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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缪尔达尔在《世界贫困的挑战》中指出:“在发达国家,用纯粹的‘经济’术语进行的分析可能有意义并能得出合理的推论,那是因为这些概念、模型和将它们综合在一起的理论相当符合发达国家的现实。但在不发达国家就不能用这个方法,除非是以让分析离题和严重错误为代价。当市场不存在和高度不完全竞争时,不能运用上面提到的那些假定的(以及许多其他的)‘经济’术语……更为根本的缺陷在于这个方法脱离了观念和制度。”
重视非经济因素,使缪尔达尔和萨克斯在研究不发达国家的“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国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不约而同地主张“那里的变革必须迅速而不是迟缓,正如现在发达国家过去的情况一样”(缪尔达尔),反对渐进主义的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径(萨克斯)。“过渡经济学”在假借交易成本理论为权力市场化和权贵私有化立论时,干脆将新制度学派视为内生的制度因素以“政治敏感”为由一脚踢开,对制度性腐败和社会裂痕所导致的巨额交易成本这一严重不经济现象竟然视而不见,甚至认为是润滑剂和次优选择。
在渐进疗法和休克疗法两种转型方式孰优孰劣的学术和非学术论战中,赞成渐进疗法的人以前苏联东欧国家在转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经济负增长和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为依据,说明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径好处多多。萨克斯等人在《经济改革和宪政转型》中则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部分原因在于经济学家大多缺乏宪政思考……只看到了转型的短期经济影响就匆忙下结论。”并和缪尔达尔一样,以法国大革命在短期内对经济的灾难性影响为例,提出:“假如十九世纪法国的宪政转轨是渐进的,那么这一转轨是否会更为成功,更能提高福利?”他认为宪政转轨在短期内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至少有两个:其一,巴泽尔和布坎南指出,转轨必须面对强大而合法的国家暴力带来的困境,对维护个人权利必不可少的国家暴力通常也会侵犯个人权利,而个人权利(如产权)恰恰是市场体系的核心;其二,树立对新的游戏规则的信任要经过漫长过程,市场参与者对新规则缺乏信任会引起社会动荡,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其实,前苏联东欧国家经济并不像某些人所希望的那么糟,中国经济也不像统计数字和某些经济学家所表现的那么好。即便不考虑对普通百姓和资源的掠夺破坏了可持续增长,根据需要产生出的统计数字和理论描述也夸大了经济增长率。高盛(亚洲)总经理胡祖六在去年出版的《关于中国与世界的五大神话》报告中,根据统计数字得出了不同结论:“中国的经济增长并非前所未有,以亚太地区的标准而言也不见得特别突出。”
缺乏宪政秩序、人权保护和法治,使经济改革演变为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缺乏法律约束,处于不透明状态,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产生“软政权”特有的扭曲现象:官员滥用职权和腐败屡禁不止。鲁特在《中国的腐败已经成为体制性的了吗?》一文中,分析了建立在“关系”基础上的交易使市场经济中有效配置资源的股票市场、期货市场等交易工具,在中国演变为官家通吃的腐败工具,然后谈到市场与等级制度的关系:
(Steven Cheung很久以前就认为,在等级制度向市场经济过渡中面临一种危险:)尽管等级制度已经失去其统一结构,但是,它还没有被纯粹的产权所取代,而是出现了一种中间制度。这种用产权和等级顺序都无法准确界定的制度,可以称之为第三种制度。另一方面,腐败权有了准确定义。这就是我所说的:一个官员负责女包进口,另一个官员负责外汇管制,第三个官员负责男表,等等(过度干预给众多人的腐败创造了机会)……StevenCheung从(中国大陆和新加坡的不同)中看到了一些实质问题:交易腐败是一回事,腐败成为一种非常明确的权利制度则是另一回事。中国改革进程中的巨大危险是,她可能会在中途出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很早以前我就肯定地认为,渐进主义式的改革,是大有问题的……尽管Cheung最早看到中国的未来走向,但是他无法决定中国所采用的发展道路。
张五常等人认为,腐败是渐进改革中对特权阶级的垄断权力进行赎买的方式,但不是改革的有效方式:对出卖官员控制权的收益权无法明确界定,导致腐败达成的不成文合同难以有效执行;对腐败的容忍会对特权阶级创造更多的控制权形成激励机制。张五常曾经天真地向中央建议:长痛不如短痛,干脆一次性地用一大笔钱将垄断权力从特权阶级手中赎买过来。问题在于,垄断权力和稀缺资源相结合才会产生味道好极了的寻租和租金,怎能指望人家放弃垄断权力和根据需求过剩来调整物价?诚如鲁特所言:“谁来监督那些利用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地位而对利润进行掠夺的党员同志?实行统一管制只会把利润集中在少数人手里,也就是说,改革将受阻。”逻辑结论是:半吊子市场经济,此路不通。除非有壮士断臂的大智慧和大勇气,抛弃国家机会主义改革路线,否则,根本没有全面转型,只有更加拉美化。
能否绝处逢生,是中国经济和经济学共同面对的困境。
当代的亚当·斯密
■ 冯务中
1998年,也就是伟大的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亚当·斯密离开人世后的第208年,一位东方人走上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领奖台。他就是印度籍的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说来有趣,作为印度的第六位诺贝尔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的名字来自于印度第一位诺贝尔奖获得者泰戈尔。当阿马蒂亚·森初生时,他时任泰戈尔秘书的外祖父请求泰翁为其女儿的儿子起名字,泰戈尔给孩子起名A…martya,意思是“另一个世界的”,并说“我可以看出这孩子将成为一个杰出的人”。这无疑又是诺贝尔奖历史上的一段佳话。获奖之时,阿马蒂亚·森刚从美国哈佛大学退休,回到母校剑桥大学担任著名的三一学院的院长。这无疑是哈佛大学的一大损失,但却不能说是剑桥大学的意外收获。因为森长期以来就是以琼·罗宾逊夫人为首的经济学剑桥学派的重要成员。可能在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的眼里,就像他的名字一样,森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这不仅是因为他的印度国籍,也由于他的思想世界。森多才多艺,他曾在《纽约书评》上发表评论泰戈尔诗歌绘画的精彩文章,并对中国传统文化有着一定的研究。即使在学术领域,森的地位也不是一个“经济学家”所能概括的。与亚当·斯密一样,森同时又是一个伦理学家。瑞典皇家科学院在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公告中这样写道:“阿马蒂亚·森在经济科学的中心领域做出一系列可贵的贡献,开拓了供后来好几代研究者进行研究的新领域。他结合经济学和哲学的工具,在重大经济学问题讨论中重建了伦理层面。”伦理学与经济学的结合是森成功的重要原因,也是森获得巨大社会声望的主要源泉。正由于兹,同样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索罗不无公允地称森为“经济学的良心”。而我更愿意将森称为“当代的亚当·斯密”,因为他以其杰出的才能和超常的激情使我们回到了永远也说不完的亚当·斯密,因为他以“接着讲”的方式在斯密的基础上“重建”(而非“开拓”)了经济学的伦理层面。
与森的另一本名著《以自由看待发展》(原名为《Development As Freedom》,译为《作为自由的发展》似乎更妥,并可与罗尔斯的《作为公平的正义》相对应)不同,《伦理学与经济学》写作于森获诺奖之前的1980年代,因而可以看做是森获诺奖的一个学术资本。相同的是,在森的这两本书中,亚当·斯密的影响显而易见。特别的是,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我们发现亚当·斯密的影子几乎无处不在。唯一不同的是,通过《伦理学与经济学》中举一反三的页脚注释、无所不包的参考文献、细致详尽的人名索引和名词索引,我们发现森是一个现代学者而非亚当·斯密式的古典学者。但是,他们在精神上是相通的。
常常被人们称为“经济学之父”的亚当·斯密其实是一个理论通才而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作为格拉斯哥大学的道德哲学教授,斯密教学和研究的领域涉及到了我们后来所细分而成的诸多学科,主要包括神学、伦理学、法学和政治学。而其中的政治学,又包括我们后来所熟知的政治经济学。同时,政治学又与当时的伦理学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政治学、伦理学、政治经济学这种三位一体的传统至少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这可以从亚氏的《尼各马可伦理学》和《政治学》这两本传世之作中看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经济学科曾经认为是伦理学的一个分支”(第8页)。森的这一说法大抵是忠于历史的。正是在斯密作为道德哲学教授和经济学源于伦理学这两个基本事实的启示下,森坚定地认为经济学与伦理学不可相互分离。
但斯密对森的启发性并不仅限于此,斯密对森影响最大的地方恐怕在于他对人性复杂性的看法。在斯密的著作中,对人性的探索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地位。斯密的良师益友——同样是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休谟曾经不无深刻地指出:“所有各种科学都或多或少地与人类本性有关,而且无论其中的某几种科学从表面看来距离人类本性有多么遥远,它们也都仍然要通过某种途径回到这种本性上来。甚至数学、自然哲学,也都在某种程度上依赖于人们的认识范围,并且要由他们的权力和能力来判断。”(《人性论引论》)我们无从得知斯密是否受到休谟这种思想的直接影响,但是可以看出斯密是这种思想的积极实践者。
斯密关于人性的理论最有影响的可能就是“经济人”理论了。它来源于斯密《国富论》中那段脍炙人口的话语:“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我们自己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好处。”(《国富论》)斯密之后,西尼尔从定量方面提出了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公理,约翰·穆勒又在斯密和西尼尔的基础上提炼出了“经济人”假设,最后“经济人”(Homo Oeconomicus)这个特定名词由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帕累托引进到了经济学中。时至今日,肇端于斯密的“经济人”理论依然是西方社会最有解释力的人性假设,甚至成了一种不吉自明的意识形态。但斯密关于人性的看法并不限于“经济人”假设。在早于《国富论》的《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为我们描述了人性的另外三个方面。斯密认为,人其实都有同情心和正义感(合宜感),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利他主义倾向。这些其实都是人道德性的体现。斯密的这种思想后来被人发展为“道德人”理论。但即使是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也没有忘记人具有自利性:“毫无疑问,每个人生来首先和主要关心自己”(《道德情操论》)。斯密用作书名的“道德情操”(moral sentiments)一词本来表示的就是作出克制自私这种令人难以理解的行为的能力。一般认为,“社会人”思想的提出者为社会学家涂尔干和管理学家梅奥,其实在早于他们的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中就已经有了“社会人”思想的雏形。斯密发挥斯多葛学派的理论说:“人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某一离群索居的、孤立的个人,而应该把自己看成是世界中的一个公民,是自然界巨大国民总体中的一员。”而且,“为了这个大团体的利益,人人应当随时地心甘情愿地牺牲自己的微小利益。”(《道德情操论》)除此而外,斯密还发现了一种他称之为“制度人”的人:“制度人容易自作聪明,常常对自己设想的理想管理计划的完美性如此迷恋,以致不能容忍对这一计划的任何一部分的最微小偏差……那就是自负地认为,自己是社会中唯一的聪明和高尚的人,其同胞公民应该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他,而不是他适应他们。”(《道德情操论》)斯密对“制度人”的描述和批判是斯密人性理论的特殊表达。从以上几种人性思想可以看出,斯密关于人性的看法非常丰富也非常复杂的。但伟大如斯密者也摆脱不了大思想家总是被人误解和被人分解的历史命运。如此丰富的人性理论却使斯密成了“伦理学上的利他主义者和经济学上的利己主义者”,并进而产生了所谓“亚当·斯密问题”。
现在有许多人认为“亚当·斯密问题”是一个建立在误解基础上的佯谬。这其实也是一个误解。“亚当·斯密问题”有两个义项,一为《国富论》与《道德情操论》这两部著作的人性论基础不尽一致的问题,二为“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冲突问题。就义项一而言,“亚当·斯密问题”的确为一伪问题。因为不论是在《国富论》还是在《道德情操论》中,亚当·斯密都毫不含糊地认为人既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的,而且自利更为根本。区别仅仅在于在《道德情操论》中斯密想用“道德情操”制约人的自利性,而在《国富论》中斯密想用“看不见的手”引导人的自利性。而就义项二而言,“亚当·斯密问题”为一真问题。其实早在十七世纪中叶,霍布斯就提出了类似问题。在与斯密同时但比斯密成名早的休谟那里,也有类似问题。休谟之后的康德也提出了此类问题。到了现代,在社会学家帕森斯和哲学家哈贝马斯那里,又出现了这个问题。如此众多立场不同甚至截然对立的思想大家不约而同地对这一问题产生兴趣,这显然不是思想史上的巧合,而是说明“经济人”与“道德人”的冲突问题是一个难以逾越的重大理论问题。现在也有人承认“亚当·斯密问题”的真实性,但又认为这是一个不可解决的问题。其实,斯密本人的两部著作就可以看作是对这一问题的初步解答,而森的《伦理学与经济学》则是对斯密解答的继续。
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森意味深长地指出:“经济学所关注的应该是真实的人。”森在这里提出的是一个应然命题,这个应然命题所针对的是现代经济学不假思索地将自私的“经济人”作为经济科学的理论起点并进行层层推演这一事实。这一命题的理论含量是相当巨大的。它至少可以说明:经济学和伦理学一样,它们都可以成为关于人的学问。
斯蒂里茨曾不无形象地指出二十世纪的经济学患上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他主要指的是现代经济学内部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的脱节。其实经济学的“精神分裂症”更深刻地表现为实证经济学与规范经济学、逻辑经济学与福利经济学的分离。在森看来,这种分离其实就是经济学两个根源之间的分离。森认为经济学有两个不同的根源,“一方面经济学可以联系到‘伦理学’,另一方面经济学又与我们或许可以称为‘工程学’的东西联系在一起。”(第9页)前一根源可以追溯至亚里士多德,而后一根源可以追溯至威廉·配第。后来的经济学家们,有的更重视伦理学问题,如穆勒、马克思和埃奇沃思;有的更重视工程学问题,如魁奈、李嘉图、瓦尔拉斯、古诺等。森公允地承认,经济学两个根源的分化曾经对经济学研究的深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问题在于,随着现代经济学的数学化与公理化,经济学的伦理学维度被多数经济学家不屑一顾或者干脆拒之门外。这正如森所批评的:“被称为‘实验经济学’的方法论,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多样的伦理考虑,而这些伦理考虑是能够影响人类实际行为的。”(第13页)显而易见,森认为对人的行为的伦理考虑不仅是一个规范问题(正如我们大多数人所认为的那样),而且是一个实证问题(即一个在现实中的的确确发生作用的问题)。这一清醒认识显然与森认为“经济学应该关注真实的人”的思想有关。所谓“真实的人”,绝不是那种自私自利的“强性经济人”,当然也不是那种大公无私的“超验道德人”。“真实的人”是一个“复杂人”。在这个“复杂人”的行为因素中,至少伦理考虑并不是完全不起作用的。
与斯密一样,森坚决反对那种将人仅仅看作是“理性经济人”的观点,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动机是丰富多彩的:“这个世界的确是由哈姆雷特、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等组成的。冷静的范例充满了我们的教科书,但是,现实世界却更为丰富多彩。”(第17页)理性行为或许是一个有用的假设,但它不是人类真实行为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