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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我们的行走路线上,很可以看出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大体状况。这是80年代后期的南方沿海,一片沸腾的土地。这里正在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全球各大新闻社争相报道,有预言说,下个世纪的经济重心将转向中国。这绝不是空话,有数据为证。关于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经济增长指数,出口量……都有连篇累牍的报道。
而我记得的就是跟随着阿姐,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走过。在离开她以后的日子里,我常常梦见自己背着行囊,走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我茫然极了,不知道要去哪里。况且我身无分文,得忍饥挨饿。身边的人走丢了,可我并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任是怎样想也想不起来。我在煌煌的太阳底下坐下来,泪水打湿了脸颊。
这几乎成了我永恒的梦境。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竟如此伤感,事实不是这样子的。事实上我们很快乐,我坚定地跟着她走。在1986—1989两年多时间里,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错事。我不后悔,虽然我们常吵架,可是吵完以后又上路了。而且,那两年我们挥霍无度,用阿姐的话说,是“大把大把地花钱,大口大口地吃肉”。
现在我对于那段时光的回忆,首先就是火车站。火车站的候车大厅或者出站口。出站口外的红铁护栏。青白或者烈日下的天。一对男女走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他们衣着摩登,表情恬淡自然,你很容易就把他们与周遭的环境区别开来。你也许会着意看他们两眼,心思稍稍动了一下。
你也许会猜他们的身份,这是枉然的。仅从衣着上看,他们是有钱人,在过上等生活,且很有修养。底下你也许会猜他们的关系,女的看不出年纪来,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男的几乎还是个孩子——肯定是个孩子,但是一双眼睛冷峻而木然,你也可以认为这是审慎。
只能认为这是一对姐弟,如果年龄差距再大一些,有可能是母子;再小一些,则可能是夫妻。总而言之,他们看上去很相爱,女的挽上男的胳膊,低声说着什么,笑了笑,很是亲密无间。
多年来,我一直记着这样的画面:一个少年跟着他的女人,走出火车站。那一瞬,出站口的风扑面而来;在他们的周围,是第一次进城的农民工,身穿劣质西服的小推销员,镶着金牙的暴发户,艳装的暗娼,朴素的知识分子……还有许多不明身份、神情暧昧的陌生人。——这是80年代末期的中国:巨幅广告牌,骑自行车下班的人群,汽车的噪声和尾气,正在崛起的高楼……这个少年就走在这其中,消消停停地随便看看。他不太去注意什么,因为他在恋爱。他并不知道,他走进的是一个高速运转的时代,他和他的爱情、他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群是构成这个时代最形象贴切的一部分。
有一件事我必须说一下,这就是阿姐的工作。事实上,这工作在我们来广州的途中就开始了。车过天津的时候,阿姐稍事休息,开始和我闲聊。只三两句话,我就知道她意不在聊天,而是在扯谎。她说的是,到广州以后她的日程安排。先护送我回家,顺便看望一下我的父母,即她的姑父姑母,看他们能否托一下关系,因为她手里有一笔木材生意要做;当然了,她纯粹是帮朋友忙。
“你不懂,”她对我说,“我在机关,根本没有可能去做生意。想想真是心不甘,整个一清水衙门。哼,说起来倒是好听,是在部里工作。有个鬼用!一星点好处也沾不着。这些年,经我手发财的人不知有多少个,自己却只能拿一份死工资,你说这心态能平衡吗?——也不是没想过下海,可当真要丢掉这份铁饭碗,又不是我这种性格的人能做得出的。”她摇了摇头,“唉”一声叹道:“这难道就是时代的困惑吗?”说完苦涩地笑。
“早几年下海的人都发了,像张小军。——你还记得吗?常去我们家的,你小时候见过,长着络腮胡子,你还叫过他小军叔叔。把一家人都乐坏了。”说完送一个眼风过来,示意我说话。
对于这个莫须有的小军叔叔,我只能说我记得,印象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人,常来家里玩的,追过她。“他是你的同学吧?可看上去真显老——”
“你不懂。”她笑道,暗里感激地踢了我一脚。“他只比我大两岁,都是那胡子害的。现在他可是百万资产。”
我说,他是做什么生意的。
什么生意都做。先是卖服装,后来又和人合伙开饭店,现在深圳开一家贸易商行。说是贸易商行,她笑道,我看也是个幌子,当真做什么就不知道了。
我说,倒空卖空?
她抿嘴一乐道,没准。这次有空倒是要见见他,估计又得挨骂,什么“舍不得孩子打不着狼。都什么年代了”这一类的话,我听都听烦了。——她把手一扬。
话说到此,我大概理出个头绪来了。她是大学毕业,现在外经贸部工作,出身世家,关系直通中央。这次她是护送我回广州,我父亲是广州市委秘书长,母亲在物资局工作。我是来北京过暑假的。
我只能认为,这时的阿姐已经完全进入角色了。她话不多,神情极为斯文,虽身处高职,出身显赫,可看不出半点炫耀之意。她有苦楚,还有这个年纪的女人一点天真烂漫的想法。唔,也许她容易受骗。首先,她在火车上就不应该暴露身份,这样会被人利用。她会栽跟头的
。
我躺下来,拿手枕着头,很注意去打量一下对床男人的反应。显然,阿姐的这些话是说给他听的。他也确实在听,架着腿,把一张报纸翻来覆去地看得簌簌直响。他大约三十六七岁,戴着眼镜,格子衬衫牛仔裤,然而气质上我更相信他是个港商。看上去是有些阅历了,一副精明世故的样子。很含蓄,而且谨慎。也许这是他第一次来大陆,看看投资环境,找找机会。
我忘了他们是怎么搭上话的。两天后我们走出火车站时,他们已谈成了一笔生意。在阿姐没能轻易拿到他包的情况下,他们交换了名片。(阿姐预备了各式各样的名片和身份证。她曾经告诉过我,这次她南下想做一番大事业。)
第二天下午,他们又约见面,是在中国大饭店。阿姐笑道,他要和我谈投资。她弯下腰朝镜子拍拍脸颊道,唔,这听起来不错。也许我会答应他,给他找几个下家,收取——广东话叫做佣金。或者拉几笔业务来,我拿提成。看起来,我们开了个好头。她拍拍我的肩膀道,祝我好运吧,小伙子。起身欲走。
我叫住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应该放心她,这么多年来跌打滚爬惯了的,什么场面不能应付?可这是异地他乡,她的第一次。我想跟她一起去。
她站下来,脸色郑重地说,你不能去。第一,只会添麻烦;第二,不都说好了吗?这是我的工作,我不想让你掺和我的工作,这是规矩。
而我要说的是,在跟随她的两年多时间里,我确实没能破坏这规矩。她不允许。我是她身后的小男人。吃她的饭,花她的钱。后来我们在广州租房而居,她出去“工作”了,我便上街逛逛,打打桌球,看看闲景。天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无聊,我郁闷至极,闲得骨头都散了。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我是个二流子,无赖,吃软饭的无用的家伙。有一阵子,我想去打工。这个阿姐倒是赞成的,她考虑到了我的自尊心,也想锻造我自食其力的能力。
她常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养你是应该的。可总有一天你会长大成人,那时候你就得养活自己,不管有多辛苦。
就这样,我在麦当劳做过三个月的收银员,又在一家合资企业做过业务员。在广州近两年时间里,我跑过推销,做过宣传员,也就是散发广告传单的。当我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广州的大街小巷,偶尔吹吹口哨,掉头看看姑娘,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为工作而工作,没什么压力。挣钱于我来说纯粹是为了挣面子。某一瞬间,我可以忘掉很多忧愁,不再为一个女人去担惊受怕,不再想她的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不再有羞耻心……这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
这是我在广州的另一种生活。事实上,正是这样的生活为我以后做了铺垫,它让我变成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能吃苦。这是阿姐带给我生活的积极性的一面。
而且我开始攒钱了,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阿姐不攒钱,我们两个人中必须有一个人得学会过日子。每月我抽取工资的一部分,还有她给我的零花钱一并存在银行,和她一起出门,我总是抢先埋单。我的这种做派虽有点孩子气,慢慢地她也接受了,并且很愉快。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送她礼物的事。那是我十七岁那年,用平生挣的第一份工资买的。我去商店挑了一只戒指,五百多块钱,这是我能付得起的最昂贵的价钱了。我想象着自己送她礼物时的情景,很慢很慢地替她戴上戒指,眼睛并不看她,说道,戴了我的戒指,以后可就是我的人了。虽是笑着说的,可是很认真。或者单膝下脆,就像电影里的那样,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向她求婚。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我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太傻,也不合适。那天晚上回家时,我只是把戒指盒放在床头柜上,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是给你的。我想我脸稍稍红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送女人礼物,我不知道是否合适,太轻抑或太重?我没有经验。后来我又掘宝似的从纸袋里掏出别的东西,那是我给自己买的剃须刀,给家里买的牙膏牙刷,还有洗涤剂,当最后我把一包卫生巾拿出来时,她大笑了。
我也笑了,解释道,临时想起来的,日子就在这两天吧,怕万一……她一下子抱住我。似乎隔了很长时间,她把嘴唇贴在我耳边说,我很喜欢。钱都花光了吧?
我点头,很骄傲。我十七岁了,能挣钱了,能任性去买很多东西,并有快感。而我的同龄人用的还是家长的钱呢。
阿姐并不是每天都去“工作”,很多时候她闲滞在家,养养花睡睡觉,收拾一下屋子。晚上我下班回家了,见她在厨房里忙碌,满屋子的油烟,遮得灯光也暗淡了许多。我凑上前去像狗一样地嗅了嗅。这是我的幸福时光。
我的工作之所以时断时续,还是因为我上过两次美术班,这是阿姐给报的名。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第一次是广州美院的暑假班,第二次是她从报纸上看来的一幅招生广告。我学了有半年多,也没能坚持下去。我想主要是心态变了,我沉不下来,很浮躁。更重要的一点是,学画得花很多钱。她确实有钱,可这是她的钱,不是我父亲的,我想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第三部太岁头上动土
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香港人的事还没有结束。我没能参加他们的谈判,我对其中的细节一无所知,我也不知道阿姐怎样博取了他的好感和信任,怎样扯谎又不担心谎言被拆穿,这确实需要技术。后来他们又见过几次面,那阵子,阿姐似乎特别地忙碌,她竟开始找门面房,还去工商局打听办营业执照的事。这听起来确实可笑,她跟我说起时,自己也乐不可支。我只佩服她的胆量,她怎么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事实上,这是我所见过的阿姐最沉得住气的一场骗局。那个香港人答应给她投资,大约三个月后,他汇十万港币进她的账户,作为第一笔资金注入。如果阿姐再耐心一点的话,她还会等来第二笔,第三笔,可是没有。她是个见好就收的人,这十万块钱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相对于以前的小本经营,这是一笔巨款,而这仅仅才是开始。
就这样,这个化名叫做钱菲菲的女人有一天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了,那个香港人将死无对证。如果他想起诉的话,他会发现,连那张营业执照也是假的。
我还记得她第一天拿到这笔钱时的情景。是在晚饭后,她推开碗筷就要走进卧室时,突然站住了,把手搭在门框上,悠悠地说了句,今天我挣了一点小钱。是那个香港人的。
我抬头看她,噢了一声道,多少钱?
她说,不多。就十几万。
我愣了一下。她俯身大笑,算是达到了预期效果。这方面,你得承认她是孩子气的,她很天真。那天晚上她确实烂漫至极,她抱住我又是叫又是笑,又是亲。她说,我忍了很长时间没告诉你,都快憋死了。
她把我拉到客厅里,盘腿坐下来,就地开始数钱。她不是一沓一沓地数,而是一张一张地数,一五,一十,三五,二十……她笑了,俯身躺下来,做了个拿钱抵住下颏儿的造型。她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哩。
我知道这话不准确,她一定见过。可她愿意这么说,就让她说吧。她找不到更好的表达快乐的方式了。她和我商量这笔钱的用途,我知道这只是她的虚招;她未尝不想存留一部分钱,有计划去生活。可在金钱上她一向信马由缰惯了的,只消到百货店走一遭,一切就由不得她了。
她从不吝惜钱财,因为她没有明天。有时我觉得她是病态的,可是立马又会为她辩护,她只是比别人更沉迷于钱罢了,这没什么错。纵然,她的钱来得容易了些,可是她也付出了风险。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事。如果有一天她一宿未归,我就得去公安局问问,或者等人来领我去荒郊野岭认尸。
有一次,我们因事外出,走至广州站附近的天桥时,看见一对盲人祖孙在卖唱,老人八十多岁的样子,穿着破旧绒衣,一张雕刻时光的脸,瘦削,败落。他拉得一手好二胡,幽怨悲怆的琴声在晴空的天底下像是一个孩子在哭泣。他一旁的小孙女十岁光景吧,拖着鼻涕,双手交握放在胸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从那脆生生的喉咙里唱出的竟是《小寡妇哭坟》。
这场景里不知有什么东西打动了阿姐,她立在一旁听了很久。是冬天,刚下过一场雨,新晴的天气,然而空气清寒凛冽,使人鼻子一阵阵发酸。天桥上的一汪积水还未干,从这汪积水里
能看见蓝天,枯树的剪影,卖唱的小姑娘和她的瞎爷爷……还有我的阿姐。她看上去那么傻,不时有行人从她身边走过,冷漠地扭头看看她,又看看对面的祖孙俩,裹紧衣衫像风一样
地跑过了。
阿姐数出钱让我送过去,自己也跟过来说,老爷爷,你拉得一手好琴呀。又顺手摸摸小姑娘的脸颊道,冷不冷?小姑娘摇摇头。她蹲下身来替小姑娘拉拉衣袂,从皮包里又抽出两百块钱道,喏,这钱是阿姨给你买新衣裳的,你歌唱得好,可是记住,以后别唱《小寡妇哭坟》了。
我们离开的时候,天色已近傍晚。阿姐裹紧风衣只是一个人走着,异常地沉默。遍地的黄叶,风一吹,漫天飞舞。后来她常常想起这天傍晚,一对祖孙俩。爷爷是个瞎子,小姑娘有副好嗓子。她不能忘记那个十岁女孩的蓝花布袄,穿得邋遢,破棉絮从衣袖里探出头来。
这是80年代末的中国,贫富不均现象已初显端倪。广州站附近,一面是拔地而起的高楼。西装革履的商人。各类外资企业像蚂蚁一样纷纷进驻中国。据说这里每天都要诞生一个百万
富翁。另一方面,穷人们出来讨饭了,就此形成数以万计的乞丐群,俗称丐帮的,有组织和严密的管理。
阿姐见不得穷人,她自己也不能解释这是为什么。看见他们,她总会想起自己。她说,我本来没觉得自己是在犯罪,我花自己的钱,我一掷千金,我又没碍着谁。可是她有愧疚感,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说,这不关你的事。这是社会。她笑道,你别跟我说这些,我不懂。想了一会儿又说道,真奇怪,我竟良心未泯。我在其他方面倒没什么良心,你说是不是?
我点头不语。这方面她确实头脑简单,太过轻信。事实上,类似盲人祖孙的事发生过多起,每次她都出手大方,这个我不反对,我反对的是她对这件事混沌不清的态度。我不是没告诉过她,丐帮是一个机构,你给穷人的钱,最后穷人是拿不到的,他得上交。就是这样,你帮不了他们。
她说,这不是帮,谁也帮不了谁。再说了,他们不是乞丐,他们是卖艺的。她摇摇头,不再说下去了,隔了一会儿嘟囔道,反正我这也是不义之财,就当是劫富济贫吧。
还有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