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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0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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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吃,可一当上总统,这个自由就没了,想吃花生首先得保键医生一颗颗地检验过之后,才能入口解馋,弄得这位老大人有时不得不便服出走,搞些花生回来,躲在白宫的旮旯里慢慢地品尝。你看看,堂堂的一个大总统,竟还有这个活法,真没劲!

  笔者在这里谈论这件轶事,并不是想挑些名人的尴尬事来平衡一下自我心理,事实上,每个人都要想法来找一点优越感,找一点可支撑自己往下活的良好感觉,要不然的话,这世上的阳光都让伟人、名人占去了,我们蹲在他们的身背后,看不到阳光、看不到远方的风景,时间一长,非让人寻短见不可。而实际上,中国的普通百姓虽然在理论谈不出来个啥,可天生的乐天性格却使他们能够冲破这种阴影的笼罩,能为自己寻找一种较为理想的活法。笔者有一个同事的外公,受了一辈子苦,凭着念了三年冬书的功底,能讲几句“三国”,便被乡人们抬举了一辈子,直至到了晚年,每每与他闲聊的时候,这位同事的外公将胡子一捋,神采风扬地说,我年轻的时候如何如何,看看这神气、这感觉,你说“良好”不“良好”。

  话说到此,本当打住,但念及这个世界上的一些人常常因为寻不到一点“良好的感觉”而觉得自己没个好活法,我还得告诉这些人不是没个好活法,而是没有用心来寻一寻这个“好感觉”。笔者的一位女邻居,面黑体胖,赛过东施,她自知自已这辈子再也沾不上脸上的光了,于是便潜下心来学习编织新潮毛衣。没出一年,技艺超群,使得许多如花似玉的妙龄靓女找上门来,与她讨教编花织技艺,使得这位女邻居再也不为自己貌丑而气短。你看看,各有各的活法。我的这位邻居因织得一手好毛衣,便有了一点良好的“自我感觉”。便寻到了一种可安妥自己灵魂的活法。

Number:5432

Title:墨趣

作者:忆明珠

出处《读者》:总第166期

Provenance:《名人雅趣》

Date:

Nation:

Translator:

  “近墨者黑。”不怕。我爱墨,爱墨的黑,爱它黑得不一般,墨黑,墨黑。

  我爱墨黑墨黑的小蝌蚪,我爱墨黑墨黑的小黑猫,我爱墨黑墨黑的雨花石雨花石五光十色,而我最爱那种墨黑墨黑的,别具神采。

  人们生活于无起止的白昼与黑夜的轮替衔接中。黑夜来自白昼吗?不,我凭诗的感觉敢于断定,白昼不黑夜的独生子女,黑夜是白昼的母怀。

  谁愿意失去他的黑夜呢?那墨黑墨黑的夜,那神秘而温馨、静谧而冲动的墨黑墨黑的夜?

  “明眸皓齿”。恰恰那明眸是用墨黑点出的,墨黑而炽烈的火花,墨黑而流转的秋波黑与白的合壁。

  ……

  我曾设想如果我有灵魂,它会是什么颜色的呢?红、黄、蓝、白似皆不合适;灵魂,好像只能是黑色的,墨黑墨黑。但它不是一锭凝固的墨块,灵魂不该凝固的。寓形于无形,寓象于无象,无形之形无象之象,即是我灵魂的形与象……

Number:5433

Title:八重樱下

作者:马凌

出处《读者》:总第166期

Provenance:《八小时以外》

Date:1995。1

Nation:

Translator:

  那时候,1934年日本横滨的一所教会中学,老师叫他保罗,叫她苏珊娜。出了校门,同学们叫她小林加代,叫他大岛一兵。而他对她说:“最好,你还是叫我郑左兵,那是我父亲给我取的名字。”加代黑色的凤眼一低,浓浓的睫毛拂过,哈哈腰郑重地说:“哈依。”

  两个人一前一后地结伴回家,左兵在前,加代在后。他高高瘦瘦的个子晃晃荡荡地走,有一种桀鳌不驯的气质。她虽然穿着学校的制服,依然是微微地弓着背,像那个时代典型的日本少女,踩着小碎步。要过那道桥的时候,他会站定,扶她一把,两人并肩走上十几步,然后下了桥,再一前一后地走。互相不说话,然而走得安然。

  市场附近的那条街。街角,一株很大的八重樱。枝丫重重叠叠的,平日不惹眼,一开起花来,满树的绯红竟热闹出万种风情。走到树下,他站一站,等她赶上来,二人客客气气地说:“沙扬那位。”然后他向右拐,进入一条青石板巷,回家。她则继续往前走,二十几步远近就是她家的米店。女佣人迎上来接过她手中的书包,热情地向拉门里喊一声“二小姐回来啦!”

  左兵家里迎接他的只有母亲。

  左兵的父亲郑孝仁是在中国和日本两地经商的广东人。他在横滨开一间食杂店,专卖中国南货,生意很好,于是就在横滨买下了16岁的大岛由纪子作为外室。虽然谈不上感情,但由纪子日本式的温柔顺从较广东老家的两房妻妾要让人舒心得多,所以两人生活一直很平和。郑孝仁每年在日本住4个月,自从由纪子生下小左兵就住5个月。他在,由纪子穿戴整齐殷勤服侍;他不在,由纪子卸下钗环勤俭度日。左兵4岁时,广东家中连着催请郑孝仁回去。这一回去就不知怎么不回来了。日本的生意由管家代做。由纪子每月去帐房领一小笔钱,仅够糊口。一年半载才收到信,信上没有称呼,只再三叮嘱好好照料左兵。到了左兵该上学的年纪,就收到帐房转来的一个红包,包里有一叠钱,红纸上写:左兵的学费。

  日月如流,转眼左兵17岁了,在教会中学里是一贯优秀的学生。因为是个中国人,还因为没有父亲,他没少受同学的欺侮,但是他不怕。他虽然瘦,然而经打,也会发疯似地还击,渐渐地也就有了名气。那一次,小林加代在校门口迎住他,说:“放学后我们一起走好吗?我一个人走僻静的路,有些怕,拜托了。”其实加代一向是由家中女佣接送的。左兵当时一口就答应下来,觉得有个弱小的日本女孩子居然请求自己的保护,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

  那时候,加代是情窦初开的少女,而左兵仍是未谙世事的少年。

  每天,清早,左兵走到巷口,远远地就会看见加代在樱树下等着,见了他,微微一笑弯一弯腰,就跟在他的后面走。日久成了习惯。左兵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加代穿木屐,噼噼啪啪地在身后响着,有板有眼有韵律,。雨大了,加代还会半踮着脚,在侧后方举着伞,给他遮一下。左兵喜欢加代那种半羞半喜的样子,觉得女孩子真好玩。

  那一年的圣诞节,学校组织晚祷,允许大家穿校服以外的正式服装。左兵一出巷子,眼前竟是一亮:樱树下的加代穿了一件白底织淡淡樱花的和服,红底织银的襁褓,又因为雨丝霏霏,还撑着一把红色油纸伞。左兵第一次意识到加代有多美,不知怎的就心慌意乱起来,有一种马上想逃掉的冲动。少年的心啊,真是理不清楚。

  1936年底,市面上的流言已经很多,大批华人开始返国。在涌向码头的人潮中,左兵紧随着父亲的管家,觉得自己是一滴水。母亲哀恸地哭着,郑孝仁没有让她一起走,她抓着左兵的衣服,泣不成声。

  将近中午船快开的时候,加代突然鸣鸣咽咽地出现在舱门前。她是临时知道消息的,费了一个上午的周折才找到这里。加代筋疲力尽,她扑跪在左兵面前,只会说一句话:“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一时间,左兵的心中一片茫然,好像雨中加代的木屐一下子踏在了脑子里,每一下都无限悲凄地重复着:“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一直到多年以后,左兵才意识到加代说出这句话要有何等的勇气,无望中的坚持,不奢望结男的表白,在最后的时刻不顾一切,清清楚楚地说:“我喜欢你啊。”

  日本在左兵的记忆中,便是两个女人,头发凌乱、哀痛欲绝地站在细雨中的码头上,她们互相扶持,呼喊,可是一切都是无声的,背景上,一树重重叠叠的樱花,静静地如雨落下……

  然后便是49个年头。左兵在中国流亡、读书、工作、娶妻、生子、丧父、解放、大跃进、当右派、平反、添孙、丧妻。和同时代的人们经历着差不多的悲欢,磕磕绊绊地,却也没什么值得过多抱怨。中日建交后,通过红十字会,他知道了母亲的下落:自1973年开始当看护,1946年死于疾病,简简单单,也没什么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倒是时常,他的记忆中会出现一种声音,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声音。他老了。

  1985年他因一些产权问题回了一次日本。中学时代的老同学去饭店看他,走时留给他一张名片和一个返老不童式的鬼脸名片是加代的。于是他终于记起了萦回在脑际的原来是加代的声音,加代扑跪在船舱中央,泪流满面,无限凄绝,无限热烈:“可是,郑君,我喜欢你啊!”

  他拨了加代家的电话号码,凭着一种冲动,这种动已经多年不见了。岁月冲走了许多东西,但是最纯净的留了下来,那因为缺憾造就的纯净。

  没有惊叫、眼泪、叹息、懊悔和掩饰,平平淡淡但,他约她出来喝茶,说:“我回来了,茶社见好么?好像他不过昨天才离开,而一切均可以从现在开始。她说:“好的,但不必喝茶了吧,我实在不愿毁去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你在樱树下等我,我会从你身旁走过,请别认出我……”他答应了。他们两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在电话中平静地相约:“再见,来生再相认,来生吧。”

  正是樱花庄严凋落的季节,横滨一株古老的八重樱下,站着一位老人。他穿着租来的黑色结婚礼服,手中一大抱如血的玫瑰,49朵,距那个铭心刻骨的时刻,已有49年。老人站在如雨飘落的樱花中,向每一个路过的老妇人分发他的红玫瑰,同时微笑着说“谢谢”。49朵,总有一朵是属于她的吧,不管她现在消瘦还是富态,不管她现在儿逊成行还是独自寂寞,不管她泪眼模糊还是笑意盈盈,此生此世,总会有一朵花是属于她的吧。老人遵守约定,不去辨认,只是专心致志地分发着他的花。有的老妇人坦然地接受了,客气地道谢;有的老妇人满怀疑虑,可还是接下了,匆匆走过。老人信心十足地向每一位老妇递过红玫瑰,他知道她会从他身边走过,她会认出他,她会取走一朵迟到了半个世纪的花,而来生,他们会凭此相认,一定。

Number:5434

Title:尺素寸心

作者:余光中

出处《读者》:总第166期

Provenance:《听听那冷雨》

Date:

Nation:台湾

Translator:

  接读朋友的来信,尤其是远自海外犹带着异国风云的航空信,确是人生一大快事,如果无须回信的话。回信,是读信之乐的一大代价。久不回信,屡不回信,接信之乐必然就相对减少,以致于无,这时,友情便暂告中断了,直到有一天在赎罪的心情下,你毅然回起信来。蹉跎了这么久,接信之乐早变成欠信之苦,我便是这么一位屡犯的罪人,交游千百,几乎每一位朋友都数得出我的前科来的。英国诗人奥登曾说,他常常搁下重要的信件不回,躲在家里看他的侦探小说。王尔德有一次对韩黎说:“我认得不少人,满怀光明的远景来到伦敦,但是几个月后就整个崩溃了,因为他们有回信的习惯。”显然王尔德认为,要过好日子,就得戒除回信的恶习。可见怕回信的人,原不止我一个。

  回信,固然可畏,不回信,也绝非什么乐事。书架上经常叠着百多封未回之信,“债龄”或长或短,长的甚至在一年以上,那样的压力,也绝非一个普通的罪徒所能负担的。一叠未回的信,就像一群不散的阴魂,在我罪深孽重的心底憧憧作崇。理论上说来,这些信当然是要回的。我可以坦然向天发誓,在我清醒的时刻,我绝未存心不回人信。问题出在技术上。给我一整个夏夜的空闲,我该先回一年半前的那封信呢,还是7个月前的这封?隔了这么久,恐怕连谢罪自谴的有效期也早过了吧?在朋友的心目中,你早已沦为不值得计较的妄人。

  其实,即使终于鼓起全部的道德勇气,坐在桌前,准备偿付信债于万一,也不是轻易能如愿的。七零八落的新简旧信,漫无规则地充塞在书架上、抽屉里,有的回过,有的未回,“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要找到你决心要回的那一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往往数倍于回信本身。再想象朋友接信时的表情,不是喜出望外,而是余怒重炽,你那一点决心就整个崩溃了。你的债,永无清偿之日。不回信,绝不等于忘了朋友,正如世上绝无忘了债主的负债人。在你惶恐的深处,恶魇的尽头,隐隐约约,永远潜伏着这位朋友的怒眉和冷眼。不,你永远忘不了他。你真正忘掉的,而且忘得那么心安理得的,是那些已经得你回信的朋友。

  有一次我对诗人周梦蝶大发议论,说什么“朋友寄赠新著,必须立刻奉覆,道谢与庆贺之余,可以一句‘定当细细拜读’作结。如果施上了一个星期或个把月,这封贺信就难写了,因为到那时候,你已经有义务把全书读完,书既读完,就不能只说些泛泛的美词”。梦蝶听了,为之绝倒。可惜这个理论,我从未付之行动,倒是有一次自己的新书出版,兴冲冲地寄赠了一些朋友。其中一位过了两个月才来信致谢,并说他的太太、女儿和太太的几位同事争读那本大作,直到现在还不曾轮到他自己,足见该书的魅力如何云云。这一番话是真是假,令我存疑至今。如果他是说,那真是一大天才。

  据说胡适生前,不但有求必应,连中学生求教的信也亲自答覆,还要记他有名的日记,从不间断。写信,是对人周到,记日记,是对自己周到。一代大师,在著书立说之余,待人待己,竟能那么周密从容,实在令人钦佩。至于我自己,笔札一道已经招架无力,日记,就更是奢移品了。相信前辈作家和学人之间,书翰往还,那种优游条畅的风范,确是我这一辈难以追摹的。梁实秋先生名满天下,尺牍相接,因缘自广,但是20多年来,写信给他,没有一次不是很快就接到回信,而笔下总是那么诙谐,书法又是那么清雅,比起当面的谈笑风生,又别有一番境界。我索来拍写信,和梁先生通信也不算频。何况《雅舍小品》的作者声明过,有11种信件不在他收藏之列,我的信,大概属于他所列的第8种吧。据我所知,和他通信最密的,该推陈之藩。陈之藩年轻时,和胡适、沈从文等现代作家书信往还,名家手迹收藏甚富,梁先生戏称他为manofletters,到了今天,该轮到他自己的书信被人收藏了吧?

  朋友之间,以信取人,大约可以分为四派。第一派写信如拍电报,寥寥数行,草草三二十字,很有一种笔挟风雷之势。只是苦了收信人,惊疑端详所费的功夫,比起写信人纸上驰骋的时间,恐怕还要多出数倍。彭歌、刘绍铭、白先勇,可称代表。第二派写信如美女绣花,笔触纤细,字迹秀雅,极尽从容不迫之能事,至于内容,则除实用的功能之外,更兼抒情,说来,动人清听。宋谌、夏志清可称典型。尤其是夏志清,怎么大学者专描小楷,而且永远用廉便的国际邮简?第三派则介于以上两者之间,行乎中庸之道,不温不火,舒疾有致,而且字大墨馆,面目十分爽朗。颜元步、王文兴、何怀硕、杨牧、罗门,都是“样板人物”。尤其是何怀硕,总是议论纵横,而杨牧则字稀行阔,偏又爱用重磅的信纸,那种不计邮费的气魄,真足以笑傲江湖。第四派毛笔作书、满纸烟云,体在行草之间,可谓反潮流之名士,罗青属之。当然,气魄最大的应推刘国松、高信疆,他们根本不写信,只打越洋电话。

Number:5435

Title:酸桔子·甜桔子

作者:张记书

出处《读者》:总第166期

Provenance:《小说界》

Date:1995。1

Nation:

Translator:

  爸爸给女儿买了一兜桔子,是酸的。他希望女儿食之,懂得生活不都是甜的。

  不想,女儿吃得津津有味。

  爸爸又给女儿买了一兜桔子,是甜的。他希望女儿食之,懂得生活不都是酸的。

  女儿吃了一个,久久不语……

  爸爸问:“不好吃?”

  女儿答:“没意思。”

  从此,爸爸就只给女儿买酸桔子。

  女儿就苦笑。

  忽一日,女儿自己买了一兜桔子,是甜的。

  爸爸说:“你不是只爱吃酸桔子吗?”

  女儿就嬉笑:“我给你说反话你都不知道。”

  从此,爸爸只给女儿买甜桔子。

  可女儿一个也不吃。

  后来,女儿成了科学家。

  爸爸说她是酸细胞培养起来的!

  女儿就甜甜地笑。

  爸爸再买的甜桔子,女儿就开始吃了。

  爸爸也陪她吃。

  女儿说:“还是甜桔子好吃!”

  爸爸就由衷地笑,面庞笑成一朵银丝菊花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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