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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④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⑥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⑦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⑧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例题' 陈先生开了家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经营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70万元;
(2)从被投资企业分回的红利1万元;
(3)营业成本23万元;
(4)营业税金及附加4万元
(5)销售费用25。5万元,其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3万元
(6)管理费用中支付陈的工资2。5万,支付其他员工工资8万(合理),业务招待费0。5万元,其他费用5万元。
(7)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符合税法的规定。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计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陈先生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为70万×15%=10。5万
实际发生的费用23万,高于限额,可扣除的数额为10。5万。
(2)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0。3万元。
按照发生额的60%=0。5万元×60%=0。3万元。
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70万×5‰=0。35万
取其小。
(3)计算红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2万元。
(4)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70…23…4…'(25。5…23)+10。5'…(2。4+8+0。3+5)=14。3万
(5)陈先生共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4。3×35%…0。675=4。33万
知识点7: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B
第二种:核定征收的范围: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的;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经过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例2】劳务报酬30000元=30000×(1…20%)×30%…2000=5200(元)
【例3】一次取得稿费收入8000元=8000×(1…20%)×20%×(1…30%)=896(元)
【例4】特许权使用费8000元=8000×(1…20%)×20%=1280(元)
【例5】出租房屋3个月,每月取得租金5000元。第一月发生修理房屋费700元。(以一月租金为1次)
每月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5000×5%×(1+7%+3%)=275(元)
第一月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75…700)×(1-20%)×10%=322(元)
后两月每月租金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75)×(1-20%)×10%=378(元)
3个月共纳个税=322+378×2=1078(元)
【例6】以每份218元的价格转让2006年的企业债券500份,发生相关税费870元,债券申购价每份200元,申购时共支付相关税费350元;转让A股股票取得所得24000元;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218-200)×500-870-350'×20%=1556(元)
【例7】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9年8月取得如下所得: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兑现8月10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要求:计算张先生上述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2007年8月15日起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20%×50%+7000×20%=3000(元)
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2×5%=1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2。5=3012。5(元)。
'典型例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解析】答案为AB。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法。根据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定额与比例相结合的方法扣除费用。
2、下列项目中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从总收入中减除费用800元的有( )。
A。承租、承包所得50000元
B。外企中方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12000元
C。提供咨询服务一次取得收入2000元
D。出租房屋收入3000元
【解析】答案为CD。出租房屋收入4000元以上,费用应按20%比例扣除。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例外:
1。工资薪金所得
按月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按年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按年
(一)劳务报酬所得,根据不同劳务项目的特点,分别规定为: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举例说明如下:
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个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元,该作家因此需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
(1)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3600×3×(1…20%)×20%×(1…30%)=1209。6(元)
(2)同一作品先报刊连载,再出版(或相反)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0000×(1…20%)×20%×(1…30%)=2240(元)
(3)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209。6+2240=3449。6(元)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一家日报上连载两个月,第一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3000元;第二个月月末,报社支付稿费15000元。该作家两个月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解:应缴个人所得税为:(15000+3000)×(1…20%)×20%×(1…30%)=2016(元)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六)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七)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例】下列应税项目中,以一个月为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有( )。
A。劳务报酬所得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C。财产租赁所得
D。财产转让所得
【解析】答案为C。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取得一次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8: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C
三、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
个人取得上述奖金,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征税。对奖金不再减除费用,全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且不再按居住天数进行划分计算。
特殊情况,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担任境外企业职务的同时,兼任该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职务,但并不实际或不经常在华履行该在华机构职务,对其一次取得的数月奖金中属于全月未在华的月份奖金,依照劳务发生地原则,可不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奖金收入计算纳税。
(二)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
根据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其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三)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全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工资合并计税。
(四)关于失业保险费(金)征税问题:
按规定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规定比例缴付的,依法征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五)关于支付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七)个人通过招标、竞拍或其他方式购置债权以后,通过相关司法或行政程序主张债权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1、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2、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所得超过800(含)元的,暂免征税。超过800的全额按“偶然所得”征税。
【例】李某2009年3月取得如下收入:
(1)薪金收入2900元;
(2)一次性稿费收入500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
(4)一次性翻译资料收入3000元;
(5)到期国债利息收入886元。
要求:计算李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薪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900-2000)×10%-25=65(元)
(2)稿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20%)×20%×(1-30%)=560(元)
(3)一次性讲学收入500元,属劳务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500-800=-300(元),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800)×20%=440(元)
(5)李某3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65+560+440=1065(元)
知识点9: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
一、免税项目
①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等,及外国组织颁发的科教文卫等奖金。(级别、用途)
②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③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④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⑤保险赔款。
⑥见义勇为奖金。
⑦离退休工资。
⑧个人按规定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从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⑨按规定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二、减税项目
①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5)符合条件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6)个人举报、协查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9)个人购买福彩、体彩、赈灾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含)以下的,暂免,超过1万,全额征税。(发票:800)
(10)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视同离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1)个人的储蓄存款中属于教育储蓄的免税。
'例题'下列各项中,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是(CD)
A。烈属的所得
B。保险赔款
C。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为800元
D。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
'例题'中国公民张某2007年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全年一次性奖金21600元(张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并且已由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为某公司设计产品营销方案,取得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支出500元,取得一次性中奖收入15000元。
(4)股票转让所得20000元。
(5)转让自用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100万元,支付转让税费5万元,该套住房购买价为80万元,购买时间为2002年6月份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
要求:
(1)分别说明张某当月各项收入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
(1)张某全年一次性资金收入216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设计收入18000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利彩票收入15000(超过1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惟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全年一次性资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21600×10%-25
=2135(元)
设计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8000×(1-20%)×20%
=2880(元)
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000×20%=3000(元)
张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135+2280+3000=8015(元)
知识点10: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第八节 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
一、纳税申报
1。代扣代缴方式。
2。自行申报纳税:
①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
②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③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④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纳税期限
1。代扣代期限应当在次月7日内。
2。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余略。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纳税期限:
(1)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3)企业在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了解)
(4)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投资者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5)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