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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3-屠宰场之舞  :侯孝贤推荐给梁朝伟的名家-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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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贩卖色情刊物?”    
    “安德烈奥蒂没告诉你?”    
    “他只告诉我犯罪条款。”    
    “唉,如果他肯再挖深一点,还可以发现更多细节。我记得很清楚,一九八五年的十月,时代广场有一个很大的扫黄行动。那是选举前夕,市长希望看起来天下太平。我在想,不知道新选出来的市长是什么样的人。”    
    “我才不想干他那份差使。”    
    “哦。耶稣基督,要是让我选择当市长还是把自己勒死,我一定会说:‘快把绳子给我吧。’好了,言归正传,在那次行动中,他们清查所有店面,逮捕所有店员,搬走所有的色情杂志,甚至还为此召开联合记者会。少数几个人在牢里蹲了一夜,那件事就算结束,所有案子也都撤销了。”    
    “而且连色情杂志都物归原主了。”    
    他大笑,“还有一大堆放在哪个不知名的仓库里呢。我看哪,就算到二十三世纪也没人会发现它们。当然啦,其中有一些被选回去增加警员们的闺房乐趣了。”    
    “真让人震惊。”    
    “对,我就知道你会有这反应。不,我不认为他们会归还被查抄的物品。前几天我们局里抓到一个街头毒贩,把他关起来,他老兄居然装腔作势问我们可不可以把毒品还给他。”    
    “少瞎扯了,乔①。”    
    “我发誓是真的。后来尼克森跟他说:‘听好,莫里斯,如果我把“东西”还给你,那我就要用侵占罪来抓你。’你知道的,尼克森只是吓他。结果那个混蛋竟然说:‘不,老兄,你不能这样做,你用什么名义抓我呢?’尼克森说你说的‘名义’是什么意思?告诉你我的名义就是我亲手把他妈的‘东西’交到你手上,又亲眼看你放进口袋里。莫里斯说不,这种罪状不会成立,没有人可以因为那样而关我,我溜得掉。你知道吗?我想他是对的。”    
    约瑟夫把那家在时代广场上,莱韦克曾经工作、被捕的店址给了我,在第八大道百老汇那一带,正好就在迪尤斯。光看门牌号码就已经知道是哪儿了,所以我也没必要亲自跑一趟。不知道他在那里工作过一天还是一年,要查是不可能的,就算有人愿意帮忙,我看谁也说不出个确切答案来。    
    我重新翻阅一遍,跷起双腿,往后靠了一会儿。当我合上双眼,脑海中又闪过了在马佩斯看到的那个男人的影像,一个慈父,温柔地抚着他孩子的头发。    
    我一定过分注意这个小动作并且把它夸大了。影片里穿黑色橡胶衣的男人到底什么长相,我一无所知。也许,那个小男孩看起来酷似影片中的少年,而我的记忆就因此被唤醒了。    
    即便是同一个人,难道凭着追查一个死掉的倒霉蛋身后快要褪色的蛛丝马迹,就能把他找到?    
    碰到他们是上星期四在拳击场中,今天都已经星期一了。如果男孩真是他儿子,整件事都是清白的,那么就算我在瞎掰。但如果不是,那一切也已经太迟了。    
    假如他决计要取那男孩的命,并让他的血渗流进地上的排水孔,现在很可能已经下手了。    
    可是为什么又要带他去看拳赛?也许他想和那个男孩共同创作一个小小的心理剧。又或者他想延长时间,慢慢等他的猎物进入情况。可能这就是为什么电影里的少年看起来一无所惧,即使是被绑上了刑台也不在乎的原因吧。    
    如果那个男孩已经死了,那么我是一点忙也帮不上,就算他仍然活着,我也一样不能为他做些什么。因为距离足以指认那个穿橡胶衣的男人还有好几光年那么远,而我进展的速度却和蜗牛一样慢。    
    截至目前为止,我所有的线索只是死人一个,而这个死人又告诉了我什么?他叫莱韦克,死后留下一盘录像带,内容是一个穿橡胶衣的男子虐杀了一个少年。莱韦克死得很惨,可能并不是死于普通的背面狙击,这种事在那个区里多得是。莱韦克在色情刊物店工作过。这在档案中查不到,他很可能做了好几年。可是格斯说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家里,不像是个有正常工作的人。    
    我从电话簿找到一个号码,接通之后,在对方的答录机里留下话,然后抄起外套直奔阿姆斯特朗酒吧。    
    我进去时,他已经坐在吧台边了。他是个身材修长的男人,蓄山羊胡,戴玳瑁框眼镜,穿棕色灯芯绒外套,手肘处缀有两块皮制补丁,吸着一支烟管弯弯曲曲的烟斗。这一身打扮如果回到他老家巴黎,坐在左岸咖啡馆里品尝一杯餐前酒,看起来会非常相称。只是他现在坐在四十七街上的酒吧里喝着加拿大苏打,就显得极不相衬。    
    “曼尼。”我说,“我刚才在你答录机里留话。”    
    “我知道。”他说,“刚进家门时答录机还在录音。你说会到这里来等我,我就直接转身出门,连外套都不用穿,因为根本还来不及脱掉,而且我住的地方离这边比较近——”    
    “所以你先到了。”    
    “正是,找个桌子坐吧?看到你真高兴,马修,总觉得见你见得不够。”    
    以前我把第九大道上吉米的酒吧当成第二个家的时候,我们两个几乎天天碰面。曼尼•;卡里奇是那里的常客,通常一待就一个多小时,有时一整晚都泡在里面。他曾在哥伦比亚广播电台(CBS)做技术人员,就住在街角。他从来不多喝,来阿姆斯特朗是为了要解决三餐或是喝杯啤酒什么的,更重要的是,来这里找人聊天。    
    坐定之后,我叫了咖啡和汉堡,然后便开始互相问候近况。他告诉我他退休了,我说我听说了这个消息。    
    “工作量还是和退休前一样多,都是自由接活。有时帮以前的雇主做,有时替任何愿意雇用我的人。要接多少工作都行,同时又可以按月领退休金。”    
    “说到CBS——”我说。    
    “我们说到CBS了吗?”    
    “呃,我们现在就说。我跟你打听一个人,几年前你可能认识,他在那里工作过三年,一九八二年秋天离职的。”    
    他从嘴里取下烟斗,点点头,说:“阿诺德•;莱韦克。他终于还是跟你联络上了,我还怀疑他会不会打那通电话呢。你干嘛一副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模样?”    
    “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你的意思是他没有打电话给你,但为什么——”    
    “你先说他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    
    “因为那时他需要一个私人侦探。我在一次拍摄工作中遇到他,呃,这已经是六个月前的事了。”    
    我心想,应该还要再久一些。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提起来的,他问我能不能推荐一个私人侦探给他,我不确定他是不是这么说的。我告诉他,我认识一个人以前是干警察的,就住附近。然后我报出你的名字,又说一时没有你的电话号码,只知道你住西北旅馆。你现在还住那儿吗?”    
    “是的。”    
    “你还做那一行吧,我把你的名字给了别人没问题吧?”    
    “当然没问题。”我说,“感谢还来不及,不过他始终没给我打电话。”    
    “是吗?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马修,我确定几乎已经过了六个月,如果到现在他都还没有给你什么消息,我看你也别指望了。”    
    “放心,我不会。”我说,“而且,我敢说一定超过六个月了,因为去年五月他就死掉了。”    
    “你说什么?他死了?”他说,“他还年轻,虽然太胖了一点,也不至于如此啊。”他喝了一口啤酒,“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被杀了。”    
    “天哪。他怎么被杀的?”    
    “很明显是被人袭击致死的。”    
    “什么很明显,我看事情另有蹊跷。”    
    “反正被人击杀这事本身的疑点就很多,可是警方并没有怀疑其他原因。莱韦克的死跟我在手上办的案子有关联,或至少有一点可能性。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私人侦探?”    
    “他没有说。”他皱皱眉头,“我跟他并不是很熟。刚进CBS时,他既年轻又热诚,职位是技术助理,属于摄影小组的一员,他在CBS并没待太久。”    
    “一年吗?”    
    “按我说还不到三年。”    
    “他为什么不做了?”    
    他扯着他的山羊胡子,“依我判断是公司要他走的。”    
    “你记不记得是什么原因?”    
    “一开始我不知道,不过照英国人的讲法是,他已经留下了污点。这个年轻人实在不怎么样,他长得像个发育过剩的呆子。这种字眼我很少用,但他就是那个样子,而且好像还有一些个人卫生方面的毛病。比如说隔很久才刮一次胡子,或是两三天也不换套干净衣服,长的又胖。有些人也跟他一样胖,还是可以照常工作,至于阿诺德,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后来他就一直打零工?”    
    “嗯,至少最后一次遇到他时他还是。我自己也有好些年都到处兼差,可是我们只一起工作过一次。我想他大概混得还不错,起码外表看起来他可没少吃一餐。”    
    “他在时代广场的色情刊物店做过店员。”    
    “你知道吗?”他说,“这一点我相信,那种工作挺适合他的。我总觉得他这人有一点邪门,有一点颓废,又有一点要死不活的。我可以想象,某个人偷偷摸摸进了那家店,和站在柜台后面的阿诺德搭讪,一边搓着手,一边给你一个狡猾的眼神——”    
    他突然打住。“老天,那个人都死了,看看我还这么缺德说人家。”他划了一根火柴,重新点燃手上的烟斗。“我把他说得活像是在邪恶的实验室里帮忙创造科学怪人的助手一样。嘿,其实他还真适合。正如我圣洁的母亲忠告我的,人们总是肆无惮忌地批评死人,因为他们没办法回嘴。”


《屠宰场之舞》第三部分第三十二节

    “嘿,这件事情有一点邪门。”伊莱恩说,“他在跟你取得联络之前便死于非命,然后又死不瞑目地从坟墓里爬出来向你告阴状。”    
    “你怎么这么说?”    
    “不然怎么解释呢?他死的时候房里留一盘录像带,被房东太太连同其他的一起拿去卖掉——”    
    “她只是个管理员而已。”    
    “她把带子卖给录像带店,又有人从店里租走那盘带子,接着找上了你,这和我刚才那个邪门的说法又有什么差别?”    
    “我、曼尼、莱韦克、威尔•;哈伯曼还有录像带店,全都住这附近,这就像把针丢进一小堆干草堆里,范围缩小了很多。”    
    “嗯。你怎么解释这种巧合?上帝冥冥中安排了一切?”    
    “是有人这么说。”    
    在阿姆斯特朗跟曼尼道别之后,我打了一通电话给伊莱恩。她说好像要感冒了,一整天都没力气,全身酸痛,还直打喷嚏。“那些可恶的细菌们,鬼鬼祟祟的。”她只有吃大量的维生素C和喝热柠檬水。    
    “你觉得莱韦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整件事情中他到底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我想他应该是摄影师。拍那种影片,一定还得有第四个人。它不像那种家庭录像带,只要把摄影机固定好走到前面表演就行了。影片中的摄影机是移动的。此外,焦距还推近拉远,还有很多时候他们两人都同时出现在镜头内,摄影机还同时四处动以便拍到所有动作。”    
    “我倒没注意,当时我被发生的惨剧吓呆了。”    
    “你只看过一遍,我后来又多看了两遍。”    
    “所以精彩的部分你都没错过。”    
    “莱韦克有摄影背景。他曾经在广播公司做了三年小职员,后来独立接些案子,又到时代广场的一间色情刊物店当店员,还在科克竞选市长期间的一次扫黄行动中被捕。如果你要找人拍色情电影的话,他应该是合理的人选。”    
    “可是你会让他把你杀人的过程拍下来?”    
    “也许他们付费很高,不需要顾虑这一点。或者说,这并不是预谋的。一开始他们只想让那个孩子受点罪,但是没料到后来他们干红了眼。这并不重要,反正那个孩子是死了,片子也拍了。”    
    “而且他还把它录在另一盘录像带里。”    
    “应该说是把它‘藏’在一盘带子里。根据赫塔•;艾根的说法,公寓里的录像带全部都卖给了菲尔•;菲尔丁。但是这话说不通,从事这种工作的人,手边一定会有一些有别于出租电影的录像带。他是一个对老片特别着迷的电影狂,所以一定常常从电视上录东西,他自己的一些作品或色情电影应该也有备份。此外,他手上应该还有许多空白录像带,以备不时之需。”    
    “你认为她说谎?”    
    “不,没有。我在想当他曝尸在西四十九街的小巷中体温逐渐冷却时,有人曾到他哥伦比亚大道的住处去过。他的手表、皮夹都不见了,看起来像是遭人抢劫,可是他的钥匙也不见了。我想杀他的人一定把钥匙拿走,到他公寓里把不是出租电影的录像带拿走了。”    
    “他们为什么不干脆全都搬走呢?”    
    “也许他们不想看《马耳他之鹰》的三个版本。那些没贴标签的和自制录像带大概已经多得搬不动了吧。明明不是你想要的东西,干嘛花力气去搬?”    
    “他们要找的东西就是被我们看到的那一盘吧。”    
    “嗯,也许他还替穿橡胶衣的男人拍过其他东西,而且都有拷贝。可是这一盘他却特别慎重藏起来,不仅录在出租的电影带子上,还让原来的电影先演十五分钟才开始录。如果有人快速检查这些录像带,那么他只会看到《冲锋敢死队》,然后把它扔一边去。”    
    “你那倒霉的朋友一定吓坏了,他和妻子=正在看李•;马文与其他的敢死队员冲锋陷阵,忽然间——”    
    “正是。”我说。    
    “为什么他要这么小心把那部色情电影藏起来呢?”    
    “因为他很怕,这也极可能是他问曼尼打听私人侦探的原因。”    
    “但在他打电话给你之前——”    
    “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了没。跟你通电话前我和曼尼谈过,他回去翻了去年的日历,可以确定他和莱韦克的对话是四月的第三个礼拜,因为他记得他们一起做的工作。但是莱韦克一直到五月九日才被杀。可能他还问过别人意见,或打电话给别的侦探,也可能最后他决定自己来处理这件事情。”    
    “他要怎么处理?寄匿名信威胁人家吗?”    
    “当然这是一种可能。也许他拍过的色情电影不只这一部,而他要威胁的也不是那个穿橡胶衣的,杀害他的或许另有其人,可能他想打电话给我却没有打。反正他又不是我的客户,这件凶杀案也不该我去调查。”    
    对街的大楼里有灯光闪烁。    
    我说:“穿橡胶衣的男人是谁更与我无关,我真正的工作是调查瑟曼那家伙,可是我什么正事也没干。”    
    “如果这些事情彼此有关联就好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承认。    
    “所以呢?”    
    “我可不能光指望这种巧合。”    
    她又说了一些话,然后开始打喷嚏,“希望不是流行性感冒。”    
    我说我明天会过去看她,要她继续吃维生素C、热柠檬汁,她说她会,虽然实际上她一点也不相信那些东西会有什么用。    
    我坐在那儿,对着窗外发呆。那天晚上天气逐渐变冷,有下雪的可能。我拿起《新门刑案日志》来读,有一个叫迪克•;特平的人,专干拦路抢劫的勾当,令人费解的是,在那时代他居然是个传奇人物。    
    八点差一刻,我打了几个电话试着联络加林德兹,他是个年轻画家,专为警方画人像。我和伊莱恩曾去找他,试图描绘出那个恐吓要杀掉我们的人。我告诉他有点事想请他花个一两个钟头帮忙,他说上午比较有空,于是我们便约好上午十点在西北旅馆大厅见。    
    八点半我到圣保罗参加聚会,结束后便直接回家。我以为今晚可以早点上床睡觉,可是却一坐坐了几个钟头。我读了几则割喉杀人事件,嫌犯都被处以绞刑。然后我便把书放下,直愣愣地瞪着窗外。    
    三点钟。我终于睡了。    
    那天晚上没有下雪。    
    雷•;加林德兹准时出现在旅馆大厅。我们一起到楼上我房里坐下。他把公事包搁在床上,拿出素描簿、软芯铅笔和软橡皮擦。    
    “昨天晚上跟你聊过后,我能想象出上次你要我素描那个人的样子。你抓到他了吗?”    
    “没有。不过也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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