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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天边歌唱-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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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于纠缠的小女生,勉为其难答应了她,淡梅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弹奏了一曲。这样也不过瘾,小小又提出要淡梅唱一支自己写的歌,淡梅怕经理为难,赶紧拦住了,对小小说,“这是茶馆不是舞台,改天到家里来我唱给你听好了”。也就是说说而已,她就要了淡梅的住址和电话。这不,还没过两天呢,跑来了。    
    


第一部分:看到她为我盛开时的妩媚

    “你喜欢唱歌吗?”淡梅笑眯眯地问小小。    
    “喜欢。”小小说,有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淡梅为什么会这么问。    
    “你走路的时候也唱歌吗?”淡梅继续问。    
    “有时候吧。”小小更加糊涂。    
    “走路唱歌会很大声吗?”淡梅还问。    
    “当然不,只是哼歌罢了。”小小笑了。    
    “如果这时候你走在音乐学院,肯定会碰到一个男生,他会对你说,‘嘿!作曲系的吧?’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淡梅笑着说。    
    “不知道!为什么呢?”小小好奇地问。    
    “因为只有作曲系的学生才会走路没有声音啊!”淡梅笑着。    
    “那为什么作曲系的人不唱歌呢?”小小刨根问底。    
    “因为作曲系的人是靠脑袋吃饭而不是靠嘴啊!”淡梅也觉得这样的回答有点牵强,但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凡事总想探个究竟的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在淡梅的眼里,小小真的很小,永远长不大似的,虽然她已经大学毕业。两岁,就是一代人啊!以前是十年、二十年一代人,现在不一样了,时代的节奏快了,树都一年长两次年轮了呢!小小今年多大了呢?二十二?还是二十三?不知不觉自己都三十了,真快啊!好像只是一眨眼,她就老了,老了,老得只剩下回忆了。    
    “姐姐是作曲系的高才生!”小小对旁边那个漂亮的小男人说。    
    淡梅笑了笑,并没看他们,只是埋头慢慢搅动着手里的咖啡,像往常一样倾注了全身心的关注和热情,余光却看见小小用她那只白净的右手抓住了那个男人宽厚的左手。这时候,男人的右手端起了放在茶几上的咖啡,顺势将握在小小右手的左手抽了回来,把咖啡移在了左手,用右手慢慢搅动着咖啡。淡梅不由得又笑了笑,仍旧没抬头。    
    既然答应小小要唱歌给她听,淡梅只好在钢琴边坐了下来。    
     我在等待一枝玫瑰,我前世错过的那支玫瑰,我闻到了她的生命传递给我发梢的香味,只有她的气息才能让我安然入睡。只想为她的身影摇曳沉醉,给她我默默积蓄了一生的泪水。谁都看不清楚那隔岸的风景,是时光啊,轻盈的美。    
     我在等待一枝玫瑰,我前世错过的那支玫瑰,她的娇艳曾经因为我的错过而变得憔悴,今生我不会再让她在孤寂中枯萎。我不可停止找寻她的脚步,直到看到她为我盛开时的妩媚。谁也看不懂那飘落一地的殷红,是时光啊,无奈的错位。    
    淡梅边弹边唱,就像在述说世事沧桑,而那双眼睛,那双眼睛仿佛真的能洞烛一切黑暗的秘密所在,这时正忙着穿越茫茫黑暗。    
    晚上,坐在茶馆里弹琴的时候,淡梅又想起了那个男人,那个叫做项小米的男人,小小的男朋友。这两个人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小”字,恐怕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缘分。听说他是从法国来的外籍华人,祖籍台湾,在北京一家国际集团供职,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虽然舌前音和舌后音有点儿分不清。    
    她又想起他的那些小动作,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在她的印象里,男人都有那么点儿厚颜无耻,和一个漂亮女孩牵手是他们无上的荣耀,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这个男人却有些特别,有点害羞,有点拘谨,还有点惊慌。不知道为什么,淡梅突然有点儿为小小担心。这些小动作一定暗示着什么,只是现在她还不能确定。    
    她还想起那个男人的眼睛,很清澈、很亮泽,也很幽深的一双眼睛,好像是一潭寒水,深不见底,表面上看却是那么碧青。那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淡梅,并不顾忌小小会察觉,也不顾忌淡梅会难为情,就像是一双木头眼睛,从来不会转动,却有着强劲的吸力,淡梅听见有风从耳旁呼啸而过。    
    她还想起了扎巴,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出声,只会在一旁冷眼旁观,即使家里来了陌生人。“为什么扎巴和别的狗是那么不同”?她疑惑地盯着乳白色的天花板,眼光却在万里外的天空。    
    老人们常说,狗能够看见人类看不见的东西,比方说游魂,不然,狗为什么有时候会突然对着空气狂吠呢?这么说好像有点迷信,小孩子长大了也就不相信了,他们更相信科学。但是,科学也告诉他们,人类的视力和别的动物的确不同,比方说,在鸟儿的眼里,涂了防晒油的人的皮肤是金红色的,还熠熠生辉。


第一部分:一种随时等待引爆的危险

    我们的确能够看见一些人类看不见的东西,比方说即将来临的灾难。    
    的确,是灾难,这个男人身上潜伏着一种危险,一种随时等待引爆的危险,任何一点火光都有可能把他点燃,而淡梅就是那一点火光。至于说吴小小,那是一堆篝火,假装壁炉那种的,看起来像,但事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那个小女人和我有着什么渊源,前生或者来世,天国抑或凡尘,一种熟悉的陌生感,一种陌生的熟悉感,呼唤着我去穿越现实那厚重的壁垒、浩杂的混音,寻找那丝丝脉脉的牵连。然而,这个努力是徒劳的。除了通向现实,所有的路都被封死了,水泥严丝合缝,覆盖了每一个带有记忆的地方。    
    就像在臆想中看见了梦幻,梦幻真实地展现在眼前,因其真实而丧失了距离感,和现实混为一谈。    
    项小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看见淡梅的第一眼,脑袋就有点儿犯晕。说被她成熟的美貌震惊了吧,还不至于,说被她的气质征服了吧,也不至于,说被她的才华打动了吧,也不是。但是,在她给他们打开门的一刹那,他就是被震惊了、征服了、打动了!这个女人,一抬手、一举足都好像是精心策划好了似的,经过了无数次演练,如此纯熟,又如此具有美感,这种美感很具蛊惑力,就像一个巫师,能够在瞬间把人催眠。    
    过了好几天,项小米都回忆不起来那天淡梅究竟说了什么,他只记得那首歌。那曲调是怎样的千回百转,那歌词是怎样的泪透纸背,那声音是怎样的阴柔凄美!在某一刻,他甚至认为这是吴小小设计的圈套,仅仅是为了让他知道这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城市,每一张平凡的面孔下都可能隐藏着一个天才。这样想起源于他们之间的一次谈话。    
    项小米认为这个城市太盲进了,每个人都太有理想,而忽略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吴小小认为不是这样,只要理想是自己的,而不是把别人的理想错当成自己的理想,那理想就是应当被实现的。项小米问,女人都想生孩子,算不算理想?    
    有时候跟女人说话很累,总是驴唇不对马嘴,不是节奏不对,就是根本就不是在说同一码事,犯不着跟女人较真儿。可女人不这么想,不说个清楚明白今儿个就别想回家睡觉,那架势分明就是你不服输她不罢休。    
    项小米自认为是那种理智得过了头的男人,虽然他从小就生长在那个盛产浪漫的国家,却一点也没妨碍他成为一个理智的男人,这一点完全得益于他有一对理智得过了头的父母。父母理智地结合,又理智地生养了他,给了他理智的教育,再后来,又理智地分开,没有一点不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认识吴小小纯属偶然。他是在一年前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她的,那时他刚来到北京一两个月,而她也刚刚大学毕业。这个女孩儿从骨子里透着浪漫,满脑袋都是浪漫的想法,还有着爆棚的自信,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为她而存在的。唯一可取的是,她是个很直接的人,说话不拐弯,思想也是直线条。和她在一起,你根本不用带脑子,所以,你尽管放松,尽管开心,尽管不假思索。最重要的是,她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虽然项小米在家的时候也跟父母学过中文,看过大量的中文书籍,甚至比一般的中国人更精通中国文史,但毕竟不经常说,说起来总是磕磕绊绊的。而吴小小学的就是英文,所以项小米并不奇怪她为什么说英文说得那么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他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学英文,如果她想做哪一方面的研究不得不学英文的话可以理解,或者作为一种职业也行,比如说做翻译,可她仅仅是想出国。当然,中国国情他并不是很懂,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人想往外跑,如果说自己的国家不好,为什么不致力于改造它,而是选择了逃跑?难道断定了自己的国家无可救药?    
    可以说吴小小是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是情人但不是朋友。他和她有着肌肤之亲,却没有真正的思想交流。你可以怪罪于孤独,也可以怪罪于天性,但事实就是如此,她是他的旅伴,暂时的旅伴,虽然吴小小并不这么想。    
    他觉得自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孤独感,甚至他预感:或许这一生他都会在孤独中度过。但他知道自己需要旅伴,这个或者那个旅伴,以安慰他太过孤独的心灵。他不会对吴小小说什么,时间会说明一切,时间也会更改掉它想更改的一切,比如说小小对他的依恋。他并没有要抛弃小小的意思,如果她愿意,他想他可以一直这么跟她走下去,直到死那一天。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女人总是被自己无限膨胀的欲望打败,你给她今天,她就会想到明天,而明天,他是不可能跟她登记结婚的。当她看到了这一点,她就会走开,无论多么痛苦,她都会走开,才不管你孤单不孤单。


第一部分:不想去做一个忤逆子孙

    人哪,这一辈子,有很多事情是不能自主的,因为并不是你一个人能说了算。他项小米虽然是个男子汉,但还是很多事情不能自主。其实这么多年,他是带着疑问过来的,他怀疑父母不是他的亲生父母,在三岁时他就已经这么想了。长大后,跟着父母回台湾探亲,从老人们的言辞之间他也察觉到了这一点。就算他是被收养的吧,父母对他很好,即使后来他们天各一方,仍然对他呵护有加。所以,从小他就很上进,不让父母为他操一点心,也希望将来能够回报父母。    
    母亲看不惯大陆的女孩儿,说是太娇惯,太自我,什么家务都不会干,什么茬儿都找得出,反正想过太平日子是没可能的。所以,母亲在他来北京之前就严正声明,决不允许他在大陆谈婚论嫁。这样还不放心,干脆把自家的保姆送到了北京来,一来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二来做个监督。不管怎么说,他都感觉自己这一生是亏欠了父母,在他们的有生之年,他真的不想去做一个忤逆子孙。而他是这么喜爱中国,回到这里,他才能感觉到自己的根。所以,他想,他就是一辈子孤单的命,无论是哪个女人陪伴过他,他都会感恩。    
    夏天快过去的时候,田泽突然回来了,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皮箱。据说是刚从香港回来,所以给淡梅买了很多礼物,又是香水,又是护肤品,还有一块镶着金边的翠玉,弥勒佛雕刻得栩栩如生,说是从庙里请回来的。    
    这时候,窗口那一树杨叶在夕阳中恢复了生机,白天里被阳光榨干了的肢体在黑暗来临之前舒展开来,等待夜露给他注入新的生命的勇气。    
    收拢起失而复得的惊喜,收拢起如花一样灿烂的笑容,淡梅看着那一树杨叶,莫名的,一股悲凉萦入心头。    
    “我该去茶楼了。”淡梅好像在自言自语。    
    “我陪你去。”田泽愣了一会儿,说。    
    还是坐在那个位置看着淡梅弹琴,还是同样的凄冷渗入身体,田泽陷入了深深的自责。这不是一个随便的女子,她的爱情也不会随便施予,她的身体,她的身体还是那么瘦弱,却要独自一个人承担起那么沉重的现实。他想他是真的喜爱这个小女人的,无论过了多久,无论他走到哪里,他总还会想到她,牵挂着她。有时候看到穿白衣服的女孩儿,总会不自觉地多看两眼,好像他们真的不期而遇了。可是,这个城市这么大,要想遇到自己想遇到的那个人实在太难了,更何况是深居简出的她。    
    原本只是说要送她回家,真的要走,却舍不得了,只好住了下来。    
    好像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好像他没有离开过,而她也没有察觉到他的离开,断裂的时间在某处缝合。    
    田泽走的时候给淡梅留了一万元现金,她没有拒绝,也没有说话。说实话,她不知道接受现金的感觉居然这么差!就好像是一种交易,而先前接受他的汇款的时候她却没有这种感觉。想想也就释然了,其实性质是一样的,她在接受他的施舍。从前她为什么就没有这么想过呢?好像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时间能更改一切,包括所有的感觉、所有的细节、所有感觉的细节,所谓的经历就是等待时间来改变细节。她甚至有点儿糊涂,不明白自己当初是为了什么才跟他走到一起的,忘了,都忘了。    
    最近,淡梅老是感觉自己遗忘了什么,仔细去想的时候却又想不起来了。就像这样,她明明拿着杯子站在饮水机旁边,却忘记自己要干什么了,右手拿着茶盒的盖子,茶盒却在厨房。做菜忘记放盐,煲粥忘记开火,更是常有的事儿,一天跟梦游似的,搞得自己没了胃口,到后来什么都不想吃了。干脆买了许多汉堡放在冰箱里,饿了放微波炉里一热就可以吃,倒是省去了许多麻烦。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吃饭竟然成了生活的累赘。    
    她想起了一个故事,不知道是哪朝换哪代的事儿了,说是一个大臣去监狱招降另一个大臣,那个大臣宁死不从。没办法,这个大臣也只好就这么跟皇帝复命了。皇帝问他有什么细节,他想了想说,有灰尘落到那个大臣身上,他用手指弹去了。皇帝笑了,说,一个还在乎身上的灰尘的人是不会真想死的,等着吧,他会回心转意的。果不其然,后来那个怀着必死信念的大臣还是招降了。    
    淡梅不由得想,自己可能就是那个大臣吧,不在乎吃、不在乎穿,甚至不在乎家里已经满地灰尘,但她必须要去茶楼弹琴,所以她也不得不在乎自己的仪表。当然,也只有到了黄昏,她才会脱去她那身麻白的睡衣。到了茶楼,换上他们为她准备好的白纱曳地长裙,然后像个新娘一样被展示。与其说这一切是他们强加给她的,不如说是她自己决定顺从,一个人要生存下去就要先学会顺从。谁说人能改变社会的?明明是社会在改造人!人生在世,总会有许多不如愿,要事事如愿那不成了神仙了?    
    或许这只是个借口,要自己活下去的借口,一件衣服成了生死界的屏障。当你走进人群,你就需要一件衣服,有了这件衣服,你就可以汇入人流,而后,人群会带着你走,就像一滴水汇入了河流。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一切都是相辅相成的,你需要一件衣服,而那件衣服也需要你。    
    田泽的回还并不说明什么,但是她对他的态度却一定说明了什么,她这么想着。


第一部分:他们简直就是不食人间烟火

    我喜欢看这个穿着麻布白的女子,她总能让我想起天边的云朵,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含蓄。那丝丝脉脉古朴的色泽,如玉一样温润,如玉一样婉约,还有一种收敛了的世事沧桑,浸润在麻衣的丝丝内里,渗透在麻线的根根筋络。着麻白的女子,本应与天边的朝露为伴,与山谷的岚烟为侣,无论春夏秋冬,无论风霜雨雪,日日晨起,日日日落,却不随时光老去,依然故我。    
    静静地站在莹白的窗纱前,暮色透窗,于屋内四合,那一衣麻白缓缓浸没了远处高楼钢筋混凝土的坚硬与冷漠。斗转星移,这世界一日千里,只有这一袭麻白还是原来的样子,不染半点风尘呵!    
    我想我有城市恐惧症。当我散步的时候,看见源源不断的车流从那一排房子中间呼啸而过,才发现自己对这个城市是如此陌生而且恐惧,好像自己根本没在这里生活过。就像从一开始我就掉进了一个迷宫,自始至终我都在这个迷宫里,从来没有离开过半步,每一处都是那么熟悉,每一处也都那么陌生,而我只是在这里兜圈子。似乎有风吹来,风是凉风,却是空调制造的。冬天不冷,夏天不热,我被这个城市彻底搞糊涂了!如果不是又掉毛又长毛的,真不知道自己又长了一岁。    
    我喜欢这个女人为我梳理毛发,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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