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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棉花糖-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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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长辈对一个小孩子。我常常会感觉好笑。但是当他在一群攻击我的人里面拙口笨舌不停地说请你们注意你们的措辞,烟灰不会是这个样子的时候,我突然笑不出来。     
    三     
    大二开始抽烟的时候,情境似乎也是如此。外语系男生最是保守传统。他们彼时除了热衷上课自习、洗衣服补袜子之外,就是在我身后对我指点摇头。为此我被剥夺许多机会,关于优秀班干、共产党员之类的前途命运。但我依然是桀骜的样子。因那个时候我以为自己一无所缺,我的世界已经全数倾倒在卓的臂弯里。     
    我一直以为如果要我选择,我宁愿要一个懂得我的会尊重我的男人,我们彼此值得无条件的信任。而关于我爱不爱他,这些倒是其次。不过幸运的是,在信任的基础上,我和卓互相深爱。非常非常的爱,我们曾经勾画好所有关于未来的蓝图,而且觉得未来就是如此。但是可惜,我们最终还是分开。     
    夜里把玩着胸前浅蓝色瓶子的时候,我会对宋说,他曾经说过和你一样的话。他对着所有人说,子晴不会是这个样子的。那是我和卓携手出席的第一个餐会,卓是学校学生会的主席,一桌子坐满的是他的同事。喝多的时候,有一个人站起来指着我说,我真的很佩服你。我们很多人听说过你,你换过很多个男人。但是今天,你依然可以站在卓的身边。我举着杯子看着他,呵呵地笑。然后我的卓,他站起来,他对着他们大声地说,子晴,不会是这个样子的。不管传言如何,我都相信她。     
    我的眼泪无声无息地掉下来。我永远不会忘记他那一天的样子。他穿着白的衬衣,他看着我的眼神,像瑞士的牛奶融化在南美洲的巧克力里。我每次把这个比喻说给承欢听的时候,她都会乐不可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用这两个地名这两种液体。但是那一天,我的脑子里只剩下这个比喻。     
    我说,宋,但是你知道吗,最后他还是离开我了,即便他自己亲口说过,子晴,不会是这个样子。     
    四     
    毕业之后,有一段心如死灰的日子。辞职,失恋,离家。生活是一个破的麻袋,磨的我血迹斑斑。搬到这个物价低廉的城市,用了烟灰这个名字。生活收缩成一个小小的网。我可以辗转的只有一张单人床。可是旧时同学的传言里,我永远烟视媚行。     
    曾曾和我义愤提及,我依然只是一边抽烟一边冷冷的笑。我说曾曾,我们并不为他们而活。但是许多夜晚,看见镜子里面自己的枯槁容颜,心脏里面会有细细碎碎的疼。我叫烟灰,因为这是一个和清白无干的词语。我对宋这么说。     
    有的时候,我会出去旅行,在我领到一笔现款之后。我讨厌陌生的城市,我讨厌北方。那些浑浊空气压的我不能呼吸。夜里的路灯一色灰蒙蒙。我总是觉得内脏沉重,很多时候想呕吐。但是我却一直在向北漂移。我想去西藏。我总把自己累的够呛。我在每一种旅行工具上都会想到死亡,尤其是那些长途的汽车,像一种缓慢并且桎梏的凌迟。在那些荒野上路过时,我会总想着跳出车窗去。我想大口大口地呼吸,在那些空旷的地点,像一尾干涸的鱼跳入水气丰沛的湖里,有大风凛冽,有雪山湖泊有云朵掠过有豆大雨点有藏的指引。     
    宋在这个时候,会沉默,然后他说,烟灰,你是个多么教人心疼的小孩子。     
    


第一部分烟灰不会是这个样子的(2)

    五     
    当然,我也需要分出时间去交际一些人群。比如去见某一个网友,返回母校去参加某一个庆典,相亲,寻觅一些兼职。我会遇见一些印象特殊的人,过一段很颓靡生活。这些是插曲。是我生活空白墙中偶尔贴上的几张意识流广告。像一件白衬衣上的口红印子,但是很多人却渐渐以为我成为一件充满夏日风情的沙滩衣。     
    我的第一次给了卓。他抱着我在床上哭泣。但是最后的最后,他冷冷的看着我,他说,谁知道这是谁的孩子。纪子晴,你自己是什么样的女人,你自己才最清楚。我怔怔地对着他,突然觉得寒冷,我几乎要认为,那个曾经高声说着子晴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卓,他早已经在某年某月死去。而面前这个男人,他不过是撒旦利用了卓的躯体。从那以后,渐渐地,在任何人的恶意怀疑里,都已经丧失了悲哀和语言。     
    后来我对着承欢说,让你自己始终是个处女,在遇见真正值得你托付的男人之前。这个小我几岁的女孩子,我怕她走上我的路。虽然在她面前,我对他人攻击不屑一顾。但是很多时候我又忍不住想告诉她,处女其实并无最大作用。不相信你的男人,他充满怀疑始终轻贱你的付出。     
    卓是我惟一的男人。但是他不相信我。所以我变成烟灰,这和清白没有任何联系。这是一个阅历无数的名字,被人揉搓吸吮被人丢弃踩灭,有耻辱的颜色,像年岁久去干涸的血。     
    六     
    日子和我的文字一样无条理的散漫下去。生活同我的个人介绍一样雷同,未曾有任何奇迹出现。我从来没有想过和宋相见。虽然有些时候,当我蹲在暮色弥漫的街道边抽烟,长发散乱,很多人拿心知肚明的眼神看我,我会对自己笑笑,我想如果宋在,他会和他们不一样。他是一个质朴的男人,有一点点固执,是这个男人世界的奇葩,因为他相信我。他知道我不会是那个样子。     
    我的身体很坏。很多早上醒过来,会看见满天的星星。也会在毫无进食后,吐出许多黄色的液体。晕眩的时候,我就会想到死亡。这是解脱。在所有虚脱时刻,我蹲在洗手间里直不起身子,我就想如果这样死去,多么快乐。宋说,烟灰,你需要被人照顾。打开你的窗户,让一个人来照顾你。     
    我想这个世界上所有外表强悍的女子都有最强烈的家的渴望。被一个人珍惜,爱护,像公主被捧在手掌心里。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很多人的邀请之后,我冷笑着转身离去。卓,让我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男人失望,又或者,我依然对他心存希望。     
    坚持不放手的,不是他,而是他代表的时光和那段澄澈的爱情。承欢,如果连爱情都能丑陋如此,那么这个世界,还有什么能被坚持。     
    我在电话里对着承欢这么说。她总是劝我忘记那个伤害过我的男人,停止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以卑微的方式等他回头。但是这是我孤注一掷的赌博,总有一些女子要为爱情为信任而生。我愿意这么等下去,等他再如当初,回到我身边,对着我说,子晴不会是这个样子的。就像我胸前的这只浅蓝许愿瓶,里面漂浮的是他的名字。我会一直戴下去,直到我终于放弃,直到我死。     
    七     
    七月份的时候,我卖出去一笔字。我终于可以前往西藏。这个世界依然残余的纯净角落,宿命召唤的地方,在禅里面我可以浑身颤抖泪流满面,天空和原野会相信我依然是个纯洁的小孩子。死亡是一次重生,摆脱这被人怀疑被人轻贱的腐烂肉体。     
    再和宋聊天的时候,我的语气已经好很多。我说,宋,我终于卖出去一笔大数目的字,手里握着的钱,够我去那个最北的地方,灵魂可以被涤洗。我抽空回去了一次母校,见过了一些往日的同窗,原来卓,他已经订婚。他在重庆成为春风得意的男人,他订婚了。他的未婚妻不是很漂亮,但是所有人都会说,漂亮有什么用,纪子晴那样,总是要水性杨花。     
    呵呵,宋,毕业时候,我们曾经说好,我要做他温柔无忧的妻子,而卓,会努力出去打拼,给我好的生活,照顾我爱护我,不会让我受苦。但是如今,他的成就已经和我无关。他的肩膀借给了另外的女子,他对我的等待终于视而不见。可是宋,我好像不是那么难过。可能我一直等待的,也不过是要一个结果,和结果的内容没有关系。宋,你是否要听听我的声音。     
    那一段时间,忙着打点自己的行李,有时候蹲着蹲着,就赶紧爬起来吞大把的止痛药剂。我终于不用每日对着电脑写字,时间分出去观赏这个我停留着的但是从未关注过的城市。这个古朴城市,憨厚廉价,在我最落魄的时候无声的收容了我。即便在它最繁华的路段,也不会因为压迫让人感觉喘不过气来。我多么喜欢这里的方言,常常听着听着就笑出来。     
    每日,会有宋的电话,他说,烟灰,告别之后是新的开始。让我来照顾你。我只是笑,没有回答。我在邮箱里看到他的样子,平头的温和的男人,难得是清瘦。穿我喜欢的白衬衣,下巴很坚毅。有那么宽的肩膀,可以头一侧,靠上去。     
    烟灰,给自己机会,也给我机会。生活会有新的一页。     
    可是宋,或许对于有的人来说,他们的生活已经不能重新开始,不是不愿意,是他们已经不能够。     
    八     
    器官的衰败由内而外。长时间的耗损已经扼杀我的未来。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病历诊断给所有疼痛一个完美诠释。我只剩下最后的一点时间。对于对限定日期的残余生命,我想我已经能够毫无怨言。总是要有一些事情来为一段时光划上句点。别离和死亡,它们都是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任何人可以逃避,亦不需要恐惧。     
    而我要起身出发,离开这里。我要去的那个地方,有高山湖泊有云朵和豆大的雨点,旷野里自由的呼吸,可以冲刷赤裸裸的灵魂,然后重生。      
    买好车票。我照例在车站的厕所里呕吐。汽油比流血更让我痛苦。我的柔软的脆弱的千疮百孔的胃。我捂着自己的胃部直起身来,然后走到路边的店铺给自己买了一块好利来的蛋糕,蓬松的柔软的芬芳的好味道。     
    车窗外面是这个城市的如星光般的灯火,往来有嘈杂的送别的人群,没有人将我挽留。     
    我轻轻地将胸口的瓶子揪下来,一并丢弃的,是所有的爱情和过往。     
    九     
    只有宋,那个坚持到现在,还说烟灰不是这个样子的宋,他是我心里的惟一温暖。信任是寒冬里的炭火,爱情却只不过是蔽体的衣衫。有了怀疑,怎么爱,都只是冷。     
    我笑着拨通他的电话,我说,宋,我要走了,如果我没有死在西藏,我会回来找你。     
    我没有给他回应的机会,迅速的关掉了手机,一切是戛然而止的句号。是需要这样一点希望,留给他人和自己。虽然会有一点点残酷。     
    汽笛拉响,流年如沿路灯光一刹而过,看着车窗上倒印的那张安静的面庞,我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第一部分我是你的棉花糖(1)

    姚亚兰/文    
    第一次承和我去喝一种西藏红酒。他告诉我,那种红酒是用青稞酿的。可是我只爱喝啤酒,用很大的杯子,倒得很满,看泡沫升起来,热闹而美丽,然后枯萎,溶化。我盯着嵌进天花板的壁灯,泛着红酒一样的颜色,缓缓把杯子里的红褐色液体注入口中,一股微凉又温暖的气息,缓缓在全身扩散。    
    和承做爱的时候我的眼前就浮现出他告诉我的有雪的高原,干松的雪一样的云朵,很近的天空,有长长翅膀的鹰,有干净坚硬的青色石头,轻盈的灵魂在飞舞在低唱。    
    带我去,带我去。我紧紧抱住承,带我去。我要去那里。    
    承唤我名字的那个中午,我正在穿越人民广场。阳光从天空倾泻下来,浸透了落地窗外高大的棕榈树,有点残黄的叶子,上面有薄薄的灰。我提着那双细跟细带子的新凉鞋,赤足踩在被太阳晒得温热的菱形地板砖上,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右脚的脚后跟已经被挤肿了,样子极其狼狈。有人在我左边喊我,小昔。我微微侧过脸,仰起头,看他的眼睛,很深邃,弯弯的,有一点点揶揄的笑意。我感到不安,垂下眼睛撇撇嘴,小声嘀咕,没见过赤足走路的吗。    
    要不要我背你回去。他说,很明显的挑衅。    
    前面麦当劳下面的2路公交车站牌。我转到他背后。语气坚决而迅速,透过空气传到自己的耳朵里,我才意识到我说了什么,想要收回已经来不及了。我已经站在他背后。    
    我已经想不起当时的感觉,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我让承背我。还有当时的勇气和可笑的稚气,这些都是从哪里来的。    
    那时,我并不认识他。    
    那时,夏天刚刚来临。空气里流淌着植物的芬芳。我在一个音乐电台做兼职。主持一挡节目,夜上浓妆。一些文字,关于音乐感受,瞬间心情,沉寂在心里没有来得及发生的过往。不讲述故事,我不喜欢故事,故事的情节结构和人物时空都有所不同,但其中隐含的那些因素,爱,生命,行走,空气,雨水,轮回,日升月落。它们都是一样的。没有区别。还有一些音乐,ENYA,王菲,或明或暗的背景。我把那些文字译成声音,传递给相通的心灵,我们一起听歌,或者沉默。三十分钟的节目。一种很重要的表达方式,与爱情无关。    
    和我一起主持节目的女孩子是也是新来的,和我一样是兼职。橘子。    
    叫我橘子,她笑着我对我说。这不是我的名字,但是,小昔,叫我橘子。    
    这是个独特的女孩子,很独特的笑容。身上散发很独特的香水味,后来她告诉我那种香水叫POISON,毒药。    
    橘子说她喜欢住楼层很高的房子,那样,离天空很近。    
    承住十二楼。那栋楼只有十二层。承说,这样,可以远离街道车流还有人群。有时我会爬楼梯上去,很久,很累。从来不用钥匙开门, 我总是敲门,喜欢打开门的那个瞬间,承站在门里,微微地笑。我说,小昔来了,到承这里,要这么久这么远。    
    他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坐在楼梯上等他,等他回来,等他回来做饭给我吃。白色松软的米饭,还有番茄鸡蛋汤,酸菜鱼头汤。这是他惟一会做的两样菜。    
    小昔喜欢吃承做的饭,也喜欢和承一起吃饭。我坐在他的对面,很认真的告诉他。    
    他放下筷子,拍拍我的头,笑了笑。    
    第一次带我去喝西藏红酒那晚,他举起透明的玻璃被子,眼睛在红褐色的液体背后,也是这样笑了笑,说,小昔,为了寂寞。    
    我们都已经寂寞太久。我,承,还有橘子。    
    两个人一起做爱的时候,还是会感到寂寞。承,和橘子,都这样地对我说,一样的语气和神情,平静的声音消失之后是轻轻地叹息。    
    我们摊开掌心,向生活无止境的索取,于是我们不得不接受生活给予我们的一切,包括那些无法改变的东西,诸如时间,宿命。    
    下雨的时候我们喜欢站在阳台上看着雨一点一点从天空洒下来,又往地面上坠落。承,小昔已经寂寞太久,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陪小昔看雨了。    
    有次,一群野鸽子从我们眼前掠过,我说,承,你说野鸽子的家在哪里。    
    天空。    
    我想起第一次看见野鸽子的黄昏,我和橘子在郊外的一片野棉花地里。白色的絮状的像云朵一样的浮在稀疏的枝条上还有零落的叶子。一声响亮而悠长的哨声划过天空。是野鸽子。橘子仰起脸。野鸽子,小昔,野鸽子就住在天空里。它们属于天空,还有不停地飞翔。我看见她的脸上,挂着大颗大颗的泪珠。她说小昔你知道为什么我喜欢你叫我橘子吗。我的男人他就这么叫我,我特别喜欢吃橘子,他吻我的时候就总会说橘子的味道,橘子的味道,我就叫你橘子。橘子,我就这样叫你好吗。以后每次看见野鸽子我就会想起橘子的眼泪。    
    鸽子飞过去了。天空依旧是沉重的铅灰色,没有留下一丝痕迹。我趴在栏杆上,望着街道和人群还有车辆,拥挤而从容。从没有方向的地方奔来,奔向没有方向的地方。    
    我喜欢看见人群和车辆在街道上奔流,它让我觉得世界是活着的。    
    我不在这里。不在这里,小昔,我不在这里。承背靠在十二楼的栏杆上,左手里拿一支点燃的七星烟,背对着我说他不在这里。    
    承很小的时候就离开家庭,一个人到外地读书,工作,然后辞掉工作开了一间碟行。等赚够了钱就去西藏。一个人住在十二楼,养了一盆细刺的荆棘植物和一盆仙人掌。他说它们都不需要太多的照料,只需要一点点水,就可以活得很好。喜欢吃青菜,喜欢穿灰色的棉布衬衣和袜子,喜欢西藏的红酒和ENYA的音乐。    
    还喜欢吃棉花糖。他说,小的时候很喜欢吃棉花糖,很喜欢那种软绵绵的感觉,很温暖。可是那时候家里经济不好,只有过节或者考试考得很好的时候才吃得上,而且那时候的棉花糖就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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