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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题方法
(1)紧扣题干内容,不要对题中陈述的事实提出任何怀疑,不要被与题中陈述不一致的常理所干扰。试题中所给的陈述有的合乎常理,有的可能不太合乎常理。但你心中必须明确,这段陈述在此次考试中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考生不能对试题所陈述的事实的正误提出怀疑,也不能自作聪明地以自己具备的这方面的知识进行推理,得出答案,而完全忽视试题中所陈述的事实。
(2)紧紧依靠形式逻辑有关推论法则严格推理,注意大前提、小前提、结论三者之间的关系。在演绎推理题中,前提与结论之间有必然性的联系,结论不能超出前提所界定的范围。因此,在解答此种试题时,必须紧扣题干部分陈述的内容,正确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必须注意的是,此类试题的备选答案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即各个选项几乎都是有道理的,但有道理并不等于与这段陈述直接相关。正确的答案应与陈述直接有关,即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3)必要时,可以在草稿纸上用你自己设计的符号来表示推论过程,帮助你记住一些重要信息和推出正确结论。
三、典型例题
例1:某厂产品的合格率为95%,今抽查其中的100件产品,发现只有两件不合格,因此:
A该厂的产品合格率大于95%
B该厂产品的合格率为98%
C再做一次实验,可能没有不合格产品
D如果抽查200件产品,必定有10件不合格
解析:这道题的解答需要一点概率方面的知识。产品合格率是对一批产品整体的一个描述,如果随机地抽其中一个样品来看的话其合格率是不定的,因此会出现题中的情况,除了合格率外,题中给出的其他条件其实是无效的。产品的合格率是一定的,因此选项A、B都是不正确的,选项D显然也是不太可能的,正确选项应该是C。
例2:彭平是一个计算机编程家,姚欣是一位数学家。其实,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我们知道,今天国内大多数综合性大学都在培养着计算机编程专家。据此,我们可以认为:
A彭平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B大多数计算机编程专家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
C姚欣并不是毕业于综合性大学
D有些数学家是计算机编程专家
解析:这是一道考察逻辑推理能力的典型试题,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都对。毫无疑问,题中的四个陈述被认为是完全正确的,可各陈述的逆命题并非一定成立,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陈述1:彭平是一个计算机编程专家;陈述2:姚欣是一位数学家;陈述3: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陈述4:今天国内大多数综合性大学都在培养着计算机编程专家。陈述4中表示时间和范围的词“今天”、“国内”、“大多数”说明计算机编程专家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学校内培养出来,因此选项A是错的。另外,陈述4中的“大多数”是说明“大学”的,并非说明“计算机编程专家”,因此,结论B也是不对的。陈述4并不能说明综合性大学不培养数学家,况且“今天国内大多数”以外的综合性大学是否可培养数学家不能排除,所以选项C是毫无根据的。从陈述3可知,数学家的人数要比计算机编程专家多,数学家中有部分人是计算机编程专家,同时这也意味数学家中有部分人不是计算机编程专家,因此结论D是由陈述3直接推出来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假设和补充而得出的结论,D是正确答案。
例3:对于穿鞋来说,正合脚的鞋子比过大的鞋子好。不过,在寒冷的天气,尺寸稍大点的毛衣与一件正合身的毛衣的差别并不大。这意味着:
A不合脚的鞋不能在冷天穿
B毛衣的大小只不过是式样的问题,与其功能无关
C不合身的衣服有时仍然有穿用价值
D在买礼物时,尺寸不如用途那样重要
解析:题干中有两个陈述。陈述1:对于穿鞋来说,正合脚的鞋子比过大的鞋子好。陈述2:在寒冷的天气,尺寸稍大点的毛衣与一件正合身的毛衣的差别并不大。这两个陈述都没有提到冷天穿鞋方面的问题,也没提到买礼物问题,所以A和D都不对;题中也没提到毛衣的功能问题,所以选项B是推不出来的;只有选项C是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假设和补充而得出的结论,故正确答案是C。
例4:小王、小刘、小张参加了今年的高考,考完后在一起议论。
小王说:“我肯定考上重点大学。”
小刘说:“重点大学我是考不上了。”
小张说:“要是不论重点不重点,我考上肯定没问题。”
发榜结果表明,三人中考取重点大学、一般大学和没考上大学的各有一个,并且他们三个人的预言只有一个人是对的,另外两个人的预言都同事实恰好相反。可见:
A小王没考上,小刘考上一般大学,小张考上重点大学
B小王考上一般大学,小刘没考上,小张考上重点大学
C小王没考上,小刘考上重点大学,小张考上一般大学
D小王考上一般大学,小刘考上重点大学,小张没考上
解析:要做好这种题,就要先分析好情况。根据题中的条件,我们知道只有一个人的预言是对的,另外两个人的预言与现实是相反的。先假定小王的预言是正确的,那么可以得到小王和小刘都考上了重点大学,这与题中的陈述是相矛盾的;再假定小刘的预言是正确的,则依次可以推知小张没考上,小刘和小王都考上了一般大学,这与题中的陈述也是相矛盾的;最后我们假设小张的预言是正确的,则依次可以推知小刘考上了重点大学,小王没考上,小张考上了一般大学,这与题中的各个条件都是不相矛盾的。正确的答案应该选C。
例5: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已有1200多个,每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还要下发100多个新的政策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和文件,已经覆盖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如果它们都真正得到了切实的贯彻执行,就会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经济健康地发展。因此:
A应该继续制定更多的法律、政策
B应该采取措施切实贯彻执行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C应该减少新法律的制定
D应该加强法律工作
解析:演绎推理的前提在于找到其要推论的前提,而本题中其前提的一半已明白地给了出来,我国已经有了很多法律、法规;另一半却没有明确说出来,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这一点隐含在题中的最后一句话中。有了这两点前提我们自然可以推出应该采取措施切实贯彻、执行现有法律、政策的结论,所以B为正确选项。而其他选项则是从题目的陈述中找不到依据的。例如选项A和C,题中并没有指出我国的法律是太多了还是太少了,因此不能选。选项D,应当加强法律工作,太笼统了,根本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肯定不会是最佳选项。
例6:售价2元05公斤的洗洁精分为两种:一种加有除臭剂,另一种没有除臭剂。尽管两种洗洁精的效果相同,但没加除臭剂的洗洁精在持久性方面明显不如有除臭剂的洗洁精。因此后者:
A味道更好闻些B具有添加剂
C从长远来看更便宜D比其他公司的产品效果好
解析:先浏览一遍四个选项,带着问题去看陈述。从陈述来看,文中没有提到各公司产品的比较问题,售价都是2元05公斤,所以C、D两项可以排除。文中也没有提到两种洗洁精有没有放添加剂的问题。故选项B也应排除。因此选项A为正确答案。
第三节定义判断
一、命题形式
定义判断是当初特别为法、检系统职业能力测验而开发的一种题型,在2002年中央国家机关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中曾使用了这种题型。
定义判断是考察应试者运用标准进行判断的能力。在每一个问题中,先给应试者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再给出一组事件或行为的例子,要求应试考生根据题干中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为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物或行为,题干给出的这个定义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二、解题方法
解答定义判断题时,应试者应从定义本身入手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要凭借自己已有的概念去衡量,特别是当试题的定义与自己头脑中的定义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题目中的定义为准。
做好定义判断题的关键在于紧扣题目中给出的定义,尤其是定义中那些含有重要内涵的关键词。作为一个概念的定义,其一般都是相当严密的,对于事件发生的前提条件、成立的必要条件以及最终的落脚点即中心语都会给出明确的界定,应试者在看到一个定义时首先就应该标出这些关键词,然后再阅读下面给出的事例选项,一一对应看该事例是否符合定义中的规定。如果能够区分开哪些符合哪些不符合则正确答案不难得到。
三、典型例题
例1: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一个歹徒意图抢劫一位先生的包,不料他看错了人,这位先生是一位身着便衣的警察,两个人一交手,歹徒发现自己不是对手,于是落荒而逃。
B一中学生因成绩不好而被老师罚站,自觉颜面尽失。于是乘夜色带了一把刀闯进老师家里要把老师杀掉,这位老师虽然身体瘦弱,但却沉着冷静,她展开心理攻势,使这位学生认识到后果的严重性,终于放下了手中的刀。
C一个盗窃集团瞄上了一家大公司,准备伺机行窃。后来听说该公司由于一笔大买卖翻了船,现已濒临破产,于是打消了偷盗该公司的念头。
D一大学生得知其父母在家中受人百般欺凌,十分气愤,瞅了个机会把仇人打死了。后来他醒悟过来了,十分后悔,马上跑到公安局自首。
解析:在做题之前,我们再分析一下犯罪中止的概念。首先,必须在犯罪行为实施的过程中;其次,犯罪分子必须自动中止犯罪;第三,必须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下面我们分析选项中给出的案例。选项A中歹徒并非自动地中止了犯罪行为,他是因为受害者反抗而犯罪未遂;选项B中该中学生持刀闯入老师家中,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在老师的心理攻势之下,他自动中止了犯罪行为,而该行为他是完全有能力完成的,他的行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因而属于犯罪中止;选项C中由于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因而也就谈不上犯罪中止;选项D中该大学生的行为已经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也就不成为犯罪中止。正确答案是B。
例2:谋杀:是当一个人不但企图造成另一个人的死亡,而且也造成了这个人的死亡,或是由于一个人的行为,明明知道其正做着一件可能造成另外的人被杀死的危险的事情,其仍然不顾别人生命而造成他人的死亡。
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是典型的谋杀:
A于力清与妻子发生争吵,打了她一巴掌,为的是不让她再哭,不巧将她打倒,她在倒下时,头碰在地板上,后来由于头部受伤而死亡。
B一位老人得了一种绝症,不能忍受痛苦,请求护士给他服用致死剂量的安眠药,这个护士非常同情老人,就给了他,结果老人死亡。
C曾宪以每小时25千米的速度在拥挤的公路上驾车行驶,没留神,他失去了对汽车的控制,撞上另外一汽车并引起爆炸,结果同车的赵某死亡。
D汤啸,动物园管理员,正在动物园打扫老虎的笼子,打扫完后,他忘了锁门就离去,结果虎从笼子里跑出来,咬死了一个游客。
解析:严格依据定义进行衡量,此题的正确答案为B。
例3:代理:是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这种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不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张某与王某本是邻居,后因发生民事纠纷而对簿公堂。考虑到自己对法律常识不太了解,王某请了一位律师请他全权代表自己出庭打这场官司。王某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
B六年级的小学生陈明受到社会无业人员的影响和教唆,整天寻衅滋事,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一次他在偷东西时被人发现,物主下手过重,打得陈明双腿骨折。其父母很生气,立即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
C某社会混混在武汉以为国内某一名牌大学分校招生为名,骗取了大量学费,然后他卷起皮包逃跑了。
D张某是一正在服刑人员,其家中除了妻子之外没有别的亲属。祸不单行的是,其妻子由于受到同村流氓的侮辱而上吊自杀。张某十分气愤,要向法院提出起诉。由于其正在服刑,家中又无其他人可以代诉,于是地方法院指定了一名律师代他打这场官司。
解析:先分析代理的定义,代理有三种形式,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法定代理,还有一种称为是指定代理。代理行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其后果由被代理人来承担。我们先看题中的第一个事例,王某请了一位律师,并授权他代自己打官司,这属于是委托代理;第二个事例当中,陈明是一个六年级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在该事例中陈明的权益受到损害,其父母自然就成为其法定的代理人,替他讨回公道;再看第四个事例,由于张某正在服刑,无人可以代他诉讼,因此法院为他指定了代理人,这属于指定代理;而第三个事例中,无业人员与该名牌大学之间并无任何代理关系,这纯粹属于一种诈骗行为。题目的要求是要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不符合代理定义的,因此,该题的正确答案应该选C。
例4:漏税: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情况中属于漏税行为的是()。
A杜某开了一家书店,税务部门规定对他的税款实行查账征收。当顾客不要求开发票时,他就不开发票;而当有大笔交易并且客户要求开发票时,他就将发票客户联撕下来,客户联与存根联分别填写,客户联上按实际数字填写,而存根联上则填写较小的数字。
B某著名歌星在某城市举行了一场个人演唱会,票房收入高达40万元,根据演出协议,这位歌星拿到了票房收入的25%约10万元。第二天,该歌星又开赴另一城市演出去了。
C张大伯是一家小商店的店主,主要经营日用百货,税务管理部门核定他每月缴税款500元,他每个月都准时到税务局主动缴纳税款,但上个月由于家中出了事情,几乎没有营业,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赢利,因此他就没有到税务局去交纳税款。
D黄某是一个屠夫,他干这一行已经好多年了,最近猪肉紧缺,价格上涨很快,县物价局对猪肉作了最高限价。由于购买生猪的价格又很高,他们的利润很低。为此,黄兴对税务征管员说,如果政府不取消限价,他们就不缴纳税款。
解析:漏税这一定义十分简单,要做这道题,其实只要注意一点——“并非故意”就够了。在题中举的四个事例中,都涉及到没有缴纳或拒绝缴纳税款的问题。但是第一个事例中,杜显然是故意的,他不是在漏税,而是在逃税;第三个,张大伯因为没有营业而不缴税款,他并不是不知道该缴税款,所以也是故意的;第四个事例中黄兴与第三个事例中的事情有点相似,但他不仅不是漏税,更像是抗税了;只有第二个例子中,该著名歌星也许是不知道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许认为这笔税款该由举办方支付,他没有缴税并非是故意的。第四节事件排序
一、命题形式
每道题给出五个事件,考生从备选答案的四种顺序中,选出能够对这五个事件作出最为合理解释的数字序列。考生可利用自己的一般知识对事实作出必要的补充,或作出合理的假设来填补缺欠的事件,以便使之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