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杳无消息。一个男人的淡出,让我有失落的刺激感,犹如自虐。然后把自己锻炼得多情而绝情,热血又麻木不仁。
我确实曾经以为等待对于我来说就像书写一样简单,毕竟佳文让我苦恋了许多年。但直到遇见荆我才明白,我根本无法忍耐等待。爱着佳文,也只是爱着而已,一千年一万年,并不代表等待。
我肆无忌惮地骂,没有人听见我的声音,谁都有自己的一肚子郁闷,急于发泄。
维男小两口还比较清醒,有家的人就是不一样,假装守身如玉了。
我听到他们一直劝我,少喝点,少喝点。我忍无可忍,不耐烦地说:“别他妈站着说话不腰疼,得便宜卖乖,你们丫是幸福!”
那天风特别大,刚一出门就感觉差点被卷走。有男孩破口大骂:“你丫带劲你丫就牛逼!”我们疯狂地笑,笑得要死去。
我说我自己可以走,拒绝维男送我。酒后的我心情钝重,并不容易癫狂。在大风中几乎东倒西歪,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必须让这风把我身上的烟酒味道吹干净。
就是在那一晚,我传奇地捡了一个女孩回家。这个麻烦的女孩搅乱了我略微放纵却有条不紊的生活,让我手足无措。她就是花妮。
维男对我说:“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样一个女孩,但你为她付出得太多,她却得到的太少。你应该认真考虑你们之间的关系,然后尽早做一个了断。瑶晶,你是我最好的小姐们儿,你对我真的特别重要,我不想你痛苦,不想眼睁睁看着你堕落,不想也不能允许任何人破坏我们的二人世界!”
这最后一句我听的特别清晰,一字一句,神采飞扬。我想男男说了那么一大堆,其实不过只有这么一句而已,人类太滑稽了。
但是,二人世界,还是把我彻底击溃了。
二人世界,就是除了彼此,再容不下第三个人。在很多年以前,我的心轻轻开了一个口,维男走进来,于是饱和。
花妮终究离开了我,一刀两断。
我拉着维男,迎着早春清新的风。血红色挂着流苏的高跟靴子,砸在地面上哒哒作响,好像一匹四肢纤瘦容易受伤却努力疾驰的马驹。CHANEL亚驼色新款风衣,A货,与真品很难辨别。大大的LV经典花色手提袋,在上海买的二手货,依然宠爱有加。
笑容洋溢,春风满面。我对维男说:“我们是风一般的女子!”
维男还是习惯性的打击我,说:“你哪里是风一般的女子,分明就是疯子!”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男男送我情。
如此闭上眼睛能看到遥远,一时间背离了衣着的成熟和刻意给自己塑造的年龄假象。在人群中,我欢快地跳跃起来。
《残翅》 三佳文(1)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候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暇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席幕蓉
十三岁那一年,我即使夏天也穿着厚厚的旅游鞋,锐步的。那时候女孩穿名牌的很少,因为我们几乎没有运动量,尤其是我。于是,我无不引以为豪地迈着我的步子。轻盈地及膝桶裙在阳光下泛着金属光泽,是那一季的流行,连文具上Lovely White那个瞪着大眼睛的小姑娘都穿这种裙子。我的T恤少得可怜,因为我喜欢衬衫或者低领的针织衫,把两根细小的锁骨隐隐露在外面。锁骨是女人最性感的地方,维男这么说。而我坚持钟情于女人瘦削的肩甲骨和平坦小腹两边微微兀起的盆骨。我也是从那时起开始注意走路时两肩尽量向后扮,努力吸气,同时也不忘把极不显眼的小锁骨露出来。这也是我不喜欢T恤的原因之一,它不够性感。
也就是那年夏天,我月经初潮,成了一名少女。
我支配着这个发育清涩的身体,游荡在初一暑假。时而舒展,时而蜷缩。在每一次舒展与蜷缩的间隙,我幻想着一位风度翩翩的英俊王子,抑或神采奕奕的威武骑士,虔诚地把我从这稚气十足的幻梦中吻醒。我感到自己的生活像是一架发出嘎嘎叫响的旧织机,而我更像是一只无休止往返于墙壁与半空中抑或不停绕圈的蜘蛛,强烈地渴望被救赎。疯狂,且温柔地。
同时,我又像是新生的婴儿,看满世界都充斥着新鲜。我睁大自己好奇的眼睛,总想看得更多、更多一些。尤其是那些男生,穿着新款的高级正价篮球鞋,质地很好的蓝底儿泛着白茬儿的牛仔裤,宽大的印着品牌标志的漂亮又素净的运动T恤(我不讨厌男生穿T恤),无论是骑着单车飞驰,还是拍着篮球幽雅地走,都让我绝绝对对地痴迷,无法自拔。
我是每一季年级篮球联赛的忠实观众。不止我,可以说我们全班女生都是。而我们班男生,也无愧于我们尽心竭力地加油助威,每一季都能如愿以偿摘得桂冠。放肆的欢笑,跳跃的脚步,随意挥霍的汗与泪——这才是青春的标志,这才叫青春!
时间的三种姿态:过去永远静止不动;未来姗姗来迟;现在像箭一般飞逝。爱情的三个步骤:第一是爱上一个人;第二是被一个人所爱;第三,至关重要的是,祈求上帝赐祝两者同时发生。
暑假一开始我就折纸鹤,折了好像有一千只那么多,我却忘记了我最初的愿望。幸福一溜烟儿就跑了。
我获得了一次很稀有的独自外出的机会,在那个寂寞又躁动的夏天。我一个人,穿着锐步的运动鞋,及膝桶裙,微敞衣领的碎格衬衫,走在树木参天的古老楼群间,知了不知疲倦地唱着一首冗长的梦。虽然我只是穿过这个历史悠久的大院,去寄一封给早年同学的信,但青春期的萌动让我把一切都看得过于美妙。更美妙的,还有那一天的相遇,像是谁“噌”地一下点燃了我心头的一根火柴。
这不到一瓦的火苗微弱地照着一个男人的脸,恍惚着的,正是佳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T恤背上大大的锐步标志,已让我眼前一亮,浅灰色的休闲裤刚好垂到脚面,伸出一双大气的NIKE。他单手扶住车把中央,那辆帅气的捷安特就如一匹温顺的良种马,忠诚地屹立在他身旁,把他衬托得完美绝伦。他对面,一个衣着鲜靓,用艳丽头花扎着马尾辫的女孩,自然粉嫩的双颊上挂着几滴晶莹的泪。她哭得很可怜,眼眶红得令人心疼,连我的心都为她受着煎熬,何况她对面那男子。何况那个叫佳文的男子!佳文低着头,像做错了事的孩子,却又散发出一股清澈的无辜来。那时我就坚信,一定不是他的错。女孩叫蝶,一个唯美如童话的名字,就像是佳文苦苦追求的那样。但是这个童话公主不知为什么流泪,让她的小王子不知所措。佳文抬起一只手,摸蝶的脸,他的大姆指轻轻擦掉她脸上的泪,然后微微抬起,又擦了一遍。与其说是擦拭,更像是温柔的抚摸,一种爱抚。当他要第三次爱抚她的脸蛋时,她挥手打掉了他拥有修长手指的手,然后奋力跑开。佳文傻傻站在原地,宛如石像,或木雕。
如果我当时大胆地喊一句让他去追,也许他就不会骑车往相反方向离去,带着那样一身的颓然与悲伤,以及后来无法填补的情壑。但是怯懦和自私让我无法对这个陌生男子说出这样勇敢的话,只得躲在不远处静静地看他消失。他的影却深深地留在了我心里,越拉越长。
我第一次尝到了思念的味道,而且是那样不分昼夜,魂牵梦萦的。我开始折纸鹤,那些花花绿绿、小包小包的彩纸像一包一包未开启的愿望,等待着我去发掘,去实现。反正平时也几乎足不出户,我的生活除了看电视和玩电脑,闲暇时间又多了一些稍有意义的事情。我折好的纸鹤都扔在一个竹编的筐里,从来不数。只是看它一天一天丰盛起来,有种莫名的成就感。
整个暑假我没再见过他。有几次听到楼下爽朗的男人笑,都不禁疑心是他,但终不是。少女的情怀在那个夏季,悄无声息地迅速膨胀。
直到开学,我在篮球场上再度见到他的身影,兴奋、悸动、紧张骤然聚上心头。
才得知他叫佳文,与我一个学校的,大我两届。蒙懂的青春期,蒙懂的爱情,像一朵迫不及待的花,我听到花开的声音。
我拉着维男穿过碎石子铺成的甬道,一扇半圆弧形的拱门,红色的墙上镂着白色的中式花纹,上面盖着青灰色的瓦。门的西边是操场,刚刚铺了几百万人民币的塑胶地面,立了铁网防止闲杂人等随便出入。那几百万钞票铺在地上,远看酷似一小型露天游泳池,很是晃眼。跑道上的塑胶粒在我们的鞋底,一粒一粒被蹭下来,但却永远都掉不光,好像自己会生长发育。我看见它就想起小草,想起小草就不禁感慨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除了小草,爱情往往也有这等的顽强与执着。当然,我当时就知道这话并不完全积极,只是一个中性的说法,还隐隐夹杂一点无奈。我为我自造的这句意味深长的比喻自豪不已,毕竟我才只有十三岁。
校园里四处种植着高大的柿子树,结着又青又硬,爬满了白色虫豸的柿子。阔叶坦然地张开它的手掌,我躲在一切堂而皇之的背后,小心地让脚指头晒到一点点阳光。那一刻,我就能有全身都沐浴其中的快感。我一面情有独钟地看着爱情小杂志,一面又羞愧不已。
佳文就在眼前,像无数学生恋情开端那样,他似乎刚失去一段爱情,似乎需要有人陪伴,似乎我比那个女生更合他的心意,似乎我们理所当然地走到了一起。我整日沉迷在自己编织的幻想里,除在操场上看佳文打球,在某个明媚的午后于某棵不知名的柿子树下擦肩而过,在学校小卖部并排站着点相同的食品……我再没有更有意义的事情可做。
维男、维男,我该怎么办,我好喜欢他呀!可他还不认识我呢!维男、维男,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撞他一下,或者写封信给他呢?在他打球过后送他一瓶水,然后红着脸低着头像日本漫画里那样向他表白是不是更可爱呢?维男、维男,难道真就没有更多的方法了吗?这要我怎么做的出来?!
维男真是我的好姐妹。
《残翅》 三佳文(2)
在那个风吹得有些刺骨的炎热中午——我知道这么形容是矛盾的,但和煦的阳光让我心烦意乱、有如蒸锅;一阵清风刮在我心上,又好比千刀万剐,令我痛不欲生——佳文就在那样一个奇妙的中午,端着一杯可乐,用他一贯的神采飞扬、风尘仆仆的步伐,迎面而来。我不懂紧张,只是欣喜,欣喜如一张鼓足了风的帆,膨胀在我身体内的每一根神经。我一瞬间变得极度迟钝、木纳、丧失了一切思考与表达的能力。
斌铖是佳文的同班同学,很早以前就听说过他长得极帅。他那张叫我们年级无数小女生尖叫不已的脸从楼上窗口探出来,冲佳文喊:“佳文,你丫快颠儿上来,蝶哭了!”
我的心不由得一紧,蝶那日树荫下那张流泪的面孔无比轻巧地漂浮在我面前,我突然觉得十分妖冶。佳文的反应过于强烈,但也是我意料之中的。他端着可乐开始加速,经过我身边,我像个道具杵在那里,维男故意用力推了我一把。
那个时机多么不对啊!
路很窄,本就贴近的我们身体突然相撞,没人看的出是我靠在了佳文身上还是他飞快地撞了我的腰。他手中的可乐“哗”地洒了我一身,我新买的蓝底印花蕾丝桶裙在惊恐中脏了脸。我心虚得不敢大声叫出来,他却头也不回地跑走了。在我们相撞的瞬间,我那么近距离地看到他匆忙中低头看了一眼我洒满可乐的裙子,流露出一种叫人心疼的无辜。我觉得他是那样善良,尽管他跑走得如此绝情。
“真是个拙劣的手段。”我对维男说。
她故作无辜地撅起嘴,一摊手:“我怎么知道他是那么恶劣的一个人!道德败坏,伤风败俗,世风日下!”
实在没什么可再说的,我恐怕再也没有机会接近他了。因为这次尴尬的接触,使我远远见到他就躲到一边,尽量不与他正面相遇。但又愈加难以控制想见到他这样的冲动。整整一天,我在极度矛盾的困扰中,坐立不安,心如刀割。
爱人本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凡夫俗子偏偏庸人自扰,这是怎样一种心情啊!
真是一场妙不可言的噩梦!
我把裙子叠成三折,塞在衣柜最下层的抽屉里,好好珍藏。同时,又巴望这不过是个梦境,像先前无数我编造的故事那样,回归现实,我又能坦然如阳光下的阔叶般与他擦肩而过。我感觉我的心慌得不行,无论做什么都静不下来,比以往更加地胡思乱想、神智不清、思维混乱。我想起佳文温柔的手轻轻拂去蝶脸上的泪珠,突然觉得好委屈,好委屈。
享和是我和维男的同班同学,与我们俩关系一直不错,是个帅气又体贴的男生,篮球打得也极好。美中不足的是他整个人似乎总是平平淡淡的,好像没什么魄力。他跟佳文交情也不错,会打篮球的男生好像天生是一家子。
第二天我到学校,享和挂着一脸恭喜的笑容,问我:“昨天,你是不是被人给撞了?”
“什么呀?”我装傻。
“傻样儿吧!是还是不是?你想清楚再回答。”
“是。”我被爱情深深地撞了一下腰。
他淫荡地笑出声来:“那就对了,佳文说请你吃冰激淋,向你道歉。”
天呐,原来人生真的可以跟做梦一样,或者人生本就是这样,上一秒钟的困扰,到下一秒钟就突如其来地迎刃而解了,连当事人都目瞪口呆。
人生由无数偶然的点连成一条必然的线,而人类总妄图利用各种通灵手段对未来进行预见性解剖。这其中,也包括我和我无休止的遐想。
这一切又是维男这个死丫头的一手策划的,我真为这个干劲十足勇往直前的好姐妹自豪。事情是她把全部(除了她推过我一把)都告诉了享和,要享和去跟佳文谈谈,当然对于我的感情是要享和保密的。但后来我知道,他并没有保密。
近看发现,佳文长了一双那么漂亮的眼睛。修长,眼窝很深,有一种层层叠叠错落的神秘。瞳孔清澈,好像森林中一掬清泉,时而还有精灵闪动的痕迹,跳跃的忧伤。他那双眸,是这世上难能可贵的净土,或许是最后一块。让我不得不相信,我遇见的是神的使者。他是天使。他身上散发出无法压抑的光芒,使他看起来像是教堂屋顶五彩斑斓的圣像,那个高高在上,被我们称为主的人。
故事一开始就被注定了,一个是主,另一个只有为仆。
他把一支诱人的可爱多递给我,我伸出手,手指故意碰了一下他的手指。我知道那并非过电的感觉,但是,太美好了,是一种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阔亮心境。我嗅着清凉的海风,夹杂着一股巧克力冰冰的甜。只是,这要来的道歉,我受之无愧吗?
他问了我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我答得没头没尾,却努力想说清楚,好像欲盖弥彰的虚假。但他还是很耐心地听,给我一种极大的包容,皇恩浩荡。在操场旁边的石头亭子,我拘谨正式地与佳文相识了。
天空美得放晴,夏季的花还来不及调谢,属于秋的果实就争先恐后地结出来。学校东北角一株被我们称为灌木的植物上,常结一些红艳艳小颗粒的果子,隐藏在葱郁的苍叶之中,我们以为那就是传说中的相思豆。于是我们有时会写了心愿写了寄托写了祝福,挂在这树上,然后到傍晚就被清洁工收走。都是一些小女生思的春,肉麻得很。我想等折够一千只纸鹤,再全部都挂上去。
那些纸鹤,一只一只,都是我对一个人的爱慕。张开翅膀,都是对青春与爱情执着的追随。并且,渴望被爱。
佳文的白马停在某棵不知名的柿子树下,是我们校园里数不胜数的柿子树中最不起眼的一棵。在学校的后花园里,中间栽着各色月季,听说这是北京市的市花。月季长得很像牡丹和玫瑰的结合体,叶小、花稀、带刺,却是一种生命力极顽强的造物。它们稀稀零零地长在花坛中,好像从来无人打理。后花园的四周都是树,十分粗壮。U字形的车棚,北面是教学楼初一年级教室的窗户,二、三、四层分别是图书馆和个科目老师办公室。天气闷热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