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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终极魔王-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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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茄,用淡紫色的真元火点上之后,美美的吸了一口。

“好的。”戈尔点点头下去了,不过,很快又回来了,“张先生最近不方便,所以,他希望他的宠物在我们这里多呆一段时间,希望我们能够照顾好他。”戈尔说这话的时候,一脸的古怪。

“算了,戈尔,一会给我安排辆车,我还是回黑魔那里去吧,这里呆着,还真是有些不习惯,楼下的那些杂碎们,实在太吵了。”沈功百皱着眉头说道。

“好的,我这就去办。”

黑魔保安公司的总部。沈功百和那些德国大兵们疯狂的宴会中,不得不说,这里是个非常不错的地方,平时都是非常的严肃的,只有今天,算是一个可以让他们放松的日子吧,因为,这段时间,是圣诞节了。

“米勒,加油,干掉教官,教官都挑了我们十个人了,如果你不能赢的话,我们的脸可就丢尽了。”

“是啊,米勒加油,干掉教官,教官太强悍了,如果你干不掉的话,下一个可就是我了,我可不想和教官打!”

“去你的吧,迈尔,你个胆小鬼,教官又不还手,怕什么?加油米勒,好样的,对,就这样,冲上去,教官的身子骨硬着呢,你那拳头不会让教官难受的,上吧!”

这样的呐喊声在黑魔的训练场上此起彼伏,原因嘛,因为沈功百给了他们一个许诺,如果他们有人能够逼沈功百后退一步,那么,沈功百就给他们放假,让他们去中国城好好的玩一宿,那里边的小姑娘多了去了,反正嗑药嗑多了之后,都已经神志不清了,拉倒某个阴暗的角落里,脱了裤子之后来上一炮,连钱都不用给,还能出去再接着找下一个,对于这帮德国大兵来说,这是最好的娱乐了,其他人,就等着被沈功百用中国的白酒灌醉吧。

而场上的米勒,已经是第十一个了,前面的十个,全都在沈功百的身上发泄掉了所有的力气之后,被拖下去休息了,没有一个人能够把沈功百逼退一步的,不论他们用什么样的方法,就是没有任何的作用,沈功百都快睡着了。不过,话说回来,沈功百也对他们的表现比较满意了,这帮家伙的战斗力,差不多都已经达到了b级的水准了,沈功百的身体强化药剂可不是白给的,成绩这就出来了。

十三卷 喜庆的升龙 第四十六章 天神队降临

第四十六章 天神队降临

其实,轮回者在经历轮回任务的时候,一般情况下,都是以势压人的,而最常见的,就是选择借势,比如说,傍上某棵大树,然后借助那大叔的势力来以势压人,另外还有一些,则是选择自己造势,比如说,捧出一个势力来,或者自己组建一个势力,然后再以势压人,而最后的一种,则是直接拥有自己的势力,比如说,兑换了红警基地,或者魔兽基地这一类发展型兑换的,还有兑换召唤术的,这些都是属于借助主神空间的兑换来形成自己的势力的,不过,这种方法也有其局限性,比如说,红警基地,只能造出科技部队来,在魔幻世界中,非常的不利,而且,红警世界也不是什么高科技世界,哪怕你有时间,哪怕你有无数的士兵,但是,你根本没有星际级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至于那些一炸几十几百公里范围的核弹,那东西已经过时了,甚至就连卫星炮都过时了。因为,它们完全被一个小小的星球所束缚了,无法脱离星球,就无法成为强者,这就是沈功百对于强者的定义。

沈功百现在已经可以全身火焰化,然后,在宇宙中生存了,莱薇因为是响雷果实的能力者,所以,也一样可以在宇宙中生存,恋、伊斯蕾雅、美狄亚这三人,暂时还需要借助tkm装甲,所以,也无法算是真正的强者,但是,她们在自己熟悉的环境下战斗的话,战斗力绝对不会比沈功百和莱薇弱多少,但是,也正是因为这种局限性,使得她们根本无法战胜沈功百这种实力的敌人,说句《机战》术语的话,沈功百就是泛用型的特装机,而她们,仅仅是有局限性的特装机,沈功百的宇宙适用性是b的话,她们就仅仅只有d都不到了。

话说回来,沈功百之所以如此卖力气的教导这些德国大兵,完全是因为他们是易尘的手下,以后也将是易尘手下不可小看的一股势力,也许现在这个《升龙道》中他们排不上什么用场,但是,等到了《》的时候,他们,将是一股谁都无法小看的力量,毕竟,他们日后可都是选择了接受血族初拥的,换句话说,他们日后,至少也是ss级的实力,毕竟,作为易尘的直系下属,他们不可能会比其他的血族等级低的。

圣诞节很快就过去了,而易尘他们,也会来了,龙十三在中国城住了差不多一个星期之后,身上的伤早就痊愈了,只是不能出去,让他很郁闷,直到易尘回来之前不久的时候,游魂张才联络沈功百,让沈功百把这个家伙送回去了,恩,是易阳他们接回去的。

易尘会来之后,沈功百就让易尘把莱薇送回来了,其他人,自然还是留在易尘的身边,帮他的忙,免得易尘万一有事的话,不好处理。而沈功百,则从易尘那里拿了差不多一亿欧元,带着莱薇出去旅游了。并不是沈功百太悠闲了,而是沈功百觉得,必须好好的陪一陪莱薇了。

自从《龙珠》世界回来之后,沈功百就一直在忙着科技的更新发展问题,而根本就没有时间陪着莱薇,如果莱薇是在自己的房间呆着的话,倒也没什么问题,但,问题是,莱薇在沈功百的要求下,在沈功百的房间中进行了特训,沈功百那里可是主神空间一天,里边就是一年啊,整整好几个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好好的和莱薇相处了,莱薇怎么可能会没有想法?

其实,说回来,这也算是调整者血统造成的一个弊端吧。初代的调整者基本上都是科学家,沈功百完美的继承了这个特点,忙起研究来,根本就是什么事情都不顾,仗着自己的身体强壮,经常十天半个月的不出实验室,甚至不吃不喝不睡觉的进行研究,这样的情况,让沈功百的钢铁都市的科技进步速度非常的快,但是,对于莱薇来说,就有些寂寞了。还好的是,沈功百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事情,所以,也让莱薇兑换了初代调整者的血统,只不过可惜的是,莱薇那懒惰的本性,根本就没有被去掉,所以,莱薇对于科技研究之类的,根本就没有一点兴趣。不过,也多亏了调整者血统,同时,沈功百又给莱薇安排了足够多的训练,莱薇倒也不算太过寂寞,但是,总这么十几年十几年的不陪着莱薇,这也让莱薇的忍耐力基本上到了极限了。而莱薇的发泄方式,就是杀戮,不论是杀人还是杀动物,而且伴随着经常性的沉默寡言,表情阴沉,外加臭脾气。所以,沈功百准备带着莱薇出去转转,反正距离天神队降临,还有差不多一个星期的时间,这一个星期,沈功百完全放下了所有的事情,包括任务,完全用来陪着莱薇了。

也许是因为长时间独守空房的关系吧,沈功百和莱薇在夏威夷的海滩边上买了一栋别墅之后,就再也没有从房间中出来过,莱薇那疯狂的热情,差点把沈功百榨干,而且,莱薇非常的大胆,几乎任何花样都敢尝试,对于沈功百和莱薇来说,根本就没有必要,所以,当沈功百和莱薇接到天神小队降临的通知的时候,呃,好吧,这房间基本上已经不能住人了。

澳大利亚南部的一个小岛上,此时的南半球是处于夏天的,所以,这里虽然靠近南极,但是,也还依旧算是仅仅有点凉爽,不算太热而已,但是,这里忽然出现的一群人,却竟然全都穿着棉衣,如果不是周围没有其他人的话,他们绝对会被当成是傻子的。于是,杯具出现了,在他们出现的时候,就已经全都大汗淋漓了。

“是谁要我们准备棉衣的?”一个一头冲天金发,红宝石一样的眼睛,身材高大,肌肉精壮的男子愤怒的撤掉身上的羽绒服,狠狠的扔进了不远处的海里,露出了里边那一身金光闪闪的铠甲,此人正是《fate》中绰号金闪闪的吉尔伽美什。

“金闪闪,等你冷的时候,可别找我们要衣服。”说话的是另外一个同样一头金发,但却完全属于飘逸的长发,眼睛碧蓝的,长的有点伪娘的人。刚刚收起身上的棉衣,露出了里边的那一套《高达seed》中的机动战士驾驶服一样的淡紫色衣服,然后,不紧不慢的在外面披了一套长衣长裤,如果有动漫迷的话,一定会一眼认出此人,正是《seed d》中的劳。鲁。克鲁泽的克隆人——雷。扎。巴雷尔。

“你也少说两句吧,雷,我们这次的敌人,可不是什么好对付的,其他的小队不说,铁血战神队的家伙,可不是好对付的,稍微计算失误的话,我们就会有惨重的损失的。”这次是一个一身蓝色紧身衣,穿着《龙珠》中的赛亚人战斗服的家伙。

“陈岚,你也别在那里啰嗦,就你那脑袋,根本就不可能安排出什么好的计划来。”这回是一个一身黑风衣的家伙,脸上带着一个黑墨镜,一身肌肉更是强壮的让人毛骨悚然的家伙。

“户愚吕,你也好不到哪去。”这次是这次说话的,咱们差不多都知道,是张富贵,从沈功百的队伍中跑掉的那个肉盾,此时的老张已经一点也不老了,整个人看起来帅气非凡,尤其是那一身《三国无双5》中的赵云的行头,更是把他衬托的魅力十足,“除了铁血战神队的人之外,我更担心杀戮小队的人,我就是从那个小队出来的,如果申那家伙还活着的话,恐怕……”

“科技流吗?”老张身后的一个脸色阴沉,皮肤仿佛死人一般灰白的家伙,舔了舔舌头说道:“我喜欢,不知道那家伙的身体如何,也许,我可以把他作为收藏品呢。”

“大蛇丸,不要在这里谈论你那变态的嗜好,我们没有兴趣听你恶心人。”这次是萨菲罗斯,一身便装的萨菲罗斯,确实更加的让人过目不忘,甚至可以说是让人嫉妒,尤其是那冷酷的气质,不过,在场的人都知道,那层冷酷,不过是一层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保护层罢了。

“好了好了,不要闹别扭了,整天吵来吵去的,烦不烦啊?啊啊!又是团战,真麻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好的欣赏下这蓝天白云啊!”这次是奈良鹿丸。

“好了,鹿丸,作为小队的军师,你还是好好的想想该怎么对付这次的敌人吧。”说话的是一个全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白色的长裤,背后背着四面太鼓,耳垂长的都到肋骨了,上面还挂着黄金的耳环,手上拿着黄金权杖的家伙,完全就是《海贼王》中的那个雷神艾尼路。

“我说,队长,这次的敌人,真的那么难以对付吗?”这次说话的是一个一头白发,肩膀上还扛着一把大口径的狙击枪的家伙,身上穿的,也是一身草绿色的军装,不过,那吊儿郎当的样子,怎么看都不像是军人。

“我从水蓝那里得到了的情报来看,这次不想出事的话,就离那个杀戮小队远点。”艾尼路非常不爽的说道:“虽然这么说,但是,我还是想看看,这个杀戮小队,究竟有上面本事。”艾尼路对旁边不远处的一个少女说道:“搜索下,看看这里有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对象,我们现在需要确定一下究竟是什么时间段,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和教廷拉上关系,当然,以神的身份降临的话,最好不过。”

“知道了,队长。”少女拿出了一个笔记本之后,开始一通乱按,少女有着一头粉红色的短发,带着眼镜,一身岛国学生的水手服式的校服,也不知道是哪个学校的,不过,那面无表情的样子,难道说,这位是长门大萌神吗?

十三卷 喜庆的升龙 第四十七章 短暂的重逢

第四十七章 短暂的重逢

“队长,我们头上有卫星在监视着,不知道是不是敌方的东西。”老张此时已经穿上当初在沈功百那边得到的tkm装甲,然后,就得到了又卫星在头顶的消息。

“恩?确定是监视我们的吗?”艾尼路偏了偏头,看着老张奇怪的问道。

“如果停在我们头上五分多钟都没有离开也不算监视的话。”老张耸了耸肩,表示这是自己的判断。

“是吗?那就打下来。”艾尼路嘴角一裂,手中的黄金杖像天上一指,一道水桶粗细的雷光就从黄金杖上迸射而出,然后,天空中传来了一阵轻微的爆炸声。

“你们闹吧,我去做的该做的事情了。”萨菲罗斯看着艾尼路的表现,微微皱眉,不过,随即又舒展开来了。说完话,也不理会艾尼路,直接张开背后的片翼,就飞走了。

“喂,我说,你这家伙不去阻止他吗?”金闪闪非常的讨厌神,所以,艾尼路这个自称雷神的家伙,也在他的讨厌范围之内,但是,金闪闪还算懂得大局,或者说,是在轮回世界中被主神练出来的,至少,不那么任性了。

“哼,不同心的家伙,留着也没有用处,金闪闪,我知道你讨厌我,但是,你和我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就是,我想要成神,而你,却完全是讨厌神,我不知道你和神有什么仇恨,我也不想知道,但是,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合则两利,分则两害,只要我们合作,到时候你屠你的神,我抢我的神格,至于得到神格之后,我究竟是成神还是成魔,那就是我的事情了。而你,到时候是想杀我也好,继续合作也罢,至少在那之前,不要因为你的原因,而让我们全体受到损失。”艾尼路非常不爽的说道。

“哼,我知道,你放心吧,我查看过这个世界,这里是有神存在的,虽然在这次的剧情中没有出现,但是,看看我们的任务吧,保护教皇不被斩杀,也就是说,这个世界有可以威胁到神的代言人的寻在,换句话说,如果教皇死了,这个世界的神,也就是那个耶稣或者耶和华,就会降临,到时候,记得帮我杀了他,如果合作愉快的话,我不介意以后继续合作。”金闪闪估计也是知道自己一个人不是神的对手,哪怕自己手中有着新兑换的那把乖离剑也一样,毕竟,乖离剑虽然和以前自己所用的一样,但是,自己的王之财宝,也是后兑换的,那个该死的,长的和萨菲罗斯一样的家伙,竟然剥夺了自己的武装,也就是自己的王之财宝,甚至就连自己身上的铠甲都给剥夺了,让自己连一点武器都没有的被杀掉,如果遇到的话,绝对要干掉那个家伙。

“金闪闪,你又心浮气躁了,你这个样子,怎么斩杀神灵?记住,心平气和,才能让自己发挥最高的战斗力,否则,你根本无法成为能够战胜神的人。”这次说话的,是一个和金闪闪非常相似的人,恩,说是相似,是因为两个人的皮肤都很白,都是一头金发,虽然一个长一个短,而且,两个人全都一身的金闪闪的铠甲,所以才会说两个人非常相似,但是,你绝对不会把他们两个搞混,因为,说话的人,是沙加,黄金圣斗士,处子座的沙加。

“切,为什么同样都是一身金甲,我却被叫做金闪闪而不是你?”金闪闪更加的郁闷了,明明眼前的这个家伙,评价只有aa级,但是,却有着连自己都无法战胜的战斗力,同样是剧情人物,为什么这家伙就这么恐怖?最接近神的男人,难道就真的这么强大吗?或者说,最接近神的男人都这么强大,那么,神呢?

“好了,我们该走了,这个地方已经暴露了,如果再待下去的话,恐怕,根据老张的说法,我们很快就会被一大群的导弹轰杀成渣了,切,真是麻烦,为什么会遇到科技流啊!啊啊!头疼啊!”鹿丸无奈的说道。

“那好,我们走吧。”说着,艾尼路扔出了自己的那艘完全由黄金打造的飞船,然后,所有人一起,非常嚣张的离开了那个岛屿,却完全不知道,艾尼路究竟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什么样的震撼,或者说,天神小队的人都知道,但是,却根本就没有人去提醒艾尼路。这个貌似还算和谐的小队,其实,根本就是谁都不服谁,全都是,谁也不想别人比自己好的住。

夏威夷,沈功百购买的那个别墅中,满屋子的狼籍之中,沈功百和莱薇,正在浴室中洗澡,顺便继续发泄寂寞,不过,沈功百忽然停下了。

“怎么了,申,继续啊!”莱薇一边说着,一边扭动这身体,想要继续未完成的享受大业,不过,却被沈功百阻止了。

“莱薇,先停下来吧,我们有客人了。”沈功百无奈的说道。

“切,谁这么无聊啊,真是的,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的话,我绝对崩了他。”莱薇说完,直接化身闪电,跑到唯一还算干净的床上,穿上了那本来就不多的衣物。静静的躺在那里叼着烟,等待着沈功百的回信,因为莱薇知道,不管是谁来,处理事情的永远都是沈功百,自己只要等着就好了,反正以前在《黑礁》里的黑礁商会的时候,自己也一样是把所有的事情都扔给达奇和贝尼去做,自己只要负责杀人就是了,其他时间,就是喝酒抽烟睡觉,这样的生活,才是莱薇最喜欢的。

沈功百穿上衣服出来的时候,看到了一个非常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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