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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棉花糖-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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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逆着人群的方向沉默地走在一片明亮细碎的淡金色阳光下,风吹起我的如紫雾般的雪纺裙子,裙摆在风中飘啊飘,那些细细的银线全部亮了出来,我把手插在裙袋里走出我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似水般温和的年华所有离散的紫荆花。     
    我想起我的VICENT我的雯雯,他们似乎是想比一比谁离我更远些,我单薄的身躯穿行在他们满满的爱中,然而到了最后该散的还是要散,他们留下了我一个人在支离破碎的时光中渐渐渐渐,渐渐长大,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     
    来到VICENT楼下时我又见到那几棵我喜欢的紫荆,依然有着无数的紫荆花瓣慢悠悠地旋转下坠,像是一个没有开头也没有结尾的故事。     
    VICENT房间里的灯仍然为我开着,我看见了他留给我的信,信纸似乎曾经被他的眼泪滴湿过然后又被风吹干了,而那些模糊而又清晰的字迹只能带给我如落日般苍茫的忧伤。     
    JESSI好孩子:     
    我要走了。     
    家里的东西你要用得着你就拿去用吧,我带走了 你的“至爱”,我习惯了你的香味,就仿佛你一直陪着我,不曾离开过,那么我也会感到幸福。     
    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我感到一切恍如梦寐,房间里到处都是你的气味,那种我无数次在你的头发上,身体上,枕头上闻到的气味,挥也挥不去。就像是做了一个冗长的梦,梦里你陪我走完了一整个温暖的春天,然而梦醒了后依旧是飞鸟会飞落叶会落,仍然记得着两个月来每天都在我面前晃的如洋娃娃般美丽的面容,记得月影朦胧下你的头发飘扬得像是盛开的光泽的花,记得你那犹如最细的流沙洒落在光洁的中国瓷上般清润的声音。     
    谢谢你陪我走过的路,你教过我的东西,还有很多,呵说不完了,我不在你身边了,不能每天带你最爱的丹麦面包回来然后看你吃完我就很高兴,不能再和你一起看书听你说话了,可是亲爱的你要坚强地走下去,别老不把自己当人看。     
    你要记得我们再任何时候都要坚强。     
    幸福一生,快乐一世!     
    VICENT     
    我明白,他把他全部的快乐和呵护都给了我,然而现在我只能隔着沧山又隔着泱水想念着那个站在来路却不能站在去路让我心疼的人。     
    当那伴随着我们两个月的明晃晃的阳光最终消散在飘摇的风雨中时我靠着VICENT的枕头安静地睡着拉,睡梦中我看见VICENT的脸,他对我露出玻璃一样清澈的笑容,眼里是浓得化不开的温柔,当它像我张开双臂那一瞬间繁花绽放,他身后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紫色暗香,可是当我碰到他时他却狠狠地消散了,只有最后那句话留在了无穷无尽的苍穹。     
    他说:“JESSI,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容万物于心胸,排层云为晴空!”     
    


第三部分羽毛翅膀(1)

    '0200'     
    我似乎是谈过女朋友的又似乎没有。反正已经忘了对方是什么样子,只记得两个人经常在大街上闲走,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零食,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一切宛如《挪威的森林》里的渡边与直子,又或许从来没有这事,事实已不再重要,不管怎么说,我感觉应该是这样。    
    那是一个容易忘记的年代。游来荡去的男生和成群结队的女生构成了时代的奇景,约会的进程因电话的安装而变得异常简单。拿起话筒,放下话筒,吃饭,逛街。一切过程让人想起一句电脑业的术语PnP:即插即用。简单如瘟疫般地席卷世界,把人变得越来越傻瓜。我们品尝着,却又饥渴着。至于饥渴什么,谁也不知道。大劫难的预言时不时地出来压迫我们的神经。有一天,世界会突然之间崩解,在这之前你最想做什么?“多想与一个女孩睡一觉啊!”一天,宿舍里一个家伙这么说。    
    但世界毕竟没有崩解,我也就失去了躺在一个女孩子怀里的机会。到最后,仍然是孑孑一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听歌,一个人发呆,一个人作乐,一个人穿行于楼厦与行人的阴影中。    
    我喝过酒,并且每喝必醉,只有一次我没醉,但我吐了,吐得满地都是。可能就是因为我没醉,我记住了和女友的最后一次约会,谢天谢地,如果没有那次醉酒,我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从两个人变成一个人的。    
    女友是个女生,染色体XX,千真万确,但我忘了是不是跟我一起轧马路的那一个了。或许是,或许不是,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分手了,没有吵架但是分手了。我一直笑着看着她,根本没有生气,但她似乎有些受不了了。    
    “也不是觉得你不好,也不想跟你分手,可是跟你在一起我总是觉得很害怕。总觉得我是在原地踏步,而别人都在向前飞奔。我却这样……我想,我们还是分开一点好一点。真的,我不想伤害你,可这样下去总不是办法,你明白吗?”她将脸藏在一个高脚杯的冰激凌圣代后面。那天,天并不热,吃着冰点总觉得凉从心起。    
    “我想我明白。”我喝一口冰啤,微笑着说。    
    “最近总作恶梦,梦见自己半悬在空中,上上不得,下下不得,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绑住了,只能在黑暗中大叫,却一动也不能动。”    
    “这我可不懂,没读过弗洛伊德,不会解性梦,”    
    “这时候了,你还开玩笑!”女友手里抓着圣代里的小阳伞,像要哭出来一样,仿佛提出分手的是我而不是她。“你就是这样,不管什么时候都开玩笑,让人误解你,改一改吧,不改要吃亏的。”    
    “知道了,改就是了。”我盯着冰啤里一个劲冒上的气泡说。    
    女友默不作声地一口一口地向嘴里塞着冰激凌。冰点屋不大,客人不多。旁边桌上有对情侣在窃窃私语,男的戴个眼镜,女的像个朋克。街上传来一个人的吆喝声,接着是一声女孩子尖利的大笑。对面的卡拉OK厅里有人在唱着崔健的歌,声音忽起忽落,反反复复只听见一句话,“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    
    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我一边想着这句话,一边像老牛一样地喝着冰啤。    
    夜色温柔。    
    “喂,说句话嘛!”女友怯生生地用手碰碰我的手说。    
    “说什么?”    
    “其实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的。真的,不骗你,你和别人不一样,我看得出来。可是总不能就这样下去吧,总得考虑一下以后。我们老像现在这样是不行的。因为,因为……”她皱一皱眉头,似乎想寻找适当的词。但终究没有找到,那个半截的话茬就这样被挂在了空中。    
    在这时间里,我喝干了一杯冰啤,又点了下一杯,埋头开喝。周围的喧闹开始忽远忽近地在耳边回荡,好像颠簸的水面上远山的倒影。脸颊开始微微地发烫。    
    “希望你过得愉快,你点一点头,不然我会放心不下的。”    
    “好的。”我笑着点一点头。    
    女友显得更加局促不安,两只手不知怎么办好。手里的小阳伞早已被她撕坏了。我的笑容定格在脸上,等待着有人来抚平。时空在一瞬间僵住了。    
    正在这时,街上的塔钟救星似的响了起来。    
    谢天谢地,我长舒了一口气:“好了,时间不早了,我送你回去。”    
    等到胃的痉挛慢慢止息,我抹一抹嘴,看着地上的秽物泛起酒沫,一种虚脱感从脚底倒抽了上来,但大脑仍然毫无困意。    
    根据惯性,该寻找下一个目标了。不过,怎么说那也是以后的事了,现在最想干的事是到一个乌烟瘴气的录像厅去,狠命地看上一宿录像。我从来不吸烟,可却是一个二手烟爱好者,最大的兴趣是在一间装满吸烟者的屋子里自由地呼吸。    
    录像糟糕得透顶,大部分人都在呼呼大睡。吸烟者也不多。空气里荡漾着酒味、烟味、脚臭、汗臭、肾上腺激素以及不知是什么的味道,就像污水池里泛起的白沫。我坐在那里浑身冻得发僵,筛糠般浑身哆嗦个不停。身心俱疲。大脑像要炸开一般。胃里翻江倒海一般折腾着。终于,一股酒劲上来,我一口吐在了旁边一个人的身上。    
    是一个女孩子,整个录像厅里惟一的一个女孩子。    
    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了浮士德,把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然后,我在看客们的尖叫声中一个又一个地夺取别人的帽子,很奇怪的四方形带飘带的黑帽子。直到最后,我高叫着“我满足了。”然后,魔鬼便收走了我的灵魂。我堕为一只参加比赛的狗,日复一日地追逐着前面那只人造的假兔子……    
    然后,我就醒了。    
    头脑依然发胀,身体却轻松多了。我拍一拍大脑,回忆那个怪梦。该死,怎么会做那么一个梦呢?一定是唠叨浮士德唠叨多了的原因。    
    “呀,你终于醒了。”耳边响起了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这才意识到不是躺在自己的公寓里,猛然坐了起来。    
    “不要像见了鬼一样行不行,你醉成一摊泥,可是我把你弄回来的。”女孩子又说。她坐在我旁边的一把椅子上,长头发柔顺地飘下来,盖住脸颊。身上穿一件大T恤,胸前有一个金色的“麦当劳”标志,算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我摇头打量房间,这是一个不大的地方。摆设简陋,一床,一桌,一椅,墙角斜倚着一把吉他,扔的到处都是的磁带和CD。左边墙上有一张甲壳虫的照片,右边墙上挂着一幅光怪陆离的画,画的是两个半身的女人体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组合在一起。如果没认错的话,那当是毕加索的立体主义名作《梦》。当然是仿制品。    
    “我这是在哪儿?”我问。同时把毛毯拉过来,因为我终于发现自己光着上身。    
    “在我住的地方啊!还用问吗?你醉成那样,总不能把你扔到路边的沟里去吧。”女孩满不在乎地说。    
    也是,我抚一把乱发,重又栽到枕头里。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刚要想,头又疼起来。    
    “喂,喂,该起了,你不是想就此占据我的床吧!马上要九点钟了。该去上课了。”女孩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转身在一堆衣服里摆弄了半天,找出一件T恤扔给我。    
    “怎么回事,我的衣服呢?”我拿起T恤摆弄看着,“这是女式的嘛,我可不是变态。”    
    “在那边呢,你的衣服。”女孩指着一件湿淋淋的衣服说,“上面全是酒污,我也被你吐了一身,没办法,洗过的干净衣服就这几件了。你选择吧,要么穿湿衣服装落汤鸡,要么穿女式衣服装变态,随你便。”    
    “我选择变态。”我撇一下嘴,将衣服从头上套了进去,脑袋里还是浆糊一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会躺在一个女孩子的房间里呢?只记得跟女友分了手,然后我一个人来到录像厅,然后……该死,头疼的要命,我起身下床,到水龙头上冲了一把脸,方觉得略微清醒一点,抬头看女孩,她一直倚在墙上看着我。    
    “用毛巾吗?”她一扬手,把早已准备在手里的毛巾扔过来。我接住,狠命地擦一把脸,然后惊天动地地打了一个大喷嚏。    
    


第三部分羽毛翅膀(2)

    女孩笑了:“哈,看来有人正骂你呢。God bless you。”    
    我也笑笑,把毛巾叠起放好,坐在床边,吁了一口气。“哎谢谢……你了。”我学说话似的说。    
    “谢倒不必了,正饿着呢,想吃饭去,你完了没有?”女孩说。    
    “噢对对现在是对了上午,得了,请你吃早饭吧。”我头脑依然不太清醒。    
    “真的吗?那太好了,昨晚的活没有白干。”    
    我们一起走出她的房子,来到热闹非凡的大街上。这是学校附近的一个小镇,因了学校的存在,而显示出繁荣的经济景象。各色人物汇聚于此:附近的农民、下岗的工人、城市盲流、无业青年、地痞混混、大学的学生、还有地下乐队的歌手。这一切在学校的周围穿梭流动,生长蔓延,混杂着乡土的,另类的各色文化,形成一片奇特的野生动物群落。而我身边的女孩,也该是这群落中一朵奇异的花朵吧?    
    我们找到一个卖早点的地方坐下,东西还没端上来。两人对坐,一时找不到话说,女孩则一个劲地打着哈欠。    
    “困吗?”我问。    
    “当然了,床被人占了,没地方睡,那人又吐得满地都是,用了三件脏衣服才算擦干净,折腾得天翻地覆的,直到天亮才在桌子上凑合了一觉,幸亏我是准备看通宵的,要不然,今天可就掺了。”    
    我被她说的不好意思,红着脸笑了笑。    
    “哼还笑呢,告诉你,一会儿我上课要是睡过去,得罪了讲师,这门成绩不及格,可是要拿你是问,不骗你,我说到做到的。”    
    “你也是学生啊?”    
    “怎么,不像吗?不是说了嘛,待会上课去,我是中文系的。”    
    “是吗,那为什么不住学校?”    
    “不为什么,你为什么去看通宵,有可以说明的让每一个人都信服的理由吗?喜欢就是了,还需要理由吗?”    
    “说的也是。”我笑着说。    
    以后的时间里,开始沉默着吃饭。女孩吃了一碗混沌,又把馅饼一扫而光。我没怎么多吃,昨晚喝酒把胃给喝坏了。所以只吃了一点稀饭,然后看着女孩一个人狼吞虎咽,风卷残云地把食物消灭干净。    
    “哎”女孩忽然抬起头笑起来,“你这样子不像变态,倒挺像一个漂亮的小姑娘的。”    
    我气得两眼发光,低头狠命喝稀饭。    
    女孩的衣服被我拿回来,洗后晾干,一直放在壁橱里。不是不想还,每次拿着衣服去她住的地方,总是大门紧闭,似乎这个人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只是我偶然地以另一种方式看到了一个比现实世界更真实的世界,而现在那世界摇身一变,闭上了它的时空大门,从而在我们的空间中消失了。哈,天知道是否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世界。    
    直到有一天,我正睡午觉,被电话铃吵醒。    
    我揉着发胀的脑袋,翻下床,拾起电话。“喂,找谁?”    
    “喂喂,是你吗?刚才干什么去了,半天也没人接电话。”    
    “正睡觉呢,被你吵起来了你是谁?”我揉揉眼睛看看表,下午五点钟。除我以外,宿舍里一个人也没有,下午的太阳光从阳台上射进来,多少有些耀眼。    
    “是我啊,没听出来吗?还是拿了我的衣服不想还,假装不认识我?”    
    她这一说,我也就记起来了:“啊,知道了,衣服的事,我解释一下。我……”    
    “不用了,今晚有空吗?能出来一下?想把衣服还给你。”    
    “当然,当然。”我忙不迭的答应下来,然后约定了见面的地方,把电话挂断。    
    剩下的时间里,我洗了把脸,将被子叠好,查一下课程表,晚上有一节选修课。管不了许多了,去他妈的选修课!    
    因为我们孤独,所以才会相爱。一部好像叫《东京巴比伦》的漫画里的一个什么人物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始终认为那只是骗人的鬼话,是哄小孩子玩的。所谓爱情不过是毒瘾而已。女孩子如美丽的罂粟花,偶尔试一下可以,第二次也可以,第三次可能就要上瘾而不能自拔。一旦如此,所谓毒品的乐趣也就变成了被束缚住的痛苦。所以说,与女孩子的任何约会,只要超过了三次,都是隐含着某种危险信号的。    
    其实,每个人的心底都是潜伏着一种尝试毒品的欲望的,所恐惧的只是束缚身心的毒瘾罢了。如果既可以有吸毒的刺激,又可以不上瘾,我想,吸毒的人可能会比现在多的多。    
    “喂喂,你迟到了,看看足足一分又四十八秒。”女孩把表伸过来让我看。她穿一件大得出格的衬衫,一条牛仔裤,头发很松地束了个马尾。    
    “谁说的,大概是你的表快一点吧?”我说着将衣服递到她的手里,“怎么样,洗得还算干净吧?”    
    她看了我一眼,想起什么似的说,“对了,先问你个问题,这两天没拿我的衣服当擦脚布吧?”    
    “没有。”    
    “那就好,那么,今晚,我们听音乐会去。”    
    在演出就要开始的时候,我们终于很幸运地找到了两张工作票,虽然位置差了点,可能听一下现场演出已经不错了。    
    当歌手在台上声嘶力竭,咬牙切齿的唱出唐朝的《太阳》时,我周围的人手拉着手大声狂呼,大叫着“你在这里,你在这里”,热血奔流,欲生欲死。音乐的巨大震撼力就在这里,它让你想到在这个运转精确的社会机器里,你还以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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