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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建立如此大的功业,已经称的上是前无古人的功绩了。可是,他却不甘心,他的眼中心中,都烙刻着冰凌倒地身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的那一幕。
他想要建立一个长盛不衰的国家,他想要建立一个永世不倒的避风港,可以保护自己的家人,兄弟,自己……最爱的人。
在几日几夜不眠不休的沉思后,竟真的让他想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办法。在与一起出生入死的袍泽兄弟商议后,他毅然决然地将国家的最高统治权,也就是皇位禅让给身边最亲信的宰相——林子冲,改国号为威。
自己却带着一些亲信手下和国家大部分财富,隐入地下。利用这些财产和人手,他在多处隐秘购买房产,有时是一间房,有时是一个城,有时甚至是一座岛。
他让自己的生意遍及大江南北,酒楼、妓院、茶馆、赌场……无所不涉,无所不猎。
仅仅三年的时间,这个以原国号冰凌命名的组织,渗透了天和大陆每寸土地。此时此刻,如果冰凌抽身,那么整个国家的经济,就会一夕崩溃。
但惟有一点,是萧若力不从心,无法掌控的,那就是军队。一个想隐藏到地下的组织,可以拥有自己的权势力量,但却绝不可能光明正大的操纵军队。否则便与他当国王时一般无二了。
萧若当然知道,自己能如此轻易地让冰凌成为地下王者,都是凭着林子冲的纵容和暗中帮忙。林子冲在十六岁前,瞳人为金银双色,被称为怪物。却因为萧若对他待如常人,而从小发誓效忠。
所以,在他在位期间,萧若可以不用担心当权者对冰凌的忌惮铲除。可是,林子冲死了以后呢,没有一个帝王,在有能力铲除的情况下,还会愿意容忍冰凌这样的地下势力存在。
萧若不是心狠之人,可是,一旦他下定决心要达成某个愿望,那么,他就将变成这世间上最残酷的恶魔。
他要让冰凌永远存在下去,他就必定需要一支可以随时操纵调动的庞大军队。为了达成目的,他竟想到了用天和大陆中早已禁绝的巫蛊之术——冢蛊绝代。
“冢蛊绝代”这种巫术,之所以会被人齐心禁绝。是因为,冢蛊是一种天底下最恶毒的蛊。中蛊之人,蛊毒不被引发他就一如常人,无病无痛;一旦引发却是,万虫噬体,疯癫发狂,直到行尸走肉。而冢蛊的可怕,远不只于此。
冢蛊之冢,取其墓穴之意;绝代,更有生生世世之说。中了冢蛊之人,只要生育儿女,繁衍后代,那么冢蛊之毒便会没有丝毫减弱地被流传下去。
生生世世,永世不消,直到……这个家族的灭绝。
巫术“冢蛊绝代”,不说其恶毒非常,要引发的条件更是难如登天。四大神器、四圣石、异能之人,还要一个有着全阴血液的人的……新鲜血液。
也许正是天意,当初禁绝之人,没有销毁四圣石和四大神器,只让他们散落各处,是以为绝不可能有人再凑齐他们。即便凑齐了,也不可能合了那万万分之一的几率找到异能之人,全阴血液。却偏偏,却偏偏,那林子冲竟就有着金银双瞳的异能力,而萧若……正是全阴血液。
萧若逼着林子冲让所有将士都服下冢蛊,然后引发。军营之中只闻哀号哭泣之声。
然后,萧若停止了滴血释音,残酷的将自己的声音传到每一个将士耳中:“无论将来,你们的子女效忠于谁,都绝不可以攻打冰凌王国,否则人间必成炼狱,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此蛊不绝,此咒不消————!!”
两百年后,终于还是有人忘记了这个毒咒。于是,血流成河,哀鸿遍野,人间成了地狱,朝代灭亡更替。
此时,人们终于想起了萧若的话,想起了那个——“此蛊不绝,此咒不消”的永世诅咒。
四百九十几年后,历史重演,惨剧几乎重现。虽然地狱没有出现,天和大陆却重新燃起兵戈战火。祁、尹、钥三国鼎立,这便是如今的天和大陆。
冰凌,这个盛极,荣极的王朝,就这么以如此神秘,如此扭曲地形式,世世代代,生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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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1日 星期四 9:44:35 PM《穿越文合集》番外一 冰凌创始
潇然梦(下部)作者:袁少琼(小佚)
番外八 金银妖瞳——洛枫
司马洛枫啊,那可真是个灾星,出生的时候,害死了亲娘;一睁开眼,就害死了亲爹。
你说他?那绝对是个妖怪,小小年纪一双眼睛,象要吃人似的。
没有洛枫,我们村里会发生瘟疫吗?杀了他,只有杀了他,才能消灭罪恶的根源!
嘿,小小年纪,长得倒是够惹人,你瞧这双眼睛漂亮的……哎哟!你这臭小子,来人,给我打!往死里,活活打死他!!
对不起,洛枫,不是姐姐不想收容你。可是,你那双眼睛,你是天生的妖孽,是不该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异类……对不起……
妖怪!啊——!!快跑啊!妖怪用妖法了!
十岁的洛枫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步步走在偏远的山林间。他的身上,全是狰狞的伤口;他的衣衫,凌乱破败不堪,血液沾染着尘埃。可是他的脸上,却一片冷漠。
“砰——”他猝不及防下被拌了一交,重重跌倒在地上。伤上加伤的身体,让他忍不住呻吟出声。
“哎哟!你这臭小子,想震散我这把老骨头啊!”
一阵苍老沙哑的呼痛声从身下传来,洛枫这才发现,自己的两条腿还挂在某个人身上。
他冷冷地瞥了老头一眼,须发灰白,至少也有五六十岁年纪。
老人抬起头,刚好对上他冰冷的眼神,闪烁着异样的金银光芒。老头微微一怔,随即杂乱的灰白眉毛微微一皱,眼中闪过异样的光芒,忽然举起手,重重在洛枫头上打了一下。
就在洛枫眼中凝聚起杀意时,老人一脸理直气壮地训道:“臭小子,撞到了人要道歉,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吗?”
洛枫一愣,他的年纪虽小,历练却多过常人数倍。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看到他的眼睛,却是如此反应。
不过,也只是一愣而已,他冷漠地甩开他的手,继续往前走去。前面有个洞穴,是他上次发现的,今晚就在那里过夜吧。
身上的伤口感染,到了半夜的时候,洛枫便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中他只觉一直象在沸水中煮烧的身体,忽然象被凉水浸透了一般,说不出的舒服。
尤其额头上,冰冰地仿佛能将身上的热气吸走,让他极度渴望。
又过了半夜,他身上的烧退了,身子却发冷发寒,不断痉挛颤抖。然后,他隐约中感觉有一种湿湿粗糙的东西,擦过他身上的伤口。起始时,伤口又痛又痒,象有什么在舔;慢慢地,疼痛退去,他竟感觉伤口有种清凉的感觉袭遍全身,疼痛奇异地全消。
直到中午时,洛枫才缓缓睁开眼,首先对上的是一双黑琉璃般清澈的眼睛。他怔了怔,这才发现眼前的是一只银色长毛的小狐狸,正瞪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看着他。
洛枫毕竟是不过十岁的小孩,对人的防备心虽重,对动物却是没有的。他忍不住伸出过分细瘦的十指戳了戳他脑袋上光滑的皮毛。
小狐狸吱吱了两声,竟不害怕,反而低头舔了两下他手指。黑琉璃般的眼睛波光盈盈。
“小狸,那臭小子醒了没有?”声音从屋外传来,让洛枫忍不住浑身紧绷,这才发现自己竟不在山洞,而是在一间木屋中。面前站的老头,满脸须发,可不正是自己白天撞到的人。
“哦,原来醒了啊!”老人瞥了他一眼,微微一笑,道,“来,刚热的肉汤,趁热喝了吧!”
洛枫眉头一皱,盯着他,稚嫩的声音一片森冷:“你是什么人?把我带来这里有什么目的?!”
“目的?”老人象是没感觉到洛枫的愤怒,镇定自如地放下汤碗道,“哦,对了,是有目的。”
洛枫双目一寒,正待出手杀人。老人一击掌,恍然道:“我这可不正缺个当苦力的吗?”
洛枫一愣,小小的脑袋有些反应不过来,拳举在半空,却挥不下去。
“对,就是这样!”老人伸了个懒腰,笑道,“我这把老骨头,再操劳下去可就坏了。以后,你负责帮我砍柴、打猎、挑水,我则提供你吃住,怎么样?”
洛枫又愣了愣,垂下的拳头上麻痒,他低头看到小狐狸清澈的眼眸,里面闪烁着真诚的邀请,他总觉得,自己能读的懂。
“好了,就这么定了。反正你也没地方去。”老人把汤递到他面前,见他的手一只上有伤,一只正扶着小狸,便自然而然拿起汤勺,喂进他口中,“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洛枫明明想拒绝地,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老人温暖的笑容,忍不住便张了张嘴,正待回答他的话。一口温热鲜美的热汤已经喂进他口中,一股暖流猛地窜遍他全身。
“我叫洛枫。”他低低说了声,面上没有什么表情,但汤递到嘴边,他还是乖乖张开了口。
“老家伙……”洛枫咽下一口肉汤,抬起头来看着老人,冷冷道,“你看到我的眼睛不害怕吗?”
老人一愣,随即面露蕴色,忽然伸手又在他头上敲了一下,骂道:“臭小子,我跟你说了,做人要有礼貌。什么老家伙,你要叫我老伯!”
洛枫不屑地撇了撇嘴,低头逗弄小狐狸,直接不甩他。
老人愤怒够了,脸上露出无奈之色,抬手摸了摸他因为长期营养不良而干枯的头发,淡淡道:“以前,我最小的弟弟,也拥有金银眼。从小,因为那双眼睛,他不知道受了多少苦,我作为他的哥哥,却无能为力。现在,也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洛枫身体微微一震,满脸震惊地抬起头看着老人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十年的面孔。
“好了!小子,你以前或许受过很多苦,你可能很恨那些欺负你的人。幸好还不晚,从今日开始,老头子、小狸和你就相依为命地活下去。我这把老骨头再不济,也会努力活到你十六岁那年,以后,你就不用再担心了。”
洛枫觉得有奇怪的暖流在心中乱窜,那是他很不熟悉,从未经历过的奇异感觉。不由傻傻地问道:“为什么十六岁以后就不用担心?”
老人笑了起来,笑得欣然却心痛:“十六岁以后,金银眼就会消失变为普通的黑眼睛,除非你情绪产生大波动,否则谁也看不出来。那时,你就可以开始一个新的人生了。”
洛枫愣愣地看着那张满布胡须不太起眼的苍老面孔,一时间竟仿佛看到了另一个世界,让他的嘴角,忍不住轻轻地弯了弯。
只不过,才过了两天,洛枫的嘴角就再也弯不起来了。
“臭小子,叫你劈柴,你看你劈的是什么?!今天晚饭不用吃了!”
“臭小子,草药不够了,上山给我去采。……什么?你说你不认识,我怎么会收留你这么笨的人?带上小狸……还有午饭……对了,那是给小狸吃的,没你的份!”
“水呢!你又没去挑水,年纪轻轻怎么可以这么懒?”
“臭小子!叫你练武功竟然给我跑去贪玩,乖乖过来让我打,否则,晚饭没得吃!”
……
洛枫一边手法熟练的劈着柴,一边歪着小脑袋愤愤地想着,等自己把老家伙的武功都学会了,一定要狠狠打他一顿,然后带上小狸离开。
木门吱哑一声打了开来,老家伙把一包油纸包的东西扔到他面前,满脸厌恶地道:“这么难吃的东西,想噎死我老头子啊!大成轩的手艺真是越来越差了,臭小子,就给你吧!”
洛枫捡起那个油纸包,一打开,鼻尖顿时盈满了香气,惹得他猛咽了几口口水。稚气的面庞,看上去比月前饱满了不少,金银双眼闪着渴望的光,小嘴一张,就开始嘶咬那金灿灿的鸡腿。
吃完了,洛枫不由小小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刚刚还说要狠狠打他一顿,结果现在又吃他丢来的食物,可真没志气。
想着,洛枫笑了笑,那是纯粹属于孩子的笑容。他拿起斧子继续劈柴。
其实老家伙就是嘴硬,每次都是他说晚上不许吃饭,结果都会假装不要把食物丢给他,要不就叫小狸叼到他房中。
每次赶他去打猎,结果自己稍微晚归一点,就会在路口处看到他焦急的身影。见到自己,却装出一脸的冷漠和不耐,说是出来散步的。
洛枫拍了拍手,把劈好的柴都堆在一起,用粗绳捆好,长长的睫毛扇了扇,看看简陋的木屋,又望向远方,心中充满了平和欣然。
他虽然每天对老家伙冷着张脸,也没有将戒心完全放下;虽然,被老家伙差遣时,他多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可是,偶尔,他总会想: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该有多好。
深秋,满山红枫血色飘。
这日,洛枫带着小狸一起去深山打猎。这种时至冬日的季节,是最难打到猎物的,也最难维持接下来的生计。洛枫提了提手上已经不菲的收获,仍旧往森林深处走去。
这一年多来,他一直在老家伙的蹂躏和逼迫下,不停练武、做事,虽然不见得能成为高手,身体却比原来强壮多了。等闲的猎物都不在话下。
“吱吱————”怀中的小狸忽然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
洛枫心中一惊,脑中猛然响起来时老家伙的警告:切莫到森林深处去,若是遇到为冬眠觅食的熊,便糟了。
洛枫轻手轻脚的后退身体,心中开始为自己的贪心和鲁莽后悔。
果然,前方的树丛一阵悉悉嗦嗦的骚动,一只比洛枫整整高一倍的黑熊,吐着腥臭浑浊的气息,双眼闪着饥渴的凶光,一步步向着洛枫和小狸走近。
……
夕阳落去,黄昏,逢魔时刻。
洛枫浑身颤抖的被护在老家伙怀中,小小的脸上,连一点血色也没有,可是却有大片猩红的血粘腻在他面颊,黑发,红唇。
老家伙单手紧紧地抱住洛枫,声音虚弱、颤抖,却充满了无坚不摧的力量:“没事了,臭小子,别怕,已经没事了!”
他原本,会一手搂住他,一手轻轻揉乱他的头发;他原本,会很不屑的大骂,臭小子,你怎么那么没用。可是,没有……没有……
只有小狸不断地吱吱声,象是因为自己的无能为力在哭泣的叫声。
洛枫哇地一声哭了出来,紧紧抱住老家伙,内疚、自责、悔恨、悲伤紧紧缠绕住了他:“你的手,呜……你的手……!!”
“傻孩子……”老家伙轻轻用畜满胡须的下巴摩搓着洛枫的头发,柔声道,“就算只有一只手,老家伙还是可以照顾你的。”
自从老家伙的手失去后,洛枫便开始学习包揽了所有的家务事。他和老家伙之间的相处模式未变,却越来越成为相互依赖的亲人,密不可分。
洛枫的眼睛,不适合出现在人前,但有时要购买粮食等重物,却还是不得不由他跟着前去。这时,他便在头上戴上黑纱斗笠,把金银双色的眼睛遮住。
这一年,洛枫十三岁了。
老家伙提议说要去市集为他买一把佩剑,洛枫心中难免有些兴奋,于是戴上斗笠出去。
街上人来人往的让不喜欢人群的洛枫有些不适应,但还是走得步履稳健。其实,只要有老家伙在身边,他就莫名地感觉安心。
身体一阵疼痛,洛枫被撞的向后退去,倒入老家伙怀中。
洛枫也不奇怪,在街上这种冲撞是很正常的,可是老家伙只有一手,为了接住他不得不把身体往一旁墙壁上撞,脸色顿时青白。
洛枫心中不由生出杀机,望向来人,风拂过面,一阵清凉,洛枫看到对方的人眼中闪过震惊之色,随即如火焰燃烧般,精芒暴闪。
洛枫一惊,这才发现自己的斗笠掉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视线一暗,老家伙已经将斗笠戴在他头上,冷声道:“我们回去。快!”
洛枫从未听过老家伙如此凝重的口气,就算是面对着黑熊,老家伙也是担心他多于恐惧的。可是他此刻语气中微微的颤抖,带着惊惧的喘息,让洛枫心中一颤,不祥的感觉遍袭全身。
他一个转身,跟着老家伙疾步往回赶去,只觉若不逃离,自己就会万劫不复。
木屋前,烈日下,清风习习,杀气阵阵。
“洛枫是吗?你没听明白吗?”来人年约三十岁许,俊雅出尘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和深深的酒窝,磁性的声音,却是漠视一切的冷淡,“只要你跟我回去,我保证能让你学会绝世的武功,掌握天下的局势,甚至,所有人的生命。”
“你这双眼睛,一定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