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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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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作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旋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罚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儿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饶,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的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像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用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他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哐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三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蒙蒙,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    
    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纳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致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    
    九六年五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画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鹜。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尔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卡嗒一声,门开了。    
    


第四辑  他乡的天空南 非 行(1)

    一    
    从纽约到约翰内斯堡,飞机整整飞了十四个小时。    
    我坐窗口,一个大块头白人卡在我和一个黑女人中间。他先跟那女人闲聊,然后转向我。他是南非的银行职员,住在约翰内斯堡。他对九四年南非政权过渡后的情况并不满意,“你知道,还是同样的危机。”问到我,他说,“你准是和这位女士开同一个会。”他倒吸气,腾出空间让我们说话。那女人叫罗娜(Lorna),宽脸阔嘴,长得十分喜庆。我一边喝南非红酒,一边查看诗歌节的资料。罗娜在牙买加,牙买加在加勒比海,加勒比海在地球上,地球在天上……    
    我醒来时感到窒息。大块头睡着了,他的一身肉松弛下来,溢出座位。我赶紧打坐入定,抗拒幽闭恐惧感。    
    到了约翰内斯堡,转飞机还要等三个多小时。我在小吃部遇见罗娜,她喝茶,我喝芒果汁,我们累得找不到话题。我问她是否注意到旅客中黑人极少。罗娜说,黑人们只待在地上。而牙买加的罗娜飞来飞去。她不住在牙买加,住美国,在密西根大学教写作。我也在那儿待过。她突然忘了某个熟人的名字,愣住了,眼睛茫然。她保证,只要好好睡一觉,她肯定会想起来。    
    到德班(Durban)天已黑了。德班是南非最大的港口城市,一百多万人。摇曳的棕榈树和英国殖民风格的建筑,那是午夜帝国的热带梦。沿海岸是全世界哪儿都能见到的那种大饭店。我们住在“蓝水”旅馆。从窗户望去,层层白浪在黑暗中推进。组织者警告我们,晚上不能单独上街。据说,南非的犯罪率是纽约的六倍。我回到大厅,罗娜也下来了,我们被带到附近的一家意大利餐馆。    
    我的老朋友布莱顿紧紧搂住我。我管他叫“基督”,不仅因为长得像,更主要的是他那双镇定而悲天悯人的眼睛。他在这块土地上坐了七年半牢,又在巴黎流亡多年。作为诗歌节的策划者,现在终于轮到他当家做主人了。他既是诗人,又是画家。今晚是他画展的开幕式,可惜我晚到了一步。他把我一一介绍给在座的诗人。    
    一个又高又瘦的黑人冲过来,是哈瓦德(Hawad),撒哈拉沙漠的行吟诗人。我们十年前在鹿特丹诗歌节见过。他那时穿披风,在休息厅席地而坐,招魂驱鬼。如今一身短打扮——中式对襟的蓝布褂子。他英文很差,指指那褂子:“巴黎,我买,很便宜。”接着用法文侃起来,我根本听不懂。这是他的风格——和骆驼一起呆久了。    
    我坐在加拿大诗人派垂克(Patrick)旁边,再过去是荷兰诗人儒尔(Jules),对面是派垂克的panion,加拿大女诗人罗娜(Lorna),另一个罗娜。英文panion指的是长期同居者,中文很难找到相应的词。    
    派垂克告诉我,八十年代初,他作为加拿大作家代表团的成员访问中国时,总是被人围观,指着鼻子喊:“白求恩,白求恩。”他真有点儿像白求恩,前额很宽,秃顶,不过眼神不同。和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相比,他少了些热情,多了些怀疑,是原子时代的幸存者“白求恩”。在北京,他厌倦了官方的安排,很想找到我们这些“离经叛道”者,可作协的人闪烁其词。到了西安,在翻译的安排下,他终于见到了几位当地的青年诗人。    
    加拿大的罗娜和荷兰的儒尔争得面红耳赤,为的竟是好莱坞电影《泰坦尼克号》。罗娜全面否定:“陈词滥调,煽情,毫无价值……”“什么?”儒尔像公鸡昂起脖子:“那是激情!当男主角站在船头,”他挺胸展臂,作飞翔状,“懂吗?生命的激情!”我这才注意到他的模样:长脸,嘴角倒勾,油亮的黑发紧贴头皮,向后滑去。他一身黑——黑镜黑西服黑领带,一个不锈钢箍扣住领结,简直像个意大利黑手党。    
    我决定诗歌节期间尽量躲他远点儿。    
    第二天吃早饭,我跟罗马尼亚女诗人阿娜(Ana)坐在一起。说起来,我们错过了一次见面的机会。八六年春天,在伦敦考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的一个小剧场,主持人迈克宣布,由于某种不便说明的原因,阿娜得不到出国的许可,不能来参加朗诵会。    
    在旅馆休息厅碰见哈瓦德。我一直想弄清楚他是哪国人,这有点儿让他恼火。我,没有国,只有家——萨哈拉沙漠。他妈的,我的沙漠被四个国家给瓜分了。他许愿,有一天他要避开四国的警察,带我到撒哈拉沙漠去。相信我,他拍拍他那干瘦的胸膛。记得十年前他也这么说过。    
    “撒哈拉人”从一个带纹饰的皮口袋里掏出钢笔,边画,边用复杂的手势和几个英文单词描绘他的种族。他们柏柏尔族(Berber)是回教分支,过着游牧生活,总是被战乱驱赶,所以没有祖国。而他们的祖先,来自中国西北的戈壁滩。他拍拍我的肩膀,你,我,都是东方人。我瞅了他一眼,有些纳闷。甭管怎么说,人家有自己的文字,他的诗就是用这文字写的。他写给我看,果然有点儿像汉字,我开始相信我和这个疯狂的鬈发黑人有某种血缘关系了。下午五点半,我们在旅馆大厅集合,乘车来到那塔尔(Natal)大学的剧场。    
    在剧场休息厅宽敞的露台上,“撒哈拉人”坐下,伸出长臂,口中念念有词。我问担任翻译的法国姑娘玛德(Maud)他在召唤哪路神灵。玛德耸耸肩:他用的不是法语。和十年前相比,“撒哈拉人”明显衰老了,大概沙漠之神受不了法国的温文尔雅,已弃他而去。以前他从来不歇着,呼风唤雨,精力无限。    
    牙买加的罗娜大叫我的名字,然后咧嘴一笑,并没什么要说的,看来她已经缓过劲了,连我的名字都让她愉快。    
    钟声响了,剧场座无虚席。一群黑人小伙子呼啸而上,拍着脚背跳舞,这是非洲人好客的表示。在急骤的节奏声中,第二届非洲诗歌节开始了。    
    二    
    诗人们很快就分成不同的小集团。每天出门上车,可以看到这种非理性的分化组合,多半以语言为界。我们的交通工具是两辆红色丰田越野吉普,加上法语翻译玛德开的白色小车。英语集团包括“白求恩”两口子,荷兰的“黑手党”、南非女诗人英格瑞德(Ingrid),还有我。     
    我们这辆车总是塞得满满的,罗马尼亚的阿娜和印尼的阮锥(Rendra)夫妇也时不时地挤进来。法语集团只有三个,法国诗人伯纳德(Bernard)和住在巴黎的摩洛哥诗人兼小说家塔哈(Tahar),加上在法语中游牧的“撒哈拉人”,窝在那辆小车里。这多少反映了在语言霸权的争夺中法语的尴尬地位。    
    我理解法国人的骄傲。在他们眼里,法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他们拒绝讲别的语言,特别是英语。在家还行,出门可就傻眼了。我也不知道这世界为什么跟法国人过不去。恐怕这事儿还怨不得谁,风水轮流转,说不定有一天全世界还都得讲中文呢。    
    我跟摩洛哥的塔哈,九○年在旧金山的国际作家会议上见过。诗歌节开幕的那天晚上,我试着跟他聊聊。他吞吞吐吐,他太太冷冰冰地戳在一边。我端着酒杯,进退两难,干脆用我惟一记住的法语说:“早安。”转身走了。    
    轮到开会发言,可就没别人插话的份儿喽。法语集团个个口若悬河,而且特别富于哲理。在一个人权讨论会上,塔哈赋予个人主义最新的含义,“撒哈拉人”呼吁用无政府主义来对抗美国文化入侵。坐在听众席的伯纳德冲到台上,发表一个长长的关于自由的声明,用的是典型的后现代主义的叙述策略:一个词被另一个词所消解,就像某种掩盖足迹的动物,到末了你肯定忘了他的出发点。我私下叫他“哲学家”。只见他脸色苍白,激动得手直抖。我这才明白,法国出哲学家一点儿都不奇怪,那是咖啡馆的雄辩,加葡萄酒中的形而上。    
    讨论会的最后五分钟给我。我厌倦了人权的空话,对天生的无政府主义的“撒哈拉人”表示赞同。散了会,他紧紧握住我的手,再次保证有一天带我回沙漠,我也答应跟他一起回老家——西北戈壁滩看看。    
    我设法避开“黑手党”,但没辙,我们被绑在同一集团,虽然英文都不是我们母语。    
    除了晚上朗诵,我们白天还得到中学去。接连两天,我去的都是私立女校。那里讲究得有点过分,带英国贵族味道。女学生像一群穿制服的天使,吹长笛拨竖琴唱圣歌。其中有不少黑人和印度人。在南非,种族问题已退居二线:在金钱面前人人平等。几百年殖民统治的故事突然有了一个过于简单的结尾。当老师吩咐一个上了年纪的黑人工友搬幻灯机时,我注意到他目光中的惶惑,几百年的惶惑。    
    我们上天堂那工夫,另一拨诗人下了地狱——德班一个贫民区的图书馆,他们的听众是些破衣烂衫的黑孩子。“白求恩”告诉我,最奇怪的是,那图书馆居然没有一本书。    
    第二天,我和加拿大的罗娜、印尼的阮锥夫妇去为另一群天使朗诵。我和罗娜打头阵。罗娜天生是个好老师,学生马上喜欢上她了。她的诗大都关于男欢女爱,用词之大胆,让我都脸红。她得过加拿大所有重要的文学奖,但许多学校禁止用其诗作教材。我警告她,千万别在这儿读那些色情诗。她读了首诗,是关于洋葱头的爱情。随后,由阮锥压轴。他声称,在印尼,诗人相当于巫师。他朗诵果然有作道场的架式。他妻子精瘦,话不多,一直用摄像机紧紧盯着她丈夫,好像生怕他从巫术中消失。最后阮锥把妻子请上台,俩人面对面搂着,含情脉脉地对唱起情歌来。舞台灯光转暗。    
    我认识了南非诗人兼歌手哥特(Gert)。他是个来自偏远地区的小伙儿,晚到了两天。“基督”告诉我,他开车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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