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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是什么-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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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是在一个妻子出轨的时候,她也经常被认为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出于自私,而是有许多复杂的原因比如是为了让她的婚姻保持“热度”。《ELLE》杂志告诉读者“偷情是一次性方面的充电”。《哈泼时尚》(Harper’s Bazaar)提出偷情能提高婚姻的质量:“因为她们到别的地方去挥洒激情,这些女人们不再会轻易抱怨或者是唠叨她们的丈夫的错误。”    

  作为一种选择,拥有一段私情成为女人们忍受空虚的婚姻的一种方式。在坎迪丝·布什奈尔(Candace Bushnell)2003年出版的小说《卖个高价》(Trading Up)中的一个已婚女性的情人就是这样被描述的:“他就像是一个阀门,给她提供了一个出口,让她能快乐地延续自己的婚姻,让她可以假装自己的生活中什么也没有错过。”    

  当我仔细地梳理这些与女性出轨有关的混乱的信息时,我看到了《心灵的罪恶》(Crimes of the Heart),这是加拿大的电影人约翰·赫斯汀·卡夫(John Haslett Cuff)拍摄的一部关于通奸的记录片。在里面,女人谈论着偷情给她们带来的快乐和她们将因此而蒙受的危险。卡夫还采访了他的母亲,一位智慧的、尖刻的将近80岁的女人。她曾经多次出轨,并且对自己的行为一点都不后悔。他问母亲她的动机是什么。“是出于某种感情需要吗?”他问。她看着他好像他是个傻瓜。“性高潮才是最好的。”她回答。    

  因为她的坦白,观众发出了大声的喊叫。我和他们一起大笑,虽然她的回答令我发出共鸣。我禁不住想起了一个世纪以前那些躺在医生办公室里的女人,她们躺在那里,等待着感受快感。如果在2003年春天的这个黑暗的剧院里,我们因为听到一个老妇人承认自己之所以偷情是为了寻求她丈夫不能给她带来的性高潮而放声大笑,那么就性意识的启蒙来说,我们其实并没有取得多大的进步。


第五部第五部分 爱与伤痛(1)

  任何一个想对当代妻子的生存现实做一番探索的人都无法错过一个悲恸之地。这个地方坐落在洛杉矶的高尚住宅区布莱登德里,过去的门牌号码是南邦迪大道875号。1994年6月12日的晚上,前橄榄球运动员O·J·辛普森(OJSimpson)的前妻尼克尔·布朗(Nicole Brown)的尸体就是在这里被人发现,她躺在血泊之中,喉咙被人非常残酷地割开,喉部的白色蛋白和脖子里面的颈椎骨都隐约可见。她的朋友罗纳德·高曼(Ronald Goldman)的尸体也在同一地点被发现,他躺在茂盛的灌木丛和芬芳的植物之间,鲜血一直流到大门里面的地    

    

砖上。这个发生骇人凶杀案的地方吸引了好多人前来观看,后来的主人把门牌号改成了879,还把房子全部修整了一遍,好像一个新的门牌号码和新粉刷的墙壁能起到驱邪作用,让人们再也不会前来猎奇。但还是不停地有人怀着莫名的心意来凭吊此处。    

  在谋杀案发生后的几个月里,公众们渴望了解到与此相关的种种细节,在布朗与辛普森之间的那种虐待与被虐待的关系被人们不厌其烦地讨论着。10月,美国电视新闻节目在公众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他们公开了1985年辛普森与尼克尔·布朗举行婚礼时的录像带。在这盘录像带中,包括对布朗当时的穿戴的记录。在《时事纵横》(A Current Affair)节目开播之前,有人出价已经高达200万美元。这个节目为了获得对这起谋杀案的详细情况的报道权向被谋杀者的父亲卢·布朗(Lou Brown)支付了162,500美元。从最终获得利润的角度来看,这笔钱花得很值。辛普森的婚礼录像调起了观众的胃口,为11月的高收视率埋下了伏笔。    

  奇异的窥阴癖者?当然是这样。20世纪的后半叶,被虐待的妻子出现在电影屏幕上,女性主义对此投入的关注仿佛是为在此之前一直被黑暗所掩盖的一个幽深的秘密图景带去了一丝光明。受虐的妻子是最终的受害者——不仅被她的丈夫所伤害,还被她放错了地方没有出来的爱和她那失败的婚姻所伤害。辛普森的婚礼录像就说明了这一情况。它所提供的完美的梦幻景象与这桩婚姻将要呈现出来的恐怖形成了对比,在这桩婚姻里充满了殴打,尼克尔曾经惊恐地播打911,后来是离婚,最后是发现了尸体。    

  这盘录像带也提醒我们辛普森和布朗曾经是一对夫妻,他们用浪漫的仪式结为“一个整体”,缔结婚姻,为的是更好而不是更坏。几年后,当许多照片被当作证据来证明辛普森对布朗的谋杀案有重大嫌疑的时候,人们开始认为这个婚姻事实上让布朗的生活变得“更坏”了。人们看到了布朗被打得鼻青脸肿的样子,而凶手就是那个她在加尼福尼亚阳光灿烂的日子里身穿白色婚纱,满怀憧憬走向的那个男人。她曾经相信这个男人会给予她爱,然而这副景象却是一张写满了痛苦的地图,她的经历讲出来也是残忍的证词。    

  尽管照片有许多不方便之处,一般来说它们并不会引起轰动。但到了1994年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这时,被虐待妻子的肖像在文化中已经是一个现实,所以不再让观众觉得恐怖;这时,“家庭暴力”也成了人们很熟悉的一个名词。许多家庭暴力往往是由于爱的承诺才引起的。然后就会陷入黑暗,发展成各种形式的暴力——有伤害性的语句、摔东西、用手打、用脚踢,甚至是强奸。那富有魔力的三个字——我爱你——还会被说出,在暴力重新开始之前一切看上去都完美如初。    

  布朗与O·J·辛普森相遇的时候才18岁,那时她刚刚高中毕业。他比她大11岁,很有名气,事业成功,魅力逼人。她离开学校跟着他去旅行,对职业没有了任何计划。这对夫妇有两个孩子,他们看上去是那么完美、甜蜜的一对。她是他的第二个妻子,有一头长长的金发,还有一个做过隆胸手术的高耸胸脯——后来他吹牛说这是他“买”给她的,她还有浅褐色的皮肤,曲线动人的身体。不为人所知的是这桩婚礼里的暴力色彩。人们后来才知道,警察经常光顾他们家。在一个报警电话中,布朗尖叫着说:“他想杀了我,他想杀了我。”    

  辛普森最后以殴打而被起诉,对于这一点他应付得很好,付了很少的一笔罚金,他不再被起诉了,他按照自己的时间表安排自己的事务,选择他自己的辩护律师,而不是像其他被告人一样接受法庭的安排。    

  最后,尼克尔·布朗离开了辛普森。她的姐姐丹妮斯(Denise)对记者说,她没有早点离婚,是因为恐惧。很显然,她之所以还和他在一起是因为“她是那么爱他”。即使这对夫妇在1992年离婚后,他们还是想复合。在她去世前的三个星期,他们之间的一次和解失败了。她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想尽量和她的前夫隔得远一些。    

  但是即便是布朗选择了离开,她还是没有能够逃脱厄运。像辛普森这样的男人把妻子看作自己占有的财产,似乎结婚证确认的是他的所有权。布朗对这一点很清楚。在她死后,调查人员在她的保险箱里发现了一些现在已经很有名的照片,上面记录的是她被殴打后的身体,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如果我出了什么事,你知道是谁干的。”    

  有许多女人像尼克尔·布朗一样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这其中的许多女人在她们的故事为人所知后赢得了不正当的名声。在尼克尔·布朗遇害的六年前,海达·纳斯鲍姆(Hedda Nussbaum)那张伤痕累累的脸出现在报纸和杂志的头版上,这是另外一个遭受折磨的女人。纳斯鲍姆是一个儿童图书编辑,她与自己法律上的丈夫乔尔·斯蒂尔博格(Joel Steinberg)一起生活了12年。斯蒂尔博格是一个律师。报纸在提到这对夫妇时总是说他们居住在“纽约市最美丽的格林威治村”的一座曾经被马克·吐温(Mark Twain)租住过的房子里,好像这些迷人的细节能解释为什么诺思鲍姆能够忍受暴力。


第五部第五部分 爱与伤痛(2)

  1988年,斯蒂尔博格因为6岁的养女丽莎(Lisa)的死亡案件受到审判,直到这时候,纳斯鲍姆长期遭受折磨的故事才开始为人所知。邻居们曾经因为听到他们家里传出尖叫声打电话叫过警察,但是没有一个人能说服纳斯鲍姆去提起上诉。当警察在1987年11月2日赶到他们家的时候,他们被眼前可怕的一幕给惊呆了。丽莎因为经受了反复的殴打陷入昏迷状态,三岁的米切尔(Mitchell)被绑在围栏上,肮脏不堪,喝着已经变质的牛奶。两天后,丽莎离开了人世。    

  作为这一案件的主要证人,纳斯鲍姆在女儿被害的那个晚上,无论是体力还是精神都无力支撑。尽管当她在受虐待的时候和丽莎在一起,但她也受到殴打的事实并不能减轻她的罪责。在审判期间,一些事实被披露出来,斯蒂尔博格曾经用脚踢他的妻子、用手掐她、打她、往她身上撒尿、把她的手绑起来挂在横梁上、把他的手指塞到她眼角里、多次打伤她的鼻子,他还把她的头发扯下来。斯蒂尔博格被判处了25年的监禁。纳斯鲍姆被判处到精神治疗中心接受为期一年的治疗,从那里出来后,她做过女佣,卖过雅芳的化妆品,还在一家法律事务所工作过。    

  在纳斯鲍姆成为证人之前很久,认为家庭暴力会让女人没有能力做有理智的行为的看法已经形成。10年以前,弗朗辛·休斯(Francine Hughes)先是因为小说后来又因为电影《燃烧的床》(The Burning Bed)而声名大噪。1977年,休斯把她的前夫米基·休斯(Mickey Hughes)烧成了灰烬,她先是把汽油倒在了他睡的床上,然后用一根火柴点燃了床。她已经和这个男人离婚6年了,但是他拒绝离开他们结婚时的房子,而且继续要求行使他所谓的“夫妇间的权利”。她叫过警察,但是他们不想插手。所以她决定自己来解决这件事。在审判的时候,她因为暂时性的精神错乱而被宣布无罪。在这一过程中,她被提升成了为妇女权益而进行抗争的女英雄。    

  被虐待的妻子在20世纪后期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问题,这在相当大程度上是60年代和70年代家庭暴力受到关注的一个结果。在此之前,被殴打的妻子并不是公众所关心的问题。这并不是说女人认为婚姻中的暴力是应该的。在19世纪早期,妇女道德改革运动之所以激烈地反对酗酒,就是因为酒精被认为是引起夫妇间的暴力、强奸和召妓行为的元凶。然而,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法律认为丈夫有权力“训练”他的妻子,当一个丈夫因为妻子的不忠殴打甚至杀害她时,法官经常会从别的角度来解释这一事件。    

  当大众文化提到妻子所遭受的殴打的时候,这一情节经常被当作是娱乐性元素的发源地。20世纪50年代,杰姬·格利森(Jackie Gleason)在电视节目《度蜜月者》(The Honeymooners)中粗俗地对他伶牙利齿的妻子说“到月亮上去,爱丽丝,到月亮上去”,这引起了观众的大笑。即使是在广受欢迎的家庭喜剧《我爱露丝》(I Love Lucy)中,家庭暴力也是被表现为一个笑话。其中有一个情节,一群女人聚在露丝的起居室里举行“星期三下午美术同盟”,最后却成了大家一起议论她们都认识的一对夫妇之间的“大打出手”的争斗。当埃塞尔(Ethel)想把聚会的主题重新拉回到正轨上来的时候,露丝却提高了声音,问:“难道比尔(Bill)真地把多萝茜(Dorothy)的眼睛给打青了吗?”这个问题引起了一阵轰笑。    

  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第一批走上电视参加脱口秀节目向公众谈论自己被丈夫殴打经历的女性。当她们这样做的时候,她们的真实身份一般被掩盖起来,经常是以化名出现。为了让她们避免遭到丈夫的报复,她们的脸通常也不会出现。但是这种匿名出场的方式,其实是一种耻辱,因为在那个时候如果一个妻子被丈夫殴打,或者是“教训”,那么她就会被认为不是一个好妻子或者是曾经激怒了她的丈夫。    

  妇女运动对受虐待的妻子很是关注,在这一运动中,受虐妻子是需要社会支持的隐藏着的受害者。她还被当作说明女性在婚姻的政治沙场上处于次要的、妥协的立场的一个最方便的象征物。在妻性鸿沟缺乏更积极的妻子类型之际,被虐待的妻子成了最容易确认的妻子,成为一个将影响对妻子的理解——甚至是影响对那些不曾被虐待的妻子的理解的一个角色。    

  在20世纪70年代与80年代,被殴打的妻子逐渐从暗处走到了明处。许多资料证实,家庭对于女性来说是一个危险的地带,成为妻子会把一个女人的生命置于危险之中。1976年,社会学家默里·斯特劳斯(Murray Straus)、里查德·格勒斯(Richard Gelles)和苏珊·斯坦默兹(Susan Steinmetz)对家庭暴力做了第一次流行病学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在28%的美国家庭中发生过身体袭击。在这之前的很长时间,家庭暴力一般被谴责为是“流行病”。殴打是美国女性受伤的最主要原因,在进过急诊室的女人中有1/3是被殴打致伤。另外,研究结果还表明在需要仔细照料的怀孕女性中大约有25%的人曾经经受过各种各样的家庭暴力。    

  费思·麦克努迪(Faith McNulty)在1981年出版的《燃烧的床》中对弗朗辛·休斯的事情做了细致深入的描写,临床心理学家艾伦·威洛比(Alan Willoughby)曾经引用过这个案例,说像休斯所经受的这种极端的被虐关系其实是司空见惯的事。“有无数的米基和无数的弗朗辛,”他说,“我们绝对不能把这样的事当作孤立的和异常的,而应该把这些事情当成我们文化中的主流……”


第五部第五部分 爱与伤痛(3)

  资料证明家庭暴力的发生有其周期性。一项研究中一个美国女性每18分钟挨一次打,而另外一个女性每12秒就会被打一次。一项经常被引用的研究结果表明大约1/4的女人在她的一生中总会被她丈夫殴打好几次。美国的全国反对家庭暴力联合会一直致力于降低家庭暴力的发生率。这个机构声称在2/3的婚姻中至少会有一次家庭暴力发生。另外一项研究估计有1/3的女人在其成年时期会经历来自其关系亲密的人的一次严重的甚至会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在《婚内强奸》(Rape in Marriage)一书中,黛安娜·拉塞尔(Diana Russell)    

    

写到有1/7的女人曾经被她们的丈夫强奸,而且“婚内强奸”是最常见的一种强奸。    

  女性主义的激进主义分子对赋予丈夫以妻子的身体统治权的法律提出了异议。“婚内强奸免除”是其中一个受到置疑的目标,这是一个在许多国家都通过了的法律条款,这一条款让强奸妻子的丈夫得以不被起诉。事实上,1848年在纽约的塞尼卡福尔斯(Senica Falls)举行的第一次女性权益大会,关注的焦点就是解除丈夫对妻子所享有的“夫妇间的权利”。    

  但是100多年过去了,这一情况并未发生。1978年在美国发生的莱德尔特状告莱德尔特的案子又一次把公众的目光集中在这一条款上。在起诉书中,超级市场的收银员格里塔·莱德尔特(Greta Rideout)起诉她的丈夫约翰·莱德尔特(John Rideout)强奸了她,她所依据的是俄勒岗州刚通过的法律改革。这是男人因为强奸和他朝夕生活在一起的妻子而被起诉的第一个案件。约翰·莱德尔特最后被宣告无罪,但是接着发生的大规模抗议引起了变化。1982年,当罗纳德·凯·伍德(Ronald Kay Wood)在加拿大因为强奸他的妻子被判有罪的时候,莱德尔特的案子成了作为参考的案例。1983年,强奸法被扩大为性攻击法,一个男人对妻子的强奸第一次被视为有罪,尽管一直到1995年,在加拿大的罪行代码中夫妻间强奸免除才被真正清除。    

  1991年英国的丈夫也失去了婚内强奸的豁免权,在许多地区这一规定曾经助长了许多罪行。英国杂志《看客》(The Spectator)批评通过这一法律的英国国会上议院说,他们这一做法是对“女性主义”的投降。    

  即使如此,婚内强奸在被判决的时候依然有自己的等级。“婚内强奸”这一说法本身如此普遍,说明对家庭暴力的理解依然存在双重标准。“婚姻的”作为一个修饰成分让强奸看上去好像是被许可的,所以危害似乎不是特别大。“家庭暴力”这个词的含义同样阴险。把如此残忍的行为说成是“家庭的”好像是把它严格限制在了一定程度之内。“家庭的”这个词让人想起的形象是已经被驯服的野兽。通过这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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