合乎情理,不合乎道德和理性,就不可能愉快地生活……快乐有的是从各种感觉中得到的,有的是由于向生活索取知识而得到的。
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则认为,德行与快乐是对应的。他的伦理学基础就是:只有从人的灵魂的恬静的高尚中才可能获得幸福。他认为,尽管快乐外表很有吸引力,但它是一种诱惑。它引诱轻信的意识,引发激情,点燃欲火。
18世纪英国心理学家霍布斯认为,不快乐是恶的感觉或表象,而快乐是善的感觉或表象。他认为,人的这些感受表示一定的心理状态。按霍布斯的说法,隐含在感觉中的不快乐叫做痛苦,其余的不快乐叫做悲苦,悲苦是对后果的等待,而与表象联系着的享乐才叫喜悦。
康德则把快乐这种感受分为愉快、美和善三种。他说,愉快和善与利害有关。愉快是从消除饥渴等感觉中得到的享乐。善是从个体所珍重的某种事物中得到的满足。根据他的说法,美所带来的快乐是一种自由的、没有利害关系的快乐,是人喜欢某种事物时的感受。
现代科学批驳了康德关于美具有内在性、主观性的论断,也批驳了许多古代学者关于一切感官享乐都应被否定的观念。当然,在心理学史和伦理学史中,快乐及其正面的,明确的情绪音阶的各个方面逐渐被提示出来,这种情况是十分有意义的。
古罗马哲学家和诗人卢克莱修曾说,快乐控制着性欲,富有魔力的生活的也蕴含其中,促使两性繁衍后代。
情侣的快乐总是既包括与人的精神生活的审美和道德等高尚内容有关的那些情感,也包括与性欲本能及感觉密切相关的最基本的情感。它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的感受。
同时,好感、赞赏、友谊、尊重、敬慕、眷恋、陶醉、纯洁、自我牺牲、细腻等完全主导着本能的生理实现、主宰着皮肤敏感和肉体接近感。
高级的爱的情绪包含着低级的情绪,使低级的情绪处在一定的从属地位。接触、亲吻乃至性交等每一种肉体接触形式都有精神价值,都是激发那些离开爱情就设法存在的深刻而优雅的感受,而不是造成纯属低级的情绪。
往往是在敬慕对方的心灵时,情侣才去摸其身体,而把性欲本能变成两性亲密交往的纯粹的、深刻的道德和形式的组成部分。
作为调节机制,爱的满足推动、促使并引导主体去寻找特定的对象,以符合社会的目的性和生物的目的性。满足越深刻,这一过程就越强烈。
满足是特定的生物应力和社会应力的目的性的结果。一旦这一过程的自然实现受到阻挠,就会引起不良反应。应力加大,就会逐渐转化为不满和痛苦。这时,一旦失恋,就极易变成深刻的悲剧。
这种情侣的欢乐和痛苦,满足与不满足,就像情绪优势的两股洪流那样同时存在。爱的情绪这种对立结合的例子不仅在文学中可以见到,就是在真切的生活本身的某些情境也存在。
女人的外貌能给人一种快感,但她的某些行为却会使人讨厌。相反,在一定的情境中,一个女人往往会敬仰一个男人的某些才能,但她又很可能对他的怯懦感到强烈不满。
情绪上升到具有各种略有差异的要素的统一整合情感和一般组合。这个整体范围内相互作用,常常是爱情的典型特点。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对立的情绪,往往相互抵消、相互削弱,而相同或相近的情绪则常常是相互憎进。这就好比发生了正负组合,正面的情绪逐渐增长。感受的丰富程度也就是衡量爱情的尺度,它是由整合情绪的数量决定的。
在现实生活中,恶感和好感起着左右情绪的作用。有的社会学者使用移情作用这个词来表示洞察他人心理,同情他人的能力。在亲昵关系方面,一个人的意识与另一个人的意识是相同的。按希布塔尼的说法,这种感受完全一致就叫亲近感。
好感产生交往的愿望和自然的眷恋情谊,是人们的心理及情绪相互作用的一种特殊表现。但好感的本质却具有矛盾性和多样性。只有生活环境、兴趣、教养相同或相近,才可能产生好感。倘若两个人都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对生活意义和看法相同,他们之间就容易产生眷恋之情。
好感使一个人承认另一个的价值,它是爱的要素。它能冲破单独的日常存在于个人内心世界的鸿沟,假如对另一个人没有同情他的愿望和进入他的个人精神世界的愿望,即没有好感,就不会爱他。实际上,正是在这种无形的社会接触的心理传播得到实现的情况下,爱情才产生。所以,表示性欲强烈程度的首要标准,就是要看有没有好感。
赞赏的兴奋作用在爱的情感光谱上,也十分突出。赞赏表示因为对美的意识或直观而获得的精神上的满足。康得说,赞赏就是不断重复的惊奇,这是一种不会随着新鲜感的丧失而消失的惊奇。
第二部分:情爱艺术情侣之间的欢乐(2)
赞赏属于审美价值范畴的美与和谐,它表示人的意识处在感觉和表象之外。
赞赏感是人类具有自我完善的无限能力的见证,是人类文化数千年来发展的结果。赞赏引导人建立高尚的道德和审美关系,引导人们完整地认识爱的对象的品质。它充满着柔情,表示人的一定的价值体系。倘若一个人缺乏这种情感,在两性关系中,他必然会表现得粗暴无礼。
爱的柔情属于人性的不同领域,具有不同的形式。爱的柔情可以表现为微笑,拥抱,善意,柔和温存的目光,抚摸、亲吻等形式。它是爱的空气,不仅包含着相互关系中本能的柔和,还包含着美感、精神陶醉和想象力。
在性爱过程中的柔情发展有其自身的历史。柔情发展与其人人都理解的、最直接的外部表现——人的充满真挚和美的身体都有的内在的联系。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钥匙,爱的微笑能把心灵的迷宫打开。
爱的微笑的光芒照亮着周围的一切,为周围的气氛增添了温暖、殷切的期望和奇妙的幻景。
作为一种心理现象,时尚也具有社会性质,在恋爱关系中,它也有一定的作用,从广义角度讲,它指一种独特的标准化大众行为的动态形式。它一般是在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风气及迅速变化的爱好等影响下自发地形成的。
在这种使人呆板化的形式中,往往有两种彼此深刻地联系着,不可缺少的机制,一是认同,即效仿,一是对比,即标新。时尚作为一种现象,它在一定程度上的基础是矛盾的:人一方面仿效在自己心目中享受很高社会威望的人,一方面又力求使自己与那些他认为无关紧要的人拉开距离。
一般来说,时尚有两个标准:一是否定某个社会集团,竭力使自己的行为突出,使自己的行为与这个集团形成对比。一是对另一社会群体采取趋同态度,完全接爱该群体的情趣。
时尚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和日常生活,如文学艺术、语言标准、家庭布置、行为准则、体育、娱乐、科学、衣帽、鞋袜、饰服、歌曲、舞蹈、美容等。
具体来讲,这里涉及到的只有人体的人工美化及在相识和求爱的各种情势中两性的特殊行为标准。
这种现象人们称为性美学文化的时尚。从功能上讲,它与男女匹配和爱情对象选择有关。
时尚跟以人的皮肤、嘴唇、指甲、须发等自然属性为对象的美容术的应用范围不同,它作为性美学文化的一部分,主要是研究人体的珠宝首饰、鞋帽、衣服等人工饰物的美。但在这两个特殊范畴之间,也有某些共同点存在。如:嘴唇、头发、眉毛等修饰饰既属于时尚范围,又在美容术范围之内。
人的外貌审美化的各种现象是具有心理传染力的,它是人追求合理而优美的体形的表现。它跟美容术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古埃及人就制定了人体外貌的审美规范。如:只准许女人佩戴特定的饰物,蓄平直的长发,戴司芬克斯式的面纱和穿款式亚格的装束等。
而古希腊人对装束的仪表却是另一个种观念。他们的主要服装是披肩和长衫,长衫跟衬衫相似,在肩上结扣,所谓的披肩则是一块长方形的布。这种衣装一般遮盖不住人体的优美线条,可以使人充分发挥美感想象力。
封建时代,流行的是较严实而又显得庄重的服装。这种服装从头到脚把女人包裹得像蚕茧一样,将身体的线条盖住,使它具有人为的几何形轮廓。
然而时尚并非是要使任何样式都一成不变,而是要不断变换花样。饰有巴洛克式的花边和彩带的低领衣服逐渐地取代了中世纪那种带有波褶高领的严守贞操的服装,这种袒胸露肩的服装的色彩的艳丽可与孔雀的羽毛媲美。后来又流行起装饰着洛可可式华丽图案的带有衬架的钟式裙,假发、金丝线乡花的衣袖等。
若干个世纪以来,时尚花样翻新,变幻无穷。时尚变得更为实用,更富有活力,更开放了。
时尚,使人们不断将服装和其他装饰更新。服装的新颖成分可以使一个人为之面貌一新。这种新颖成分将把固定的、已变得陈腐的衣服款式和发型等改变。经过这番更新,人们会更喜欢他(她)。这就是借助时尚来使自己变得更加引人注目。所以,时尚具有感情直观作用。
有人认为,人们追求时尚,其实就是心理反常和心理变态引起的。时尚流行,首先是由于有些人想显示或突出被衣服掩盖着的性感区,以便故作随便地施加性的刺激,其次是由于另一些人想要看到为礼貌所禁止的、但使视觉受诱惑和剌激的人体部位,从而体验一种代替自然的性接近的肉体感。
第二部分:情爱艺术情侣之间的欢乐(3)
具有裸露癖的反常心理和变态心理的人,在自己周围造成一种诱惑的气氛,而在相互交往中却一点顾忌也没有。他们最粗俗地践踏礼仪,色情地裸露身体。但要是把通常的追求时尚这种大众心理现象看作心理反常和裸露癖,就可能向简单化和片面性转化。
在公认的社会礼仪准则范围内,借助于合理的审美手段和服装突出自己形体优点,应该说是人天经地义的愿望。即只要遵守当地的规矩的礼貌,不给异性造成淫乱的,纯色情的刺激,作为特定性别和人类的一个代表。在仪表上进行自我表现,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从根本上讲,时尚的问题是很复杂的。它作为满足本社会的一定需求的社会现象,还对选择爱情对象施加美感影响,而不单是为人类提供实用而方便的衣着。它能够消除因习以为常和不足为奇的服装颜色和款式造成的古板印象。它既能够影响他人,同时还丰富了本人仪表。
昨天还是非常难看,滑稽可笑的东西,今天却可能成为时尚而光明正大地登上至美至善的宝座,而明天,又可能被新的时尚淘汰。
所以,要经常变换鞋帽,饰物,服装样式和发型,才能使人保持对体形的浓厚兴趣和好奇心,而这种经常刺激想象力的华丽的人工“羽毛”,其颜色和线条却可以衬托人的体形。
作为通过创造新的程式,时尚克服仪表的旧程式的趋向,审美趣味的会发生不断变化,新与旧会产生强烈对比。由于当代是最富有动力的,它为时尚开辟了最广泛的社会天地,创造了很有利的条件,只有到了当代,时尚才真正地得到了体现。
在古代,服饰的性质和样式变化很缓慢。作为审美标准来讲,许多世纪以来,中国妇女,埃及妇女,印第安妇女的服装都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从法国革命起,审美趣味随着手工艺的繁荣有了十分明显变化,服装的变化速度加快,到了今天,这种审美趣味的变迁之快,更是惊人。
然而,样式,颜色和线条的变化,并非绝对地因人而异,随心所欲。趋于标准化是这种变化的主要标志。时尚使人的审美趣味古板化、一致化。发型、服装、鞋靴标准化是时尚的一贯趋向。这种发展是与当代大众文化的某些方面相适应的。
在中世纪,参加节目比赛时,每个封建头人穿着都是别出心裁的,他们穿的衣装都是根据个人尺码和爱好制作的。可是今天,时尚的标准正具有普遍意义。
作为一种有排斥批判因素的灌输形式,时尚总是具有心理上的传染力。是超个人兴趣而不是个人兴趣在时尚占统治地位。这种占统治地位的超个人兴趣使人情愿服从时尚要求。
在不同的社会阶层,时尚通常都是向上而下传播的。一个人如果无条件地接受了时尚,他就合理地相信,他是在模仿一些比较有知名度的人物,或一些伟人。正因为如此,他认为在服饰上追随时尚,对他成为具有更高文化素养和细腻感情的人会有帮助。
如果一个人追求时尚,他就会超越一定的社会圈子,而使自己与那些墨守陈规的人拉开距离,把他们抛在流行之后。时尚,特别是当今这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