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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唱团第一辑_韩寒-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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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生存的乐趣主要源于对意义的捕捉与放弃,以此,形成了文化的所有层面。

人类在哲学上的争论主要围绕着两个问题进行:其一是语言问题,其二是人类的洞见对准的是必然的未来,还是或然的未来,这是宗教、哲学、科学总要试图回答的问题。

好了,上面谈的是我们人类已经知道的,简单地说成是人的本性吧。从这里出发,我想谈一谈“人生的意义”,当然,你可以把意义理解成“趣味”,或者是“重要性”,怎么说都行得通。

挑战

对我来讲,把生命看成是一种挑战而不是一种凑合远为合理,因这使我更加意识到我的不完美,并帮助我改进,特别是,它还能激发起我的斗志,让我感到人生被某种意义充实着,事实上,我认为那意义正是我们与环境互动的产物。

我注意到,以往每当我跟别人一起学什么充实或玩什么,而别人很不认真时,我都会生气,在我看来,虽然在过程中遇到那些困难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克服那些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总会有方法越过那些障碍。但我发现多数人对此没有兴趣,他们越过困难多半凭运气,如果没有越过,他们多半是找各种借口,最后,当他们退无可退的时候,便对那件事失去兴趣了,总之,他们会把对自己的失望投射到他们所从事的事情上。

机器

我上中学时参加看体校摔跤队,分给我一个对练伙伴,我当时四十公斤,他与我一样高,比我大两岁,却比我重十公斤。进队前,他练的是举重,我练的是跳高,他比我早进队一个月,因他总是弄伤别人,所以无人愿意跟他搭伴,教练把他分给我,一开始,我被当作沙袋,任他摔打,我当时就注意到,他摔我摔得很痛,他的动作十分生硬。两星期后,教练教动作,我才发现他的动作是错的,我告诉了他,但他却不以为意,因为他每次都能轻松地赢我,他的力气很大,当他抓住我时,我完全无法动一动。

一个月后,我发现他的力气并不是源源不断的,当我与他扭在一起,持续一分钟后,他便抓不住我了,因此我有机会使用正确的摔跤动作把他摔倒。起初,他感到十分吃惊,但仍不相信自己的动作是错的,我一步一步分解做给他看,且让教练看,教练说我是对的,他是错的,让他按照我的动作改,但他一点也不改,以后,我与他摔跤,赢面越来越大,后来发展到摔十次可以赢下七到八次。他比我重十公斤,参加比赛比我高三个级别,应该每一次都赢过我,但他却不承认这个明显的事实,只是嘴上说我摔得好,私下里并不改动作,直至我离队,他一直没能摔过我。这件事让我非常不解,明明他改一改动作,就能轻松地赢我,为何他就是不改呢?况且他很好胜,总想赢,甚至比我还想赢。最令我不解的是,最终他宁可承认我比他摔得好,却不承认他的动作是错的。更叫我生气的是,他最终躲着我,不爱跟我摔了,因我总是督促他改动作,他一听就烦。

赢了他一点也不叫我高兴,反倒叫我很愤怒,我后来直接叫他笨蛋,他开始听着还跟我急,我们俩打过两架,最终因打不过我,连反抗都停止了,只是不理我。每天我们尴尬地练习,他任由我一次次摔倒,到我离队时,他跟我摔十次输十次,已对跟我比赛完全没有信心。

我认为他缺乏学习能力,也就是纠错能力,他像是一部机器。

技巧

记得物理学家费曼说过,数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就是计数,古人能通过数豆子来计数,很多现代意义的数学其实质仍是数豆子,有一种方式,你可以像古人一样一颗一颗数来做计算,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你花十几年时间学习一些计算技巧,而依靠这些技巧可帮助你数得快。很多人总觉得这两件事是一样的,我认为,生而为人的智慧之一,就是能寻求某种方法,也就是提高你做某一件事的技巧,从而让你具有更好的应变能力及效率。

对于掌握那些技巧,很多人尝试过,经历了失败,心里暗中觉的非常困难,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不是设法攻克难关,而是用语言来消解那种困难,或是把那种技巧说得很无意义。我认为他们从根本上不相信自己是一个有智慧的人,他们不相信通过努力能够达成目标,他更倾向于一种孩童似的幼稚想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当他们撞到桥上以后,他们便怪运气不好,甚至能形而上到相信人生在本质上就是一种运气,他们完全地忽略了人的自由意志,其实他们真正需要的只是静下心来,花点时间及努力掌握一点技巧。

对我来讲,把生命看成是一种挑战而不是一种凑合远为合理,因这使我更加意识到我的不完美,并帮助我改进,特别是,它还能激发起我的斗志,让我感到人生被某种意义充实着,事实上,我认为那意义正是我们与环境互动的产物。

我注意到,以往每当我跟别人一起学什么充实或玩什么,而别人很不认真时,我都会生气,在我看来,虽然在过程中遇到那些困难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克服那些困难也是显而易见的,总会有方法越过那些障碍。但我发现多数人对此没有兴趣,他们越过困难多半凭运气,如果没有越过,他们多半是找各种借口,最后,当他们退无可退的时候,便对那件事失去兴趣了,总之,他们会把对自己的失望投射到他们所从事的事情上。『在线书库』『经典书库』

难事

在生活中我也发现,凡是在一件一般所谓的“难事”上成功过的人,很容易在别的难事上再获得成功。而绝大多数人,是那种从未在任何一件“难事”上成功的人,其实他们只需努力一次便可改变整个情况。

我认为,他们陷入了一种悖论,他们不肯改正自己的错误,而把自己的失败投射到外在的事物当中,他们认为所有的一切都是失败,他们从未想到,当他们成功了,人生便会展现出另外一种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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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应雯:贴地快感

作者:欧阳应雯

广东话里有这么一句话形容自己处于糟糕透顶状态,叫做“衰到贴地”。

也因为香港基本上已经没有什么泥土没有什么大自然,贴地也就是贴近柏油马路,贴近水泥、钢筋和玻璃。

我刚刚经历了活在香港这么多年来最贴地的一种状态,但还好,还不衰。

我坐在老友pokit后面,第一次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地绕了香港岛半个圈。因为他有个小肚腩,也浑身臭汗,我没有像一般坐在他车后的众多小女友一样从他腰后伸手缠着他屈身贴着他,我只牢牢地抓着还算舒服的座垫下的缝隙,戴着那个相对我的大头来说实在有点小的头盔,自己保重自己。除了刚上路的一两分钟实在有点胆怯,若有路人经过,隔着头盔也看得出我在咬牙切齿,但当摩托离开中环经过湾仔全速走上东区走廊,我已经算是豁出去了。

虽然未敢于一路向人向树向天挥手,但已经可以单手持着相机沿途乱拍,一路拍我一路在想,如果给我年轻二十年,说不定我也会变成一个摩托骑士,一个早午晚都会骑着摩托车在香港九龙新界四处觅食的骑士。

曾经企图积极地向路过香港的朋友介绍香港,但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真正好介绍的,唯有吃,还可以。

摩托车其实是跟车仔面是没有亲戚关系的,但骑着摩托车去吃车仔面,也总算一件无中生有的过瘾事。

从香港东岛莦箕湾闹市东大街的吕仔记,迟到东南海岸石澳沙滩旁的**面档(吃完竟然没有看名字就跑了),再翻山过隧道回到铜锣湾的荣记粉面,最后以湾仔车仔面之家做终点站——我发誓我这过去的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密集的在一个半小时里吃四碗面,而且要在杂七杂八的猪皮、猪红、韭菜、萝卜、咖喱鱼蛋、鱿鱼、猪杂、牛杂、切片香肠、卤水鸡翅尖、冬菇、蟹柳、油豆腐、青菜等等配料当中自行挑选搭配自家合适口味,还得决定究竟吃的“主食”是油面、河粉、米粉、粉丝,还是乌冬——这种打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就出道的百分之三香港车仔面,开始的时候是非法流动小贩推着简陋的木头车上街卖面,为贫苦草根阶级填报肚皮,一角钱一团可粗可细的蛋面,再加二三角钱添些配料,围住面档,人人一个碗口磨损崩裂的公鸡碗在手,三拔两拨尽快解决,唯恐小贩管理队不知从那个地里钻出来,面档住人匆忙“走鬼”,剩下一群食客站在街头,拿着迟到一半的车仔面,不知如何是好。

这从来就属于社会贫苦草根的,注定是小流氓古惑仔的,注定高攀不起云吞面鱼蛋粉牛腩河等等高贵亲戚的最最贴地的车仔面,和我们这代香港人一同成长。即使现在已经被政府策略性地净化,车仔面档从街头慢慢转移入正式店铺,但车仔面倒也没有因此而“文化”起来,还是相对的便宜,多选择,快,自有其混杂无章的口味,这也正是我理解并认同的最贴地的香港市井核心价值。

车在人在,一日有摩托车,一日有车仔面,一日有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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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给你一些不给一些

到打开电脑;我还在纠结这篇文章的观点,浪子到底该不该回头,在这个尴尬的年龄段,我不知道自己该继续坚持,还是向这个世界妥协。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爱浪子,爱他们满不在乎,爱他们颠沛流离,爱他们的简单,甚至粗暴,爱他们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你面前,又从来不告别就回过头去。也许这还不够,你还爱他们是穷小子,爱他们去没有卫生许可证的路边摊,即便只是一碗车仔面都浪漫的要死。最先让我想到这个形象的就是《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饰演的阿华,那个叼着烟,骑着摩托车的浪子。那个有情有义却终难回头的浪子。

在我们年少的记忆里,某个盛夏的盛夏,似乎都会有这么一段想起来就不知所措的爱情,就像电影里吴倩莲饰演的十七岁的jojo,天真执着,义无反顾,眉眼之间都透着一股子倔强。他们的相遇本来就是天雷地火,她是他逃离抢劫现场时的人质,又在匪伴面前豁出命去英雄救美,这大概是我能想象到的最让人心跳加快的相遇了。而jojo也以最快速度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不仅没有指认阿华,还迅速地爱上了他。为他撒谎夜逃,煲汤打扫,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地爬上了车顶与人飙车,所有一切都是这位千金大小姐一辈子没有做过的事情,这大概就是爱情的力量吧。一切都是甘愿,不管他是警察还是罪犯,也不管他跟什么样的人在一起,总之跟他的一切和与他有关的一切都是好的,连他周围的空气都是甜的。然而结局并不如人意,阿华最终死在自己的江湖路上,而jojo拖着婚纱狂奔在午夜的街头,她的这个浪子,再也回不了头了。

但现在想来,也许这才是最好的结局。当浪子回头,年复一年,渐渐有了中年人的肚腩,和连天的抱怨,有了这个年代司空见惯的小三小四们……不在骄傲,不在盛气凌人,取而代之的是家长里短和世俗琐碎,他们终将在阶级矛盾里分道扬镳。这样的结局不止令人伤心,更让人觉得可悲。爱情从来就只是那么一下子,兵荒马乱的一下子,过了也就过了。电影里的他们却用一场悲剧将这份停留在顶峰的爱情永远保留了下来。

回想香港同时期电影的另一个浪子经典,大概就是《阿郎的故事》了。然而,浪子回头,佳人不在。他独自忍受着老板的苛刻在工地做苦工,只为供儿子念书,虽然电影把两人脏乱差的生活描绘的轻松情趣,但还是难掩那份辛酸。尤其是遇到他从国外回来的佳人之后,对比之下更是一人一世界。他不再是她崇拜爱慕的那个骄傲的浪子了,他依然痞气,却多了一份维诺,最重要的是他还是个穷小子,而她却不能一辈子都吃路边摊。现实让人难堪,当他要寻回当年的骄傲,再次骑上摩托车时,却付出了永远的代价。

然而电影终归是电影,我们终究要回到现实生活里的。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女人终其一生所追寻的。是浪子么?那场情海深波的记忆留给盛夏足矣,热情过后的人间烟火才是真正的生活。浪子也许只适合谈恋爱,至于生活,还是交给稳重又顾家的男人吧。

但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坐在家用旅行车里,身边是开始永远不超过七十码的老公,当罗大佑再次唱起《追梦人》时,我还是会怀念那些坐在摩托车后座的日子,怀念那个把唯一的头盔留给我的你。但仅仅也只是怀念罢了,而且是偶尔怀念。

突然想起奶茶刘若英在给陈升写的新书写的序里,有这样一段细节:

大多数人都只看见你放荡不羁,自我中心。这我倒可以帮你澄清。如果你真只是他们想的那样,你不会十数年孜孜不倦,笔耕写歌。如果你真是那样的,不可能长久维持平静而甜美的家庭生活。想起有一天你喝醉了,我开着车送你跟箫言中回家,途中,你突然惊醒大叫,要言中去便利商店买两颗茶叶蛋跟一个三明治。言中问你:“阿升,你还吃得下吗?”你迷蒙中回答:“夫人交代,买回去给儿子的早餐。”那个倜傥潇洒的陈升不见了,这一个陈升有些扫兴,但这才是你最应该引以为傲的陈升!

这一段描写突然让我明白,最上乘的男人应该是浪子、才子,和凡夫俗子的结合体,只是这样的男人实在太少了,如果你还要求彼此爱慕,这样的几率更是微乎其微。所以我在文章开头时的疑虑不再,把最后的青春野掉,把最后的浪子甩掉,我亲爱的七十码,我们一起安分地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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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朝辉:摩托日记

最近几年,我也玩起来复古风潮,重新喜欢上小时候曾经喜欢的摩托车。

小时候我的爱好比较简单,热爱一切关于速度的东西,骑过摩托车也骑过家里养的一切能骑的宠物,包括狗。我9岁才上学,此前一直游荡,没上过幼儿园,以后也没怎么勤奋过,初中时最喜欢睡觉,当然还有摩托车,最痛恨什么“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之类的警句,我庆幸我他妈的少壮时期的毫不起眼的宝贵的快乐时光不是为将来的成功而苦苦奋斗耗光的,我始终在享受生命而不是在使用,哪怕是小生命,直到现在我对小时候没有享受过的优质睡眠还耿耿于怀。

小时候我亲眼见过的好车是本田vt250,设计风格属于哪时候最前卫的流线型,40马力的双缸水冷四冲程发动机,走起来咚咚咚的,很酷,每次遇到它时恰恰都是我骑着自行车的时候,我的直接反应时拧右车把,狂蹬,自然是追不上的。后来接到上逐渐多了一些两冲程的踏板车,跑起来咩咩咩的,不酷,香港人管它叫绵羊。

我心目中的摩托车不是绵羊,不仅因为绵羊不苦,而且因为它跑步快。“酷”不是产品固有的东西,而是存在于人们对它的态度之中,小时候我要的酷不是单缸双缸或四缸,而是人群对摩托车的看法,既要最流线的设计和最快的速度,也要被同伴羡慕的同时让父母觉得不可思议。

由于摩托车代表着危险也速度,所以被父母列为头号禁品,加上周围时有事故发生,我没有任何叛逆之力。摩托车危险吗?最近看了一则报道,美国社保部门统计:2008年美国境内的摩托车车祸死亡人数是3237人,低于其他地面交通工具,而这一年,美国境内被驴踢死的人数超过2000。

我记忆中的摩托车不快,那是邻居家有台50cc的小摩托车,每天中午都停在楼下。这台车没有设计电源钥匙,踹两脚就能启动引擎,这种功能用现在的说法是“无钥匙启动”,它似乎是为我设计的,因为我常常能在邻居午睡之时,不用钥匙就能骑着跑不快的小摩托飞奔十几公里,永远一个人,做贼般走向孤独,然后再主人睡醒之前安全返回。那一年,我12岁。

我的青春期则是伴随这港产片的成熟期度过的,当年有两部摩托车电影,算是小叛逆们的集体烙印,一部是陈木胜导演的《天若有情》,另一部是杜琪峰导演的《阿郎的故事》。

这是两部近似于“青春残酷物语”的电影,以一种最接近成长的本质的真实形式,充满了暴力、热泪、过错、遗憾、希望和绝望的姿态,因为青春期成长本身的不完美,香港社会的种种尖锐的矛盾隐忍在谦恭的社会表情之下,给香港的青少年创造了太多隐形的堕落氛围与条件,而这些,最重要的道具就是摩托车。

《天若有情》中的刘德华正当年,有着不用修饰的青春,他绑架了富家女吴倩莲,接下来很套路般的产生了一段生死恋情,这段跨越生死、门第及俗规的爱情,浸润在婚纱、狂风、鲜血和两冲程摩托车尖锐的排气声浪中。

刘德华骑的是suzukirg500,这是一部车重仅154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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