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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九点钟的时候,胖太太敲门,来我们家里借糖,准备做巧克力软糖。她发现妈妈躺在卧室门边,当她看清楚是怎么回事的时候,尖叫得房屋都要塌下来。几分钟后爸爸回家时,救护车已经到了,街坊已开始议论。
爸爸有所谓的“不在场证明”。整晚有人看见他在蓓蕾咖啡厅喝咖啡;井且在阿福撞球场进进出出的打撞球,还在艾利酒吧和胖太太的丈夫一起喝了两杯啤酒。
但这之间,他还有许多时间可以回家下手。人们甚至谈论说,那晚他让我们姐弟看电影,是为了赶走我们,免得碍事。但他们也不十分肯定。
在我们看来,只有一个人认为不是爸爸下的手。他是新来的警察。但同意他看法的人并不多。
凶案现场,人们发现妈妈的一只手被切掉,这只手后来一直没有找到,谁都想不透为什么。只有那个新警察除外。他说凶手可能是性变态,不论是谁杀死妈妈,切除了她的手,那人一定是个“崇拜手的人”。
“你一定听说过崇拜脚的人,”我听见他在对警长说,“还有崇拜女人内衣的人。”
警长没有听说过,别人也没有听说过,大概多少年后也不会听说。
“凶手肯定是个崇拜手的人!”新警察断言。
雪地上没有任何足迹;祖父做的一把木柄切肉刀不见了,他们也没有找到。
没有任何线索,案子逐渐平息下来,没有人被提出指控。
不过,如果爸爸被警方审问,然后再被宣判无罪,也许结果会好些。人们当着爸爸的面不说什么,但是,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妈妈一去,我和姐姐的生活更糟了。我们俩尽量避开爸爸,但在这样小的房子里可不容易。夜晚我和姐姐做功课,爸爸就发牢骚,说人们在街上给他眼色看。
“他们认为是我干的。”他说,“可你们知道我没有干,你们知道的;不是吗?我怎么能对你们的妈妈做那种事,我为什么要做?”
真奇怪,爸爸从不在乎别人,竟会因为别人的眼色而烦恼。他不会喝烈性酒,而现在他竟会闷坐一旁,自斟自饮。夜深时我们会听见他倒在床上的声音,虽然他不打我和姐姐,但是他喝醉时的样子,更让我们受不了。
起初,姐姐和我以为爸爸可能再婚,附近每个人都知道爸爸有点色迷迷的追朱迪小姐,她是教四年级的老师,“色迷迷”是我们牧师用的词。
妈妈在世的时候,一切正常。我们偶尔参加集会,爸爸也渴望参与不适合他的游戏。这时候朱迪小姐总会皱着眉头,对爸爸摇摇头,还对他微笑,好像她不在意一样。
妈妈过世后,爸爸有几次邀请朱迪小姐参加舞会,甚至还花钱请她看电影。但这种状况并没有维持多久。
我猜想,也许她有点儿发怵,因为爸爸的嫌疑一直没有洗清。不论什么理由,反正一年后,她嫁给了一个经营加油站的人,和爸爸的关系就结束了。
姐姐和我的生活每况愈下。姐姐中学毕业后,到一家矿工医院接受护士训练,等候我毕业。很早以前,我们就决定尽可能早离开这个家。但姐姐决不会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
我十七岁那年中学毕业。几星期前,我就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收拾在一只破袋子里,那是我十三岁时在垃圾堆捡的。毕业那天晚上,我将妈妈的结婚照片塞进袋子里,没有跟爸爸告别,径自到汽车站,我们的校长给我安排在一所乡下学校教书,第二年夏天,我上了大学,半工半读,毕业后我要当个老师。
在我取得资格之前,姐姐也完成了护士培训,不久她结了婚。三年之后,我自己也成了家,与姐姐家相距五十里。
我们都没有再见到爸爸——直到他去世。
姐姐和我回去埋葬他。他已被抬到家具店后面的一个殡仪馆。有几位镇上的居民来送葬,我们没有停留多久。也许人们会认为我们不尊敬爸爸,但是,爸爸也不会尊重我们。
姐姐和我住在旅馆里。就是给我一百元钱,我们也不愿再睡在那房子里。不过,下葬后的第二天,我们还是回到镇南边的老屋,清理爸爸的东西。
房屋比记忆中更破烂,墙上还残留着灰色的漆,院子满目荒芜,只有野草。
屋里的腐臭味,几乎令我窒息。姐姐打开窗户,我们俩着手清理。最大的一堆送往垃圾站,另一堆可以给“救世军”,没有一样东西是我们想要的。
姐姐在一个妈妈结婚时买的柜子顶上发现它——一个破旧的香烟罐,小型的,扁平的那种。
“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姐姐拿起它,在耳边摇着说,“有东西在响。”
她打开盖子,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手掌中。
我们俩都盯着她手中的东西瞧。
它们躺在那儿,五根指头的骸骨,其中一根末端还有我看见过的、几乎嵌进妈妈肉里的金质结婚戒指。
可怜的爸爸,他总是要物尽其用,但那只戒指,他再也没有用过。我们知道,爸爸是想把那戒指送给一个女人,而做了这件惨无人道的事。
《 完 》
漏洞
达尔文食品店副总经理柯文用对讲机问他的秘书:“那个大脑袋侦探来了没有?”
“他正在过道上。”
“立刻带他进来。”
“是的。”
“还有,昨晚六十六支店结的账目,我也要看看。”
一会儿,秘书小姐抱着一个牛皮纸夹子走进来,身后跟着秘密调查协会的伯德。
伯德的样子真不像是一位私人侦探。他又矮又胖,挺着肚皮,和蔼的神色,只有在中世纪绘画中的神父脸上才可看到。
柯文直截了当进入话题:“伯德先生,我们似乎找不出什么眉目,自从你和你的人员着手调查这件事以来,已经七个星期了,到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结果。”
“我亲爱的先生,”伯德的嗓音低沉而和蔼,“你认为还不明显的事情,对我们也许就明显了。”
“别来这套,伯德先生,总经理和董事会都不吃这套,他们现在都认为六十六支店正被有计划地每星期劫走好几千元,而你和你的手下却找不到线索。”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帕德先生说,“但我们的确彻底检查过,我们的信誉可以保证。”
“你每星期的服务报告很详细,”柯文说,“而且也很及时。至于附在报告单上的费用却有些奇怪,颇使董事会怀疑。你们来这里的目的是堵塞漏洞,还是另开一个漏洞?”
伯德大笑着说:“好吧,为了减轻你不必要的担心,首先,我建议你派个人把店铺的平面图拿来。”
柯文叫秘书去拿图纸。
屋里有一阵短暂的沉默,伯德找到一把舒服的椅子坐下。柯文拿出一支长雪茄,默默地递给伯德一支。
“我不抽烟,”伯德说,“如果你有酒,我愿意喝一杯。”
“办公时间我不喝酒。”柯文说。
他全神贯注地看着桌上的牛皮夹子说:“这些是我们最新的统计数字,有盈利,也有损失。你可以看看。”
伯德闭上双眼,好像在打盹。
“你想不想听听事实?”柯文恼怒地问。
“我在听呀。”伯德闭着眼说。
“晤,这星期我们损失最多的是冰冻火鸡,一磅两角九分。”
“我自己也买了一只。”伯德颇感满意地说。
“太好了。总之,我们运了一千五百只火鸡到六十六支店,零卖价估计应为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你现在已经知道,我们店里所有的特价品,在现金柜的标签上都有记号,火鸡的记号最多。”
伯德还在打盹。
“假如你需要我们提供证据的话,”柯文继续说,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发火,“我们现在就有。从十二个现金柜的记录来看,只卖了一千三百三十二只火鸡,伯德先生,你能从这个数字里得出一个结论吗?”
“最明显的结论是,有一百六十八只没有登账。”
“完全正确。”
“你们的存货呢?”
“根本没有存货,特价品全部卖光,一只不剩。但是,有一百六十八只没有付钱。伯德先生,你怎么看这事?”
“很简单。”
“是吗?那么告诉我,谁能带上百只的火鸡走出去而不被你的人看见?”
“这也很容易解释。”伯德说着睁开眼睛,“秘书小姐把平面图拿来,我就能证实我的推论。”
柯文打量着这位侦探说:“你意思是说,你知道谁是小偷?”
“我们几乎一开始就知道。”伯德说。
“见鬼!那为什么不逮住他?”
“刚开始我们不知道他是如何下手的。一个人连续不断地每星期偷窃三千元钱,又在我的三个最好的助手眼皮底下公然得手,我们很想发现他玩的什么诡计。”
“这位魔术师是谁?”
“支店经理。”
“特文森?不可能!他在这儿服务将近二十年了。”
“要成为一家商店的经理,二十年是个漫长的等待。”
“现在他等到了。”柯文沮丧地说。
“特文森的顶头上司一直在考核他,看他是不是完全合格做主管,事实上,一直到你为你的利益而起用他之前,他一直在接受考核。”
“看来,我让特文森做经理似乎是个错误。可是他怎么做的呢?创立一家新店,一开始就偷窃?他该知道他会被怀疑和监视的。”
“他的方式给他信心,他只想要足够的时间来积聚一点资金,以便开创自己的事业。我想,再过几个星期,特文森就会递上辞职书,可能因为被怀疑,或发现被怀疑而辞职。”
这时,秘书小姐带着平面图来了。
伯德站起来,接过一卷蓝图,铺在柯文的办公桌上。他研究了半分钟,然后愉快地咧嘴笑着说:“哦,聪明,最简单也最聪明。”
“说给我听听。”柯文耐着性子说。
伯德继续微笑着说道:“其实你自己掌握着谜底的钥匙,每次你告诉我现金柜上的收款记录时,你就告诉我答案了。”
“怎么回事?”
“你总是说,十二个现金柜,十二个柜台。”
“那有什么不对吗?”
“从平面图上看是没什么,我也看见有十二个现金柜和十二个柜台,但是,昨天上午当我拿着冻火鸡站在主妇行列中排队付款时,我无聊地数了数柜台的数目,结果总共是十三个。我立刻明白漏洞在哪里。这在六十六支店开业前就已部署好了,特文森设立了自己的现金柜和柜台。”
《 完 》
池塘里的眉笔
这样的日子对巡警彼特来说,是轻松的,他虽然单独一个人在郡立公园巡逻,但这样恶劣的天气,人们不会来公园,也不致发生什么事。
天像是要落雨的样子,偶尔吹起阵阵寒风。彼特例行公事地查看过公园里的休息亭后,愉快地回到他舒适温暖的警车里。
中午的时候,他吃完带来的午饭,用无线电向局里报告说一切平安。
快到一点钟的时候,有一辆汽车开进来。
彼特注意到那辆汽车的牌照是本州本郡的,汽车本身并不值钱,是一辆陈旧生锈的佳宝牌汽车,在周末那种汽车里通常挤满惹麻烦的孩子。
他记住了那辆汽车。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他再回到那地方。
那辆红色佳宝老爷车仍然停留在小径末端的小停车场,它旁边多了一辆黄色小马自达车,两辆车里都没有人。
彼特心头略感不安,对这恰巧停在一起的两辆车感到奇怪。两辆汽车太不相称了。车里的人可能也互不相识。这种事倒很有趣,但和他的任务没有关系。
他继续趋车向前巡视,咧嘴笑着。在这样孤寂的日子里,他必须想些有趣的事。
凯瑟琳很想独自呆着想些事情。因此,当她看见那辆红色老爷佳宝车停在小径入口处时,她曾犹豫一番,小径里像是已经有人在散步了,或许她该换一个地方。但是她喜欢。因此,她决定即使遇见另一个人也不在乎。
她开始沉醉在自己的感受里,没有注意到小径远处有声音。
当她在一个拐角处几乎碰上他们的时候,她很惊愕。那两个陌生人——可以说男人,也可以说男孩——一个穿红色羊毛衬衫,另一个穿发亮的蓝色夹克;在那两件鲜丽的衣服上,是两张满是青春痘的脸和凌乱的头发。
在相遇的头一刻里,她由于惊愕,最初的反应是恐惧和惊慌,接着,她退缩到一边,离开小径,进入矮树丛,然后急急地跑开。
她尽快地走,偶尔迈开大步,希望仍是单独一人。最后,她鼓起勇气回头看。令她惊骇的是,他们还在那里,在她后面五十米的小径上,两张有青春痘的睑都在咧嘴笑。
她继续向前走,不敢再跑了。
在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公园里空空荡荡,又是在林中深处,没有其他人影、外人也听不见声音的地方,有人在跟踪她,她能怎么做?他们发现她害怕他们,而他们正想寻寻开心,他们早就可以抓住她,但是,他们只是跟踪她,嘲弄并欣赏她的恐惧。
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压制住奔跑的冲动。她可以感觉到他们的眼睛在她身上、腿上、臀上不住地溜。
假如他们现在愿意停止跟踪的话,她乐意把皮包交给他们。
她想,是否该把皮包丢在小径上,然后跑掉。她加快步子,心中的惊慌和恐惧加速,她的脚绊在一根突出的树根上,倒在小径中央。
那两个人也停住脚步,他们已经缩短了她和他们间的距离。
她的脑筋在打转,她必须保持冷静——而且要勇敢。
她缓缓地从地上坐起来,对他们说:“你们要做什么?”
他们互望一眼,耸耸肩。
现在,她把他们看清楚了些。他们大约十八或二十岁,没有上学,也没有工作,否则今天他们不会来这儿。他们是无赖、废物,懒惰的人,不很聪明,却很危险。
穿红羊毛衫的向她跟前走了一步,只有一步。
她机械地、本能地丢下皮包,冲进小径边的矮树林里。
本能使她继续向前跑,跟踪者的声音更加接近。
前面是山坡,下面是一个平坦、灰暗、反射着灰色天空的池塘!
公园规则禁止游泳,除非想和蛇在一起,但现在她根本不犹豫。
凯瑟琳很会游泳,她不怕水,即使她不会游泳,后面有那两个狞笑着的跟踪者,任何对水的恐怖都会减少,何况池塘只有不到一百米宽。
她跳进水中,脸浮出水面,强有力地摆动双脚和双臂,一直游到池塘中央。
然后,她回头瞧了一眼。
他们停在池塘边,笑着凝望她。
她甩掉脸上的水,懒散地摆动两腿,踩着水等候他们新的举动。
他们声音很轻地说着什么,她听不见。
她希望他们回到小径,她可以从池塘的那一头上岸,抄捷径穿林子到最近的路。
水的熟悉感给她一种安全和希望的新感觉。她两脚轻轻踢动着,双手拨动水,静静地移到离他们更远的地方。
穿红衣裳的和他的朋友分开,绕到池塘的另一边。她根本眉有逃开,她陪住了!
她第一次尖叫,那是恐怖和绝望的高叫,但是树林——美丽友善的树林,像道树墙,把她的尖叫声弹回。
她尖叫着,一直到肺部的空气全部吐光。
她的身体下沉,水接近她的嘴,她必须再游到水面上来呼吸。
那两个折磨她的人似乎没有下水的意图,他们似乎不是游泳健将。
天气很冷,水更冷。他们有两个人,可以轻易地把她困在池塘中,一直到她疲倦,愿意投降。他们真的没有下水沾湿的必要。
可是,她能浮多久?天气好,她几乎可以无限时地游泳,但是,现在,她已经感觉到冷水耗光了她的力气。而且,双脚还够不到池底。
“嘿。”“红衣裳”在说话。
她看见那张狞笑的睑,头一次注意到他的两眼,它们没有人的表情。“你迟早得出来。”他说。
“我们怎么办?”红衣裳大声问对岸的人说。
“等。”“蓝夹克”说。
“红衣裳”烦躁不安地玩弄池边的软泥。然后,他灵机一动,在手中捏了一个小泥球,挥动右臂,扔了出去。
泥球落在距她一米远处,溅起水花,喷在她脸上。“红衣裳”大笑起来,对他的朋友大喊:“嘿,练习打靶。”
两个男孩开始玩新游戏,他们从地边挖起泥巴,揉成圆形,向那女孩头部抛掷。他们边扔边哈哈大笑。
为了避开一次次攻击,她必须潜进水中,当她再浮出水面的时候,两个男孩都哄然大笑。
软软的黑色泥巴打在她的脸上,溅进她的双眼,她的鼻子、嘴巴上全是泥土。她潜进水里,用双手洗掉泥巴,当她浮出水面时,他们高声欢呼。
现在,她精疲力竭了,身体渐渐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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