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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验尸验定说,死亡时间在十一点半和十二点之间。点三八口径手枪,距离三英尺处射中心脏,立即毙命。枪被扔在床脚。枪是大卫的,上面只有大卫的指纹,有点儿污债。”
“可能是小偷找到枪,被大卫太太发现了,他就随手用了。”
他点点头说:“当大卫从前门进来的时候,他就从后门逃跑了。”
“他为什么没有带着枪跑?”
“我想是惊慌吧。”
“你查过大卫昨晚的行动没有?”
“每分钟都查到了,甚至见了他乘的那班火车的列车长。当凶案发生的时候,大卫正在外面,谁也不能否认。”
我说:“现在只剩一件事可做,就是去看看那房子,你想大卫会反对吗?”
“我陪你去,谅他不会反对。”
大卫对我们的造访很不高兴,但他又想不出理由来阻止我们进去。
他个子很高,穿一件翻领衬衫和颜色鲜明的运动裤。身为电台播音员的他,说话有一种深沉的、带点儿甜味的声音,听起来很不自然。
在我的印象里,他对妻子刚过世并不感到悲伤。
他们的房子坐落在一排同样式房子的最后,远离街道,是平房。一间起居室兼书房的房间朝向院子;靠墙有一个精致的立体音响,卧室在房子另一边。
麦尔肯警官告诉我尸体是在双人床上被发现的,左轮手枪一向是摆在床头柜里,出事后被扔在地上。
过道有明显痕迹可以看出闯入者跑出卧室就从后门逃之夭夭;而从前门进来的大卫,先得穿前门再进入过道。我推开后门走了出去,五十米外有一道天然的树墙。
“你们搜索过附近了吗?”我问麦尔肯警官。
“当然,一个人怎么能逃过我们呢?尤其是这一带,一个陌生人一出现立刻就会被发现。”
“这么说,那个撬门闯进去的入不会是陌生人。”
“目前我们正朝这一点着手。”
“为什么选这一家?大卫家里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
“好像没有。还有一件怪事,大卫说,家里没丢什么东西。”
我检查了一下门,看来不像有人撬门进去。
麦尔肯指着纱门上的一个三角破裂处说:“里面的门是开着的,他划开纱门,伸手进去打开纱门。”
“他是蓄意谋害大卫太太吗?”
“我们也这么推测。”
“门上有没有指纹?”
“哪儿都没有,他一定戴着手套。”
“那么是个职业杀手。”
警官还向我介绍说,大卫听见枪声和叫声向屋里跑的时,邻居夫妇打电话报了警,然后也进了他家。三分钟后,一辆警车就来了,十分钟内,警察就搜索了这一带。
当麦尔肯警官和我交谈时,大卫好奇地看着我,以后就不理我们了。不过,我知道布兰恩一定会在他面前提到我的名字。
他看我时那嘲弄的神色,让我感觉到塞尔玛说的话没有错。
我们回到警察局,麦尔肯问我:“你满意了吗?”
我沉思了一会儿说:“你一直认为是闯入者干的?”
他回答:“闯入者很可能是大卫雇来的,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么塞尔玛小姐的推测就正确了。”
我说:“很感激你的合作,我答应不让塞尔玛再来烦你,假如什么发现的话,你愿意通知我吗?”
“一定,一定!”
我走进办公室的时候,菲尔正在听收音机。他问我:“有什么新消息?”我把整个上午的经过情形告诉他。
菲尔听完我的汇报后说:“你没有证据证明你的预感。”
“一点儿也没有。”
“我们该怎样告诉塞尔玛小姐?”他问。
“先让她冷静下来。那个麦尔肯是个能干的警官,他发现什么线索的话,会及时通知我们。”我说,“我们先吃午饭吧。”
我有把握,塞尔玛对大卫的看法是对的,最大的问题是如何证明它,总会有什么地方有破绽。
我边吃着三明治边听音乐。然后我灵机一动,丢掉手中的三明治,三口两口喝完咖啡,急忙赶到一个非常聪明的朋友那里。
他仔细听完我的叙述,点点头说:“不难。”然后让我等待一下午,因为这件事情并不简单。许多事情要看我怎么做,而且要尽可能的完美,丝毫不能差。
当我回到菲尔的办公室时,我的口袋里塞着一个小包裹。他正闭着两眼养神。
“我有了答案。我能找到证据。”我说。
菲尔问我:“作为一个律师,你不会做违法的事吧?”
“作为塞尔玛的朋友,我会那么做的。”我说。
他愤怒地说:“你不能让你对这个女人的感情来代替你的公正,我不许你胡作非为。”
我说:“但这是惟一能逮捕他的办法。”
菲尔噘着嘴不理我。
“你知道,”我温和地说,“大卫很聪明,他知道如果证据不存在,他就不会被判罪,你想让他逍遥法外吗?”
“宁可让他逍遥法外,也不愿让你以身试法。”
“我只要你帮我一个小忙,”我说,“愿意吗?”
“只要你不求我参与你的不法行为。”
“不会,我只要你做的是,今晚天黑后,请麦尔肯警探把大卫请出屋子,半小时就够了。”
“试试吧。”
我很感激菲尔,我知道他会让步的。
傍晚,我来到大卫住宅,我身穿黑色外套和长裤,脚蹬胶底鞋,口袋里有一副手套,另一个袋子里是一套撬锁的工具,第三个口袋是那个包裹。
我靠在大卫家后面那道树墙的一棵树后,等候麦尔肯警探把大卫请出去。但愿他能快一点儿,否则,我要是被逮住了,菲尔得花好大功夫才能为我辩白。何况,此地刚发生过凶案,我这身打扮和身上的装备,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天黑后,大卫爬上汽车,开走了。我迅速跑到后门,戴上手套,从破裂的纱门伸手进去取掉门闩,再用工具撬门。我的双手长久缺乏练习,摸索了好久,才把门打开。
我在卧室搜索着。我的猜测没错,在一件夹克衫的口袋里,我找到一根金属筒。现在我确信我的推测正确,我知道大卫如何杀害他的妻子,如何避开嫌疑。我把那支金属筒放回原来的地方。
现在还有一件事要做,然后就看麦尔肯警官的了。
我双手转弄着包裹,栽放证据不仅犯法,还会断送我的前程;如果我被发现,大卫在法官找不到措词之前就自由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是要大卫被捕,还是为塞尔玛?
假如塞尔玛没有牵涉过来,我会在这闷热有霉味的屋子里,满头大汗地像一个窃贼似的偷偷溜进来,放置证据对付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吗?
我不情愿地把包裹放回口袋,我真想放置,但不能。我不能违背菲尔教导我的一切。
我开车驶向麦尔肯警官的办公室。
大卫已经走了。
我装出一副无知的样子说:“我看见大卫刚出去,他在这里干吗?”
“一些文件需要他签字。”他只字不提菲尔打过电话的事,反而等我自招。
我说:“大卫的枪还在你这里吗?”
他点点头。
我说:“检查一下枪管是否套过消音器,可能不是个坏主意。”
他拿起电话问化验室。然后他说:“枪管的确有一些新的划痕,可能套过消音器。为什么一个普通人家需要这种东西?”
“问得好!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它被取下来?那个消音器在哪里?”其实我知道它此刻在大卫的夹克衫口袋里。
麦尔肯飞快地看了我一眼说:““我明白你的意思,走吧。”
当麦尔肯警官向大卫亮出搜索证的时候,他很烦躁。
“请便,”他说,“我不明白你要找什么,难道你认为杀我妻子的人被我藏了起来?”
“不,”麦尔肯警官说,“我们要找你枪上的消音器。大卫先生,你想不想与我们合作?”
大卫的脸一下就白了。
麦尔肯警官的两个手下进了卧室,很快就找到了,他们把那玩艺儿装在塑料袋里,交给麦尔肯警官。
“你这种人不该有这种东西,是不是,大卫先生?”麦尔肯警官和蔼地说。
趁他们都站在过道里,我溜进起居室,从口袋里掏出包裹,抽出一盒录音带,迅速装在大卫的录音机上,打开开关,然后悄然等候。我知道,这事儿必须现在做,不然永无机会。
他们走进起居室,大卫还在辩解说他对消音器的事毫不知情。
麦尔肯警官看看录音机,目光锋利地瞥我一眼,我摇了摇头。
大卫在滔滔不绝,录音机里突然爆发出一阵女人的尖叫和一声枪响。他惊愕地转过身向录音机走去,但是被麦尔肯拦住了。
“那录音带不是我的。”大卫说。我几乎可以看见他的脑筋在打转,他在回想他用过的那盒录音带,怀疑这一盒是哪儿来的。
“这难道是巧合吗?”麦尔肯说,“消音器和录音带都在你家里。”
“这是栽赃!”大卫喊道。
“枪管上留下的消音器划痕也是栽脏吗?”麦尔肯警官说,“你昨天晚上用加了消音器的手枪杀害了你的妻子,然后卸下消音器,把枪丢在地板上,划破纱门,将录有尖叫声和枪声的录音带放在录音机上,从容地走到隔壁去等候。当尖叫声和枪声响起的时候,没人能听出那是录音的,尤其是你这台精致的音响。你身为播音员,具备录音机常识,做这种事更为方便。你冲进来,关掉录音,假装刚刚发现你太太遇害。”
“这是你们带来的录音带,我可以控告你!”大卫显得十分慌乱,手指头紧张不安地动着。
我冷静地说:“我不懂,你怎么能这样有把握地说这不是你用过的那盒录音带呢?”
“因为我清清楚楚记得,我把带子洗了。”他大叫,企图说服自己,也想说服我们。
大家都沉默了。大卫嘴里喃喃地念着:“哦,上帝。”然后颓然倒在椅子上。
“他是你的了。”我对麦尔肯警官说,走出大卫家门。
我打电话告诉塞尔玛,大卫已遭逮捕,她柔声说:“诺曼,我不知道怎样感谢你。”
“我没做什么,”我说,“都是麦尔肯警官的功劳,我只是暗示他几点。”越少人知道录音带的事儿越好。
“过两天我就走了,”她说,“离开前我想再见你一面。”
我没吭声。
她只好自己接着说:“我不想再当配音演员了。”
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就很快挂上了电话。
这儿距离她的旅店只有两条街,我很快会走到她那儿。
《 完 》
老好人
富兰克林大道旁的一家小珠宝店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我们迅速赶到现场。
那一带的店铺都很小,几乎全是由一人或两人经营的。珠宝店一边是当铺,另一边是理发店。
珠宝店玻璃窗上的金字写道:“珠宝商:鲍伯和贝尔特。”
店里柜台后面的地上躺着一个人。他身材瘦长,留着长长的八字胡,像旧式闹剧中的恶棍,我猜他的年纪是四十多岁。
他僵直地向左侧躺着,双膝向上蜷着,右手捂住胸口,手臂下有一道血在流,这表明那里有洞。血流得不多,我推测他几乎是立刻死亡。
一个年约六十岁的小老头,带着满脸震惊麻木的表情站在柜台旁。守候在这里的警察说他是见证人。
我看看那小老头,他身高约五英尺六英寸,一头稀薄的头发,戴一副钢边眼镜,表情如同一只吓坏的兔子。
我和颜悦色地说:“我是凶杀组的保罗警官,你是鲍伯?”
“是的.先生。”他发着抖说,“我是店东之一。”
“他呢?”我问,同时向后面点头示意。
“他就是贝尔特。这真可怕,我们合伙十年了。”
我说:“鲍伯先生,事情发生的时候,你在这里吗?”
鲍伯惊魂未定地向我叙述了事情的经过。
早晨大约九点钟,店铺刚刚开门。鲍伯结好账要去银行,一个持枪歹徒冲进来,抢走了鲍伯手中的钱袋,又把现金柜里的钱也搜刮走了。
这时,贝尔特正好从后面走进来,紧张万分的歹徒向他开枪射击,打死了他。
我问:“这个莽撞的家伙长什么样儿?”
“他大约四十岁,瘦高个子,我猜大约有六英尺高,一百七十五磅重。左路角有一道又细又白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左耳垂,这里有一个大大的、长毛的痣。”他摸摸右面颊说,“他的皮肤黑黑的,像吉普赛人,黑头发,有点儿油光光的,鼻子很大,不管在哪里,只要再见到,我就能认出来。”
“有这可能。”我对他描述得那么仔细颇感惊讶,见证人很少有这样观察入微的。
我问;“他穿什么衣服?”
“茶色长裤,茶色皮夹克,茶色毡帽,前面帽沿压得低低的,后面往上翘。哦,是的,在他持枪那只手的手背……”他停顿一会儿思考着,然后用一种很惊讶的口气说:“他的左手纹有一条蓝色的蛇盘绕着一颗红心。”
“你真是个善于观察的人。”我说,然后对另一个警察说:“最好把凶手的特征通过电台广播出去,这家伙应当比较好认。”
我开始对这个案子产生兴趣了。通常,你会发现案子无从着手,但是现在,我们有这位鲍伯对歹徒的详细描述,应当好办一些。
我问鲍伯,是否注意到歹徒用的枪?他说那是一把蓝钢的左轮手枪,但是他判断不出口径,因为他对枪不熟悉。
我问警察,在我来之前,他有没有在附近的商人或店员中查问。
“西边的理发店和另一边的当铺都听到了枪声。”那警察说,“他们以为是街上的汽车打火,没有注意。”
我来到隔壁当铺。
当铺主人名叫罗伯逊。他也说只听到汽车打火的声音,那是几点过一分的时候。他解释说,他那位替他工作的二十岁侄子没来上班,老人不停地看钟,看他迟到多长时间。
“枪声响后,你有没有看见或听见什么?”我问。
老人摇摇头说:“我没有朝外看。”
好像问不出什么来了,我道谢以后朝门外走。
“可怜的鲍伯怎么样啦?”他在我背后问。
我停住脚转身说:“他有点地震惊。”
罗伯逊叹口气说:“他是一个老好人,总是乐于助人,问问这一带的人,没有一个人会说他的不是。”
“那么贝尔特呢?”我问。
“贝尔特先生是一个完全不同的人,我不喜欢讲死人坏话。但是,他不是一个受欢迎的人。他报复心极重,谁和他有点儿什么瓜葛,他事后一定忘不了。”
我做个鬼脸说:“世上什么人都有。”
“我想鲍伯也不喜欢他,假如他们不是亲戚关系的话,恐怕也不会合伙这么久。”他实实在在地补充说。
我惊讶地问:“他们是亲戚?”
“是啊,贝尔特和鲍伯的妹妹是夫妻。她比鲍伯小二十一岁,她还是婴儿的时候,他们的父母就去世了,是他把她抚养大。他自己一直没有结婚,所以,宝娜和她的两个孩子是他惟一的亲人。”
我又问了理发店老板,他也认为听见的响声是汽车打火的声音。当时他正在给人理发,没有注意时间,但肯定是九点以后,因为他刚开门营业,正在接待第一个上门的顾客。
他还说,枪响后并没有注意到有人经过,因为他一直集中精神在理发。
回到珠宝店,我问鲍伯失窃款的数目。他把账本副本拿给我看。整个被劫走的数目是:现金七百四十元,支票两百三十三元。珠宝商说,这是整个星期的收入。
我问鲍伯,打没打电话通知他妹妹。
他神色惊讶地说:“我……我想都没有想过。”
我说:“用电话通知这种消息并不是好办法,但总得有人告诉她,假如你愿意的话,我来替你办,反正我要去看她。”
他犹豫了一会儿说:“她住在城南,但最近住在北边第二十街我的公寓里,这事对她会是个很大的打击,警官,因为她和贝尔特吵了架。这时听到这种消息,你要原谅自己都很难。”
北二十街的公寓是一幢整洁的现代式砖造建筑,我按响门铃后,一位纤细美丽、年约四十岁的褐发女人开了门。
我摘下帽子说:“你是贝尔特太太吗?”
“是的。”
我亮亮警徽说:“我是警察局的保罗,夫人,我可以进来吗?”
她有些不解地说:“警察局?”然后退了一步,“当然,请进。”
我进入布置舒适的房间,她在我身后关上门。
房间里的沙发上坐着一个英俊的中年男人,怀里抱着一个可爱的两岁女孩。
贝尔特太太介绍说,男人是她的一个朋友,女孩是她的女儿。
然后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