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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报曾刊出《作家与粥》一文,介绍当代几位爱食粥的作家。文中写道:“刘心武认为,粥是最精致、最上等的美食……他不但喝过普通的大米粥、小米粥、腊八粥,就连一些制作讲究的粤式皮蛋瘦肉粥、新味八宝粥、莲子粥、鱼粥、虾粥、蟹粥等,他都一一品尝过。他说,在大病初愈之时,在辛勤劳动之后,在深夜临睡之前,来碗粥,真是其乐融融!”如果说刘心武先生吃过的一些粥已经属于美食的范畴,一般百姓难有如此口福,那么另外两位作家所爱食的粥则十分普通,甚至体现出一种“平民意识”:谌容女士对玉米面粥很有感情,她觉得这种粥十分香甜爽口;孙犁先生几乎长年食玉米面粥,并将食这种粥当作人生一大享受。
王蒙先生云:“食粥会使人变得纯朴,变得实在,甚至给人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此语并非有意夸大食粥的作用。范仲淹在应天府“啖粥苦读”五载,“遂大通六经之旨,慨然有志于天下,常自诵曰:‘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宋名人言行录》)食粥给了范仲淹一种艰苦奋斗的意识,而艰苦奋斗又给了他“有志于天下”的宏阔胸襟,从而“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我想,今天那些因“居庙堂之高”而宴会频仍的人能够经常食一食粥,(食平民百姓所食的粥,而非食美食家所食的粥)尽管食成范仲淹的可能性很小,但总可以减轻一些胃的负荷、肝的压力,或是降低一点胆固醇,甚至会变得颇能体恤民情。
第三辑 闲侃生活烙饼
二十多年前,我在家乡务农时,常常吃一种颇具特色的烙饼,至今有时仍忆起它那可口的滋味,所憾那时被视为平常的食品,如今已经难觅,当年吃烙饼的口福,而今已不大容易重享。
我记忆中的烙饼,不是用平底锅烙出的那种厚厚的发面饼,而是一种用煮饭的铁锅烙出的薄饼。由于面未经发酵,家乡人又称其为死面饼。这种烙饼,家乡的大排档近年有售,并且配以多种小菜,供顾客用饼卷着吃,但由于饼过于薄,火候又大多欠佳,摊主有时担心缺货,事先烙上一叠放在那里,饼变凉后又皮又软,其口味与我早年吃过的烙饼相去甚远。
我当年常吃的那种烙饼,制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要将饼烙得可口,并非一日之功。首先和面就有讲究,过软不行,过硬也不行,面要和得柔韧有劲道,家乡人叫作“有筋骨”。面和好后,按饼的大小分成若干团,揉成扁圆,然后用擀面杖将其擀得状如满月,其厚度在半公分左右,厚了不易熟,吃起来也没有筋骨;薄了虽易熟,但吃起来不柔软,总之口感不佳。面擀好后,放在一个用秫秸制成的圆板上(我忘了此物的名称),托进厨房。那时,乡下做饭均烧草,而由于多是五、六口人以上的家庭,饭锅都很大。烧草则可以随意控制火候,而锅的受火面积也大,对于做这种烙饼来说,也可谓是一种“得天独厚”的条件。城市居民常用的煤炉,火候无法控制,煤气灶又使锅的受火范围过小,这大概是城里人无福享用这种烙饼的原因之一。将饼烙熟,是关键的工序。一般人家,灶前均有人专任烧火之职,以使烙饼的人能够专心操作,使自己的烙技得以充分施展。烙饼的人不但要把握火候,而且要不顾锅烫,将锅中饼翻身、旋转,以使其均匀受火。饼烙得好不好,要看它能不能起鼓,火候把握到最佳时,那锅中饼会从心至边全面鼓起,变成一个空心饼,其纵切面就仿佛一只纵切的橄榄球。而当空心饼里的空气消除,再次变薄之后,饼就熟了。那飘达厨房之外的饼香,真令待饭者流涎。
家乡人当年吃这种烙饼,多以霉干菜或腌咸菜佐餐,其吃法是将小菜卷在饼中食之。当然少不了要在饼上抹以蒜泥。那蒜泥是用大蒜和青椒放在一种名叫“擂钵”的粗糙瓷器中,用小木杵捣成。那时,我不会烙饼,捣蒜泥的工作便大多由我来做。烙饼加上小菜与蒜泥,已是一餐好饭,如再有稀稀的绿豆粥滋润口腹,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顿美餐。这种美餐,如不是遇上灾年,农民们还是有口福享用的,不过那也只能是在麦收前后享用。到了青黄不接的冬春,很少有人舍得如此奢侈。
记得我那时吃过的烙饼,要数我奶奶做得最好,她做出的烙饼,外表焦黄,内里柔韧,闻其味,可以增加食欲,吃起来更是齿颊留香,且常常过量。奶奶久已作古,似她老人家做的烙饼,我自从进城之后,就没有吃过,以后恐怕再也不会吃到。因为在城市,馒头、大饼到处有售,谁还去学做那种烙饼?即使有心一试,也无那种特殊的锅灶。
山芋
故乡有俗语云;“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赶不上火烧芋头。”火烧芋头,即烤山芋也。
龙肉,我未曾吃过,读者恐也无此口福。而驴肉我却有幸尝过,那味儿要在猪肉之上。家乡人把烤山芋的味道说得比龙与驴的肉都要好,未免过于抬高山芋的身价,不过,山芋的确好吃,而烤山芋,则在山芋的多种吃法中属于最佳的一种。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乃是人之天性,只要不是遇上荒年或家境困窘,谁也不愿放着精米细面不吃,而整日吞高粱面饼和玉米面窝头。然而人们天天吃精米细面,又想换换口味,把粗粮当新鲜来尝。因此现在有的人爱吃玉米面或小米煮的粥,说是味香,而乡下人用来喂猪的山芋,更成了颇受城里人钟爱的一种美食。菜市上出售山芋的摊前从不冷落,而且卖主多是老早售磬。人们将山芋买回,或用其烧粥,或将其切成片放在饭锅中蒸而食之。对于此物,可说是老少咸爱。一次,我去济南,某出版社在一家大饭店设宴,邀我出席,满桌佳肴自不待言,其中有一道点心竟是山芋面窝头!山芋面窝头居然能在盛宴之中占一席地,可见此物是怎样受人欢迎。
街头那些卖烤山芋的人,生意则仿佛永无萧条之虞。我们常可看见一些人手里捧着一块烤山芋,旁若无人地沿街食之,他们并非衣衫褴褛面有菜色,而多半是衣着入时满面红光,但其中有些人那副贪馋之状,竟象是三日未沾粒米,殛待解除饥饿之苦。其实这种食相倒也无伤大雅,若是一个摩登小姐,玉手中攥着一只油乎乎的鸡腿,津津有味地当街撕啃,就未免自毁其美。
山芋之所以如此令人垂爱,我想大约是由于人们平时食太精,脍太细之故,若是无米面可吃,而将山芋当作主食,人们便会把能吃上一顿米饭作为美好的愿望,并想方设法实现之。在“以粮为纲”的时代,不知为何,种粮的人竟时告缺粮,使得山芋常常做为人们果腹的主食。而山芋的吃法,也比现在要多。
山芋易坏,农民们在收获之始,便开始忙着贮存。山芋的贮存方法有两种,一是干存,二是鲜存。干存的方法是将山芋切成薄片晒干,称之为“山芋干”。山芋干可用来煮食,或加上一点米熬粥;可放在石臼中捣碎,与大米合在一起煮杂合饭;可磨成面,做饼或蒸窝头。好的山芋干并不难吃,而霉变的山芋干就不大容易下咽。不管怎样变着法子吃,那霉味和苦味也无法改变。但是人到了别无选择的时候,也就不再挑剔。鲜存的方法是择干燥之处挖数米深的地窑,将山芋藏入。窑藏的优点是一直有新鲜的山芋可吃。特别是窑藏至次年开春的山芋,生吃又甜又脆,水份很足,烤食则是香、软、甜并具。但其吃法与山芋干相比,就显得单调乏味。人们不是用其烧粥,就是加水煮食,一日三餐吃山芋,天天吃山芋,外出赶集、办事带的干粮也是山芋,吃得人满鼻子满眼,一端起碗来心里就不由得犯腻。山芋含有较多的糖份,久食不免伤胃。以山芋果腹的人,饭后常有一股股酸涩之水从胃中直涌口腔,故乡人称之为“漫酸水”,那滋味着实无美妙可言。这种副作用使一些有胃病的人一见山芋便眉头直皱,食欲全消。
在那种年月,谁还会赞美山芋,说它好吃?
咸菜
咸菜在穷人的餐桌上是主角,在富人的餐桌上是配角。20多年前,我的家乡凤阳以贫穷著称,农民们一年到头为温饱拼命,但拼死拼活,多数人仍要为温饱发愁。大家饭都吃不饱,当然也就无法对佐餐之物有何讲究,吃饭时,有一盘萝卜干或腌芥菜便可喝下几碗稀粥,落得一饱。更有连咸菜都吃不上的时候,人们只得将盐用几滴油炒一下,用来下饭。那种油炒盐,稍一吃多,会有作呕的感觉,故吃一顿饭,只能往菜碗,不,盐碗里伸上几下筷子,给自己嘴里增添一点咸味。久吃油炒盐,咸菜便成了人们想往的佳肴,在吃着那炒得发黄的盐粒时,心里便想,能有一盘咸菜吃多好!
咸菜那时既然在人们的餐桌上充当主角,腌咸菜便成了家家户户每年必做的大事。到了秋天,菜园里的萝卜长成,人们忙着腌萝卜干;入冬之后,菜园里的芥菜长成,人们又忙着腌芥菜。由于咸菜是长期食用之物,故家家都备有大缸大坛,像贮备粮食一样贮备咸菜。一缸芥菜,可以一直吃到来年入夏,两坛萝卜干可以吃到来年拔萝卜的季节。腌咸菜的方法虽然简单,但腌出的咸菜却有优劣之分,有的人腌出的萝卜干,由于晾晒的时间恰到好处,吃起来又脆又嫩,有的人腌出的萝卜干因晾晒的时间过长,吃起来又干又硬,那口感象是在嚼树皮。至于腌芥菜,更有讲究,有的人腌的芥菜,其“保质期”可以长达数月,一直吃到来年夏天仍不变味;有的人腌上一缸芥菜,吃不了多久,菜就开始发臭。菜缸若是不放在屋外,那臭味便会弥漫全室,经久不散。然而,即使是那树皮一样干硬的萝卜干和发臭变质乃至生了蛆的腌芥菜,人们也舍不得丢掉。因为那时咸菜是农民们一年四季的当家菜,没了它就要闹“菜荒”。花钱买咸菜吃,是穷得连买盐都困难的人所不敢想的。
我在县城读中学时,因家在农村,需住校吃学生食堂。记得那时每月的伙食费是6元3角钱,平均每天2角1分。花这个数目的钱,当然不可能有什么好汤水,而咸菜,自然成了我们的主要下饭之物。学校食堂有几百人就餐,腌菜便不用缸而用水泥砌成的大池。那成堆的芥菜,食堂的工友们腌时洗也不洗便投入池内。他们的操作方法是:在池子里摆上一层芥菜,撒上盐,穿着球鞋跳入池内,将菜踩实,然后再摆上一层,再踩实、撒盐,直到池满为止。这种大池砌在室外,任凭风吹雨打日晒,池中菜极易变味变质,且因遮盖不严,常有小动物钻入或坠亡于池内,入夏之后,菜池便成了蛆虫的游泳池。因此学生们就餐时吃到一截老鼠尾巴、一条蛆的尸体或一根什么鸟的羽毛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吃小动物的附件或死蛆,只是一时的惊诈,而一年到头吃那一股蛤喇味、霉烘味、酸臭味兼而有之的咸菜,才需要有一种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勇于打持久战的决心。
我离开农村已久,现在家乡的农民是否每年仍要大腌咸菜,我不得而知。我只知现在城里腌咸菜的人家已经不多。一是因为怕麻烦,二是自家腌的咸菜总没有酱菜厂出品的可口,更主要的原因则是,绝大部分人家,一日三餐已不再靠吃咸菜度日。咸菜即然吃得很少,谁还大缸小坛地腌它?但是,咸菜虽然从餐桌上“退居二线”,却仍能人们的佐餐物中占一席地。赴宴的人于尝遍了山珍海味生猛熟烈,吃下一肚皮油腻荤腥之后,于吃米饭或面条时,来一盘咸菜,麻木的胃口会为之一开;居家度日的人,或早或晚能就着咸菜喝一碗稀粥,吃一块馒头,也会觉得滋润爽快。对我这个懒散的单身汉来说,咸菜更是必备之物,因为有了它,我有时便可以减少一些跑菜场站锅台的麻烦。
第三辑 闲侃生活北京二锅头
二锅头的知名度是传媒提高起来的。在那些反映北京人生活的影视剧中,常有角色手中拎一瓶二锅头,或是家庭的餐桌上摆一瓶二锅头的镜头;遗憾的是,北京地区之外的观众只是久闻其名而不知其味。
二锅头在酒林中究竟属于何种档次?说出来恐怕会令许多人失望——这种酒在以前每瓶售价5元,涨价后也仅售6元,属于低档次的白酒。然而这种酒在北京却称得上雅俗共爱,车夫商贩喝着觉得有劲,教授学者喝着不觉寒酸;以其待客,也不会令客人觉得主人吝啬。在一些挡次不低的餐馆里,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场面:围桌而坐的食客衣着讲究,桌上的菜肴也颇丰盛,而令大家颊上飞红,精神焕发的兴奋剂却是二锅头。北京虽然有“京酒”和“北京醇”等价格较高的酒,但由于均是低度酒,其味太淡,反而不被真正的饮者垂青。某友将这一现象说成是“二锅头文化”,乍听起来,觉得有些大而无当,细思之,确有其道理在焉:北京人对二锅头的钟爱,不仅体现生活上的朴实、节俭,而且反映出一种豁朗洒脱、不拘小节的处世态度——富者不必摆出非茅台、五粮液无法下咽的谱儿;穷者不必硬着头皮把买粮油的钱用来买好酒以撑门面;朋友为友情、为乐趣而相聚,其意岂在酒乎!而在我家乡,人们用来待客的酒少则十几元,多则几十元,谁若不是由于经济窘迫而拿几元钱一瓶的酒待客,不但有慢待宾客之嫌,而且可能遭人讥讽,而那花钱费时做出的满桌佳肴,也会因此减色。其要面子、讲排场的心理,通过餐桌上的酒而略见一斑。
我在家乡喝惯了香味诱人且平和可口的曲香型白酒,初喝二锅头,口感并不太好。酒瓶的商标上虽然注有“清香型白酒”字样,但我觉得其味并不清香,而是有一股酒精味,并且很辣,下咽时不禁面有难色。而与友对饮,也心存畏惧,生怕这种56度的烈酒让我早早醉倒。但喝了两次之后,我便体会到它的好处。家乡有一种酒的广告辞是:“喝了口不干,喝多头不疼”,这句话用来宣传曲香型白酒未免有些夸张,用来形容二锅头,倒是恰如其份:酒未过量时,可以享受飘飘然、醺醺然的快感;即使是喝醉,酒也消散得快,醒来之后,头不会感到怎样疼痛。曲香型的酒因其香醇平和而容易使人贪杯,于觉得酒力尚能胜任时,已经醉了。酒醉醒来之后的感觉,头还要痛上很长时间。家乡人称这种酒为“后劲大”。如果以酒喻人,二锅头就象一个坦诚本色的汉子,他的性格可能不讨你的喜欢,但和他交往,你不会上当。而曲香型的酒则如一个善于伪装矫饰的人,他会让你一见倾心,而于倾心相许之后,才发觉自己受了他的蒙骗。
我在北京6年余,二锅头和我从相识到相知,成了我可以招之即来的朋友。孤独中有它相伴,可以聊解寂寞;烦恼中有它相慰,可以使我的心境转为平和。所谓“借酒浇愁更愁”,那是李白狂饮之后的感觉,我独自小酌几杯二锅头,可以将一腔愁绪化作随风而去的轻烟,有时二两落肚,甚至可以进入意兴湍飞,文思泉涌的境界。新交相逢,它为我们打开各自的心灵之窗;故友相聚,它为我们燃起双方的感情之火。有一首歌唱道:“他乡没有烈酒,他乡没有问候”,我的感觉没有这么凄凉,他乡不但有烈酒,也有问候。而这烈酒让我喝得舒服,喝得坦然,无论在家中还是餐馆里,我不会因为喝着这种几元钱一瓶的烈酒而感到寒酸,它是大众的酒,是平民的酒,我是平民,喝这种酒何羞之有?现在,家乡酒的滋味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淡薄了,酒欲一旦袭来,我首先想到的是:“来一瓶二锅头”。
过年与吃
吃,是过年的重点工程。合家团聚之时,满桌佳肴可以增添节日的喜庆气氛;除旧迎新之际,一桌酒菜是对自己辛苦一年的慰劳。而谁要是过年时在吃的方面一如往常,且不说他会感到亏待了自己的口腹,别人看了,恐怕会以为他日子过得不咋的。从此角度而言,吃,又是每户人家的“形象工程”。因此,一到过年,家家户户都要在吃上狠下功夫。
即使是在那勒裤带过紧日子的年头,百姓过年,在吃上也是要尽量不同于往常的。有几文余钱的人,自然要提前操办一点年货,腌上一点鱼肉;家中无钱的人,也要向亲朋借上三元五元,沽酒买肉,以使全家于除夕之夜得以饱食一餐。即使是借贷无门,也要设法弄些萝卜白菜,包一顿素饺子打打牙祭。而今,达温饱或奔小康的百姓,过年时对吃更加注重。距过年还有十天半月,各家各户的主妇们便要四处采购,从市场往家中搬运鸡鸭鱼肉等等丰富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