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万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督行政法律关系,有以下特点:第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 

政组织一方的必然是监督主体,而因监督主体的多样性,使该法律关 

系具备多重复杂性;第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反向的不对 

等性;第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一般不由行政组 

织来决定;第四,监督行政的权利义务关系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为了 

                                     10 

… 页面 11…

让权益受到违法行政侵害的行政相对人获得救济。 

       4.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所调整的两个既有 

区别又有非常密切之联系的领域。行政法律关系是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产生的基础,没有行政管理,无论如何不能奢谈监督行政。然而,行 

政管理的历史是非常久远的,而监督行政即便在古代的东西方存在, 

也是更多出于管理官吏的需要,且很难做到为维护民众权益而进行有 

效监督。直至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倡导宪政、法治、权利保障以来,监 

督行政法律关系才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无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 

会主义国家,都努力通过行政法制度来建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中 

国,不仅有着官本位传统,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行政官员习惯于计划经 

济体制下行为和思维方式,所以,在走向法治行政的过程中,监督行 

政法律关系的完善应是重中之重。 

       5.行政法体系 

       由于行政法规范的范围极为广泛,涉及公安、税务、工商、土 

地、环境等各个行政管理领域,而每个行政管理领域都有其自身的特 

点,难以用统一的规则进行调整,所以,行政法在形式上有一个不同 

于民法、刑法的显著特点:即行政法不存在统一的法典。尽管我国有 

 《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 

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 

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单行的法律法 

规,但它们只是对行政法的某一方面进行统一的规定,而不是全方位 

                                      11 

… 页面 12…

的。 

       规则的分散性,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在逻辑上,即在思维层面 

上,对行政法体系作一个分类。在学理上,一般认为行政法体系包括 

三个部分。其一为行政组织法,即涉及行政组织的构成、编制、职能、 

公职人员的任用和管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其二为行政行为 

法,即涉及行政组织进行行政管理所采取的各种行为以及作出这些行 

为应当遵循的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之总和。其三为行政法制监督 

法、救济法,即涉及对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行政 

相对人受到违法行政侵犯可获得的救济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之总和。而 

这三个次层级的体系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的。 

                       第二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 

导、规制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法律规范 

依其确定性、抽象性程度,可以分为规则、原则和基本原则三类。在 

行政法上,与其他部门法一样,存在大量的具体规则;而在行政法律 

规范的制定、执行、司法适用等环节上,也有某些相应的原则,如行 

政立法的民主参与原则、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原则。然而,规则、 

原则都是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层面或者具体环节而设定的,其本身难 

以覆盖整个行政法领域。行政法基本原则,则是贯穿于各个环节、各 

                                     12 

… 页面 13…

个领域、对具体规则和原则的产生具有指导和规制意义的最为基本的 

规范,甚至在一定的场合、在具体规则和原则匮乏或者模糊的时候, 

可以直接适用于行政行为的作出、行政争议的处理过程之中。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长河中逐步形成 

的,其本身存在一个变迁的过程。在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权的积极作用、 

尽可能降低其消极作用的问题上,不同时空的人们是有着不同的看法 

的。例如,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契约自由、个人自治被认为是非常 

重要的,国家越少干预越好,由此观念出发,就形成了严格控制行政 

权的一系列制度,而在这些制度基础上又有“无法律则无行政”这一 

现在看来较为机械的基本原则,即行政机关的任何管理行为都必须有 

法律上的明确依据。但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生活方式的进一步发 

展,许多社会问题(如劳资关系紧张、性别和种族歧视、环境保护问 

题)产生,而契约自由、个人自治是很难对这些社会问题作出有效回 

应的,国家逐步地积极介入经济、社会生活领域,行政管理的权能越 

来越广泛、行政官员所享有的自由裁量权也越来越大,“无法律则无 

行政”的机械原则难以适应这一变化。于是,传统的行政法制度得到 

变革,在新的制度上又体现出新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例如实质法治原 

则、行政效率原则等。 

       二、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透过行政法制度反映出来的,也是行政法学 

者予以抽象、概括出来的。就此两点而言,对什么是我国行政法的基 

                                     13 

… 页面 14…

本原则这一问题,存在需要注意的两个方面。一方面,随着我国行政 

法制度的不断健全,人们在如何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方面有了不同于 

以往的更为丰富的认识;另一方面,学者的抽象、概括总是带有一己 

之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难达成完全统一的表述。尽管如此, 

我国学者对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抽象、概括,部分是建立在我们自 

己的制度运作基础上,也有相当部分是在借鉴他国经验与学理的基础 

上、在规范意义而非现实意义上进行的表述,故而,存在某些共识。 

       为讲述方便起见,我们在此把行政法基本原则表述如下: 

       1.行政法治原则 

        “法治”这一词语,在汉语语境中的历史非常久远,但是,中 

国古代法家所提出的“法治”,与近代资本主义兴起前后西方思想家 

所主张的“法治”,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更多地把法律作为统治的一 

种手段、工具,统治者更多地强调以法治民、以法治吏;后者则更多 

地强调统治者在法律之下,国家任何机关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规定的 

框架内活动,而宪法、法律则更多地表现出人本主义的价值取向,即 

以每个人的尊严、自治、自由发展为宗旨。虽然自人类提出法治理念 

以来,并没有任何国家已经达到这一理想目标,但是,关键在于如何 

建构一系列制度,使现实尽可能地去接近它。 

       近代意义的法治,是针对整个国家而言的,任何国家机关都必 

须受其约束。不过,在某种程度上,行政权相比立法权、司法权,已 

经在当代国家占据主导地位,法治的时代意义更多地体现在对行政权 

的规范之上。当然,对行政权的规范与监督,无法离开真正的分权, 

                                      14 

… 页面 15…

即立法权、司法权必须和行政权之间存在相当的独立性和制约性。法 

治在行政领域的延伸,可以具体包括如下要求: 

        (1)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法治原则对政府行为的一个基本要求,即公共行政 

组织必须依照法定权限、法定方式、法定程序来实施行政管理行为。 

同时,由于现代行政管理事项繁多,未来会出现什么需要管理的问题 

也很难预测,所以,立法机关的立法或者较为笼统、抽象,或者无法 

适应社会发展而出现缺陷,而依法行政的首要前提是存在可以有效调 

控行政权运作的法律规范。有鉴于此,依法行政原则也要求行政组织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加强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则的制定,尽可能多 

地使行政行为受到规则的约束、减少行为的任意性。 

        (2)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 

       法律规则本身内在的、无法消除的特性,以及行政官员便宜行 

事、灵活应对各种具体事件的需要,使得自由裁量权不可避免。然而, 

 自由裁量权的存在,又意味着给行政官员任意决定、徇私舞弊、武断 

专横制造了可能性,所以,当代法治既允许行政自由裁量,也强调对 

 自由裁量给予有效的控制。如立法的授权控制、行政程序规则的约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事后进行的合理性监督,等等。 

        (3)责任政府 

       依法行政、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是从正面对行政的要求,任何 

公共行政组织若违背这一要求,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法律 

责任。单纯强调政府必须如何,而忽视对政府违反这一“必须的义务” 

                                     15 

… 页面 16…

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则无异于口号宣传、惑取民心。 

        (4)维护和促进人权 

       法治的意义不是仅仅停留于表面上的政府守法、负责,从这个 

概念在近代诞生以来,其始终是和人权保障联系在一起的。换言之, 

政府守法、负责的目的不是为了守法、负责本身,而在终极意义上是 

为了维护、促进人权。形式上的遵循法律,并不意味着能够达到真正 

的法治。纳粹政府也是守法的,但它却是在执行种族歧视、灭绝的法 

律。因此,建立在人权理念基础上的法治,是人类真正需要的法治。 

而这就要求:第一,无论是立法机关的立法还是行政立法,都应当充 

分考虑人的基本尊严、自由和权利;第二,行政机关在法律未作细致、 

明确规定,得享自由裁量权之时,亦应尊重、保障人的基本尊严、自 

由和权利。 

       2.行政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相当程度上是与自由裁量权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当行 

政官员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有选择行动的权力的时候,才会对其要求 

公正。不过,公正原则又不完全等同于法治原则中控制自由裁量权的 

要求,后者明显大于前者,前者则脱胎于后者、且因为其对当代行政 

 自由裁量的重要性而具有了单独提出的意义。公正原则的基本精神是 

公平、合理地对待行政相对人和处理行政管理事项,在学理上可以分 

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 

        (1)实体公正 

       所谓实体公正,就是行政组织作出的行政决定,在内容上必须 

                                     16 

… 页面 17…

达到不徇私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反而言之,即相同情况、相 

同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合理考量相关因素,不考量不相关因 

素。 

        (2)程序公正 

       所谓程序公正,就是指行政组织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必须遵循 

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行政官员也是有血有肉、有着七情六欲 

的人,在行政决定的实体内容上要求其完全排除私情、偏见、疏忽是 

不可能的,在有权机关事后对行政决定进行审查时,也很难有非常一 

致的标准或者有非常确凿的证据,来衡量实体公正性。所以,行政法 

在制度设计上也更多强调程序上看得见的公正,具体包括:自己不得 

决定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在对两个以上行政相对人尤其是有 

着相互冲突之利害关系的行政相对人作出决定时,不得进行单方接 

触;在作出对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 

见。尽管这些要求,不能保证行政决定在实体上一定是公正的,但在 

它们的约束之下,行政决定可以更大可能地接近公正。 

       3.行政公开原则 

       行政公开,现已成为各国普遍发展和推广的一项基本原则,因 

为它至少具备三项功能:其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保证行政官 

员在比较透明的环境中办事,就可以最大限度地消除黑箱操作、防止 

滥用权力和腐败;其二,保障知情权,可以使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对掌握在政府手中的与自己生存、发展有关的信息予以了解; 

其三,加强行政相对人与政府的合作,因为政府为了引导经济发展、 

                                      17 

… 页面 18…

社会选择,往往愿意公开自己掌握、处理过的信息,行政相对人也希 

望得到这些信息,以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以及其他行为样式。 

       行政公开的具体要求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1)行政决定公开 

       任何行政决定,只要涉及外部公共管理事项,无论是行政政策、 

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还是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最终的决定内容都应 

当以适当的形式公开。 

        (2)行政过程公开 

       任何行政决定,都是在经历一定的程序 (亦即过程)之后作出 

的。在日益强调行政管理的公正或者民主的当代,除非法定事由之外, 

行政决定的过程一般也都需要公开。其中,对于行政立法以及其他抽 

象行政行为而言,民主参与已经成为一个必备的要求。这就意味着, 

行政组织若需针对某一类或者几类不特定数目的行政相对人群体制 

定具有规范性的、普遍性的规则,应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代表参与到 

这个过程中,无论是通过非正式的、对拟议中的抽象行政行为提交书 

面意见的方式,还是通过正式听证会的方式。就具体的行政执法行为 

而言,为了保证决定的公正性,行政组织一般需要遵循听取行政相对 

人意见、告知行政相对人有关信息(包括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享有的权 

利)、说明依据和理由等程序,而这实际上也是在向具体的行政相对 

人公开其管理过程。 

        (3)行政信息公开 

       上述行政决定、行政过程公开,在相当程度上也意味着,行政 

                                     18 

… 页面 19…

组织将行政决定这一信息以及与决定有关的其他信息,向行政相对人 

公开。当然,行政组织掌握的信息不止这些,有许多信息是行政组织 

在管理过程中获得的,尽管不一定与行政决定有直接的关联性,但很 

可能会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产生影响。在日益强调 

保护公民权利、强调政府透明的时代,在日益重视行政组织与行政相 

对人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合作的时代,行政组织所掌握的信息——包 

括原始信息以及行政组织对原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形成的信息,除 

属于法定保密范围的以外,一般都必须公开。而且,法定保密的范围 

也渐趋受到限制。 

       4.行政效率原则 

       任何组织,在实际运作中都会考虑到效率问题。所谓效率,乃 

针对成本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关系而言,通常指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 

同样的效益产出,或者以同样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产出。在公 

共行政管理方面提倡效率原则,目的在于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耗 

费(包括时间、人力、财物等),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行政效 

率不仅可以使主要由纳税人税收构成的国家或者地方财政物尽其用, 

避免浪费,而且在具体行政过程中有利于节省特定行政相对人的成本 

支出,因为冗长的、拖沓的行政管理对于介入其中的行政相对人而言, 

也会加大其资源耗费。 

       行政效率原则主要有下述要求: 

        (1)行政组织精简 

       行政组织的数量多少、规模大小、人员众寡,对行政效率有着 

                                     19 

… 页面 20…

直接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3)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